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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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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在对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中诉讼主体资格、赔偿范围进行探讨后,认为:附带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原告人、被告人并非仅限于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的人,而从广义去理解,更符合我国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实质和精神;人检察院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地位界定为法律监督者身份;赔偿范围不仅包括物体损害赔偿,而且应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2.
本文通过对刑事附带民事主体范围的研究,简要的分析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和赔偿主体的范围,以及附带民事诉讼主体的反诉权和诉讼时效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改革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汉昌 《南都学坛》2004,24(1):99-10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被害人因遭受犯罪侵害,而从被告人处获得经济赔偿,借以慰藉其身心所受伤害的重要途径。但是,由于我国现行立法指导思想模糊不清、立法内容粗疏和原则、司法解释有违法理,结果导致了诸多理论冲突和司法实践难题。为此,重新认识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和缺陷,在借鉴国外立法例和司法经验的基础上,改革我国现行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逐步实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从刑事诉讼中剥离出来,无疑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4.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判赔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问题备受争议,而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都没有形成统一明确的答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两金”应和民事诉讼的“两金”定性相同,均指向被害人预期收入损失,实为间接物质损害赔偿。根据我国法传统与现代法治、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民事和刑事立法取向的三重价值权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予判赔“两金”。但当前“两金”救济存在实施困境,其他变通救济措施也保护不力,借鉴司法解释新出现的个案衡量倾向权衡确定赔偿数额,建立赔偿激励机制和完善赔偿执行制度将具有相当可行性。  相似文献   

5.
在现有的立法现状及司法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理念应进一步的转变;赔偿的主体及范围还没有理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还不能很好的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等.本文认为,应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处理好社会、国家、被告人以及被害人之间的利益辩证关系,进一步完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6.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减轻诉累,提高诉讼效率,维护司法判决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但由于我国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导致附带民事诉讼与现代司法理念产生冲突,同时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冲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实践价值受到质疑,最终应将该制度取消。  相似文献   

7.
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论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形成于奴隶社会.由于历史阶段不同,各国制度不一样,各国的法律规定也不相同.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对此都进行了规范,但其赔偿范围均限于“物质损失”范围.众所周知,某一行为对受害人的损害除了可能造成物质损失外,精神损害也可能发生.因此,笔者就精神损害赔偿的基础、原则、数额进行探讨,希望引起各方面的重视,共商良策,完善我国立法.  相似文献   

8.
我国由于司法理念偏差导致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缺陷使这项制度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没有实现立法目的。本文从立法理念出发,对我国现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进行反思,通过借鉴别国先进的立法技术,以期对现行制度的改革找到出路,逐渐由现行的附带式向平行式转变,以便更有利地打击犯罪和保护刑事被害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9.
完善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制度 ,但这一制度存在不少问题 ,亟需完善。例如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应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应赋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刑事部份上诉权 ,即是健全与完善这一重要制度的题中之义  相似文献   

10.
文章从比较国内外法律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范围的界定着手,重点分析我国法律对原告人的相关规定,首先,界定了附带民事诉讼的核心——被害人的外延;其次,剖析了被害人没有死亡与已经死亡两种情形下原告人的范围;再次,分析了几类特殊的原告人和几类特殊案件中的原告人,以期对司法实务中颇为混乱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1.
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调解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结案方式,但并未明确其具体的适用范围、程序,使调解与刑事和解制度产生矛盾,司法实践中二者也处于混用的状态。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着手,明确了附带民事诉讼不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的性质,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也不同于普通的民事调解,在性质和法律效果上都与刑事和解一致,应对调解的适用范围加以限制,与刑事和解的范围作同一解释,并认为应当扩大现行立法对刑事和解适用范围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由于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前置问题的立法不统一,常导致纠纷当事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调解意愿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实现。文章指出,基于附带民事诉讼的本质属性,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开展附带民事诉讼调解活动具有理论可行性;通过构建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激励机制、明确调解案件范围、灵活把握调解成立条件、加强对调解结果关联被追诉者刑罚待遇的理由说明等,以增强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前置的现实可行性。  相似文献   

13.
[摘要]我国立法尽管规定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但由于立法规定的简陋及与民事法律等其他部门法规定间的不协调甚或冲突,导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实践存在诸多问题,大大削减了其制度价值。正因如此,理论界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诟病颇多,甚至对该制度存在的合理性提出了诸多质疑。本文旨在通过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基本内涵的解析,挖掘其核心价值,以阐明其在我国现有国情下存在的必要性及其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14.
当今社会,精神权利愈来愈受重视,在民事法律规范对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予以承认和支持的同 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却将其拒之门外,由此产生诸多弊端。为实现法之公正,并充分发挥刑事 诉讼的积极作用,应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予以受理,并依据有关 民事法律规范确定责任的有无及大小。  相似文献   

15.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刑事案件中受害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呼声越来越高, 将“刑附民”案件精神赔偿请求拒之于法院受理大门之外的做法,已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目前, 学术界对这一问题展开大辩论,充分说明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难尽如人意。在刑事诉讼领域, 应尽快将精神损害赔偿合法化,并建立完善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6.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遭受的不仅是身体的伤害,更有心灵的创伤。法律不应仅限于加害人承担刑事责任及其物质损失,更应给予被害人以一定的精神抚慰,以减轻被害人的精神痛苦。追究刑事加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赋予刑事案件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保障人权和实现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7.
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贯彻刑事优先原则,混淆了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在证明标准和证据规则方面的差别,以刑事诉讼程序取代了民事诉讼程序,异化了附带民事诉讼的本质,不利于维护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违背了程序正义的要求。由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存在与身俱来的、不可克服的内在制度性缺陷,无法通过完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立法来彻底消除其弊端,最终应将该制度取消。在此之前,应以司法解释的方法,克服其技术性缺陷。  相似文献   

18.
在刑事司法轻刑化运动的推动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备受青睐。但由于刑、民立法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均不重视,相关立法相当粗疏,导致该制度实际运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其功能发挥。鉴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普通民事诉讼存在种种差异,我国立法应对其设计特别的调解程序规则。  相似文献   

19.
保护公民的精神权利不受侵害是我国法律的神圣职责,我国的民事法律对精神损害予以认可和支持,但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却不允许受害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我国目前精神损害赔偿存在受害人权益无法保证与加害人责任过重之间的矛盾。在司法实践中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需要了解被害人在案件中具体受到伤害的程度和加害人的情况。建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需要对现行的司法解释做出相关修改,给予被害人程序选择的权利,建立健全国家赔偿制度,为被害人提供更加可靠、更加人性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20.
为节约时间,增加效率,同时为解决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交织所带来的困境,在我国应该设立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同时必须厘清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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