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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九七四年六、七月间,江青为了篡党夺权,大肆鼓吹法家“对群众是爱护的”,是农民“代言人”的谬论。江青这番反马克思主义的屁话,可能是说得太露骨了,因此在这年七、八月间北京召开的法家著作注释工作会议,尽管受到“四人帮”的严密控制,但参加会议的多数同志,都不同程度地抵制了江青这个反动观点。可是在这个关键时刻,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权威”自居的我校某教授,却破门跳了出来,为江青的屁话打掩护。当然,教授先生对搞“理论”这一套要比他的主子高明些,他转了一个弯子就着眼在“共同点”上作文章。他说:法家和劳动人民“都反孔”,就“好象今天我们和第三世界国家,在反霸斗争上可以求同存异”一样。  相似文献   

2.
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论是西方德性伦理的源头 ,它对伦理学的重大贡献就在于 :一方面他坚持了道德的理性本质 ,反对道德学说中的反理性倾向 ,另一方面 ,在道德问题上他却不是诉诸“建构理性” ,而是主张一种“教化理性” ,即与情感感受、行为相交融的理性 ,认为在道德上 ,理智德性表现在它能为行为提供正确的原理 ,能进行实践的思考、推理、谋划 ;伦理德性则表现为由风俗熏陶而成的情感的中和和行为的合宜  相似文献   

3.
列维纳斯的“他者性”伦理认为,“他者”具有绝对的差异性,我与他者是非对称的伦理关系,自我是“为他”的责任主体。在“他者性”伦理视野下,师德失范主要表征为沉迷私利偏离育人本位、自甘沉沦以致陷入平庸、规制方案催生伪善行为。其主要原因在于师生关系异化,即异化为“占有-被占有”的物我关系以及“认识-被认识”的同一关系。以他者性伦理思想为参照,除了构建师德外铄友好环境之外,教师自身也要从认识主体变为伦理主体,锤炼责任和爱的伦理品质,培养自律自强的精神之欲。  相似文献   

4.
尊“他”重“异”--中国近现代翻译伦理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翻译是人类为了实现特定目标和意图而进行的有意识、有选择的“自我”与“他者”两种文化的交际行为,复杂的翻译行为需要翻译伦理的规范和约束。中国近代和现代两个历史阶段的翻译实践所折射出来的翻译伦理观念——尊“他”重“异”,即:尊重他者,重视“异化”,并提出当代翻译伦理研究所面临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利奥波德在拓展道德共同体边界的基础上构建了“土地伦理”,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被延伸到“土地”生命共同体中。然而狭义上的“土地伦理”在一定程度上并不适用于海洋。为此,蕾切尔·卡逊的海洋书写,从“生命”这一基本事实重构“海洋伦理”:“海洋”不仅仅是海水,它是生命流过一个由海水、植物、动物等多个生物所组成的“生命之网”的源泉。“生态系统健康”成为新的伦理愿景,人类的一切经济行为都以维护完整的、健康的海洋“生命共同体”为导向。这展现出一种跨越伦理边界的“生态想象力”,在尊重的前提下探索海洋。“海洋伦理”的提出并不是对“土地伦理”的否定,而是一次伦理上的进步,从“土地伦理”到“海洋伦理”,两者都展现出了作为道德准则的规范伦理和内在德行追求的美德伦理,这为环境伦理的进步及具体的伦理实践提供了有益的指导。  相似文献   

6.
自称“现代法家”的“四人帮”鼓吹“法家爱人民”,用儒法斗争抹煞阶级矛盾,贩卖反动的阶级调和论,为他们篡党夺权制造反革命舆论。江青叫嚷:“历史上,凡是法家都是受压迫的,他们是基层起来的,要斗争”;“总的来看,历史上法家对群众是爱护的,使群众受到鼓励。”她甚至说:“法家中无农民,农民不识字,可以有他们的代言人嘛,是否法家即其代言人”,竟把地主阶级的法家说成是农民阶级的代言人。“法家爱人民”论是孔孟之徒“仁者爱人”说的翻版。“四人帮”贩卖这一谬论,  相似文献   

7.
先秦法家的杰出代表荀子,是中国古代一位伟大的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家,也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家。他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同代表没落奴隶主阶级的儒家在政治思想上和在教育战线上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提出了一系列的变法革新的主张,反映了时代精神。他从事过多年的教育实践,在当时齐国学者集中的稷下“最为老师”,“三为祭酒”(《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就是那些学者的首领。他培养出了象韩非、李斯那样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他写  相似文献   

8.
传统形而上学以本体论为基础,以追求“同一”和“总体”为导向,但这种形而上学严重漠视了他者不可还原的他性,具有一种内在的暴力倾向。莱维纳斯从柏拉图和笛卡尔身上看到了超越存在和内在性的可能性,在现象学的帮助下,通过对他者的“脸”的分析,建立起伦理是第一哲学的原则。这种伦理的形而上学主张他者优先,伦理先于真理,责任重于自由。在德里达的批判下,莱维纳斯后期在语言的向度上重塑伦理形而上学。  相似文献   

9.
设计其本质即是一种价值判断主导的形态转化过程。在这个创造力实践中,人的内在伦理意向在设计中被物化,并呈现于功能意义的产品。信息设计范畴的“公共性”其实是设计在人的“生理尺度”、“心理尺度”之外的一种道德“律”,也正是这个道德“律”的存在,信息设计才能成为负载社会价值的实践。客观上达成信息设计伦理意向的“应然”,有两条实际进路:一是“自律”之外的行为限定,二是“他律”之外的责任反思。无论是“自律”还是“他律”,最终指向都是“人”。在这里“人”是社会意义的符合体,并与真实世界的生活境域紧密关联。  相似文献   

10.
王安石是北宋时期法家的主要代表,他在北宋中叶参政期间领导了著名的“熙宁新法”运动,这是我国封建社会中后期规模最大、影响最深的一次变法革新运动。在这场变法运动中,王安石同以司马光为头子的大官僚地主顽固派所坚持的复古、倒退、投降的儒家路线,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执行了一条反保守、反倒退、反卖国投降的法家路线。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称他为“中国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熙宁新法”是以“理财”和“整军”为主要内容的,对内抑制大官僚地主兼并势力,发展农业生产,改革官僚机构,整顿军队;对外反对向辽和西夏入侵者妥协投降。王安石的经济思想是他法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对财政经济制度的改革实践则是他执行法家路线的主要表现。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王安石的经济思想及其改革实践,对于总结历史经验,深入开展批林批孔运动,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是有现  相似文献   

11.
以前读《慎子》时感觉:扑面而来的是法家气息,但字里行间也闪耀着道家思想的光辉。实际上,学界对慎到学派的归属的确是莫衷一是、见仁见智:有列慎到于法家,如《汉书·艺文志》和《荀子》。郭沫若也说:“严格地说,只有这一派或慎到一人,才真正是法家”(《十批判书·稷下黄老学派的批判》);《庄子》说他是道家。治思想史的大家侯外庐在《中国思想通史》里,虽将慎到列入“前期法家”的题目下,但又同意说:“慎子的确是《天下篇》所描写的那样的道家的慎子”。吳光在1985年新出的黄老专著《黄老之学通论》也列慎到于“前期道家”;有人说:“从哲学上看,慎子属于道家,从政治思想上看,则为法家的重要  相似文献   

12.
法家作为政治思想流派,主要出现在战国时代的诸子百家争鸣时期。在战国时期的法家代表人物中,相当多的法家思想家都与韩、赵、魏“三晋”有着深远的关系。他们或是出生于“三晋”,或曾经活跃于“三晋”的政治舞台上。法家不仅重视法、术、势,而且对政治道德也给予极大的关注,特别注重高扬忠德。与儒家广义的忠德观不同,法家的忠德观相对狭义,主要集中在忠君这一点上。通过对三晋法家代表人物忠德观的分析不难发现,法家忠德观的理论依据是建立在自私人性论基础上的,其政治定位主要奠基于君尊臣卑的君臣关系上,至于其核心内涵则完全集中在臣子对君主的绝对、片面的忠顺上。概言之,以三晋法家为代表的先秦法家学派对忠德的界定和阐扬主要集中在臣子忠君上,其根本还是服务且服从于君主以法、术、势来治国理政。因为是建立在维护君主专制这一目的之上,因此,法家的忠德观主要体现为忠君道德,且缺乏先秦儒家忠君道德那种双向性,而表现为绝对化的、单向度的忠君。  相似文献   

13.
从儒法治国方略看中国古代政治的人治本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古代儒家的德治与法家的法治是两种不同的治国方略。“德治”笃信“为政在人”重在人之“德”上,其本质是人治。法家“法治”名为法治但仅限于“君下法治”,法对民不对君,君主脱离在法治范围之外,其本质还是人治。儒、法人治方略虽在人性前提(儒家倾向善,法家倾向恶)、哲学依据(儒家找内因,法家找外因)、理论基础(儒家笃信“为政在人”重在人之“德”上,法家笃信“为政在法”重在法、势、术相结合上)、对象考量(儒家针对所有人,尤其是君主;法家针对君下人,排除君主)等方面存在着倾向上的差异和对立,但是二者之间并没有一方消除或代替另一方,而是成为君主专制系统中互补的两翼,这说明中国传统国家权力理论的逻辑出发点是君权,而不是民权。这种只见君权不见民权的传统政治思想正在为近代和现代中国的社会实践所颠覆,追求民权成为中国政治现代化的主流。  相似文献   

14.
列维纳斯认为,他者的面容作为一种昭示着无限的自我表达者先于并且超越自我,它规定了主体的基本伦理维度并且传递出“汝勿杀”的道德律令。倘若将列维纳斯他者伦理中解构同一化的倾向彻底推进,并进一步清理其理论中人类优先性立场的残余,则可以提出动物面容的问题。思考动物的面容有助于消除功利主义生态伦理以人衡量动物或者生态整体主义伦理观忽视具体生活情境差异性的不足,使生态伦理由“自我—他者”转向“他者—自我—他者”的思考路径,从人赋予非人类他者伦理地位的介入式生态伦理,转向一种人最小限度地干预非人类他者的消解主义式生态伦理,并且使生态伦理建立在以培养人的健全感性为目标的生态美学基础上。  相似文献   

15.
董仲舒是西汉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董仲舒以儒家思想为主线,在吸收先秦法家、阴阳五行等思想基础上提出了汉代儒家今文经学的伦理教育思想.董仲舒将伦理教育作为儒家教育思想的主线,其所主张的“三纲五常”“德主刑辅”的道德伦理教育内容,以及其教育原则和方法成为儒家伦理教育的典范.其思想既是对以前学说的继承,又有其自身特色,对西汉之后儒家伦理教育思想与人们的社会道德实践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16.
两千多年来,大凡复古倒退的反动派,在攻击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同时,往往将矛头指向法家思想。如西汉的董仲舒就胡说什么“天性”如“贪狼”的秦始皇“行韩非之说”,“非有文德以教训于天下”(《汉书·董仲舒传》)。叛徒、卖国贼林彪一面攻击“焚书坑儒”是“暴政”,一面咒骂法家是“罚家”。苏修社会帝国主义更是别有用心地说:“世界历史上最残酷的暴君之一秦始皇”搞“焚书坑儒”,“无论如何不仅仅是由于儒家反对他所实行的政策而引起的”,而是因为“全面消灭教育和文化早就是法家纲领的基本要求之一”(苏修《历史问题》1967年第三期)。内外反动派对秦始皇的攻  相似文献   

17.
“忠臣”一词,最初出现于《墨子》,法家对之做了规定性解释,秦朝付之实践,结果失败。汉水秦制,继续实践法家“君臣之术”,造成西汉君臣关系高度紧张。两汉统治者和儒家今文学派试图把法家的“忠节”概念纳入儒家的“气节”范畴,但在理论上并未解决,这一问题直至宋儒才予解决。它在政治实践上的反映就是,从西汉至五代,中央政权的改朝换代几乎都是权臣纂立;而宋以后,这种现象再不出现。“忠节”是一个道德和伦理范畴,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内涵。从秦汉至五代,士大夫对君臣关系和忠节的认识基本上仍持原始儒家的观点──“臣择君而事之,有道顺命,无道衡命。”而不是宋儒的忠节观──“死事一主”。因此,对忠节进行历史的考察必须走出宋儒对“忠节”认知的误区。  相似文献   

18.
竞争经济的伦理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经济人”范式上通过对个体动机的抽象而得到大众所接受的共同伦理和道德是困难的,是“阿罗不可能”在伦理学上的一个翻版;为约束经济人的“利己主义”行为动机的契约及其道德原则,虽被西方一些学者所推崇,但其适用范围有限。所以,不能单纯从所观察到的经济行为就做出有关伦理的结论,也不能单纯从我们所了解的伦理规则就做出有关经济行为的结论,经济行为(或微观动机)与伦理规则之间存在着互动关系。探讨这个互动关系,需要跳出“经济人”范式,运用马克思理论的动态学原理来进行。  相似文献   

19.
三国时期杰出的法家人物曹操,不仅“外定武功”统一了北中国,而且“内兴文学”,十分重视利用文艺这个重要的工具,为其革新政治、统一中国的政治路线服务。他“登高赋诗,及造新乐,被之管弦,皆成乐章”,密切配合政治斗争而进行了大量的诗歌创作。曹操早期的政治活动,主要是用法家的观点观察当时的政治形势,站在地主阶级革新派的立场上,主张革新政治,反对豪强地主。在他任洛阳北部尉和济南相时,进行了  相似文献   

20.
“四人帮”借批儒评法,肆意歪曲和伪造历史,阴谋篡党夺权,我们必须从政治上和理论上予以深揭狠批,肃清他们的流毒和影响。另一方面,史学界对于历史上有关法家的一些问题进行比较深入的探讨,也是非常必要的。明末清初之际的进步思想家王夫之(公元1619——1692年)曾经被戴上“法家”的帽子。其理由是:他“尊法”,所以是进步的;既然进步,必属“法家”无疑。有一个公式:不论任何时候,“尊法”即进步,而“反法”即反动。中国历史真有这样的一般公式吗?我们不妨以王夫之为例,从一个侧面看看历史的真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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