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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清代至民国,福建闽西套用典当模式却元专门经营场所、以同非组织形式出现的民间典当相对活跃,闽西民间典当中人职业相对流行.中人在民问典当的各个环节发挥着信息媒介、撮合、提供相关知识和经验支持、交易见证人等多方面的作用.民间典当交易中体现中人的劳动价值,习惯上均给予一定的报酬,自清至民国,中人酬金占典价的比值一般维持在2%的比率上,有时侯略低于2%,有时侯略高于2%,比值偏高的情形并不多见.笔者以闽西为例,在占有诸多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从民间典当中人流行情形、所起作用、中人礼费等多个方面对民间典当中人问题进行研究,期许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该领域学术研究的空白.  相似文献   

2.
银钱比是清代土地交易中地价、地租、利率计算的重要要素,直接影响到土地效益的计算结果。在闽东沿海和靠闽江经济较发达地区,清代中后期银钱比走势与全国基本一致,呈银贵钱贱,振荡走高态势。在经济次发达地区,银钱比表现出阶段性变化的特点。在闽东经济不活跃的山区,存在着银钱比换算标准保持在1∶800,或略为往上波动至1∶850以内,始终没有变化或变化甚微的独特现象。清代中后期闽东形成的这种复杂银钱比走向态势,除了经济因素之外,也是交易多方在乡村土地买卖、租赁,民间借贷等经济活动中利益博弈、调和与平衡的结果,是熟人社会催生的民间独特的经济行为。  相似文献   

3.
针对难治的广东潮普地区乡村社会,清代中央政府、地方县府、民间社会共同进行管理,虽然存在着中央与地方、官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但也不乏它们之间的相得与相补,这使得乡村社会基本上保持了稳定发展。尽管现代乡村管理发生巨大变迁,但传统乡村善治的基本内核仍未改变,此即传统乡村管理文化现代转换中的变与不变。  相似文献   

4.
清代福建契约文书中的女性交易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卢增荣 《东南学术》2000,(3):105-109
把两性婚姻结合当作社会地位和钱物买卖的交易 ,这是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的问题。究其原因 ,除了男嗣传宗和重男轻女的传统伦理道德影响等原因外 ,广大农村的贫困化是极其重要的因素。本文通过对近年搜集的若干珍贵的有关女性交易的契约文书及相关资料的分析 ,揭示了清代以来福建民间女性交易是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与此相联系的伦理观念所限定。要彻底改变妇女地位 ,建立一个与男性完全平等的婚姻制度 ,应当努力改变广大农村贫困落后的社会经济状况。  相似文献   

5.
中人在清代私契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比如介绍、见证、保证和调处等,是契约成立的条件之一.这种现象的存在并非偶然,而是有其内在的深层次基因的.支撑中人在清代私契中功能的基因有三个方面:制度土壤、现实基础和文化基因.  相似文献   

6.
该文对甘肃省秦安县陇城镇六件新见契约文书进行了整理.这批契文的成文时间集中于清中期,跨越乾隆、嘉庆、道光三朝,均为田地、房产买卖契约.这些契文对交易产业的来源、出售原因,土地、房产买卖中的宗法关系等交易要素都有所反映.同时,从契文中看,在清代秦安县的田地、房产交易中还存在买方向卖方支付画字钱、舍业钱等礼银,以及双方利用...  相似文献   

7.
叶立雄 《社会科学家》2006,13(5):110-113
在现实生活中,因遗失物的酬金支付问题而发生的纠纷已屡见不鲜。世界各国民法大多明文规定,遗失物拾得人有权请求报酬支付,而我国法律则规定拾得人应当将遗失物无偿归还。从维护法律权威、稳定社会秩序以及物尽其用的考虑来看,此种规定是不合理的。在我国遗失物拾得制度的完善上,应当对遗失物及其占有进行界定,并且建立遗失物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制度。  相似文献   

8.
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多采用固定报酬外加业绩报酬的薪酬结构形式。为什么要采取这样一种薪酬结构呢?一种被普遍接受的解释是可以减弱委托代理中的代理人成本。从委托代理理论的角度虽然可以解释业绩报酬存在的合理性,但却无法解释业绩报酬为什么要与固定报酬结合。进一步,一般的委托代理理论也不能解释不同规模的创业投资机构之间在固定和浮动报酬分成比例上的差异。为此,本文尝试从交易费用理论的视角提出了一种更有解释力的分析框架,而且分析的结论也进一步印证了Gompers和Lerner(1999)的实证检验结果。  相似文献   

9.
唐五代敦煌吐鲁番地权交易存在买卖、租佃、交换等不同的形式,无论哪种形式,依“官为政法,民从私契”的规则与观念而立契缔约成为必要程序之一。考察敦煌吐鲁番契约文书,自唐迄于宋初,文本中除了当事人双方外,另有保人、见人、知见人等不同称谓的第三方主体,即“中人”的签名画押。中人参与是立契缔约必不可少的环节,他们在地权契约中起着担保、见证、说合、调解等作用,本质上起着平衡社会关系的作用。这种平衡作用的实现,有赖于中人的身份与地位、权威与公信等因素,在一定的生活区域内能够为双方当事人所接受和认可,他们参与立契缔约,主要并不看重中人薪资,而更关注保持并提高其在一定区域内的美誉与认同,于是,中人角色的划分与中人秩序的形成就成为一种需要,责任、权益与秩序有其内在的一致性。  相似文献   

10.
一、引言知识是知识型企业的主要投入资源,并在其产出(产品)中占较高比重,因此知识型企业资源的投入和产出在更大程度上表现为知识的买入和卖出,即知识型产品的交易,具体如知识产权交易、专利转让、科技成果转化等。在知识型产品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对知识型产品质量的了解,比一般商品存在更多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可能导致更为严重的逆向选择问题。因为知识型产品的卖方比买方更  相似文献   

11.
文章探讨的主要问题是,作品在报刊上发表后,若要将该作品上传到互联网上是否需要取得许可并支付报酬,应该经谁许可,向谁支付报酬;作品若首先在互联网上发表,是否可以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在报刊上转载,若需要经许可并支付报酬,应该经谁许可,向谁支付报酬;报刊之间相互转载作品是否需要取得许可并支付报酬;转载过程中的侵权行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等。  相似文献   

12.
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刘进宝教授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从敦煌文书看唐宋之际经济的传承与演变”(项目批准号03BZS010),近期结项,成果鉴定等级为良好,最终成果是专著《归义军经济史研究———唐宋之际经济的传承与演变》。课题主要利用敦煌文书,并结合传统史籍,对归义军经济史进行了比较全面系统的探讨。主要观点是:1、唐中叶以后,随着均田制的瓦解,土地买卖逐渐频繁,土地私有制迅速发展。归义军时期地主和小自耕农的私田都在不断扩大之中。土地买卖已排除了交易双方之外的各种干预,不再受国家的制约,也不需要官府审核和裁决。买卖双方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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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田 《兰州学刊》2014,(5):70-77
清代前期,旧保城大兴土木、杂谷土司改土归屯,显示王朝势力逐步深入川西北杂谷脑河流域。在此背景下,旧保城戍边重地功能有所弱化,区域市场中心地角色则不断凸显。国家力量影响之余,微观区域内部的族群互动对此历史进程的作用不容小觑。半坡寨文书所反映的旧保汉民与半坡寨羌番之山地交易,即从区域市场的族群关系角度,佐证了上述观点。文章梳理了清代前期半坡寨哭什舟太家族与旧保城汉民家族一百余年间的山地交易,以此探析买卖行为背后的时代情境,及其对族群边缘区域市场体系发育的有力推动。  相似文献   

14.
陈绍方 《晋阳学刊》2006,4(3):83-88
乡村社会是清代国家的基础。封建国家两个最主要的追求:赋税和安宁,都落实在乡村。清代乡村的治理主要依靠这样几种权力和权威:以保甲制为载体的官权、基于血缘关系的族权、以对乡村知识的垄断而形成的绅权和源于皇权的封建教化权。在上述诸权的合治下,民生低下,民权被严重压抑以至于基本不存在。这一切构成了清代乡村治理的传统特征。  相似文献   

15.
黄恩锡《中卫竹枝词》记述了清代乾隆年间中卫地方风土人情,可以看作有价值的民俗史料、经济史料和社会生活史料,其中关于中卫的军事地理位置、中卫的乡村经济生活以及中卫的地方民间礼俗的内容,都蕴含有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  相似文献   

16.
学术界关于清代城市管理法律的相关研究集中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主要涵盖城市史、法制史以及其他相关领域。其总体研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存在明显不足:清代城市管理应当包括国家法律和民间法律两个部分,但在城市史的研究中没有涉及民间法的研究;在法律史的研究中,虽然对国家法律和民间法都进行了研究,但并非从城市管理的角度着眼,也并未对城市和乡村进行区分。而城市管理具体层面法律的研究,则主要围绕城市市政建设与管理、城市治安与消防管理、社会保障管理、城市经济管理展开。此外,学术界对清代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管理法律进行了一定的个案研究,但大多数是在有关专门史的研究中附带进行城市管理法律的研究,研究尚不深入。总体上说,清代城市管理法领域的研究还非常薄弱,亟待加强。  相似文献   

17.
至今仍活跃在河北、天津、山东等地某些乡村社会的天地门教,是一块典型的清代民间宗教的活化石。发掘、辨识这块民间宗教的活化石,无论是对清代民间宗教研究,还是对正确认识当代中国的民间宗教问题,都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笔者便以人类学、社会  相似文献   

18.
追寻和谐稳定的乡村社会秩序是清代国家治理的重要目标,但是在乡村日常生活中矛盾、冲突不断,相应的民事纠纷层出不穷,从而对乡村社会治理提出了严峻考验。为了应对繁杂的乡村民事纠纷,无论民间社会还是国家政权都不断探索符合乡村秩序和国家治理需要的解决方案。受儒家“无讼”观念影响,礼治规范与调处息讼成为清代解决民事纠纷的首选策略,州县官也因此具有了民之父母的宗法身份。但是清代的司法实践表明,“健讼”是社会的常态,民事诉讼的化解机制呈现多元模式。清代州县官兼具父母官与刑名官的双重身份,在民事纠纷的化解实践中,无论是国家还是民间都重视发挥官方“法治”的解决途径,并将其作为根本依据。清王朝在调整、完善、强化州县司法审判体制的同时,充分调动乡村社会的各项资源,力争实现国家对地方社会秩序的有效控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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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国家法与民间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乡村社会正处于有史以来最为深刻的变革之中,国家正式制度全面进入乡村社会,但乡村社会依然保有若干乡土社会的特征,无论是国家法还是民间法都无法保障乡村社会的和谐有序。在乡村社会治理中,国家法与民间法之间存在着张力与协同的可能,只有使国家法与民间法相互协同,才能实现乡村社会的善治。  相似文献   

20.
《吐鲁番出土文书》是研究中古时期西域历史的重要材料。将奴婢作为商品进行交易,在当时是一种正常的商业活动,亦反映出当时奴婢所处的社会地位之低下。还值得注意的是在奴婢交易中买卖双方的责任问题,即卖方须对奴婢的合法身份作出保证。由此可见,当时奴婢贸易及其相关措施还是比较完善的。从出土文书中,我们的确能对南北朝时期社会最下层的奴婢生活状况有所了解。剥削者对于奴婢是封建性的完全的人身占有,奴婢不能为自己从事生产,因此,奴婢毫无人身自由、完全处于对主人的依附状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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