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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刑事司法裁判的作出并非是一个完全依照刑事司法规范进行纯粹理性的、逻辑推理的过程,公众情感的合理融入会使裁判结果在合法的基础上更加合情、合理。法官情感与公众情感的对接,法律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统一,刑事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都需要刑事判决纳入公众情感的考量。具体到操作层面就需要法官在刑事司法过程中,在司法为民理念的指导下,进行人本主义解释,给予公众情感以合理关照,协调法与情的二元关系。同时,在制度上也要进行积极的创新与改革,如人民陪审团制度。  相似文献   

2.
定罪免刑作为实现刑事责任的方式之一,在当前积极刑法观的时代背景下应当格外予以重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与刑法谦抑性的难以偏废,致使定罪免刑在司法实践的适用中并不鲜见,然而实证分析揭示出,定罪免刑的实践现状仍然存在着适用标准模糊、法条引用混乱及释法说理不充分等问题。因此,为了更好契合刑罚目的和促进刑罚功能的有效发挥,有必要厘清定罪免刑条款的适用标准及界限。应当从定罪免刑的尺度基准、性质定位及刑法教义出发,深入探析司法适用陷入困境的背后缘由,澄清定罪免刑制度的认识误区并完善实践适用的判断路径,以期为司法实践的规范运行提供借鉴,从而改变定罪免刑滥用误用的混乱现状。  相似文献   

3.
我国网络公众理性化司法参与——语境、问题及建构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公众参与司法运作过程已经成为当今司法民主化进程的必然要求,促进理性化的网络公众司法参与更是中国司法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课题。在网络公众司法参与现实中,由于司法机关与网络公众间缺乏有效的双向互动关系、司法运作过程缺乏应有的透明度及司法机关没有建立有效的司法网络回应平台等问题,使网络公众司法参与理性化建构陷入困境。要实现司法民主化进程中网络公众参与的理性化建构,应当通过司法机关与网络公众建构有序参与共识的体验过程,建立透明的司法运作机制,引导网络公众司法参与行为的有效转化。  相似文献   

4.
将法官情感驱逐定罪过程是刑法学界的主流观点,理性的"神话"、情感的"被放逐"以及"被机械化"了的三段论推理是主要原因。实际上,无论是在解释论上,还是在思维方法论上,法官的情感因素都在整个定罪过程中悄然发生作用。情感与理性的融合、价值与逻辑的并重才是法官在定罪过程中应有的选择。  相似文献   

5.
司法公信力是司法赢得社会公众信任和信赖的能力,它至少包括三个必备的结构性要素:司法自制力、司法判断力和司法排除力。裁判文书作为司法公信力的载体,是在实践中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切入点。它应当全面记录裁判过程,展示程序公正,以增强公众对司法自制力的信任和信赖;它应当论证说理,展示裁判理性,以增强公众对司法判断力的信任和信赖;它应当公之于众,展示透明理念,以增强公众对司法排除力的信任和信赖。  相似文献   

6.
情感与刑事司法并不是对立的,需要重新审视法律超脱于情感的理性神话。在历史维度上,西方法哲学总体上主张情感与理性二分,情感基本被排除在刑事司法之外,二者的分离是主流。我国受儒家伦理强烈影响的刑事司法,自始就与情感结合在一起。在现实维度上,我国当下刑事司法对待情感的态度存在不当的疏离,背离了二者交织的传统。20世纪2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刑事司法出现捍卫情感的潮流,情感在刑事司法中开始回归。在理论维度上,认知心理学和神经科学的发展揭示出情感不一定是非理性的。情感作为人的本质要素特质及理性认知功能,表明刑事司法能够进行情感的输入。情感正以各种形式渗透到刑法体系和刑事司法中。  相似文献   

7.
自媒体时代,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极具必要性.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头脑,切实更新司法理念,掌握正确的定罪方法,尊重司法规律,从而规范执法司法、抓好本职工作;还应当合理配置检察权,处理好对内对外关系.  相似文献   

8.
司法运作中的公众有序司法参与,是公众借助互联网所搭建的平台而进行的对有关司法个案处置的理性表达和讨论,以及经由网络媒体的有效引导而形成的能够影响司法裁判结果的网络主流民意。网络媒体与公众司法参与的联动关系当然不仅是因为网络媒体促成了司法个案理性化的处理结果,主要是经过网络媒体的推动,促成了社会公众与司法机构在个案处置中良性互动格局与机制的进一步形成。网络媒体的有效引导是司法运作中公众有序参与的逻辑起点。这种逻辑起点,表现为网络媒体的引导既可以导致司法运作中的公众无序司法参与,也可以促进司法运作中的公众有序参与。具体路径应当是利用网络媒体的诸多功能,直接影响司法运作中公众司法参与意识、行动逻辑,以此实现公众有序司法参与所形成的网络主流民意进入司法运作过程。  相似文献   

9.
量刑证据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事审判包括定罪与量刑两个阶段,由于我国司法实践中长期以来"重定罪,轻量刑"的影响,量刑证据在我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从量刑证据与定罪证据相区别出发,对我国量刑实践中出现的辩方证据收集困难、同案不同罚、证明对象等问题进行梳理,最后针对定罪证据与量刑证据的区分、量刑证明标准、证明空间提出相关立法、司法建议以促进我国量刑证据制度的建构与完善。  相似文献   

10.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诉讼模式革新与诉讼制度改革的产物,也是对现实司法需求的回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建构既要满足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理论要求,又要积极回应实践需求。未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当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案件,但协商应当以量刑为限,不得涉及定罪问题。在具体操作时,应赋予有量刑建议权的检察机关协商启动权,保障法官中立行使协商认定权,同时充分保证当事人的协商参与权。  相似文献   

11.
昊英案引发了人们对司法和民意关系的探讨。许多学者坚持“司法的归司法,舆论的归舆论”,即民意不得干预司法审判。其实,这一司法伦理规则仅适用于立法公正、司法独立的情形。从历史发展的维度来看,司法并非与民意天然隔绝,随着民主化、法治化的进程,司法伦理规则是逐步确立并完善的。中国目前仍处于形式法治初创时期,不应一味机械地模仿成熟法治国家的司法伦理规则。  相似文献   

12.
新媒体时代,网络成为人们参与法治建设、交流讨论典型司法案件、表达观点的平台。处于社会变革时期的中国,司法过程和裁判结果不可避免地受到舆论影响。目前我国舆论监督体系缺乏制度规范,对司法独立产生了负面影响,阻碍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网络舆论对司法的监督与司法权独立具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同价值目标,决定了必须在舆论和司法之间培育起健康的关系。这就需要我们在进行制度建设时寻求网络舆论监督和司法独立的良性互动,既保障开放的舆论空间,又坚持司法权独立运行。  相似文献   

13.
民事公诉制度是许多国家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没有予以规定。由于我国目前存在着诸多严重侵害民事公益的问题,并且得不到有效的司法救济,所以,在我国建立民事公诉制度十分必要。我国的民事公诉制度应由检察机关以公诉人身份提起,其起诉范围主要为几类特定的涉及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案件。  相似文献   

14.
民意对司法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影响。民意与司法的关系应该是在保证司法独立的情况下,吸纳民意。吸纳民意应该以间接的方式实现,即通过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吸纳民意,通过增强立法的透明度表达民意,而不是由公众或媒体直接给予司法压力。  相似文献   

15.
现代福利国家积极追求公益的实现,导致公益诉讼的出现。我国对此概念争议较大:局限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经济诉讼、囊括三者以及包括刑事诉讼等更大范围的学说都存在,莫衷一是。实践中,公益诉讼也呈现难局,有必要梳理、反思和重构。公益诉讼不宜从司法机关方面讨论,从启动者方面考虑应具备三个条件:由非官方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今后主要是社团组织),出于公益目的,向司法机关(包括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寻求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16.
张鲁萍 《南都学坛》2013,33(1):110-114
在关注公众参与具有重要价值的同时,更应该关注如何实现参与的有效性。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在我国面临的现实困境为:行政决策机关民主意识淡薄,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能力不强,相关的制度设计不完善。只有在树立客观务实的理念、推进制度环境建设的基础之上,通过合理设置参与之范围与限度、有效选择参与之公众、优化参与之程序、完善参与之信息公开、健全司法审查制度,方能逐步实现公众有效参与的目标。  相似文献   

17.
量刑作为刑事审判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司法审判的落脚点,也是衡量司法公正与否的重要因素。近年来,量刑环节出现的种种弊端迫切要求量刑程序独立于定罪程序之外,对其进行严格的规制。与此相适应,必须设立一种不同于定罪证明制度的量刑证明制度,以求使量刑结果更为公正合理。以独立量刑程序框架为背景,对量刑程序中的证明制度作探讨。  相似文献   

18.
刑事司法实践中,民意在特定条件下得以介入司法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司法公正。法律的精神与民意的价值是一致的,依法裁判符合民意期待;但当法律精神与积极民意明显相左或缺乏有效的法律精神可资遵从时,以认真、审慎的态度依据承载积极民意的非规范性法源裁判,有其必要性。民意本身并不足以干预司法,只有为权力因素所吸收的民意才能影响刑事司法活动。在司法尚难有效独立的现状下,在刑事司法中考量民意,使司法与权力、民意之间构成三方制衡态势,或属相对合理之举。  相似文献   

19.
以“邓玉娇案”为视角,分析了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之间的相互影响,并且从舆论传播学的角度探讨了如何促进我国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良性互动,进而指出二者良性互动的关键在于尊重舆论自由与司法独立的前提下,完善网络舆论监督体系,使得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在各自领域各司其职,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20.
有效规制走私违法犯罪行为有赖于行政法与刑法各自特性的充分彰显和功能的协调发挥。公法适用的层次性要求行政法与刑法在适用秩序上恪守刑法最后保障原则,即公法适用秩序的先行政后刑事,在未穷尽行政法方法之前一般不得动用刑法,“小额多次”走私行为入罪恰是对上述规则的典型违背。“小额多次”走私行为入罪超越了当前中国社会对犯罪概念的普遍认知,其犯罪化的正当性值得反思,犯罪化的有效性亦不能被实践所证明。刑法不当前置所引起的法律适用上的纠结与混乱昭示着发挥行政法能动性与保持刑法谦抑性的双重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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