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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法德并重"社会治理新模式,突出了德治在法治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助于具有现代意义的东方法治观形成。从国家视角看,法治和人治是相互对立而不能并存的两种社会治理模式。但无论人治还是法治,都是可以和德治共生。通过道德规范约束人的内在良心,法律规范约束人的外在行为,共同服务于社会治理目标的实现。在法治国家,把德治建立于法治之上,通过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相互作用保障社会治理目标的实现,达到霍布斯追求的人的"自我保全和更为满意的生活",才是国家的终极目标。因此"法德并重"社会治理新模式具有理论和现实的合理性,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并区别于西方的东方法治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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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治在国家治理中虽发挥过巨大的作用,并取得过骄人的成绩,但由于人治是建立在“唯心史观”基础之上的,故应当摒弃;法治在国家治理中虽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但单靠法治国家是治理不好的;应当充分认识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法治和德治”并举的治国方略,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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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明确地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并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是一个重大决策。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我国不仅从重人治不重法治的社会状况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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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7,19(4):18-20
法治与人治都是治理国家的方式,而且是相互补充的关系。在商品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我们不是要完全摒弃人治,而是要肃清专制思想,提高国民文化素质与道德素养,从而找到人治与法治的最佳契合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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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将与人治思想和人治行为彻底决裂并致力于建设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研究我国治国方略形成的历史过程和新形势下实行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性,对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增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具有重要作用。一、深刻的历史教训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探求建国方式的同时,也在不断探求治理国家的途径。依靠民主跳出“周期率”是毛泽东同志重要的治国思想。1945年7月,抗日战争胜利前夕,国民参政会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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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社会科学》2016,(1)
法治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领域,其建立在国家机器民主法治化基础上催生出来的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不仅要重视法律制度的建设,更要重视国民的法治社会心理的培育。如果没有内生于社会生活的法治心理的支撑与配合,法治国家的实现就缺乏坚实的内在驱动力。当代中国向现代法治社会转型中存在诸多社会政治心理障碍,特别是传统社会形成的人治意识与现代法治社会存在根本冲突。现代法治心理的核心要素是理性,公正是现代法治心理的"生命线",信任是法治社会心理的价值前提,三者共同构成了现代法治的心理基础。实现从传统人治向现代法治历史性转变应加强社会心理基础的培育,塑造以权责意识为内容的公民意识,培育以法律认同为根基的法律信任,建设以民主法治为导向的法律文化,践行以法治思维为核心的法治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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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国家是我国的治国方略,是中国未来的法治走向。中国社会正在由政治社会向经济社会转变,由人治向法治转变,这种变革应从摒弃人治、走向法治做起,从而实现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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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没有法制传统的国家,人治是中国制度文明的主旋律。法治的传统是人类制度史上的主要遗产,它造就了有序的社会。中国现在正处在法制现代化的时期,应回到传统中去,树立法治观念,使法律观念深入人心,由外部强制变成内心信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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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法学界在法治和人治的概念理解上是颇有出入的。如果对讨论命题的概念理解不一,讨论自难一致。我认为法治应是指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并反映其物质生活条件的要求而制定的法律来治理国家、来办事;人治应是指按照统治阶级的某一统治者个人意志来治理国家、来办事。目前,有的同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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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治与法治的争论是一个古老的命题,但我们今天的 讨论与历史上的争论本质上不是一回事 顾名思义,“法治”就是以法治国。什么是“人治”?古往今来说法不一。例如,人治是指重视国家领导人的作用;是指领导者不民主的工作风和思想作作风;是指在没有法律的情况下由人来作决定;是指执行法律的人;是指“清官之治”;是指对当权者的培养、选拔;是指重视道德、舆论、教育工作等等。我们不赞成这些解释,因为问题的实质不在于治理国家要不要人和需要怎样的人这类无须置疑的问题,而是指治理国家的“人”(主要是指统治阶级),以什么为依据、采取什么途径、达到什么目的来治理国家。国家都是人来治理,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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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石岗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8(1):1-2
人类社会的治国方略大体经历了"人治--法治"两个阶段,按照内在规律应该向着"法治和德治有机统一"的阶段发展.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及时提出"以德治国",是人类治国方略的新境界.对于中华民族的长治久安和复兴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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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的确立,中国开始了由一个传统人治国家向一个现代法治国家的艰难转变。在这场凤凰涅磐般的制度嬗变中,法律由于其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而一举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焦点。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控制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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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治理国家的方法上,是实行人治还是实行法治的问题,历来都是人们所极其关心的一个问题。古今中外的许多思想家、理论家对人治和法治问题都作过深入的探讨,提出许多有益的见解,但由于各自的出发点和侧重点不同,因而不可能取得一致的认识。本文试图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指导下,对人治和法治问题提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希望学术界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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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佩翔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6,(4):29-32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不仅具有阶级统治职能,还具有社会管理职能,而且政治统治职能都以执行社会职能为基础,可以说社会管理职能是国家的一般职能,存在于整个人类社会。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为指导,实现了国家治理主体从一元到多元,国家权力行使从集权到分权、从人治到法治、从管制到服务的转变,但在此过程中,各个领域仍然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新矛盾,给我们的国家治理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为此党中央提出"四个全面"。"四个全面"的提出不仅成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更有力地推动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的新发展,开拓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新视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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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人治是两个相对应的概念,人治社会强调权力大于法,法从于人,而在法治社会中强调法大于权,人从于法,所以当个人意志与法律相冲突时,谁服从谁,便成为法治与人治的主要区别之一。法治社会中,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权威,法律至上应是法治的必然要求。对此,西方法学家进行了论证。亚里士多德说过“法治应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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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要准确地把握法治的含义,必须正确处理法治与法律、法制,法治与专制、人治的相互关系,法治的基本内涵与标志是民主政治与法律权威;与专制相结合的法制不是法治,只是人治的形式之一。法治的实现离不开道德的支撑,但将“法律全都转化为道德”的社会不是法治社会。法治需要弘扬优良的法律文化传统,但在中国,没有法治的传统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