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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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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民事案件申请再审及申诉复查听证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民事诉讼法虽然建立了申请再审的再审程序 ,但并没有对当事人申请再审是否符合引起再审程序的条件的审查过程作出具体规定。要革除传统申请再审、申诉案件复查程序的弊端 ,必须明确其听证程序的基本原则 ,实行全面听证制度  相似文献   

2.
民事诉讼再审理由是民事再审制度的关键因素,两大法系诸多法治国家在立法例上高度重视再审理由的规定,我国2008年4月1日施行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也赋予再审理由较高的地位,然而仍然有许多值得商榷之处,再审理由这道闸门如何开放关系重大.由此,民事再审理由理念的建构、再审之诉的设计以及再审理由的具体分类成为思考的路径.  相似文献   

3.
民事再审程序启动机制是否得当,直接影响再审制度设计的运行效果.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意欲解决申诉难、申请再审难这一涉诉信访问题的同时,似乎还会引发更多问题.本文通过考察修正案实施后的再审程序运行状况,分析再审纠错程序设计运行的法律原理,从充分节约并整合有限司法资源的视角出发,主张建立检察机关一元化审理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再审启动模式.  相似文献   

4.
案外人再审之诉制度的建立,旨在摆脱民事执行异议和异议之诉,常常难以有效处理侵犯案外人合法权益的生效法律文书上错误的尴尬并破除我国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原启动主体和监督范围太窄的局限。但其作为一种崭新的民事执行制度和审判监督制度,在申请主体范围、诉讼地位、提起条件、审理程序和审理法院、再审申请期限、结案方式均无先例可循,亟待科学探索,其司法适用对解决类似问题也有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5.
按照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再审申请应当由"当事人"申请,而判断是否是"当事人",不应仅依据"程序当事人"为标准.原审中应当参加诉讼而被遗漏的当事人,具备当事人最本质的特征,当然亦属于"当事人"之列,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理论现有框架下,人民法院在受理再审申请时,应考虑将当事人作扩大理解,而不应作限制理解.而且,对于此类再审申请,由于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原审难免有"事实不清"之嫌疑,一俟有被遗漏的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必须依法受理,并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相似文献   

6.
申请再审既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新增设的一项重要诉讼制度,又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它可以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探讨这一诉讼制度的概念特点和适用范围,对于全面实施《民事诉讼法》,对于加强我国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 所谓申请再审,是指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认为确有错误时,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复查纠正  相似文献   

7.
陈建军  高小纺 《云梦学刊》2008,29(5):71-73,7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中关于当事人申请再审规定的调整,有值得肯定的地方,但仍然需要在启动再审的主体起诉的事由和材料及期限、受理再审的法院等主要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以期使民事再审程序更具科学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8.
按照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再审申请应当由“当事人”申请,而判断是否是“当事人”,不应仅依据“程序当事人”为标准。原审中应当参加诉讼而被遗漏的当事人,具备当事人最本质的特征,当然亦属于“当事人”之列,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理论现有框架下,人民法院在受理再审申请时,应考虑将当事人作扩大理解,而不应作限制理解。而且,对于此类再审申请,由于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原审难免有“事实不清”之嫌疑,一俟有被遗漏的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必须依法受理。并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相似文献   

9.
征收诉讼费用,是世界各国在民事、经济、海事等诉讼中普遍规定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在民事、经济、海事、行政诉讼中征收诉讼费用实行了一段时间.现行人民法院收费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根据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二条、第八十条、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九十条、第二百条的规定制定于1989年6月29日发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1991年 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了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修改后的新《民事诉讼法》第107条对诉讼费用的收取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到目前为  相似文献   

10.
杨静维 《理论界》2007,(4):74-75
建立一种制度是为了解决一定的问题,而制度的建立是基于一定的价值取向。我国现行民事再审制度是以法的正义性为价值取向,基于“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依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提起民事再审程序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有法定申请事由的当事人。本文从民事再审程序的价值取向出发,对发动民事再审程序各种主体的合理性试作分析。  相似文献   

11.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比较、借鉴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比较分析德国、日本、法国、美国、我国台湾法律中类似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关于第三人的参诉地位、参诉方式、参诉根据、参诉效力等的有关规定,检讨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来重构这一制度,关键是要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分解为第三方被告和辅助参加人.  相似文献   

12.
对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204条之规定进行了理论阐释,阐述了第三人异议之诉的概念、特征,剖析了第三人异议之诉的主体、诉讼标的和事实理由等各构成要素,探讨揭示了第三人异议之诉审理程序的特殊性以及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揭示了第三人异议之诉在民事执行救济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全面论述了第三人异议之诉的理论问题和制度架构,丰富了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内容,促进了执行救济制度改革的理论研究,为执行救济制度乃至整个民事执行程序的改革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13.
民事再审程序是我国民事审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1991年正式颁行的民事诉讼法对该程序做了重大修改.但现行法实施十多年来的司法实践和不断深化的法学理论研究,尤其是民事诉讼基础理论研究都表明,再审程序的修改并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再审过程中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于是,改革再审程序,尤其是启动机制的呼声日益高涨,并成为实务界和理论界共同的热点问题.从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启动机制的现状入手,分析弊端,提出了改革和完善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启动机制的构想.  相似文献   

14.
我国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法律规定条文甚少。《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第185条规定了四种抗诉条件。第18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第1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相似文献   

15.
《民事诉讼法》新增的有关举证时限的内容与《证据若干规定》和《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中的相关内容存有一定程度的矛盾,即确定举证时限期间主体的范围相冲突,举证时限期间的长短不一致,举证时限适用的程序范围不协调,证据失权的适用标准宽严不统一.鉴于此,以《民事诉讼法》中举证时限制度的立法目的作为根本的评判标准,以《民事诉讼法》中举证时限的规定作为基本依据,以《证据若干规定》和《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中的规定作为主要内容,从解释论的角度对它们做出梳理与评析,认为确定举证时限期间的主体应当是人民法院,举证时限的期间应当以三十日作为标准,举证时限适用于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严格适用证据失权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6.
“凡存在皆合理” ,我国于 1979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就已确立了民事再审制。时至今日 ,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 ,民事再审制自身的弊端也日显端倪。对其存废 ,学者们众说纷纭。而民事再审制作为一种补救机制 ,在当前还有存在的必要与意义 ,尚有存在的条件与空间。当然 ,并不是说它的存在就能解决、避免与克服司法审判中的所有问题。但没有最好 ,只有更好 ,民事再审制的确是当前相对有效的一种补救机制。我们应该不断完善 ,以最大程度的发挥其功效。  相似文献   

17.
举证时限是证据制度中的焦点问题之一.我国民事诉讼法在举证时限上实行的证据随时提出主义严重影响了民事诉讼的基本价值目标--公正和效益.在以公正和效益为司法改革主旋律的今天,建立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最大限度发挥司法社会效益的需要,而且也是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据制度趋于发展和完善的前提保障,更符合国际民事诉讼立法的潮流.<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虽然设立了我国的民事举证时限制度,但因最高人民法院仅能对现行法律作操作解释的职能局限和实施的效力问题,特别是有些规定严格来说与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存在冲突,终究不能最终合理地解决这一问题.因此,应尽快制订民事证据法或修改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以用法律的形式确立我国的民事举证时限制度.  相似文献   

18.
《江西社会科学》2016,(1):155-160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第三人撤销诉讼规定较为原则,无相应的既判力理论辅佐,容易造成任意扩大第三人范围,对司法权威和裁判公信力造成严重侵蚀。由于我国既判力制度的欠缺,第三人撤销诉讼制度将面临重新检视和构建。第三人撤销诉讼制度原告适格必须结合既判力主观扩张理论进行研判,在既判力主观扩张范围内的第三人因实体或程序权利受到损害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诉讼,在该范围外的第三人可借助案外人申请再审或者另行起诉等途径来维护自身权利。  相似文献   

19.
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主体范围和诉讼保全制度的规定过于苛刻,限制了环境公益诉讼的进行,不利于及时、有效地制止环境侵权损害行为.新通过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规定有关机关和组织可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并且在民事诉讼中首次引入行为保全,从而有效弥补了民事诉讼立法的不足.借鉴国外“诉前禁令”制度,对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理论和指导民事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价值.  相似文献   

20.
关于完善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几点思考李丹宇李洪君我国在司法制度中对回避问题作出的明确规定以及1991年正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此作出的规定,对于规范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保障执法人员公正裁判,秉公执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从近几年的司法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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