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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预备行为实行化"是立法机关把刑事处罚视线前移而体现预防范式的一种活性立法,它通过提前保护法益、设立抽象危险犯、弱化因果关系以及强调行为无价值等整体融贯、功能耦合的前沿理论获得正当性支撑。我国已在刑法分则中将恐怖活动犯罪的预备行为拟制为实行行为加以对待,从而实现对该预备行为的独立可罚性。该立法对打击恐怖主义犯罪确有防患于未然的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或将面临犯罪圈扩张与刑法谦抑性、应罚性与需罚性、安全与自由等方面的紧张乃至冲突。因此,司法机关需要平衡各方利益,遵循比例原则,在刑法教义学层面对我国"预备行为实行化"立法的适用尽可能进行限缩解释。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刑法》将贿赂犯罪的内容仅限定为财物。但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查处的贿赂案件出现了财产性利益与非财产性利益相互交织的新情况,尤其是“性贿赂”这一概念逐渐进入公众和学术视野,由此也引发了对“性贿赂”行为犯罪化的争论。本文从“性贿赂”这一概念的法律界定入手,阐述“性贿赂”行为犯罪化的必要性,借鉴国外立法和司法经验,提出我国对“性贿赂”行为犯罪化的立法模式,以期对此问题的研究和立法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原因自由行为理论 ,能合理地解释行为人故意或过失使自己陷于精神障碍状态下实施危害行为的刑事责任的依据 ,因而备受各国刑事立法的推崇和刑事司法判例的肯定 ,理论上也颇受各国刑法学者的关注。探究该理论的缘起、行为可罚性的理论依据以及大陆法系国家相关的刑事立法 ,对于我国原因自由行为刑事立法的完善和实务的指导 ,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盗”“骗”手段交织案件要准确定罪,亟需考究犯罪实行行为。实行行为是刑法理论中基本概念之一,规范意义上的实行行为就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的行为模型。实行行为的实质与构成特征以及实行着手与终了是判断具体事实是否符合犯罪行为模型的重要标准。“盗”“骗”手段交织案件貌似复杂,实则简单:其“盗”“骗”手段交织这种特殊的事实仅符合一个盗窃罪或者诈骗罪的行为模型,即其仅具有盗窃或者诈骗一个实行行为,所以,该类案件只能认定为一个盗窃罪或者诈骗罪。  相似文献   

5.
刑法第240条第2款不是关于实行行为的规定,而是关于共犯行为的注意性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实行行为只有拐卖;该罪的法益是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生命、身体的安全及人格尊严;该罪以卖出即对被拐卖人支配的转移为既遂;该罪是即成犯;拐卖妇女、儿童罪与非法拘禁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拐骗儿童罪之间存在竞合关系。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扰乱法庭秩序罪存在着行为类型单一和行为对象过于狭隘的弊端,《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对于该罪的扩容性完善,有利于其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具有必要性和正当性。但随着扰乱法庭秩序罪入刑门槛的降低和兜底条款的设置,该罪呈现出恣意扩张并有可能侵蚀当事人及律师诉讼权利空间的新倾向。对此,应从二元化立法体制的衔接、定罪标准的确定和事前介入防范等多方面就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具体适用做限制性探讨。  相似文献   

7.
立法根据问题并未引起我国学界的重视乃至分析、研究,而立法根据在现行立法例中的表述也是不妥当的。立法根据仅指立法者立某个法的法的根据,所谓的事实根据、理论根据、经验根据等都不是立法根据。因立法根据的功能仅在于从形式上表明所立之法的合法性。当立法根据指称的是立法权源时,表述立法根据是必要的,除此之外则是可以选择的。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中关于"多次"的规定较多,但这些规定的种类、作用不同,致使其凸显失衡性、混乱性、模糊性等特点。以我国刑法分则中关于侵犯财产罪的"多次"行为规定为例,既存在同一层面上的不同财产犯罪因"多次"的规定不同而产生的量刑差异,也存在"多次"行为自身司法解释规定的混乱性对定罪量刑带来的困惑,还存在"多次"行为在适用范围以及与其他行为的竞合所导致的"禁止性评价"与"一事不两罚"等困境。这都表明对我国刑法量刑改革进行立法思考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9.
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与马思主义中国化,是毛泽东提出的两个相互联系的命题,也是从毛泽东到邓小平一脉相承、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和中国共产党人代代相传、不断发展的伟大事业。“结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础和前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结合”的产物和表现。事物的根据是构成事物本质的内部矛盾。“结合”的根据在于理论和实践的矛盾运动。理论与实践的能动性决定二者各自趋向对方,它们的矛盾本性要求二者相互结合,它们的发展本性决定“结合”是过程性与阶级性的统一。“结合”的关键在于创造。创造引起发展,构成发展,推动发展。正是因为理论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理论与实践的矛盾才不断产生又不断解决,实现二者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结合”的辩证本性才得以现实地展开  相似文献   

10.
基于历时角度,亲的用法可大致区分为古代单音节词亲_1、构词语素亲_2和单音节称呼语亲_3三种。亲_1到亲_2和亲_2到亲_3语言演变过程分别是语素化与去语素化。语素化与去语素化符合人们对亲认识的范畴化、去范畴化、再范畴化认知机制。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338条进行了大幅修改。这次修改降低了"污染环境罪"的入罪门槛,扩大了其适用范围,增强了刑法在惩治环境污染行为方面的威慑力。但是,本次修改仍有不少疏漏之处。例如,《刑法修正案(八)并未给出"严重污染环境"的判断标准,也未明确"有害物质"的范围,其量刑设计也沿用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规定,并未结合实践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两高"应采用司法解释的方式,对本次修改存在的诸多疏漏予以补救,以回应司法实践的需要,更好地发挥刑法在打击环境犯罪,保护环境法益方面的功能和作用。  相似文献   

12.
“985”高校科研不端行为的“立法”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研究"985"高校科研不端行为"立法"具有重要意义。对内来说,关系到它们作为"软法"能否对本校的科研不端现象发挥有效的治理作用。对外来讲,关系到它们对国内其它一千多所高校以及高校之外的众多科研机构制定科研不端"立法"发挥积极还是消极的"榜样"作用。统计研究表明:"985"高校"立法"之间对科研不端的各项表现的共识度除少数外,普遍比较低;在"立法"用语上"科研不端"与"学术不端"并无严格区别;在"立法"细化程度上清华大学最高,华南理工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最低;在科研不端"立法"模式上存在两种模式,两者各有优劣。  相似文献   

13.
文章从共时变异和历时演变的角度对“准”的语法化路径进行梳理,并尝试对具有情态意义的“准”是情态动词还是情态副词做出解释。研究发现,当“准”表示道义上的“许可”“必要”时,呈现出较多情态动词的特点;当表示“必然”性推断的认识情态释义时,呈现出较多认识情态副词的特点。笔者认为,“准”正处于从情态动词向情态副词虚化的语法化历程当中。  相似文献   

14.
文章从共时变异和历时演变的角度对准的语法化路径进行梳理,并尝试对具有情态意义的准是情态动词还是情态副词做出解释。研究发现,当准表示道义上的许可必要时,呈现出较多情态动词的特点;当表示必然性推断的认识情态释义时,呈现出较多认识情态副词的特点。笔者认为,准正处于从情态动词向情态副词虚化的语法化历程当中。  相似文献   

15.
从词义、句法位置、重新分析三个方面对“为”的语法化过程进行考察,可以发现,“为”的语法化是“为动”双宾语句消失的主要原因。动词“为”在词义泛化的基础上,由于句法位置和组合功能的变化而最终失去其原来的动词意义和在句子的核心谓词地位,虚化成表引进服务对象的介词,从而导致其双宾语结构的消失,形成新的“介·宾·动”结构。  相似文献   

16.
复合词"横竖"是近代汉语中的一个新词,经过词汇化的发展,在现代汉语中主要用作时间副词和语气副词。文章指出了现代几部重要词典"横竖"条释义上的不足之处,并通过分析"横竖"的词汇化历程加以验证,同时探析了其词汇化的机制和原因。最后考察了副词"横竖"的使用情况,认为其主观性在不断加强。  相似文献   

17.
“VP到底”可表空间、过程或程度,“到底VP”可表主观时间和确认等意义。导致“VP到底”语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V的语义特征,导致“到底VP”用法差异的主要原因是VP的时体特征。此外,“到底”和“说”等言说义动词紧密结合,还可表总结及本质分析的篇章功能。汉语“到底”的语义演变,充分体现了汉语方所成分去范畴化的连续性,以及空间认知模式在汉语表达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8.
僵尸网络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后续的操作行为,其中尤以倒卖、出租僵尸网络为甚.僵尸网络是一种对用户计算机的非法控制状态,后续操作行为本质上是无偿占有他人计算机争网络资源的"使用盗窃"行为,而倒卖和出租僵尸网络属于"使用盗窃"中的帮助行为,在网络空间中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应当优先考虑此类行为的独立入罪化.  相似文献   

19.
指人的字结构是我国立法语言中使用频率很高的句法形式之一。从语法、语义、语用三个方面来看,立法语言中的指人的字结构在承载较大的语义信息量的同时更好地体现了立法语言庄重性、准确性、严谨性和简约性的特点,准确地加以使用有助于明确犯罪对象,从而对特定人群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法律约束和处罚。  相似文献   

20.
儒学传统并不存在现代政党的生长基因,相反,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现代性政党因素的正常发生。近代中国政党主要是西学东渐的产物,具有明显的外源特质。政党文化移入后,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政党的中国化问题。中国国民党极力提升儒家在中国国族建构中的标识意义,进行了"儒化"尝试,最终走向了自己的对立面;中国共产党则着重从中国国情的现实要求和近代政党的客观使命出发,确立了人民群众的国族主体地位,走出了民族化的道路,开辟了政党中国化的现实路径。国共两党的发展历史证明,"儒化"并不是解决政党中国化问题的良方,只有扎根于中国的现实实践,依托民族实体,挖掘民众潜力,解决现实问题,才能建构起自身的合法性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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