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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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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救灾捐赠财产的信托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汶川地震后,对庞大的社会捐赠财产的管理和分配便成为重要的法律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信托法规定的赠与制度和信托制度的比较探讨,认为利用信托制度管理和处分捐赠财产,比利用公益捐赠中的赠与制度管理和处分捐赠财产更加有利于救济灾民以及灾后重建的目的。因为依靠公益信托制度自身的受托人义务,最近似原则,宣言信托等规定,便能有效管理、使用和处分救灾捐赠财产。  相似文献   

2.
小米集团和优刻得分别是我国香港和内地第一家以差异表决权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梳理两公司双重股权对创始人控制权的影响,可发现:两公司的商业模式均需要在初始阶段进行长期投入,创始人掌握控制权利于公司实施长期发展战略,投资者对创始人人力资本的认可使得创始人在持续募集股权资金的同时保持对公司的控制。创始人通过持有多倍表决权类股票实现以较低比例的持股获得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的控制权,通过占有过半数董事席位获得董事会控制权。创始人控制也可能会导致创始人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可以通过增强信息披露、规范特别表决权的适用范围、完善股东权益保护的法规制度三个方面来降低这一风险。  相似文献   

3.
慈善捐赠法律关系有三种基本类型,即慈善捐赠合同、慈善信托与慈善组织设立。三者各有理论基础,表现形式也有很大的差异,但就其内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言,却又大同小异。就其社会作用、社会效果而言,则可谓殊途同归,均是为了保障慈善捐赠人的财产所有权的顺利转移以及慈善目的的实现。这三种典型的慈善捐赠法律关系犹如三大支柱,稳固了慈善捐赠的典型形式,并将慈善捐赠法律关系的参与者的权利义务关系固定了下来。就慈善捐赠人的法律地位来说,他们不外乎是赠与合同中的赠与人、慈善信托关系中的委托人以及慈善组织设立法律关系中的出资人。  相似文献   

4.
破产立法未对企业“资不抵债”和“资大于债”情形进行区分,不仅赋予“资不抵债”情形下之股东重整表决权,而且将股权和债权进行同等保护,忽略了“资不抵债”情形下股权的特质和债权的优先性,造成重整中谈判的钳制成本和法院的强裁概率增加,降低重整效率。“资不抵债”情形下股东行使重整表决权不具有正当性,应当借鉴相关立法,明确重整中“资不抵债前提下股东无表决权”,并规定“经批准后的重整计划对全体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均有约束力”“重整计划具有强制变更股权的效力”,以恢复制度的公平与效率。  相似文献   

5.
信托制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股权投资基金对中小企业而言是一种比较有效的市场化融资渠道和管理制度。信托制股权投资基金能够充分利用信托制度的优势,为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开拓了全新领域。信托制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应该充分依托《信托法》,同时加强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  相似文献   

6.
针对企业捐赠的概念、实质以及必要性等进行探讨,对我国企业捐赠的现状进行分析,从企业本身利益与企业社会责任相互统一的角度出发,对如何解决我国企业捐赠法律制度的存在问题与如何完善我国企业捐赠的立法提出了看法,主张以平衡好企业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为原则,将捐赠行为的法律性质、捐赠程序以及具体捐赠事项等在法律中予以明确。通过建立诚信评价、奖励等激励机制,使我国企业在兼顾社会利益与企业利益基础上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相似文献   

7.
论公益捐赠行为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下载免费PDF全文
公益捐赠行为属于捐助行为之一种,它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公益捐赠合同除作为其合同主体的捐赠人和受赠人外,还涉及受益人这一公益捐赠合同关系人.同时,合同客体和内容的特殊性反映了这类行为的社会公益性目的.公益捐赠行为的法律涵义决定了它与信托、第三人利益契约和代理法律关系存在着明显差异.通过对此比较分析,可以确定公益捐赠是一种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相似文献   

8.
慈善捐赠是多元化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自愿、无偿、单务和不可任意撤销的捐赠。慈善捐赠的标的物种类繁多,可为有形财产,可为无形财产。捐赠财产的归属并不单一,应根据捐赠行为属性等因素进行具体分析。受赠对象既可为组织,亦可为个人,但应以捐赠人对受赠人不负有法定救助义务为限,且必须用作有益于社会或个人的事情。慈善捐赠的外延极大,因此须要进行类型化的分析。  相似文献   

9.
股权出资之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公司运作实务中,股权出资之典型个案引发了诸多困惑,由此产生了对股权出资进行理论分析和立法构建的必要。既然股权出资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实践中的现实性、立法上的适法性,被公司立法接纳为法定的股东出资形式就理所当然了。而要将股权设计为一种出资形式,就必须明晰股权出资与股权转让、转投资、循环持股、公司分立、公司收购等相关法律制度的关系。鉴于股权作为无形财产,其价值的不确定性较大,为操作之必要,应在股份评估、股权移转、与股票发行公司之关系等方面做出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0.
浪费者信托,是指信托受益权不得转让且不得用于偿还受益人的债权人之债的一种特殊信托。尽管它从产生之初就备受争议,但已为美国大部分州所承认。围绕浪费者信托的争议本质在于财产自由处分与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冲突。尽管债权人利益在浪费者信托中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但远未达到侵害的程度。法律对待浪费者信托,不应禁止,而应从成立件、受益人的范围限定和特殊债权人的类型化等方面加以调整。如此,既发挥浪费者信托保护弱势群体的功能,又能避免过度限制债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1.
虽然债权转股权是改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化解银行风险的新思路 ,但是债权转股权本身还存在着许多机制缺陷。为了保证“债转股”工作的顺利进行 ,有必要从法律角度对债权转股权进行全面考察 ,以期有助于债权转股权机制的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12.
国有股权的信托行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份制改造是我国国企改革的方向.由于国有控股公司等国有资产运营机构仍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私法利益主体,导致改造后的股份公司的国有股权现行行使方式缺乏内在的利益驱动,也无法完全摆脱行政权力的制约;并且由于在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过于强调国有股的控股地位,吸收非国有资本受到我国当前资本市场发育程度的限制,国有股"一股独大"等问题长期困挠着我国的国有公司.通过适当构造,国有股权的信托行使可以克服现有行使方式的弊端,可以为我国以至于其他国家的国企改革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相似文献   

13.
在《公司法》即将迎来第六次修改之际,明确股权代持的法律性质和效力有助于在鼓励投资兴业与维护交易安全之间实现动态平衡与同频共振。鉴于信托法承认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和信托义务的严格性,除非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另有特别约定,应运用信托关系去解释和梳理股权代持关系。要基于“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现代法治理念,充分尊重和有效保护股权代持的效力。股权代持关系的效力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维度。就对内关系而言,要大力弘扬契约精神和信托文化,要全面夯实隐名股东的知情权、收益权、股权行使策略调整权、股权处分撤销权、名义股东解任权、治理参与权和显名权等一系列权利。就外部关系而言,外观主义是化解隐名股东与善意第三人之间权利冲突的基本原则。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股权代持情形,有助于维护交易安全,改善股权流动性。在强制执行程序中,隐名股东也应礼让名义股东的善意债权人。但若名义股东的债权人明知或应知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则不适用外观主义原则。为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对股权代持的效力应采取“原则有效、例外无效”的价值取向。为严格限定无效股权代持协议的范围,建议导入“三步法”思维,精准识别效力性规范。裁判者援引“公序良俗”确认股权代持无效时更应慎之又慎。  相似文献   

14.
单方承诺之慈善捐赠因缺乏特定的受赠人,捐赠人不履行捐赠承诺的可能性增大,且在其不履行捐赠承诺时,依现存法律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慈善宣言信托与单方承诺之慈善捐赠具有极大相似性,可用来解决单方承诺之慈善捐赠的法律规制困境。同时,随着慈善宣言信托设立灵活、经济便利、缓解信任危机、丰富慈善机制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其在中国实践和理论界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慈善宣言信托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尚处于缺席状态,为此需打破在中国认可慈善宣言信托的理论障碍,探索慈善宣言信托与单方承诺之慈善捐赠结合的合理性,从信托主体的确定、信托的设立和生效、信托财产范围的确定、信托财产独立性的保障、信托的变更终止和信托的监督管理等方面构建中国慈善宣言信托制度。  相似文献   

15.
我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巨额不良资产如何收回关系到银行改革的成败,因此研究不良资产的处理方式就显得十分必要。文章提出通过资产证券化的信托模式解决这一难题,盘活银行的不良资产,增加流动性。利用信托模式处理不良资产须明确信托受益权证书的有价证券地位,同时在受益权证书的发行、交易、流通环节进行相应的创新,使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信托模式更具可操作性,这同时也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革新。  相似文献   

16.
我国捐赠税收制度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现行税法关于捐赠税收制度还存在着一些缺陷和不足,严重影响了我国公益捐赠事业的发展.从我国关于捐赠的税收立法规定出发,分析了我国目前关于捐赠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了完善捐赠税收制度的建议,以促进我国公益捐赠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试论捐赠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在现代社会 ,捐赠作为一种以公益事业和他人利益为目的的行为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日益增多。对捐赠法律性质的认定将直接决定对捐赠问题的法律适用。笔者就实践中两种主要的捐赠行为予以了分析 ,并得出结论 :以不特定多数人为受益人的捐赠应被定性为一种单方法律行为 ,而为取得这种捐赠所进行的募集行为是一种委托代理行为。  相似文献   

18.
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问题一直备受争议与关注。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偏好是否发生了变化?通过对股改后股权再融资集中的2006、2007两年内进行股权再融资的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PROB IT模型检验了与控制权收益相关的两个指标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变量与股权再融资之间的概率关系。终极控股权下的现金流权通过了检验,即现金流权越高的非国有上市公司越倾向于股权再融资;侵占度没有通过检验,这一定程度上说明股权分置改革起到了抑制通过股权再融资获取控制权私利的行为。  相似文献   

19.
表决权信托作为股东表决权和信托理论相结合而衍生出的新产物,在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践中已经得到成功应用,但是其在我国公司法和信托法原理上的正当性证明存在很大的争议,学术界对于表决权信托的客体是"股权"还是"表决权"一直存在争论,这种理论研究上的模糊性导致对表决权信托的分析始终处于一种表面状态.表决权具有信托法上所要求的经济价值和一定的财产权属性,并且随着公司法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表决权能够与股权相分离,因而可以成为适格的信托客体.  相似文献   

20.
股权变动模式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就股权变动模式的选择问题,学界有多种不同观点。虽争议已久,但共识未至。文章探讨了股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坐标,并通过明晰股权变动模式的不同观点的逻辑思路,探寻了公司法研究和论证的一般方法。在此基础上促进不同观点之间的对话,以实现通过方法的共识达致对股权变动模式问题观点共识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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