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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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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耕农是我国封建社会中一个比较重要的阶层,他具有被剥削的劳动者与小块土地私有者的双重身份。要研究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探索自耕农的土地关系是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郭庠林同志在一九八一年《学术月刊》第十二期上发表了《中国封建社会‘自耕农’的土地所有权及其社会身份》一文,提出了自耕农没有土地所有权与它是国家佃农的社会身份的说法,笔者深受启发,然而有些不同看法,现就正于郭同志。  相似文献   

2.
中国封建社会自耕农土地所有权具有两重性,即兼具私有与国有两种成分。自耕农土地所有权的国有成分,主要体现在自耕农的土地是不完全的私有土地,其土地的获得、继承、买卖及对剩余劳动的占有等方面都在国家的控制和支配下,沉重的赋役剥削使自耕农的土地所有权仅能部分地获得经济实现。  相似文献   

3.
李学桃 《兰州学刊》2014,(10):55-60
万国鼎认识到人多地少与土地占有不均的现实,提出由创建“标准自耕农”到实现农业集体化的理想设计。他将现实与理想相结合,既意识到合作经营、规模经营的必要性与必然性,也强调脚踏实地的由创建“标准自耕农”,到组建“标准自耕农场”,再到联合“标准自耕农场”建立“农场生产合作社”,实现农业集体化;他既顾及农民渴求土地尤其是土地所有权的心理与习性,认识到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之必要,又顺应未来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与现代化发展趋势,提出了与马克思主义相接近的农业集体化方案。  相似文献   

4.
制度变迁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所有制创新的理论探索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目前学术界对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改革方案主要有三种 :土地农民私有 ;农地国家所有 ;维持土地集体所有。按照制度变迁理论分析 ,实行农地复合所有制即土地社会 (国家 )占有基础上的农民 (农户 )个人所有制 ,能最大限度地激发经济当事人的积极性 ,能与我国农地所有制变迁的发展方向相吻合 ,能为我国农村社会中的非正式制度安排所容纳 ,能为绝大多数人所接受 ,不失为农地所有制改革的较优选择。农地复合所有制既不同于农地私有制 ,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农地国家管理  相似文献   

5.
郑雄飞  高依萌 《学术研究》2022,(4):41-48+177
土地制度是国家重要的制度安排和工具性制度设计。清朝的地权形态主要有庄田旗地制、地主所有制和自耕农所有制。明末清初,满清贵族通过“圈地”“拨补”“兑换”建立庄田旗地制且实行奴仆式生产。而后,通过“计丁授田”“更名田”“租佃制”让农民获得了部分耕种权,通过推动租佃制发展、废除主佃主雇之间的封建名分少量松动了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通过“摊丁入亩”等田赋制度改革助力了农业生产发展和人口数量增长。清朝中后期,由于地权高度集中和多重剥削压迫,农户纷纷破产,民生日益凋敝。内外交困之下,清政府“丈放”旗地以转嫁危机。从“夺民田为官田”到“价卖官田为民田”的双重掠夺,承载了庄田旗地制的兴衰,也折射了清朝土地制度与民生状况的互动过程。以史为鉴,保护农民土地权益,警惕资本侵蚀和权力掠夺是乡村治理中民生工作的基本准则;农地制度的工具性应当首先尊重农民的创造性,注重农民的生计改善。  相似文献   

6.
封建租佃关系,和几亿农民的生产生活具有密切的关系,是史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但迄今为止,对山西省的租佃关系尚无专文论列.本文试根据农村调查资料,并结合有关文献,对解放前山西省的租佃关系进行初步探讨. 佃农的一般状况和租佃手续据南京政府实业部中央农业实验所调查,在1933年,山西省佃农占农户总数18%,半佃农占22%.抗战以后的十余年间,在日伪及阎锡山统治下,由于战争频繁,剥削繁重,自耕农加速破产,佃农的比例有扩大的趋势.如1943年,在山西十六县148村中,贫  相似文献   

7.
近代中国社会曾经发生过引人注目的“流民”现象,长期以来,史学界对此看法不一,本文通过对近代“流民”现象的分析,谈谈我的看法。为研究方便起见,我们首先给“流民”粗作界定。根据我的研究,大概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丧失土地而无所依归的农民;(2)因饥荒年岁或兵灾而流亡他乡的农民;(3)四出求乞的农民;(4)因城市工业化的吸力而离土离村前往都市谋职的农民,尽管他们可能还保有小块土地。  相似文献   

8.
刘新利 《文史哲》2005,(5):65-71
康雍乾时期,“耕者有其田”是山东农民一如既往的愿望,但却是德国巴伐里亚农民的划时代要求。在18世纪世界经济转型以前,在整体上,“耕者有其权”是巴伐里亚农民的生存依据,但却是山东农民遭受压迫和剥削的原因。本文以康雍乾时期为历史中折点,说明:拥有土地的占有权,迫使山东农民必须承负国家的、官府的和家庭的责任。比较之下,土地占有权向着土地耕种权的变化达到极限,使巴伐里亚的农民借助于新型社会的到来转变成为拥有土地占有权的国家公民。  相似文献   

9.
地主制经济与庄园制经济是封建社会两种基本的经济形态。地主制经济主要是地主把土地分成小块租给农民耕种,这样,地主对土地的占有权与经营权就分离了。为了使这种剥削能继续进行下去,地主阶级就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国家统治力量,以保护其对土地的占有权,并强制农民完成对封建国家和地主的义务。而庄园制经济则不同,因为庄园主一般都掌握有武装,他们不用求助于国家政权就可以强制农民完成对庄园主的义务。拙文《地理环境与西藏在园制经济》①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粗放的耕作制度、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等方面对西藏庄园制经济形成过程中地…  相似文献   

10.
长期以来,在奴隶社会土地制度问题上,我国史学界流行着一种观点,即“东方自始至终公有,西方自阶级社会之始就私有”,直到目前,这种传统观点仍占据统治地位。东、西方奴隶社会前期的土地制度果真是按照两条道路发展的吗?一九七九年出版的《世界上古史纲》(上册),把希腊、罗马城邦共和时期的“城邦所有制”,解释为一种由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的中间阶段的所有制。这无疑为我们探索奴隶社会前期的土地制度提供了新的启示。我们认为,在奴隶社会前期(奴隶制大帝国建立前),无论东方(包括中国),还是西方的土地制度,都处于由公有制向私有制转变的“中间阶段”,都属于“农村公社所有制”。它既不同于原始社会的那种氏族公社“共同耕种、共同消费”的公有制,也不同于奴隶社会后期(奴隶制大帝国时期)的具有“完全的、自由的土地所有权”的私有制,而是“集体所有、个人占有”的过渡阶段的所有制。  相似文献   

11.
一般研究两汉土地制度者都注意“名田制”,即“以名占田”的土地私有制。因为土地私有制在两汉时代是汪洋大海,是具有普遍性的土地制度。不过,“假田制”也不是孤岛。特别是从假田制与假税制的推行,使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的角度看,假田制对当时和以后的历史都有很大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假田制与假税制作一番探讨。 所谓“假田制”,就是把国有土地租给无地农民耕种,在史书上称为“假民公田”。政府向租种假田的农民征收地租,即称为“假税”。这是在两汉土地私有制及土地兼并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政府为了安置贫民,使其能回到农业生产上来,以增加经济收入,  相似文献   

12.
对于中国传统经济时期土地与乡村政治之间的关系问题,存在两种观点.“无关论”认为土地与乡村政治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有关论”认为小块土地作为传统村庄治理的基础,与乡村政治间存在着因果或相关关系.在“相关论”的前提下,对于土地与乡村政治之间的互动影响机制存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分析视角,但已有的研究对小块土地与乡村治理之间的关系研究缺乏直接的因果论证.基于小块土地对乡村治理的实际影响可以发现,农村小块土地不仅产生了重要的经济影响,而且在社会层面上塑造了农民的“五种性格”,同时通过利益、偏好和权威三个机制实现了乡村的政治效应.  相似文献   

13.
许月明 《河北学刊》2003,23(4):51-54
中共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实现此目标的关键是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三农”之间联系紧密 ,难以分隔 ,但农民问题则是三者中的本质性问题。造成农民增收的限制因素主要有 :农产品相对剩余对增产增收的影响 ,所殃及的企业发展对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限制 ,结构调整又受限于土地规模和土地用途的管制等。解决农民问题的途径有三 :一是靠农民用技术在小块土地上创造经济规模 ;二是政府加快工业发展吸收劳动力 ;三是需要转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一体化发展。  相似文献   

14.
中国台湾实施的“小地主大佃农”政策对于中国内地解决现阶段所面临的农业问题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小地主大佃农”政策通过从政府主导、协会协调、“两个分离”、“双向辅导”和“一个平台”五个方面出发,有效解决了台湾所面临的农业问题.文章认为内地要解决目前的农业问题,可借鉴台湾的“小地主大佃农”政策,实施“小承包大经营”的“中农化”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除坚持政府承担所有成本、土地流转自愿、土地流转市场定价以及流转耕地务必务农四大原则外,还需要从支持政策、辅导政策和配套政策三个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15.
汉唐间的土地买卖,以及与此相连的封建土地所有权问题,历史上就有争议,至今仍然意见不一。较早的争论出现于马端临《文献通考》。该书评论唐朝均田制,引了叶适的一段言论:“要知田制所以坏,乃是唐世使民得自卖其田始。……唐世虽有公田之名,而有私田之实……民得自有其田而公卖之,天下纷纷遂相兼并”。马端临说:“水心言唐方使民得立券自卖其田,而田遂为私田。此说恐未深考”。他认为“秦开阡陌之后,田即为庶人所擅”,“民得以自买卖田土矣”。两人都把土地买卖与土地所有权联系起来,但在时间上看法不同。解放后,在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问题讨论中,再次碰到这个问题。一些同志指出:“根据经典著作的指示,结合中国封建社会的史实,土地买卖可以作为衡量土地所有权的标尺”。另一些同志则认为封建社会的土地买卖,不过是一种“诡诈的买卖”,它“不但不能证明‘自由的私有权’的建立,反而意味着在封建社会的农民是以土地所有权的丧失而换取使用权为其特征”。更有同志提出:“所谓经过买卖的私有,只是在封建法律下被承认的,而法律是统治者所订”,因而认为土地所有权“在专制封建主义的中世纪‘就是全国范围内集中的土地所有权’——封建的土地国有制”。这里的分歧就不仅涉及汉唐时期(乃至封建社会)土地买卖的性质、意义,而且关系到对封建土地所有权的理解了。本文试图结合汉唐间土地买卖的事实,对“封建式的私有”谈点粗浅意见,供讨论。  相似文献   

16.
马新 《东岳论丛》2012,33(1):89-96
战国时代既是一个转折时期,又是一个相对完整、独具特色的发展阶段,这一时期的农民较之两汉也具有鲜明的特色.他们在土地关系、社会关系以及劳动关系各方面所表现出的种种的不同,可以归纳为三个突出特征:一是公有性.战国时代,伴随着郡县乡里制度的建立,国家也取得了境内土地的所有权,在此基础上,实行了面向全体国家编户齐民的“授田制”.农民所耕种土地的国有以及农民生产与生活的集体性内容,都是战国农民公有性的体现.二是均平性.授田制下,农民使用着面积大致相同的土地,极少土地兼并,贫富分化也不如后世之剧烈.三是强制性.战国时代的农民实际上是国家依附民,没有经济的自主与政治的自立,他们的一切都在乡里组织的管理之下.上述特征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在一定意义上制约和影响了中国传统社会的走向.  相似文献   

17.
马克思指出,创造资本关系原始积累全部过程的基础,是对“农业生产者即农民土地的剥夺”。就英国所发生的原始积累过程来看,圈地运动无疑是其最关键的一步。伴随着土地集中和大批农民离开土地,结果“促使农村居民变成无产阶级,把他们‘游离’出来投向工业”。中国历代封建王朝也有不少因土地兼并而从土地上被驱赶出来的流民,但这种土地集中的最终结果却不同于英国的圈地运动,农民并未能因此从土地中“游离”出来投向工业。对于这一现象不少人认为,这是由于我国工业不发达,无力容纳这些流民,故他们只  相似文献   

18.
日本战后农地改革法案的制定 ,是美国占领当局下达的直接指令 ,与日本政府试图揣摩美国占领当局的改革意图而颁布的试探性改革措施相结合的产物。在盟军总司令部内也存在对日本农地改革的分歧意见。日本战后农地改革的最终完成 ,是在国内外各方面力量的综合作用下实现的。由于推行改革的主体是占领军当局 ,因此改革最终放弃小地主制 ,选择了小土地所有的自耕农制。从而把农村中最富于斗争的佃农变成土地所有者 ,使农村成为针对共产主义运动的防波堤 ,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 ,农村成为保守政党的“票田”  相似文献   

19.
李澜 《学术论坛》2006,(3):63-67
“一体多元”土地制度是对新时期我国土地制度改革中的一种具体设想,即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的体制不变,在不违背农民意愿和不损害农民利益的前提下,采用租赁、抵押、委托经营、入股、转包等形式实现农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多元流转。土地补贴政策即为国家根据土地所处的区域、土地保护和利用情况、土地耕种的农产品的品种以及土地产生的效益等不同情况,运用财政和金融的手段对土地进行直接补贴的相关政策。研究中侧重探讨二者的实施形式和应用价值以及在化解中国“三农”问题中的实际作用。  相似文献   

20.
三、农村人口的流失和雇佣劳动的产生农村人口的流失主要指小农,但也包括一部分富裕农民在内。小农主要指自耕农和佃农,他们占人口的大多数。封建社会农村人口的社会构成状况是我们考察一切经济矛盾的重要依据。关于人口数量。清代激增,这没有疑问。至于明代,《明史·食货志》记洪武二十六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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