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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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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司法实际效果与立法初衷相差甚远,出现了实体法与程序法、定罪与量刑、罪名与罪状以及独立性与附随性的矛盾.建议废除本罪,代之以非法持有巨额财产罪,增设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财产罪,并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2.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新《刑法》增设的新罪名。此罪的设立完善了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立法体系,为打击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对于加大反腐败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立法上存在的缺陷,加之配套法规、措施不完善等方面的影响,此罪的适用状况并不理想,未能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为此,笔者就此罪的适用与存在的缺陷进行了探讨,并提出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王奎英 《理论界》2007,(6):85-86
当今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在我国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由于立法的不成熟性,该罪从开始设立至今一直在刑法学界存在颇多争议。为此,本文试就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进行一些探究,以期对惩治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的立法改善和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浅析与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高昌明 《兰州学刊》2005,(2):148-149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实施,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也引起较大的争议,本文通过分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不足与缺陷,探讨了本罪的修正与完善,以期实现本罪的社会效果及立法本义.  相似文献   

5.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不包括“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人可以与国家工作人员一起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单位不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  相似文献   

6.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包括客体为复杂客体,即国家机关的形象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是持有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井拒不说明其来源的行为,主体是包括公务员在内的所有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包括直接故意和问接故意。  相似文献   

7.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确立以来 ,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 ,这一罪名越来越暴露出自身的缺陷 ,直接影响了该罪在打击、防范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犯罪方面所应发挥的重要作用。对于该罪犯罪构成要件和法定刑幅度 ,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部门存在较大争议 ,对此笔者阐明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8.
陈力刚 《天府新论》2005,5(3):77-79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一罪名的设立,是对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状况监督管理的需要,是防止权力滥用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不需举证责任倒置。我国应尽快建立财产申报法,完善财产申报制度,让大众对公职人员财产变化进行监督。  相似文献   

9.
腐败是我国当前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在社会各界热烈讨论反腐对策、加大刑法打击力度的背景下,作为一项立意为反腐的罪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因没能承担起反腐重任而一直为民众所诟病.在广泛采纳民意后,我国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将该罪的法定最高刑由五年提高至十年.然而,该举措是否能够有效惩治腐败、该罪名在反腐体系中应发挥多大作用、应当怎样发挥作用,依然需要我们的进一步深思,这有利于我们明晰刑法应当和不应当承担的社会功能,从而在制定反腐对策时分清主要和次要矛盾.  相似文献   

10.
在理论上,学者们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出了越来越多的质疑。本文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着手,分析了与该罪的认定及处理相关的三种问题。集中体现在对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是否存在共同犯罪、是否存在自首等三个方面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论证,并提出了笔者的观点。仅以此文抛砖引玉,以期在理论与实践的交错中,能对理论的发展和实践的深入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1.
12.
文章从理论到实践探讨了贪污罪主体的演变过程,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贪污罪主体问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人员构成贪污罪主体问题,村民小组长构成贪污罪主体问题,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企业的人员构成贪污罪主体问题,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是否构成贪污罪主体问题,贪污罪主体共同犯罪问题。  相似文献   

13.
王瑞君 《东岳论丛》2006,27(6):216-220
罪刑法定从思想成为实在法中的基本原则不是孤立进行的,而是与近代西方各国宪政理念和宪政实践同步的。一国宪政理念和宪政实践直接影响一国的刑法理念,由此影响罪刑法定原则在该国的命运。中国自清末改制到国民党刑法典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罪刑法定的命运就与中国社会的命运尤其是与宪政的命运相捆绑,而宪政秩序在中国社会的迄今缺席昭示着罪刑法定的坎坷命运远未终结。为此,在我国强调罪刑规范建构以民主、平等、人权等理念为宪政诉求,罪刑规范的司法运作贯彻理性司法的理念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住房金融风险包括住房融资投资风险与住房抵押贷款风险两种形式,针对两种风险,提出了防范住房金融风险的对策与措施。  相似文献   

15.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破产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自然现象,与之相关的破产犯罪日渐猖獗,对社会的危害也愈加严重。我国关于破产犯罪的立法存在严重缺陷和不足,不能适应打击和预防破产犯罪的需要,应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仅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权威和尊严,而且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社会影响甚烈,危害甚大。司法实践中有必要准确解读刑法的有关规定,划清其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保证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案件的正确定性处理。而判断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否有犯罪的未遂形态,就必须明确该罪是否属于结果犯、行为犯或者危险犯。如果该罪属于上述三种形态之一,则其当然存在犯罪的未遂形态;反之,如果该罪不属于上述三种犯罪形态,则其犯罪未遂形态也就不可能存在。  相似文献   

17.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法理研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私分国有资产罪从理论上讲是单位犯罪,因而宜以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为名。为了有效打击这种犯罪,应具体规定该罪的数额标准、主体和处罚原则,以维护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8.
吕颖洁 《江淮论坛》2005,3(6):48-52
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构成受贿罪的共犯,在刑法理论界有“否定说”和“肯定说”。比较起来,以“肯定说”更为可取,且应进一步肯定无身份犯能成为纯正身份犯的共犯。在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认定时有必要承认成立受贿的片面帮助犯。关于介绍贿赂的实行行为是否与受贿罪、行贿罪的帮助行为有界限,理论界分别存在“区别说”和“同一说”,笔者认为两说都有一定合理性,但应明确介绍贿赂实行行为与受贿罪、行贿罪的帮助行为相独立,介绍贿赂罪有其存在价值,目前不宜取消,更应对通说提出的介绍贿赂实行行为做些补充以严密法网。  相似文献   

19.
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规范和社会调整方式,之间有着深厚的渊源。道德义务是道德发挥作 用的最重要的手段;法律义务则是法律发挥作用而设定的手段之一;道德义务可被吸收、确认为法律义务; 现行法律义务中有不少是从道德义务中提升而来的。在不作为犯罪之作为义务的几种主要来源中,道德义 务与它们是部分地竞合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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