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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是在一次各自为正方、反方的辩论赛上相识的。步入“围城”之后,这嘴上互不相让的“惯性”竟成了我们之间的一种美丽的“毛病”。 有时唱的反调其实是“新调”。打小就喜欢冷色调的妻所有的衣物不是灰的就是蓝的,要不就是黑的,她还挺有歪理,说什么冷色调给人以成熟、稳重的感觉。我终于忍无可忍,将了她一军:“你逃避暖色调,恰恰暴露出你不敢显示个性,压抑自己对生活的激情。”尽管她回敬了我一句“你这是偏见”,但她在自己30岁生日时,偷偷地买了一件红T恤衫,悄悄穿上后,同事称赞她年轻了五六岁,她才开始不时地穿些比较艳的衣服。我暗自为自己的反调改变了她的偏好而高兴。 有时我的反调其实是“变调”,也就是从辨证法的角度表明我的见解。孩子3岁时,妻突然要开发孩子的智力,愣说弹电子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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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的眼睛不好,所以自从到了美国,就常去看一位眼科名医。每次从诊所出来,妻都要抱怨:"看了他十几年,还好像不认识似的,从来没笑过,拉着一张扑克脸。"有一天去餐馆,远远看见那位眼科医生,他居然在笑,还主动跟妻打招呼。妻开玩笑地说:"真稀奇,我还以为你从来不会笑呢!"眼科医生笑得更大声了,突然又凑到妻耳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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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蕾蕾还在她娘肚子里时,我这个搞幼教工作的“爸爸”就曾用音乐对她进行过胎教。妻也喜欢音乐,所以当我建议用音乐陪伴蕾蕾成长时,妻欣然同意。 蕾蕾一出生,我就用音乐训练她的听觉。每天在她临睡前播放《摇篮曲》,睡醒后放一段优美动听又欢快的儿歌,如《找朋友》、《大公鸡》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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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年底,我想到自己在城里安家近十年了,如果能让在农村生活了大半辈子的父母来城里过年,他们肯定会高兴的。于是,便回乡下接父母。父亲答应了,但手头农活没忙完,不能随我同来;母亲却担心母猪快要下崽、家禽无人管等等。脱不开身。 不久,父亲刚忙完家里的农活就赶来了,布鞋上的泥巴还未磕干净就敲我家的门。妻一开门,随手送上一双棉拖鞋。父亲是个没见过多少世面的老实巴交的农民,不知道城里人进家门要换拖鞋,便问我换这个于啥。我只好说:“这是暖脚用的,您要是觉得不习惯,就不用换了。”于是,父亲便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在光洁的地板砖上,看傻了妻的眼,她一边摇头,一边下意识地抱怨起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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