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阐述了我国《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存在诸多的限制,分析了在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进行确定时要考虑到司法能力和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现状等因素。提出应当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考虑因素出发来思考解决问题的思路,为完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提供了的新视角。  相似文献   

2.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通过增加肯定式列举内容、撤销判决、对行政行为概念的解释、增加判决类型和规章确定的行政主体等方式扩大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遗憾的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的低级错误仍然存在,部分内容是对原有法律制度的重复,将"具体行政行为"修改为"行政行为"没有任何意义,内部行政行为依然游离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外,行政合同原本就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事项,行政事实行为,准行政行为仍未纳入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这样的修改不能达到行政诉讼法修改的目的,不能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使行政诉讼法在其他方面的修改意义不大。有必要通过修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确定方式、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建立行政法院、缩小否定式列举范围和明确判例法等方式来完善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3.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规定的若干缺陷问题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规定的若干缺陷问题思考陆武师一、问题的提出我国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近几年来曾有若干变化:《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前是以《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范围为准,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数量极少;1990年《行政诉讼法》施行后,虽然受案范围扩大,但诸如计划生育...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有史以来第一部“民可以告官”的法律,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对保障、维护、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改进和提高行政工作,加强廉政建设,实现行政管理法制化,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就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范围。《行政诉讼法》实施前,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原则上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该法第3条第2款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适用本法规定”。但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上全国尚不统一,随着行政诉讼活动的日趋繁多,就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进行探讨,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5.
受案范围是进行行政诉讼的前提性问题,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在规定受案范围时采用“概括式规定+肯定式列举+否定式排除”的立法模式,这一立法模式是造成受案范围的规定存在明显缺陷的重要因素,因此,重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应首先选择正确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6.
文章从切实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完善诉权制约日益膨胀的行政权的角度出发,在评析现行立法的基础上,找出现行《行政诉讼法》中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缺陷,从而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进行重新构建提出建议和意见.  相似文献   

7.
我国《行政诉讼法》亟须作出适当修改,在修法过程中应贯彻公民合法权益保护优先的原则,注重研究解决如下制度创新与改进的课题: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应作为行政诉讼立法的首要目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应坚持司法最终性,应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参加人范围和行政诉讼救济范围,行政诉讼立法应兼顾公平与效率,以更有效地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理论与实务研究的重要问题。我国行政诉讼法有关受案范围的确立模式、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及行政终局行为的可诉性等问题都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立法应取消肯定列举式的规定,而采用由肯定的概括、否定的列举及例外三个部分结合构成的立法模式;规章及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等抽象行政行为以及涉及公务员基本权利的内部行政行为都应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我国有必要取消行政最终裁决,以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9.
司法实践中,由于行政诉讼法规则不规范,导致司法机关对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受案处理比较混乱,影响了法律的权威和公正,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尽快对《行政诉讼法》进行修订,力求使法律条文更加详尽、具体、便于操作,并将其他规范性文件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同时解决好与《合同法》等私法的衔接问题,以便更好地调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10.
新《行政诉讼法》在立法目的、受案范围、管辖制度、当事人制度、审理判决制度和执行制度等方面作出了重大修改,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行政诉讼发展的突出问题,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必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当前要做的核心工作是准确领会新《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内容,推动新法的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11.
物权法车位归属条款在立法方法上偏离了立法目的,规范其语言缺陷是车位归属条款司法解释出台的缘由。这一司法解释将判定车位空间归属依据回归了区分所有权的基本法理,但使物权法车位归属条款的功能有所弱化,需要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车位归属司法解释本身也存在一些歧义,因而在适用中需要作出进一步解释。  相似文献   

12.
世贸法律规则和中国司法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审查是现代法治国家所普遍采用的一项法律制度。入世后 ,如果法院不能真正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审查权 ,其他成员可据此寻求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予以裁决。世贸协议如《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1994》、《反倾销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都对司法审查作明确规定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法律文件对司法审查也作了规定。中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专利法》(修改 )、《商标法》(修改 )也都有规定 ,但与世贸法律规则相比 ,差别很大。主要在可诉权范围不一、原告诉权保护范围不一、当事人权利范围不一、司法审查范围广度不一、司法审查程序不一。如何使司法审查符合我国国情 ,又与世贸法律规则相吻合 ,是我国入世后面临的法律难题之一  相似文献   

13.
由于司法理念、受案范围和制度构建等的缺陷,当前法院对政府公开虚假信息的行为无法进行司法审查,这不符合建设法治政府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要求。应重新认识相关司理念,明确法院的受案范围,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的制度构建,以实现法院的司法审查权。  相似文献   

14.
行政裁判权历来是行政诉讼法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也是一国行政审判实践中至关重要的问题。本文就较有代表性与特殊性的日本行政裁判权的范围、司法审查特别领域即:法令、国家考试、最高法院规则、条约展开论述,以期对我国相关理论与实践提供一些参考。  相似文献   

15.
英美司法审查制度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历史的原因,英美两国的司法审查制度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宪政制度的不同,却也造成了它们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从两国司法审查的范围、程度、方法以及起诉资格的限制等方面就可以看出。然而,随着世界范围内对人权保障的逐步加深,两国的司法审查制度也呈现出相同的发展趋势,那就是建立一套范围更广、程度更深、方法更统一、限制更少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6.
法律解释由解释的任务、标的和主体三项要素构成,它与审判活动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逻辑联系。“司法解释”的概念,应是对这种紧密联系的回应和强调。法律解释的平意方法以及解释中避免混入价值判断,并非保证法律适用客观性的关键所在。确立法官的解释权主体地位,使司法解释显性化,既具有必然性又具有必要性,这才是推进司法独立的当务之急。以最大限度保全或最小程度丧失法律的确定性为标准,在配置法律解释权的多种方案中选择最优的来保障解释客观性,最终获选的是由法官进行法律解释。  相似文献   

17.
刑法第12条将本条适用局限在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这一立法存在缺陷,缺乏预见性。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的案例部分弥补了立法的缺陷。立法将追诉时效不纳入到轻重比较的范围,但司法解释却反其道而行之。死刑复核程序适用溯及力,是错误的。"处刑较轻",包括法定刑和涉及刑的事项,还包括构成要件的改变,如果改成"有利于行为人的法律"更好。  相似文献   

18.
行政解释、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都属于我国的有权解释,但在司法实践和行政管理权的运用过程中存在着行政解释与司法解释相冲突的现象。要解决两者之间的冲突适用问题,就要采取以下措施: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构建和谐一致的法律体系;人民法院在尊重行政解释的前提下进行司法审查;强化司法审判的终局效力,保证司法独立;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权限。  相似文献   

19.
论司法自制——以美国案例为材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以美国各个时期有代表性的持司法自制立场的案例为材料,对司法自制在美国的发展历程进行了梳理,并概括出司法自制哲学之内涵本质及基本原则。司法自制乃司法审查的传统价值立场,它既是司法审查之制动器,又为宪政政制之保护器。司法自制研究是全面评介司法审查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我们应加强对此课题的正视与重视。  相似文献   

20.
司法解释体制的建立是司法解释规范化的重要标志,但不合理的司法解释体制会成为司法解释规范化的内生性障碍。在对司法解释界定的基础上,从制度、体制的层面上就现行司法解释的运作方式和过程进行反思,探讨了现行司法解释体制存在的弊端及原因,对我国司法解释的规范化与科学、理性的司法解释体制的建构等提出了改革与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