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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中辩护律师权利作了重大修改,赋予了辩护律师准阅卷权、会见通信权、调查取证权、提出意见权等一系列权利。与美英德法日等国家侦查阶段的律师权利相比,我国对辩护律师权利保护方面立法较晚并有所限制。为充分保障律师权利在实现人权保障、无罪推定以及公正执法等方面的价值,当前公安机关亟需转变讯问思维,强化证据意识,创新侦查程序中律师权利的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2.
我国的职务犯罪侦查制度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虽已经历种种修订和完善,但在刑事司法国际化程度加剧、正当程序理念不断渗入全社会的法治大环境下,欲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两大诉讼目的的平衡,我国现阶段职务犯罪侦查制度中程序制度的改革就显得尤为重要。应确立包括与庭审程序相适应的双轨制侦查制度在内的职务犯罪侦查程序制度。  相似文献   

3.
作为《纽约公约》的缔约国,在过去的20多年间,我国遵循公约规定的条件,忠实地履行了承认与执行公约裁决的国际法义务。公约裁决包括外国裁决和非本国裁决。在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实践中,地域标准已经成为各国普遍认可的区分本国裁决与外国裁决的主要标准,但对于某一裁决是否属于本国裁决,归根结底由相关国家法院依据当地法律作出裁定。公约项下的非本国裁决所针对的是裁决地与裁决执行地同属一个国家的情况,非本国裁决对于裁决地和裁决执行地国而言,既不是本国裁决,也不是外国裁决。我国现行仲裁立法存在混淆上述概念的情况,因此在对我国仲裁法进行修订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充分考虑将各国普遍认可的地域标准作为区分我国裁决与外国裁决的标准,并纠正我国现行立法中不符合仲裁实际情况的提法。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已经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初次审议。在这一背景下,检察机关的反贪侦查权得到了部分加强,同时也受到严峻挑战。检查机关只有未雨绸缪,积极适应法治环境的发展变化,提高应变能力,才能达到保障人权与加大反贪力度的双赢效果。  相似文献   

5.
侦查措施违法时的权利救济与检察监督,具有保障公民权利、制约侦查权力和维护司法公正等功能.权利救济与检察监督联系紧密,但也有明显的区别.《刑事诉讼法》新增的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在实现权利救济及加强检察监督两个方面都取得了相当程度的进展,应予以充分重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内容还较为原则,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相似文献   

6.
当前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数量庞大,违法犯罪突出,不仅影响城市形象,更主要的是对社会治安、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威胁。公安机关对这一群体实行治安管理有其现实必要性。但由于现行法律框架下的救助管理模式对职责规定不清,公安机关遭遇执法困境。面对困境,应从观念、制度、操作等层面探索解决的途径,以期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实践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7.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填补了我国行政程序统一立法的空白,对我国程序法制建设和行政法学研究都具有重大意义.但由于诸多原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足与缺陷,对这些不足和缺陷加以剖析,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不仅可以促进湖南省地方行政程序的法治化,还能够以点及面,推进全国行政程序制度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8.
在探讨改革开放以来的贪污案的新情况、新特点时 ,应当全面地分析和探讨其两重性。其两重性主要表现是 :在贪污案中 ,既存在有利于贪污者作案和逃避打击的一面 ,同时也存在有不利于其作案和逃避打击的一面 ;既存在有不利于侦查的一面 ,同时也存在一些有利于侦查的因素和条件。忽视任何一面的作法都是错误的。充分认识贪污案的两重性的好处就在于能使我们更有效地做到知己知彼 ,从而为制定行之有效的侦查对策奠定基础。在实施侦查过程中 ,应注意把握好“密、准、快、巧”四个环节。  相似文献   

9.
我国应建立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制度。检察机关在相应程序中应以“原告人”的身份出现,并享有相当于原告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应在《民事诉讼法》第五章第一节“当事人”之后增设“检察机关”一节,并修改相关的内容。  相似文献   

10.
申婷婷 《理论界》2011,(8):51-53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出台为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解决涉外合同争议问题规定了两个基本原则——意思自治和最密切联系原则,为司法审判提供了立法性的宏观指导。法官在具体处理涉外合同争议时还有许多细节问题尚需明确,因此,裁决时需要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为使二者结合适用时更符合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立法机关还须尽快赋予该司法解释与法律同等的法律位阶和司法效力。  相似文献   

11.
涉外信托的法律适用制度的立法完善已是国际私法学界面临的一个现实而又重要的问题,因为我国涉外信托的冲突法立法还是一片空白.在借鉴国外丰富的实践经验及相关国际公约先进规定的基础上,可以修正<民法典(草案)>第九编第四十二条使之更加完善.不仅应进行结构上的调整,将涉外信托的法律适用规定从"物权"一章中分离,设立专章专门规定,而且应完善有关条文内容,即首先区分动产信托和不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信托适用信托自体法理论;然后区分信托的先决问题和信托的法律适用问题,两者适用不同的方法确定准据法;最后对信托法律适用的单一制或分割制作出取舍.  相似文献   

12.
《东岳论丛》2017,(1):66-72
从《农民专业合作法》人格独立性角度,通过文献梳理、实践判断和逻辑分析方法,本文形成以下结论:在“两分法”体系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营利性法人的特征;法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产结构安排的核心是明确界定成员与合作社之间财产权利的边界;治理结构的完善应当以保护成员的最终控制权为目标,完善赋权机制,并保护成员退社自由的权利;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特别扶持符合法理,法律不需要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但不排除政府可以对合作社的税收豁免和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监督;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给予反垄断豁免权的同时,须对联合社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倾向持谨慎态度。  相似文献   

13.
对于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究竟是否属于对诱惑侦查的法律授权,学界存有争议.从程序法理、侦查实务和法条解释的角度讲,该条款所谓“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一语应当解释为仅仅是禁止“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而未禁止“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在判断和认定是否构成“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时,关键应当是看犯罪行为是否系国家主导、支配的结果,国家(侦查机关)可以介入、推动犯罪行为的发生,但却不能主导、支配犯罪行为的发生.从诱惑侦查的法律后果来看,根据《修正案》第151条的规定,采取“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所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采取“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所收集的材料应当排除.在实体法上,对于被采取诱惑侦查的被告人应当认定为犯罪未遂从轻处罚.  相似文献   

14.
2006年8月27日通过的新《企业破产法》,与旧法相比,有了制度性创新:破产清算制度公平保护债权人利益,也为债务人提供了法律救济,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破产重整制度,有利于积极挽救困境中的企业;引入管理人制度,强化了对债务人财产以及整个破产事务的管理;重新界定了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使操作性增强。正是这些新规定构成的相应制度,使新《企业破产法》成为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的破产法。  相似文献   

15.
胡祥雨 《云梦学刊》2004,25(5):33-35
清代京师实行特殊的司法管辖,其中涉及旗人户婚、田土的案件,如八旗、步军统领、五城、内务府等初审衙门不能完案,则交由户部审理。但户部的司法权力并不充分。户部一般根据《大清律例》断案,而《户部则例》中的相关规定也在司法实践中发挥效力。  相似文献   

16.
公司转投资是指一公司对其他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进行真实有效出资的民事法律行为,它会引发诸如虚增资本、实质性减资、董监事滥权、母公司不规范行为等法律问题,而我国《公司法》对转投资行为的规定,在转投资对象、转投资形式、投资额计算问题、母子公司问题等方面存在立法缺陷,需要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7.
本文从动产物权法律适用规则的演进历程、无体动产法律适用规则的立法考察角度寻求我国关于权利质押适用规则的依据,提出涉外权利质押所适用的准据法仍以“物之所在地法”为主,并辅以其他原则,但这个所在地在不少情况下乃于当事人的住所或居所地,有关法律行为的实施地等有莫大的关系。并以此为依据对我国现行立法进行评析,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18.
既判力有正负两方面的价值,正向价值排斥再审,而负向价值又是再审存在的逻辑前提所在。对既判力的正负向价值进行界定和明确,以确定既判力作用的合理边界。再审程序不同于普通救济程序,除了在于它的救济对象是已生效的裁判(或成为确定裁判)外,更重要的是再审程序特有的原则。这次的再审程序对再审事由的细化,更加强调了程序正当性的重要性.但是我们仍然看到对再审事由的规定还是没有突破实质性错误不能提起再审的法治国家的原则.再审事由朝着这方面发展才能更加合理化。  相似文献   

19.
对施行中的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经常性地加以反思,非常必要,但任何反思都应保持理性。"反思"如果完全脱离了一个特定行为或一个特定事件或一个特定的法律文件出台时所依托的当时的特定的背景,那么,"反思"将无助于我们全面和客观地认识法治发展中的缺陷。  相似文献   

20.
自2008年1月1日起,伴随着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政策将实现统一。但由于优惠过渡期的存在,加之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税收协定的谈签与执行、作为居民国的税收管理以及零散税源、代表机构管理等涉外税收特色征管内容的存在,继续实施涉外税收的专业化管理有其必要性。因此,涉外税收管理部门应把握特色、突出重点,将涉外税收征管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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