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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洪超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3):89-92,95
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问题是整个人权保障领域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保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仍然有不足之处,与国际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其中审前羁押的恣意性、对追诉活动的依附化以及救济的虚无化和适用程序的非司法化等等,这些现象的存在其结果必然是严重侵犯人权。因此从制度上来改进目前的羁押制度,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具有重要的价值。 相似文献
2.
姜瑛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5(4)
在互联网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屡屡遭致侵犯,频发个人信息泄露现象,公民信息自主权受到了挑战.被遗忘权本质上是个人信息的自主权,是对个人生活与未来的塑造权利.为此欧盟和美国在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都具备了一定的经验,基本建立起来了完善的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体系.我国应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将被遗忘权法定化;规定被遗忘权的权利义务主体、客体;规范行使被遗忘权的条件与例外;完善政府与市场合作的互联网数据监管,对公民行使被遗忘权时受阻做出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3.
韩玉亭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2(5):23-26
当今社会,人权理念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更是将人权保障的问题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但是对于“人权”的理解却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我国的司法改革沿着人权保障的路径前行,人权保障的多元价值内嵌于司法救济当中,司法可以且必须要承担起保障人权价值实现的重要使命。 相似文献
4.
王立峰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3(5):65-71
人权保障离不开法治,人权法治化势在必然。近来,国际学界出现了人权法治的政治正当化即民主实证主义的思路,人权实践中则出现人权法治国际化的倾向。我们必须看到,法治的形式品格决定了法治与人权之间存在一致性,也存在紧张关系。民主实证主义强调人权法律化的政治正当性,有可能忽略道德正当性命题;人权法治国际化因应人权的普世价值,但忽略了国家法治对于人权保障的重要意义。因此,人权法治化是必要的,但必须谨慎对待。 相似文献
5.
新疆人权事业的发展是中国人权事业新进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十年来新疆人权法治保障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形成了鲜明的实践特色,包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构建反恐维稳长效机制,坚持维护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探索人权话语体系、为全球人权治理贡献中国方案与新疆经验等方面。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应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新疆人权法治保障建设的引领,努力抓住历史机遇、积极回应各方挑战,建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尽快完善新疆人权指标体系,讲好中国人权的新疆故事,确保新疆人权法治保障建设阔步前进。 相似文献
6.
付春艳 《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06,(5)
本文从人权保障的理论和要求入手,阐明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原则,分析加强人权保障对其产生的影响,对照当前立法和实践中的具体情况列举不足并提出了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7.
历史和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解决民族问题只能走民族区域自治的道路,这是解决民族问题的中国模式。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相结合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制度赋予少数民族地方“变通补充权”,体现了国家充分重视和保障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它与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原则和国家法制统一原则是一致的。 相似文献
8.
从原始民主治理与人权保障血缘化、奴隶主神权统治与人权保障身份化、封建社会的治理与人权保护,到资本主义物的依赖治理模式与人权保障的契约化,治理的演进从未脱离关于人的思考,但物质制约性决定其治理模式与人权保障存在局限性,并未实现国家战略与人民根本利益的统一,而发达国家主导的全球治理与人权保障领域同样出现了悖论。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致力于实现治理权与发展权、治理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的有机统一以及法制体系向法治体系的转变,开创人权保障的中国道路。 相似文献
9.
王彬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2(6):566-570
在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思想,提出在实践这一重大思想体系中,要认识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系建设是建构在"以人为本"、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的人权理念价值基础上的新概理念,逐步致力完善人权保障制度构建,并进一步提出加强人权教育是实现上述人权理念和人权保障制度构建的关键。 相似文献
10.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而法治又离不开法制,法制、法治与构建和谐社会之间存在着某种内在联系,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对于构建和谐社会至关重要。构建和谐社会所要求的法制有其自身的理念与特征,而其所要求的法治应在宪法、行政法和程序法等领域有所突破和创新。 相似文献
11.
刘志强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3):9-14
群体性事件既是一个政治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应重视通过权利的救济来解决。法治、人权保障与和谐社会的关系十分密切。公民权利是否得到充分保障和救济,是检验一个社会是否是法治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只有在宽容、平等的条件下,坚持人权保障的理念,用法治的标准来救济缺失的权利,和谐社会的建构才有基本保证。 相似文献
12.
徐桂兰 《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15-17
刑事被追诉人人权保障问题是刑事司法体系建设中的一个核心问题。被追诉人人权保障不仅彰显法治精神,而且还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哲学基础和刑事诉讼程序公正理念。当前,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转变传统观念,增强被追诉人人权保障意识;完善被追诉人人权保障的相关立法,并使之落到实处;确保司法实践中刑事被追诉人的主体地位,平衡各方利益诉求等是实现被追诉人人权保障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13.
和谐社会与法治保障——以大唐盛世为视角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建设和谐社会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以史为鉴,研究对我国古代社会的治乱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因素,吸取历史上的有益经验,对我们今天正在进行的和谐社会构建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初唐盛世是中国古代最兴盛的时期,唐代统治集团很多加强"法治"的思想与措施,如法律应从"公"出发,法"惟须简约"、"不可数变",重视官吏的选拔与管理以及重视法律的贯彻实施等等,都是值得后人借鉴的。当然,我们所追求的和谐社会有其特定的内涵,不能将其等同于古代盛世,否则那是历史的倒退。我们只能是本着古为今用的原则,循着历史故道寻找有益的治国经验,剔除封建社会人治的糟粕,汲取其合理的法治内核,为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服务。 相似文献
14.
王涛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53(5):158-160
以保障公民权利为核心的权利制度和以制约国家权力为基本内容的权力制度是法治的关键环节。保障公民权利和制约国家权力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两个重要方面。保障公民权利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目标;制约国家权力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保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该在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实现一种动态平衡。 相似文献
15.
戴木才 《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1(1):28-36
科学地认识和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辩证关系,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效率与公平统一观,是新世纪新阶段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一个十分重大而迫切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效率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平观是辩证的有机统一,只有做到“注重效率与维护公平相统一”,才能够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才能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 相似文献
16.
马玉祥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03,(2):103-110
宪政是民主的政治。资产阶级宪政视角下的法治国家是在资产阶级宪法基础上构建的资产阶级代议民主制的国家形式。法治是民主宪政的内在要求 ,它不仅表现为社会主体法律意识的生成和法律素质的培养 ,而且是对法的内在价值的追求及其生成的理念。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民主宪政的目标。社会主义民主宪政视角下的法治国家应当有完备的法律和法律体系 ;必须建立起相对平衡与相互制约的国家权力运行机制及其监督体系 ;应当是一个坚持依法执政、廉洁、高效、民主、法治的国家形式 ;应当是一个严格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力并相互制约的法治国家 ;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和司法改革 ,实现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步协调发展。宪政视角下的民族法制 ,反映了当代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法治国家中的地位与特质 相似文献
17.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
党内法规研究是一门新兴的学问,结合党的建设和国家建设过程,对"什么是党内法规"这一"元问题"进行回答是党内法规研究的起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一个系统性概念,从党章开始,它衍生出了党纪、党规、党内法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和党内法治体系等诸多概念。在党内法治和国家法治构建过程中,"党组织的结构""党组织的功能"和"党内法规制度"三者形成了良性的互动关系模式,清晰描述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成长逻辑。因而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科学化建构中需要同时关注其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内涵,并在国家法治相关制度成长中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8.
涂小雨 《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6(2):19-21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人权的有效保障为基本特征的社会。“以人为本”是和谐社会人权保障的核心理念,必须以人为出发点,依托人的主体性,以人为目的。改善民生是和谐社会人权保障的现实基础,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人权保障的价值基点,必须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制度建设,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相似文献
19.
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农业转移人口中市民化的主力军,也是最能体现身份转换过程的群体代表。如何在宅基地制度改革中保障好这一庞大群体的宅基地权益,事关我国城乡融合发展与农民市民化进程的稳步推进。保障新生代农民工宅基地权益旨在帮助其实现从农民到市民的根本性身份转变,宅基地资格权正是认定其能否享有宅基地权益的核心要素;宅基地资格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具象化,是成员权权利束项下的具体权利,也是其享受其他宅基地权益的前提;获得财产性权利是新生代农民工行使资格权的结果。梳理历史逻辑、现状逻辑和价值逻辑这三条线索,厘清新生代农民工宅基地权益的法理逻辑和对宅基地权益保障的真实需求。应清晰界定资格权多元认定标准,丰富宅基地资格权实现形式,分阶段引导新生代农民工逐步退出宅基地权利。 相似文献
20.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1):46-53
长期以来,中西方关于人权普遍性与特殊性之争的背后隐含着一个错误观念,即以人权观统摄人权保障观,这也是国内外人权领域惯常的研究方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权利类型的增多,人权观已不能独立承担人权从应有状态到法定状态,再到实有状态的转化使命。人权保障观具有不同于人权观的独特的研究视阈和价值指向,应分立于人权观的研究视阈,以更好地从实践层面对权利运行予以思想指导。对人权保障观的正确定位要正视其与人权观的差异之处,但也不能割裂二者间的内在关联。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合理建构人权保障观的研究维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保障观进行科学解读,加快推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