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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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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计划田和自主田——试论“两田制”概念的科学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问题的提出近年来,农村兴起的“两田制”,在不影响现行土地政策稳定的前提下,较好地解决了均田承包引起的矛盾和问题,实现了土地资源的更有效配置。作为农村土地制度建设新的生长点,作为完善土地承包制度的有效途径,“两田制”的意义正日益引起人们普遍的关注,并在全国范围内呈现由点到面全面扩展的趋势。但是“两田制”的兴起,是各地农民群众对完善土地制度的自我尝试,实践先行,理论滞后。尤其是在何谓“两田制”的概念界定上,带有明显的地域性和时限性,往往拘于一时一地的情况和问题,作出“两田”概念的划分,缺乏普遍的指导意义。归纳起来,各地对“两田”概念有这样几种划分:  相似文献   

2.
战国授田制有两个特征:一是授田对象为全体人民;二是土地授予后仍归国家所有,被授予者没有私有权。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之受田宅律文,其实施对象是汉初军队系统的复员人员,而非全国人民,"授田"授予前属于国有,但授予后即归被授者私有,可以继承、转让和买卖。因此,汉初土地制度是私有制,汉代不存在战国授田制性质的土地制度。刍稿税与田税是不同的税种。秦朝刍稿税按顷计征,但田税按实有亩数征收。张家山汉简《算数书》的大量材料证明,汉初田税是以亩为单位,按实有亩数计征的,所谓西汉田税以顷征收的说法不能成立。  相似文献   

3.
本文以张家山汉简为基础材料 ,全面研究了西汉授田制度与田税征收方式。西汉继承了秦朝的军功赐田和授田制度及其田税征收方式。授田以名籍为准 ,数量依然是每夫一顷 ,军功爵者则依次增加 ,但级差复杂 ;明确规定二百四十步为亩 ,土地一经授予即归私有 ,可以在法定的范围内买卖、赠予、世袭。以授田为基础 ,西汉继续实行定额田税制度 ,并更具有时代特点 :明确规定按顷计算、按户征收 ;改实物税制为实物、货币并举而以货币为主的制度。这既促进了汉初商品经济的发展 ,也加速了个体农民的破产。过去对汉代土地、田税制度的诸多争议因此解决。  相似文献   

4.
两田制略论     
<正> 两田,即口粮田和承包(或租赁)田。两田制最早是在推行家庭承包制的实践中萌发的,后有不少农村试行,但它一直缺乏理论上的总结和政策上的规定,所以未能引起社会的应有关注,至今仍处于自发生长的阶段。笔者认为,深化农村改革最根本最关键的问题是按生产力标准进行土地制度的变革,即推行两田制。一、“大包干”责任制已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相似文献   

5.
假民公田与赐民公田是汉代济贫的重要措施。假税的税率不会高于三十税一。假民公田或赐民公田作为安置贫民的一项措施,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一方面,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另一方面,解决了一些破产农民无地可耕的问题,使一些因丧失土地而流亡的农民得到安置。  相似文献   

6.
“初税亩”新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初税亩”是鲁宣公十五年鲁国实行的一项重要经济改革措施,其意义关系到春秋时代社会变动的性质问题,历来为研究者所重视。但因记载简略,其具体内容不详,给后人的理解带来了许多不便。一般的论者都从字面上理解“初税亩”为“履亩而税”,至于其具体方法、施行范围,税亩之后鲁国田制有什么变化,则因对当时土地制度的理解不同  相似文献   

7.
“分田劫假”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如何解释“分田劫假”,这是涉及到正确分析汉代剥削方式和阶级关系的一个关键问题。 “分田劫假”,出自王莽说的一段话,有载于《汉书·食货志》和《汉书·王莽传》,原文是这样的 汉氏减轻田租,三十而税 一,常有更赋,罢(疲)癃咸出,  相似文献   

8.
宋代是中国封建土地私有制蓬勃发展的时代,地主不仅大肆兼并农民的土地,而且通过各种途径侵占官田,有的学者用“官田私田化”、“官田税田化”作为宋代土地制度的重要特征,正反映了官田向民田转化的运动过程。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与此同时存在的反向运动,即民田不断地沦为官田。正是因为这种反向运动的存在,“官田私田化”才如有源之水,常流不竭。  相似文献   

9.
《天朝田亩制度》新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太平天国起义时揭橥了上帝教教义和反满“民族大义” ,没有提出农民的土地要求。土地私有不符合太平天国上帝教反对私有制的教义。与历史上的“均田制”比较 ,太平天国立国后颁布的《天朝田亩制度》没有类似“桑田”与“永业田”私有的规定。《天朝田亩制度》的“分田”与“均耕”只是平均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 ,以实现在此基础上的产品的平均分配和“同享”。重审《天朝田亩制度》 ,可以发现“平均分配土地”只是对其的误解。  相似文献   

10.
汉代推行名田制,它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土地制度?汉哀帝时曾实行限名田,其具体做法及实施情况怎样?弄清这两个问题,对于了解汉代的土地占有情况、土地政策及其变动趋势是有帮助的.兹谈谈个人的粗浅看法.(一)  相似文献   

11.
北宋实行"不抑兼并"、"田制不立"政策主要基于两点:其一是土地兼并不会影响到封建国家土地税的征收,只是由"舍地税人"转变为"舍人税地";其二是北宋政权建立在军事政变上,社会没有经历剧烈的动荡,没有出现大量无主荒地,官无闲田,难立田制.实行这种政策虽然导致兼并成风,但兼并的形式不是政治型的大片土地的掠夺,而是经济型的小块土地的买进,农民与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在松弛,而与私人地主的租佃契约关系在发展,这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的进步,在评价"不抑兼并"、"田制不立"政策时应当重视这一点.  相似文献   

12.
汉唐间的土地买卖,以及与此相连的封建土地所有权问题,历史上就有争议,至今仍然意见不一。较早的争论出现于马端临《文献通考》。该书评论唐朝均田制,引了叶适的一段言论:“要知田制所以坏,乃是唐世使民得自卖其田始。……唐世虽有公田之名,而有私田之实……民得自有其田而公卖之,天下纷纷遂相兼并”。马端临说:“水心言唐方使民得立券自卖其田,而田遂为私田。此说恐未深考”。他认为“秦开阡陌之后,田即为庶人所擅”,“民得以自买卖田土矣”。两人都把土地买卖与土地所有权联系起来,但在时间上看法不同。解放后,在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问题讨论中,再次碰到这个问题。一些同志指出:“根据经典著作的指示,结合中国封建社会的史实,土地买卖可以作为衡量土地所有权的标尺”。另一些同志则认为封建社会的土地买卖,不过是一种“诡诈的买卖”,它“不但不能证明‘自由的私有权’的建立,反而意味着在封建社会的农民是以土地所有权的丧失而换取使用权为其特征”。更有同志提出:“所谓经过买卖的私有,只是在封建法律下被承认的,而法律是统治者所订”,因而认为土地所有权“在专制封建主义的中世纪‘就是全国范围内集中的土地所有权’——封建的土地国有制”。这里的分歧就不仅涉及汉唐时期(乃至封建社会)土地买卖的性质、意义,而且关系到对封建土地所有权的理解了。本文试图结合汉唐间土地买卖的事实,对“封建式的私有”谈点粗浅意见,供讨论。  相似文献   

13.
编户齐民与两汉王朝的人口控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编户齐民与两汉王朝的人口控制马新两汉时代,政府立足的基础是广大的农村人口,农村人口不仅是徭役所出,也是税之所出,赋之所出,至于土地和财产,意义远不如人口本身。以平帝朝为例,政府向农民征收的租税之入约为33029267.4石,按时价可折合为33亿钱;刍...  相似文献   

14.
耕者有其田、民众安居乐业是历代统治阶级治国安邦的美好愿景,民生保障和土地制度则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甚至王朝兴衰的关键。从民生视角出发,本文通过剖析宋朝土地制度与民生实践的互动演化发现:在“田制不立”政策导向下宋朝土地兼并现象严重,封建地主阶级所有制空前发展,民生状况堪忧;尽管租佃制客观上推动了地权分离,有助于农民租佃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然而繁重的地租和徭役赋税进一步恶化了民生问题。两宋期间的土地利用和赋税等制度曾有过阶段性调整,但始终无法缓解地权分配严重失衡所带来的民生状况恶化和社会矛盾冲突。透过民生和土地的内在逻辑发现,民生状况恰是土地制度演化的关键因素,民生保障应是地权结构调整的实践理性。  相似文献   

15.
汉初授田制的推行使得普通百姓有田百亩成为可能;国家在制度层面虽然允许土地买卖,但授田制内在按爵名田的规定成为资本流向土地的制约因素,田税以受田顷亩为基的征收机制更成为土地交换的内在障碍.从很大的程度上看,授田制背景下的土地买卖绝非放任自流.  相似文献   

16.
郑雄飞  高依萌 《学术研究》2022,(4):41-48+177
土地制度是国家重要的制度安排和工具性制度设计。清朝的地权形态主要有庄田旗地制、地主所有制和自耕农所有制。明末清初,满清贵族通过“圈地”“拨补”“兑换”建立庄田旗地制且实行奴仆式生产。而后,通过“计丁授田”“更名田”“租佃制”让农民获得了部分耕种权,通过推动租佃制发展、废除主佃主雇之间的封建名分少量松动了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通过“摊丁入亩”等田赋制度改革助力了农业生产发展和人口数量增长。清朝中后期,由于地权高度集中和多重剥削压迫,农户纷纷破产,民生日益凋敝。内外交困之下,清政府“丈放”旗地以转嫁危机。从“夺民田为官田”到“价卖官田为民田”的双重掠夺,承载了庄田旗地制的兴衰,也折射了清朝土地制度与民生状况的互动过程。以史为鉴,保护农民土地权益,警惕资本侵蚀和权力掠夺是乡村治理中民生工作的基本准则;农地制度的工具性应当首先尊重农民的创造性,注重农民的生计改善。  相似文献   

17.
曹魏田制,渊源两汉,而重点不同。西晋的占田制和课田制,就是曹魏田制的继续。后来北魏到唐的均田制,又和西晋田制有因袭关系。可以说,从汉末到唐中叶六百年间,土地制度大的改变开始于曹操。但在曹操评价的讨论中,一般只重视曹魏的屯田制,而未注意占田制之存在于曹魏。这正是曹魏田制的主要方面,它下开西晋、北魏正在于此。因作此篇,以为补苴,并供商讨。  相似文献   

18.
宋史中"田制不立"一语多次出现,在当时的语境下"田制"指的是赋役制度,赋役不均就是"田制不立",而赋役均则"田制定"。"田制不立"不是一种政策,但宋代存在"田制不立"的现象和问题,即赋役不均的现象非常突出。  相似文献   

19.
拙作《战国新兴地主阶级说质疑》经详细论证后指出:战国秦代是土地国有制占主导地位,土地私有制始终没有确立,从而也不可能产生出一个以土地私有经济为基础的地主阶级。我们认为:中国古代地主阶级形成于两汉时期。随着两汉土地私有制的相对成立,在中央集权官僚政治制度的要求下,一个以军功官僚为主体的地主阶级才逐步产生。在当时特定的社会背景之下,这个并非主要靠经济手段而形成的地主阶级,其性质特征与传统公式化的理论说教有着极大的差距,并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轨迹发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20.
长期以来,在奴隶社会土地制度问题上,我国史学界流行着一种观点,即“东方自始至终公有,西方自阶级社会之始就私有”,直到目前,这种传统观点仍占据统治地位。东、西方奴隶社会前期的土地制度果真是按照两条道路发展的吗?一九七九年出版的《世界上古史纲》(上册),把希腊、罗马城邦共和时期的“城邦所有制”,解释为一种由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的中间阶段的所有制。这无疑为我们探索奴隶社会前期的土地制度提供了新的启示。我们认为,在奴隶社会前期(奴隶制大帝国建立前),无论东方(包括中国),还是西方的土地制度,都处于由公有制向私有制转变的“中间阶段”,都属于“农村公社所有制”。它既不同于原始社会的那种氏族公社“共同耕种、共同消费”的公有制,也不同于奴隶社会后期(奴隶制大帝国时期)的具有“完全的、自由的土地所有权”的私有制,而是“集体所有、个人占有”的过渡阶段的所有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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