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顾惠娟 《社会福利》2003,(10):44-45
“集体供养模式”的优点和“家庭照顾模式”的不足 “集体供养模式”的优点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值得关注,这事关新一代人的素质和民族的未来。孤残儿童作为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具有严重的自卑心理,常常认为自己在某些方面或各个方面不如别人,常用自己的短处和别人的长处相比,具体体现在遇事不相信自己的能力;办事前思后想,总怕把事情办错被人讥笑,且缺乏毅力;遇到困难畏缩不前。因此,一个  相似文献   

2.
刘汉山 《社会福利》2003,(10):26-27
大同在建国初期即实行了孤残儿童家庭寄养的养育方式。54年来,先后有1500多位乳娘为大同市社会福利院哺育了7000余名孤残儿童,其中3828人被领养,463人寻到亲生父母,1470人就业,形成了具有黄土高坡特色的家庭寄养模式。实践证明,实行孤残儿童家庭寄养的养育模式符合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发展方向,适应国际上孤残儿童回归社会和家庭的发展潮流。  相似文献   

3.
段培芹 《社会福利》2003,(11):36-37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孤残儿童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巨大改变,生存质量明显提高。为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寻找合适发展路径,是近几年民政系统各级领导和儿童福利机构广大干部职工孜孜一求并勇于探索的问题。青岛市儿童福利院坚持以人为本,从孤残儿童的养育状况和自身需要出发,积极争取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围绕改善孤残儿童的医疗、康复、生存条件,探索出孤残儿童城市分散家庭寄养、农村养护教育基地寄养、城市社区集中寄养,城市爱心家庭寄养等多种养育模式共存的家庭寄养,加快了儿童福利社会化进程。  相似文献   

4.
周心忠 《社会福利》2003,(10):60-60
所谓资助收养,是指因特殊原因,由收养家庭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儿童福利机构的孤残儿童,但该孤残儿童的户口关系仍留在儿童福利机构,并约定由儿童福利机构定期资助被送养儿童的一种养育模式。在家庭寄养和集中供养实践中,湖北省宜昌市社会福利院对三名儿童实行了“资助收养”。 一、资助收养的缘起 1996年以前,宜昌市社会福利院为推动家庭寄养  相似文献   

5.
《社会福利》2009,(11):11-12
按照“儿童利益优生,分散养育为生,集中供养为辅”的原则,湖北省大力加强儿童福利基础建设,积极创新孤儿安置模式,努力提高孤残儿童养育水平、构建起覆盖城乡、设施完善、安置灵活、救助有力的孤残儿童福利体系。  相似文献   

6.
试论北京市孤残儿童家庭寄养的资源配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焕龙 《社会福利》2003,(10):36-38
科学规划家庭寄养资源配置 有效配置资源的前提是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资源配置进行科学的规划。笔者依据工作的实际经验和理论思考,对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家庭寄养的资源配置进行了初步规划,主要包括:家庭寄养组织资源的配置;家庭寄养经费资源的配置;家庭寄养人力资源的配置;家庭寄养专业技术资源的配置;家庭寄养政策和制度资源的配置。  相似文献   

7.
《社会福利》2012,(4):F0004-F0004
北京市丰台区儿童福利院遵循“围绕中心。把握重点,加大童传曩凝聚力量,强强服务、推进回归的发展思路。坚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的宗旨和“温馨家园”的目标,积极探索集中供养,社会助养,家庭寄养,涉外送养社会收养“类家庭”等多种养育方式。  相似文献   

8.
儿童福利院的孩子在婴幼儿时期即被家庭所遗弃,在儿童福利院这一特殊环境下生活、学习、成长,这一特殊群体——孤残儿童,除了要面对身体上的残疾,还要背负由于特殊背景造成的心理障碍,他们无法同有家庭的儿童一样在小家庭、大社会中生活、成长,而家庭寄养可以弥补这个缺陷。它有助于孤残儿童各种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的培养和发展。  相似文献   

9.
黑龙江省拥有儿童福利机构8所——讷河、牡丹江、佳木斯、巴彦儿童福利院由省级财政拨款,哈尔滨、大庆、双鸭山和鹤岗市儿童福利院由地级市财政拨款,现收养在院孤残儿童1454人。近年来,在民政部及地方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与资助下,儿童福利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尤其是在孤残儿童的养育方面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教育管理养育模式。  相似文献   

10.
张美霞 《社会福利》2008,(11):57-57
党云出生于1988年4月,由于先天性右腿残疾,出生后就被父母遗弃在了草丛中.二十年来,在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无微不至的关怀下,在大同市社会福利院和寄养家庭的精心呵护中,她茁壮成长,奋发进取,一次次超越自己,实现梦想,为祖国的建设贡献着自己的青春与热情.  相似文献   

11.
我国的现实状况亟需引起对孤残儿童福利事业的重视.总体来看,孤残儿童福利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保障水平还有待提高.院舍养护的专业化水准和对儿童心理、情感需求的重视,以及对家庭寄养的财政、专业知识等多方面的支持,都有待进一步改进.纵观国际儿童福利制度的发展趋势,为促进孤残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当前已经形成了多种更加人性化、社会化的福利模式,并且这些举措正发挥着巨大而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孤残儿童的身心状况决定其不可能完全回归家庭,发挥着集中养育功能的儿童福利机构仍将长期存在.在梳理我国孤残儿童福利制度的发展历史并分析存在的问题后发现,我国孤残儿童福利制度存在的问题,不仅反映在机构方面,国家关于儿童福利政策,尤其是孤残儿童福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因此,文章针对性地提出三条政策建议:第一,推动儿童福利立法,健全行政管理体制,整合儿童福利资源,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第二,重视并继续推广家庭寄养、收养的孤残儿童福利服务模式.第三,巩固儿童福利机构在我国孤残儿童福利制度中的基础作用,发挥其专业功能,推进综合性发展,增强“类家庭”功能.  相似文献   

12.
《社会福利》2014,(9):F0003-F0003
家是儿童最温暖的港湾,沈阳市儿童福利院整合资源,致力发展农村家庭寄养和院内家庭寄莽工作,先后建立农村寄养家庭80户,寄养儿童200余名;建立院内寄养家庭26户。寄养儿童100余名。孤残儿童在寄养父母温暖的怀抱里,在寄养家庭温馨的氛围里健康成长,情、能、智得到了全面提高。  相似文献   

13.
朱松筠 《社会福利》2003,(12):46-53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作为民政事业的一部分,我国对困境儿童的照料体系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尤其是孤残儿童的家庭寄养模式,作为儿童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的最有效的方式,在全国大多数地方的儿童福利机构得到实践,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和经验。  相似文献   

14.
本文主要依据本人在济南唐王镇Z村家庭寄养基地的长期志愿服务,以及于2009年月7月对济南Z村家庭寄养基地调查的资料,从社会工作专业的角度探讨了农村家庭寄养模式中孤残儿童社会适应行为效果以及给儿童身心发展带来的影响。研究发现:农村淳朴、自然、温馨的寄养环境、富有爱心的家庭氛围对孤残儿童生活中的生活自理能力、劳动技能、心理健康发展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同时农村的环境也促使其社会适应能力、交往能力等普遍加强,并在寄养过程中使他们找回了曾经缺失的亲情和社会归属感。  相似文献   

15.
家庭寄养养育模式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我国儿童福利部门和有关研究机构提出了对失依儿童"正常化"照料和培养他们"情、能、智"全面发展的新理念。在这一新理念基础上形成的养育模式就是开展家庭寄养,让失依儿童在人生的社会化进程之初便融入社会,像正常儿童一样生活,从"特殊儿童"转化为"普通儿童",纳入正常的社会进程之中。这种养育模式遵从儿童身心的发展规律,注重儿童的自我发展及与社会环境的协调能力,为儿童身心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同时也使儿童福利社会化改革的发展得到了促进。以下为笔者在对"昆明模式"农村家庭寄养研究过程中的几个断想。  相似文献   

16.
目前,我国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只有2003年的民政部的(<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存在规范难以把握或者需要引起重视的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7.
刘馨  李喆 《社会工作》2012,(4):78-80
家庭寄养模式是近年来广泛推广的一种儿童福利服务模式。本文通过对山西某福利院的问卷调查与走访,了解到目前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工作开展的大致情况,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现存的一些问题,并试图探索一套可行的社工介入模式。  相似文献   

18.
中国孤残儿童保护模式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院舍化是我国儿童保护政策的最新发展;从在机构中养护孤残儿童到在家庭环境中养护。院舍化照料是指将孤儿和破遗弃儿童集中在大的机构内由按时上下班的工作人员照顾。在我国,这些机构的规模从几十张床位到上千张床位不等。与在机构中养护儿童相反,新的政策趋势是要将儿童由寄养父母照顾。根据2001年底8个儿童福利院的调查结果,国家福利院中大概有65%的儿童已经进入家庭或者在家庭式养护机构中生活。他们中大多数是在1997到2000年之间安置到家庭中的。  相似文献   

19.
家庭寄养对于促进孤残儿童情感,心智、个性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长期而稳定的家庭支持是正常依恋情感建立与维持的关键因素。但是,在实际寄养工作中,难免有些寄养家庭会发生变更。家庭变更对寄养儿童会造成哪些影响?其形成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如何最大程度地减少与防范?对此武汉市儿童福利院进行了分析与研究。  相似文献   

20.
构建孤残儿童家庭寄养评估体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深圳市宝安区社会福利中心是以收养弃婴为主的综合型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现有孤残儿童371人,从2004年开始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工作,家庭寄养累计总人数165名,现有寄养儿童62名,其中男孩24名,女孩38名,男女比例约为0.63:1,正常儿8名,大部分为不同程度的残疾儿,最大年龄为15岁,最小年龄不到1岁,平均年龄3岁零6个月,共34户寄养家庭,主要分布在观澜牛湖、黄田翠湖、宝安创业二村3个社区,家庭寄养初具规模。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