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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环境行政证据向刑事证据有序转化,对于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联动,强化环境刑事司法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环境犯罪的行政从属性、环境污染证据提取的专业性和及时性、环境污染证据的客观关联性,是环境行政证据向刑事证据转化的学理基础.由于受行政违法与犯罪二元立法的影响,当前我国环境行政证据向刑事证据转化机制在实践中面临诸多困境,诸如部分环境行政证据转化后找不到对应的刑事证据种类、环境行政取证难以满足刑事诉讼要求、证据转化审查形式化等.通过落实"应移尽移"原则、分化对应证据种类、规范环境行政取证程序、强化证据转化审查力度等方式,可以破解上述问题,实现环境行政证据向刑事证据的有序转化.  相似文献   

2.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双轨制"模式下,涉嫌知识产权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至关重要,实践中"以罚代刑"成为衔接机制中最为普遍、严重的问题,中央和地方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并没能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应当一方面从内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明确案件移送标准以及实现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的平稳转化,另一方面从外部完善检察监督,强化立案监督,建立监督联动机制,并保障外部监督的独立性,探讨解决"以罚代刑"问题。  相似文献   

3.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两大抓手,二者协同配合是有效惩治环境违法犯罪、破解"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罪不究"难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保障.基于相关实证数据的分析,发现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简称"两法衔接")机制虽已日臻完善,但该机制在实践中仍存在涉罪案件移送程序不畅、证据转化认定及审查困难、案件信息难以有效共享、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不力等现实问题.究其主要原因在于:生态环境部门与司法机关对立案追诉标准的理解存在偏差、缺乏长效性协商互助机制、案件信息共享和交互不畅等.立足生态环境保护"两法衔接"机制的现存问题、域外经验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现实需要,应当通过加强涉罪案件移送协商互助力度,强化行政证据向刑事证据的转化认定、健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并加强管理、提升检察机关监督刚性等方式,以健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两法衔接"机制,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强劲合力.  相似文献   

4.
行政执法证据是刑事证据的重要来源,2012年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52条第2款建立了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的衔接机制。进入刑事司法阶段后,基于部分客观证据难以重复收集、刑事专业性限制和刑事诉讼效率的要求,进行两种证据的转换是很有必要的,而形式和采用标准上的趋同性以及立法探索和地方实践经验不断成熟也使两种证据转换现实可行。但是,由于两种证据的转换受制度构件缺陷和实践操作短板等原因制约,导致现行证据转换出现效率不高、以罚代刑等弊端。应通过明确行政证据收集主体、统一收集标准,健全证据移送机制,完善法律规范,强化检察监督等措施,逐步实现行政执法证据向刑事证据转换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5.
证据开示制度是刑事司法中实现控辩双方平等对抗的重要保障。英美等国家的证据开示制度已相当完善,但我国对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研究尚显滞后。近年来,要求在我国确立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呼声变得越来越强烈,对此,许多省份在司法实践中都进行了相应探索和实践,为证据开示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我国现有的良好立法基础、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对国外成果的借鉴,可以确保我们能够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事证据开示制度。探析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在我国实行的可行性问题,不仅符合刑事司法改革的趋势和要求,而且有利于建立平等的诉讼对抗模式,平衡控辩双方的诉讼地位。  相似文献   

6.
行刑衔接存在于对涉嫌犯罪行为作出前置性行政执法与后续性刑事司法制裁的过程中,是从多个维度理顺行刑关系来寻求衔接机制的建构。行刑衔接的根本目标在于确保依法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我国行刑衔接的主要困境在案件移送的实际运行层面,即行政执法中有案不移或以罚代刑,行政与刑事对接主体模糊、法律规范理解上的差异以及行政证据转化等方面。理顺行刑衔接机制,应当确立以事前为基础、事中为核心、事后为保障的基本理论维度,在应然层面上应注重改良我国违法犯罪制裁体系中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并存的二元格局。  相似文献   

7.
新《刑事诉讼法》第52条第2款的规定打破了传统证据法学在证据合法性认定上必须有适格取证主体的硬性规定。为了限制大量行政证据无序进入刑事司法领域,立法从行政证据的准入范围和使用方式上进行了控制。然而实践中为了片面提高办案效率,办案人员仍通过各种渠道规避法律,将大量本应重新制作收集的言词类行政证据直接混入刑事证据体系来认定案情,给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带来较大风险。从完善我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长远未来出发,一方面应淡化行刑衔接中取证主体作为证据合法性必备要件的传统观念;另一方面应逐渐完善传闻法则、关联性法则以及合法性法则等证据规则,从证据能力(证据资格)方面提高行政证据进入刑事诉讼的门槛,实现行刑衔接的高效科学运转。  相似文献   

8.
非法证据是指有关国家执法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或程序或以非法方法获得的刑事证据。它不仅包括非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也包括非法搜集物证书证。这些证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能否在诉讼中采用,实质上是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冲突与选择的问题,对其如何处理,不仅有理论探讨的必要,而且更重要的是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本文拟就该问题谈谈自己的观点。一、国外在非法证据运用问题上的冲突与选择在非法证据运用问题上,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在不同时期的司法实践中做法不同,理论界也存在意见分歧。1.各国司法实践中…  相似文献   

9.
当前以“快播”案为代表的大量网络色情犯罪进入刑事司法诉讼领域,而诸多关键证据系来源于行政证据。由于法律条文的粗疏,行政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如何适用面临诸多问题,并集中体现在“快播”案中。通过剖析诉讼法理和法律规定可知,行政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关联性应当以采纳适格证据为原则,符合“质”、“量”要求标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只是赋予了行政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能力。瑕疵行政证据应适用《刑事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不应一概排除。在更为广阔的视野里,应当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取证的程序。  相似文献   

10.
利用指标体系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司法运行情况进行量化分析,是刑事政策研究向纵深发展的有益尝试.构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司法运行情况指标体系,是进行这种尝试的基础.该指标体系,由综合评估指标、分类评估指标与单项评估指标构成.指标的效度检测,表明该指标体系具有较高效度.构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司法运行情况指标体系,不仅是定量分析方法导入的过程,而且是对刑事政策的功能定位、作用机制,特别是刑事政策实施与刑事法律适用的协调作用深入理解、重新思考的过程.  相似文献   

11.
非法实物证据排除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重要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当今刑事司法制度发展的趋势必将是日益关注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问题。德国刑事司法制度的特点是:建立在搜查扣押制度基础上的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以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为依据,以"证据禁止"理论为基础,在施行过程中以"法治国原则"和"比例原则"为判断之标准,并通过一系列的判例得到了发展和完善。但德国的司法设计和证据评价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的效果。  相似文献   

12.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积极推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有利于发挥刑事司法对环境法益的保护功能,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目前,我国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存在案件移送率较低、案件移送标准不明确、证据转换比较困难、检测鉴定难度大、网络信息共享平台不顺畅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当前应积极推进五项工作:构建考核评价机制,确保案件积极移送;制定案件移送标准,提高案例移送受理率;明确证据转换规则,提高证据采信度;健全检测鉴定机制,确保鉴定意见可信度;构建网络信息共享平台,推动信息资源共享。  相似文献   

13.
行政机关在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到的某些证据可以在刑事诉讼中运用,奠定了行政证据和刑事证据衔接的基础,明确了部分行政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能力,但仅有一个条文的规定显然不够,在具体的操作中也会遇到一些问题。在传统的解释方法下,学者对“行政机关”“等证据材料”“可以”相关概念的解读有较多争议,为了准确地探讨两法衔接机制中的相关概念,从法解释学的角度出发,借助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手段,进一步分析我国行政证据、刑事证据应当如何衔接。  相似文献   

14.
非法证据的证明责任问题,不仅事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贯彻与落实,而且对整个刑事证据制度的建构有着重大的意义,因而历来为世人所关注.但鉴于当前我国的刑事立法及司法实践在非法证据证明责任问题上出现的诸多问题与不足,故而有必要对其加以进一步的研究,并以强化辩方的异议权和控方的证明责任为切入点,构建起完善的非法证据证明责任的法律制度,以实现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基本人权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15.
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过程中,证据的可采性是极其重要的一环。新刑诉法第52条对可采的行政执法证据的收集主体、证据形式等内容作了规定,弥补了刑诉法典在这一程序上的空白。同时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该问题在各自的规定和解释里对新刑诉法条文予以了细化,对"行政机关"作了扩大解释,增加了可采的实物证据种类,对言词证据作了例外规定,并受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调整。  相似文献   

16.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仅是对我国以往刑事司法政策的继承、发展和完善,也是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必然选择。对此,检察机关要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针对不同案件、不同的诉讼阶段体现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而且还要在的未来司法改革中,确立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诉讼制度,以适应我国法治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人工智能与刑事司法的"制度联姻"使司法格局呈现出合理但意外的变动趋向,为刑事司法权力配置描绘出崭新蓝图。基于"诉讼爆炸"的现实基础与"司法体制改革"的体制基础,刑事司法制度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将人工智能引入刑事审判具备现实必要性。但囿于大数据技术天然的固有缺陷,人工智能技术功能之合理性亟待进一步论证,人工智能介入亦可能对法律解释、证据审查乃至司法裁判之公信公正有所减损。为趋利避害,发挥人工智能在司法改革蓝图中应有之功效,须恪守程序法定之原则,对人工智能辅助刑事司法程序予以层次化构建。  相似文献   

18.
非法证据有无证明力 ,能否作为定案依据 ,这不仅是一个重要的刑事证据理论问题 ,更是一个严肃的司法实践问题。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进程的加快 ,在我国法治化走向不可避免的态势下 ,非法证据的证明力问题研究亦应放在法治视角下进行 ,对非法证据价值的取舍 ,既关系到对非法证据的排除与采信 ,又关系到对不同诉讼理念的选择和对不同诉讼主体权益的保护 ,因此 ,必须从价值层面对非法证据予以剖析。  相似文献   

19.
研究刑事错案,离不开对错案范围的界定,错案范围的界定必须考虑到对被判刑人的权利保障,因此无罪错判有罪和轻罪错判重罪的案件才属于应当纠正的错案。刑事错案发生与口供密不可分,刑事错案往往伴随着口供的收集与运用问题,表现为取供手段上的刑讯逼供以及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口供中心主义的证据审查机制。防范刑事错案,除了遏制刑讯逼供之外,更应注重证据审查机制的转变。确立客观性证据审查机制是解决刑事错案中口供问题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20.
量刑证据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事审判包括定罪与量刑两个阶段,由于我国司法实践中长期以来"重定罪,轻量刑"的影响,量刑证据在我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从量刑证据与定罪证据相区别出发,对我国量刑实践中出现的辩方证据收集困难、同案不同罚、证明对象等问题进行梳理,最后针对定罪证据与量刑证据的区分、量刑证明标准、证明空间提出相关立法、司法建议以促进我国量刑证据制度的建构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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