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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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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儒家文化特别是和谐法律理念为基础的中华法系,对古代中国、韩国、日本的法律治理产生了深远影响。近代以来西方文明传入后,虽然引发了东西方法律文化的激烈冲突,但彼此间也开始缓慢融合。当前东亚区域的法律制度、价值原则和法律术语,既从欧美移植改造而来,但又考虑到各自国情和文化传统而有所变化,原本来自域外的法律已然成为现代东亚法不可分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对西方法治的引进和吸收,构成了东亚共通法治的近现代基础。伴随着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日益深化,东亚区域法律的衔接共通已成为战略性任务。就此提出,通过东亚共通法治从理论到实践的缓慢形成,将为本地区提供长治久安的共通福祉。  相似文献   

2.
中华法系是法律史学科中一个既古老又常新的论题,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理论与实践的双重价值.然而,囿于纯中国法制史学科的局限,该研究难有突破.本文用比较法理论,置中华法系于世界法律格局中,并相对应于西方两大法系进行思考,对中华法系及其形成进行论述,提出了具有一定新意的见解中华法系是以中国古代伦理法为基础,以唐律为代表的东亚、东南亚一系列封建国家法律制度的统称.中华法系的形成是以唐律为代表的中国古代法超出中国的范围而成为东亚、东南亚国家法律传统和法律系列的过程,其中,几乎没有武力征服或任何殖民扩张的因素,它与中国法文化优势的形成相一致,是唐律传播并影响开来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3.
对于中华法系的问题,多年来法史学界研究成果颇丰,但对于中华法系量刑标准的问题探讨较少。通过廓清中华法系量刑标准的类型,从其诸多量刑标准中分析利弊得失,进而吸取精华,剔除糟粕,能为我国法治国家的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历史借鉴。  相似文献   

4.
中华法系作为制度形态的法文化、政治文化,是中国古代文化系统的一部分。它具有两重性,既有精华又有糟粕。中华法系的特色在于:一是具有重法治、修法典的传统。表现在法律公开化,即让官民知法和公开进行宣教,律条简明、因时制宜、相对稳定;二是诉讼法制审慎肃重;三是严肃护法,严格执法。研究中华法系遗产,我们既反对全盘吸收的“颂古”,也不赞成全盘否定的民族虚无主义。应从“历史镜鉴”的角度,加以批判地吸收  相似文献   

5.
传统法律文化博大精深,通过对传统的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中华法系等传统法系的历史特征进行阐述,在此过程中取精华、去糟粕,为法律现代化寻找一些出路。  相似文献   

6.
中华法系韶华不再,渐成前音绝响,然而中华法系研究的论著汗牛充栋。对中华法系价值的评价,迥异的结论以宏观或微观的形式缤纷呈现,其中不免有受到某种观念或学术范式的拘囿或影响而语焉不详如浮光掠影。该文从中华法系研究的集大成者张晋藩教授对中华法系价值具有代表性的归纳出发,重新审视民国对中华法系的传统价值观,并对当下学者以各种范式或角度对中华法系价值判断的态度进行综述,揭示只有在当下法治语境下对中华法系历史价值重新审视,才能真正开始面向未来价值的探索。  相似文献   

7.
"律令体制"说肇始于日本汉学界。中华法系不应归结为"律令体制",而是一种"礼法体制"。从"礼法体制"来重新认识中华法系,以廓清长期以来对其的误读、误解和误判,揭示古代中国法由礼典、律典、礼俗习惯法组成的法律样式,寻求中华法系追求"礼法之治""良法善治"的法文化遗传密码。  相似文献   

8.
中华法系的特质在于它的宗法伦理性。中华法系伦理法特质的产生和发展有其深刻的社会基础。地理环境、小农经济、家国一体和儒家思想等因素的交互作用所产生的合力,共同塑造了中华法系的伦理法特质。  相似文献   

9.
中华法系研究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法系的研究,从民国开始到现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儒家学说是缔造中华法系的灵魂,中华法系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和伟大创造力的体现,是唯一本土的法系,具有孤立性和保守性。中华法系体现了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可以看作是中华文明的典型代表。它源远流长,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其中保存了许多跨越时空的民族性、民主性制度与思想的资源,对于完善我国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可以成为重建中华法系的一个基础。  相似文献   

10.
外交学院外交学系副教授,历史学博士陈奉林在《东亚区域意识的源流、发展及其现代意义》来稿中指出:近代以前,东亚地区同西亚、北非、南亚、中美洲一样,是世界最重要的文明地区之一,存在独特的国际关系秩序与深厚的历史文化传统,有明确的区域意识。经过千百年曲折发展之后,东亚  相似文献   

11.
论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历史发展和现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普通法和衡平法之分是普通法法系各国法律的基本分类,也是了解这一法系的关键之一。普通法法系(Common Law Family)和民法法系(Civil Law Family)分别代表资本主义国家法律的两大传统,其影响及于全世界。普通法法系(在我国通称为英美法系)溯源于英国中世纪的普通法;民法法系(在我国通称为大陆法系)溯源于古罗马法。普通法和衡平法之分虽然是普通法法系各国的一个共同传统,但主要是在英国形成和发  相似文献   

12.
在东亚国际体系由传统的宗藩朝贡体系向近代殖民条约体系的转型过程中,如果说甲午战争发挥了彻底解构传统的宗藩朝贡体系作用,那么日俄战争则起到了最终完成重构东亚殖民条约体系过程的作用。甲午战争后,大清王朝进一步积贫积弱,帝国主义列强趁机掀起了瓜分清帝国遗产的狂潮,把更多的丧权辱国的条约强加于清政府。在争夺在华权益和东亚主导权的过程中俄国成为日本和英国的主要竞争对手。为了确保在华利益和东亚主导权,英美等欧美列强支持日本对俄开战。在日俄战争中,日本击败强敌沙俄,两国签订了《朴茨茅斯条约》,日俄两国在东北亚地区正式划分了势力范围。至此,在东亚地区正式形成了以欧美各国、日本、沙俄为中心,以近代条约规范各国关系的东亚殖民条约体系。  相似文献   

13.
中华法系的演变史,其实就是法律与道德的地位此上彼下、互相交替的历史。中华法系由于其自身的缺陷,想要完全复原是不可能的。但它的某些精神内涵则完全适用建设现代化法治社会的需要。立法者可以在不改变现有法律框架的前提下,将中华法系的精神内涵更多地纳入到现代法律中,从而实现对中华法系的"曲线"复兴。  相似文献   

14.
中华法系和大陆法系之间存在诸多相似之处:二者都重视法典建设,把立法权置于法制体系的中心,崇尚法制统一,法的发展主要受世俗力量的推动,习惯用演绎推理的思维模式操作法律,并由此形成法官主导的司法审判方式。这种法制本土资源上的相似性,为近代中国学习欧洲大陆国家的法制文明提供了一种解答。  相似文献   

15.
作为东亚的大国,中国在近代沦为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政治地位较低。1949年新中国的建立,中国成为东亚地区最早摆脱殖民统治和殖民奴役的国家之一,在东亚的政治地位逐步跃居首位。70年代末以来,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并用“一国两制”解决了香港和澳门问题,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空前提高,已经成为东亚乃至世界的政治大国。  相似文献   

16.
“中华法系”虽在对“法”的解释,对公平公正的解读,以及“法”在实现社会秩序中所采用的途径等方面与西方法系大相径庭,却依旧被称为“法系”的现象,揭示出法的普适性与特殊性是既对立又统一的.本文试图通过例举中国古代“德刑”—“礼法”—“礼律”范畴流变的逻辑进程,对此作出法哲学的说明.  相似文献   

17.
通过对民法法系、普通法系和中国法系的国内外法律教育模式进行比较,对我国目前法律教育的现状进行了剖析,提出并讨论了我国法学教育应以法学本科为通识教育、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教育为复合型和应用型教育、法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教育为研究型教育的模式.  相似文献   

18.
在中国传统法文化中,受“和合”观念的影响,国家对制定法之外的行为规范采“和而不同”之态度而给予认可,从而使法制实践中的行为规范体系呈现三大板块:国家制定法运行于国家有效控制区;家族习惯法运行于农村;民族习惯法运行于少数民族地区,其间又有交叉依赖的情形。国家法与民间法多元并存的格局,是中华法系区别于世界其它法系的一个重要特征。  相似文献   

19.
混合法系理论是法系研究的派生物,两者的关系十分密切.混合法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混合法律体系、混合法域和混合法系三个概念之间存在着递进关系.三次混合法国际研讨会的召开,折射出未来比较法学研究的发展趋势.混合法系的发展与语言、历史、文化等因素紧密相联,未来世界将会形成三大新的混合法系:新欧洲法系、新伊斯兰法系和新中华法系.未来中国法的发展要体现出自己的主体性,中国的法学家应该跳出传统两大法系的固有思维,肩负起中华民族复兴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地去发展混合法理论,在理论创新方面做出新贡献.  相似文献   

20.
新区域主义已经成为东亚地区一种重要的理论与社会建构。新区域主义的开放性等特点适应东亚地区的安全现状,同时东亚的安全形势也为新区域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在新区域主义理念的指导下,有助于将带有冲突性质的国家间关系的“安全复合体”转变为具有合作性质的“安全共同体”。文章试图从新区域主义的视角探讨建构东亚“安全共同体”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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