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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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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陆法系各国突破传统民法理论,赋予空间独立的物权客体地位,从而创制了空间权制度,这主要表现为扩张地上权客体范围规定空间地上权。对于空间役权,论文认为没有立法的必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了对土地地表、地上、地下利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立了类似于传统大陆法国家的空间地上权制度,值得赞同,但规定稍显简略,应予完善。  相似文献   

2.
对空间地上权的性质认识有两种不同见解,一种观点认为空间地上权是一种特殊地上权,权利客体是土地,权利来源为土地所有权;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空间地上权是一种新的物权种类,权利客体是空间,权利来源为空间所有权.文章认为基于立法考量、保障土地所有权人利益以及增强法律的通俗化等原因,应当将空间地上权的性质界定为:产生于土地所有权的特殊地上权.  相似文献   

3.
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我国《物权法》所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将土地于一定高度加以水平性分割规定其上下范围的地上以及地下空间的利用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同,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项新型的、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行的独立用益物权,各分层利用空间因其特殊性而体现出依附性、层次性、独立性及有限性等特点。应当用"一般规定"形式增设"用益物权分层使用权",对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制度性建构。  相似文献   

4.
土地空间权与物权法基本原则之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空间权的产生并不违反一物一权原则。在承认土地空间所有权的情形下,在土地上立体设立数个权利,是在数个物上设定的数个物权,不是在一个物上存在几个所有权,因此也不违反一物一权原则;在不承认土地空间所有权的情形下,土地及其空间视为一物,在土地上立体设立数个物权,也是符合一物一权原则的,因为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是一物上不能设立同时以占有为内容的物权,不能违反物权的排他性原则。而土地上立体设立的数个权利,其权利范围不同,可以同时以占有为内容而存在,因此也不违反一物一权原则。此外,土地空间权也不是新物权,土地空间权是一种特殊的地上权,其权利客体是土地上下一定范围的空间,是法律所承认的次物权类型,因此也不违反物权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5.
自20世纪以来,所有权呈虚化倾向,所有权绝对性受到抨击和动摇。因此物权立法出现他物权优位化。其中用益物权的地位尤为重要。关于如何建立科学完善的用益物权制度学界分歧较大。针对现行用益物权制度的主要缺陷与不足,提出了完善用益物权制度的几点构想。我国用益物权的体系应由地上权、地役权、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典权、居住权、空间权、特许用益权八种具体用益物权的类型构成。  相似文献   

6.
在已经设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国家为他人设定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需要征得普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同意,代表了两种不同的立法模式。采用不同模式会影响未来的土地立法方向。我国物权法应当赋予普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同意权。在此基础上,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普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效力以及同意权人的范围、同意权的行使等问题,理论上都需要予以明确解答。  相似文献   

7.
征收取得土地特定空间的使用权,必须对土地所有权人补偿。这种补偿的性质应该是财产权之限制所生特别牺牲之补偿。土地空间征收补偿的原则一般包括完全补偿说、相当补偿说及折中说三种。征收取得土地空间,应采取完全补偿的原则。征收取得土地空间的使用权后,其土地补偿的价格,与一般征收土地,取得其所有权的征收补偿不同。区分地上权之补偿因仅使用土地之上空或地下空间,其补偿系参酌临近土地或类似土地之正常交易价格乘以该特定土地立体利用阻碍率计算。  相似文献   

8.
台湾地区“立法院”于2010年1月5日修正了“民法”用益物权和占有章。用益物权和占有章所修正的内容体现了法律现代化的要求。在用益物权章,修订了地上权的规定,鉴于土地立体利用之需要,增订区分地上权;废除永佃权的规定,增订农育权的规定;地役权章的修正非常大,鉴于需役及供役之客体已经从土地扩张至其它不动产,为符合这一变化,将“地役权”之章名修正为“不动产役权”;此外,关于占有的修正,增订了占有权利推定之例外规定;修正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等。  相似文献   

9.
作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重要组成部分的集体建设用地,其所有权具有不完整性,其使用权作为一种土地用益物权,应合法进入市场有偿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主要内容由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对集体建设用地须依法征收并实行市场性补偿。政府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中的职责主要是对市场进行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并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全面接轨。  相似文献   

10.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土地资源的日渐稀缺。而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人类对土地的利用已经从平面化走向了立体化,空间权的概念也随之而产生。但对于空间权制度各国或地区立法不一,我国也存在许多争议。我们认为空间权只是空间使用权,而不存在空间所有权。空间权(或空间使用权)不是一个新的用益物权,是对在一定空间所设定的各种物权的一个综合表述。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应当优先确立地下空间使用权制度。  相似文献   

11.
滩涂所有权客体的边界不清晰;可设立滩涂用益物权的范围也不明晰;设立滩涂用益物权时存在与水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利用关系如何理顺的问题。湿地不仅是环境与资源法上的概念,也应进入民法领域。将滩涂作为湿地,能划清滩涂所有权客体的边界,解决滩涂用益物权设立时的困境。生态系统角度下的湿地概念,包含一定的水资源,对水体深度有明确要求,水生野生动植物是其内在的组成部分。将湿地概念纳入民法,能解决这些困境。对湿地奉行保护优先的原则,使得只有在未纳入保护地的滩涂上才能设立用益物权,划清了可设立滩涂用益物权的边界。  相似文献   

12.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几个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让主体是作为土地所有人的"集体",受让主体可以是本集体内部和外部的任何人,但同等条件下本集体内部的组织和成员有优先受让权。入市交易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包括存量和新增的建设用地,以及城镇规划区之内和之外的土地;但在目前的试点初期,仅以城镇规划区外的存量地入市为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后,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可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还应配套解决如何缩小征地范围、城市土地归属、"小产权房"能否转正、宅基地使用权如何改革等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3.
论土地承包经营权形式上的无期限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农村实行的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土地所有权人仅具有设立用益物权的功能,设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农用土地在集体农户之间的分配。为保证农用土地的正常使用和承包农户对土地的投入,必须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连续性。土地承包经营权形式上的无期限性能够真实体现用益物权本身的价值,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和抵押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14.
我国应确立空间权作为独立物权的地位。因为我国不仅具备了独立空间权的理论基础,而且还可以借鉴美国《空间法》的大量经验。我国现行法对空间权的保护仅仅限制在建设用地使用权中,不仅不利于空间资源利益的开发和保护,而且留下诸多法律空白,对现实中的相关纠纷束手无策。在实践中,应注意与不动产相邻关系、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相关权利的区分。  相似文献   

15.
我国应确立空间权作为独立物权的地位,因为我国不仅具备了独立空间权的理论基础,而且还可以借鉴美国《空间法》的大量经验。我国现行法对空间权的保护仅仅限制在建设用地使用权中,不仅不利于空间资源利益的开发和保护,而且留下诸多法律空白,对现实中的相关纠纷束手无策。在实践中,应注意与不动产相邻关系、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相关权利的区分。  相似文献   

16.
分析了我国集体土地物权构建的法理基础及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并基 于对我国集体所有土地有关权利的现状分析,参照大陆法系国家具体的土地物权制度 ,提出了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完善措施,构建了我国集体土地农用地用益物权和建设用地用 益物权等用益物权形态。试图在我国集体土地上设计一个,以集体土地所有权为基石、集体 土地用益物权为重心的集体土地物权体系。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的土地使用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对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性质进行了探讨,认为它是区别于作为充分物权的所有权的一种用益物权.作者还综合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论述了对土地的各种使用方式和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消灭及保护等问题.  相似文献   

18.
中国宅基地权利结构经历了从单一的宅基地所有权到宅基地“两权分置”再到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发展阶段。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存在问题,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普遍存在、宅基地制度改革力度不足,使得宅基地“三权分置”成为中国宅基地权利结构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坚持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前提下,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的分置主要包括“成员权+用益物权”、“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和“用益物权+债权”等三类权利构造模式。三类权利构造模式在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的分置基础、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律表达方式以及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构建等方面均存在较大争议。  相似文献   

19.
提出了地下建筑物权的概念,即地下建筑的权利人,依法对地表以下一定范围建筑所享有的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析了地下建筑物权产生的社会物质条件和理论基础及其法律特质。针对我国地下建筑物权的法律制度尚未建立的实际情况,就地下建筑物权的法律基础、地下建筑物权的登记、土地使用权人对地下建筑开发利用的优先权以及已建成的国有地下建筑物利用的优先权等相关法律问题提出了构想。  相似文献   

20.
我国《物权法》确立了物权平等理念,但制度化的物权法定主义将用益物权的标的物封闭在土地一种,将用益物权的种类封闭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宅基地使用权这三种,这就导致了不同的物及同一物的不同利用关系法律地位的不平等,为财富资本化人为地设置了制度障碍,关闭了物权创新的制度空间。物权平等理念要求将可物权化的物之利用关系扩展于可公示的各类不动产与动产之利用方式,而无名物权理论及其制度设计则为物权平等理念的实现提供了有效的制度平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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