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和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要力量。以哈尔滨市为例,调查研究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分析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发展规模、辐射带动、盈利能力、资金来源、销售渠道、品牌建设、管理水平、产业化程度及发展预期等方面的情况,提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明确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的认定标准,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扶持,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作管理等建议。  相似文献   

2.
党的十八大以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逐渐成为党的“三农”政策总纲领.本文在厘清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内涵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系统分析了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过程中在思想认识、运营机制、发展环境、土地流转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将会面临的一系列现实困境,从明确政府职责、发挥比较优势和完善要素市场等方面提出路径选择,以更好地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相似文献   

3.
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农村土地流转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并进而加快农民群体分化。城镇化需要农民市民化,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则需依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在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上,从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农业的过程中,还需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农业生产率,切实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因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亟需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和创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  相似文献   

4.
利用中国家庭金融调查2015年和2017年的家庭和社区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模型(DID)考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民非农就业的带动效应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使农民参与非农就业的概率显著提高约4个百分点,但对创业无显著影响。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带动效应显著,而专业大户、农业企业带动作用不明显。进一步分析表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村形成后,一定程度上能直接带动农业劳动者从事本地雇佣劳动,但尚不具有促进农业资本投资替代家庭自有农业劳动力投入进而释放更多农业劳动力参与非农就业的效应。与此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可通过促进土地出租来带动农民非农就业。由此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在带动农民非农就业方面产生显著的要素集聚外部性,提出可从培育和发展这些新型主体着手来提升农民收入和促进就业。  相似文献   

5.
基于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概况分析,从微观角度利用家计调查数据实证分析农业经营主体的影响因素及其地区差异。结果表明:个人因素、家庭负担率、现有土地面积正向影响农业经营主体;而食品支出比重、非农因素负向影响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意愿对农业经营主体的影响有所差异;皖南、江淮地区和皖北的农业经营主体影响因素之间存在差异。基于此,提出提高农民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非农技能、政府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转平台、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经营主体等建议。  相似文献   

6.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策反思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近年来,各级政府在制定、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策过程中存在过度重视工商资本农企、不重视在乡小农的新型农业职业化培育、对农民合作社扶持过度及对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的经营方式定位不清等问题。学界对此进行了探讨并给出了一些政策建议,但一些研究结论有失偏颇,应予以矫正。通过调研分析认为,政府应恢复工商资本农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地位,积极培育在乡小农为新型农业职业农民,消减和调整对农民合作社的扶持,促进种养大户规模化经营和家庭农场集约化经营,以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立,充分发挥其对我国农业发展的正面带动作用,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7.
通过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证研究,分析福建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和农业机制环境,发现存在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在此基础上,从政策支持机制、金融支持机制、人才培育机制、农业保险机制、农业生产性服务补贴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培育福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创新农业机制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8.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战略审视、逻辑辨识与制度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激发农业生产要素潜力,释放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活力,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的新论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构建"四化"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环节,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从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高度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进行战略审视,从制度与实践层面对农业经营主体的逻辑变迁进行辨识,在厘清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外部因素与内在短板基础上,探寻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体制机制保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一般以土地的规模化为前提,而土地经营权流转会造成乡土社会中农民的利益分化,因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处理与普通农户的利益关系、社会关联与情感连带的问题,其持续发展必然要与乡土社会进行深度互动。“嵌入性”是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及其与乡土社会之间关系的分析框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通过关联营造的方式,利用“中介”“担保人”等熟人社会的关系纽带,以及人情、面子等乡土习俗,来建立与其所“嵌入”的乡土社会的精细关联。关联营造的机制关系着农业的均衡稳定发展,也关系着乡土社会的秩序稳定。  相似文献   

10.
我国农业规模化经营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业规模化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由之路.但农业规模化经营需要一定的条件,如土地产权清晰,能够自由交易,且交易成本较小;农民有意愿出让土地;农民愿意购置土地,并有能力进行农业的规模化经营;金融部门与政府的支持,等等.这些条件在当前的我国,尚不完备.为了推动我国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政府必须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制度,在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使土地的使用权可以自由交易或流转的同时,改革户籍制度以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育农业规模化经营主体,并在在融资、保险、技术以及产品销售方面,加大对农业的支持.  相似文献   

11.
在农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的基础上,实行经营权的流转是协调我国家庭承包责任制分散承包与现代农业规模经营之间矛盾的必由途径,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手段,而运用市场机制来实现流转是我国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改革目标与必然选择。从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市场特征、市场培育的影响因素、市场化程度测定、市场建设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影响、市场建设对策等方面对已有相关文献进行系统梳理和归纳,并对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研究进行展望: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下的经营权产权特征研究是基础;因地制宜地培育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内在机制研究是重点;明确承包地流转市场化程度的评价测定框架必不可少;运用系统工程理论加强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内外环境建设;切实保障农民耕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利益是促进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的一个核心内容;加强案例研究,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探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是不可缺失的研究内容。  相似文献   

12.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基础。由于农业属于弱势产业,具有显著的效益溢出性,加之在培育初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御风险能力较弱,因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离不开财政金融服务支持,而提高财政金融服务绩效,对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进度和质量意义重大。通过考察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及其财政金融服务的理论关联与现实状况,运用因子分析法对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财政金融服务绩效进行评价,最后提出了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金融服务绩效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3.
基于湖南省20个县(区)400农户的调查数据,运用DEA分析方法,测算不同农地经营规模农户的农业生产效率,结果表明:农地规模和农地生产效率并不存在很强的正相关关系。据此,提出土地制度改革中不应过分强调土地流转的制度供给因素,而应大力刺激土地流转市场上的农业主体的“有效需求”,重视土地流转后的农业组织制度和经营模式,以及由此引致的对新型专业农民的培养和农业科学技术的创新等需求,提高农业劳动生产效率,以实现农业现代化与产业化的发展目标。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阜阳市农村土地流转日益活跃,其原因是长期松散的小农经营模式已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农村劳动力日益短缺;种养能手、创业能人需要流入土地;政府的积极引导和扶植。目前阜阳市土地流转主要有租赁经营、合作社带动、技术承包、示范园区四种模式。阜阳市的土地流转催生了大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实现了集中连片种植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节约了生产成本,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最后,提出了加快土地流转步伐的建议:成立土地流转中心,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健全农村保障体系;加大投资力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相似文献   

15.
农户土地流转的收入效应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运用全国范围内593户农户的入户调查数据,采用引入控制变量的回归分析和倾向得分匹配分析,分别考察土地流转对农户总收入和农业经营收入的影响,对比两种分析方法的实证结果表明,土地流转促进了农民增收,但土地流转的收入效应主要由土地财产实现机制、劳动分工优化机制产生,而土地资源优化机制、农业经营效率机制尚未充分发挥作用。推动土地流转、提高农民收入应进一步落实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把土地流转与土地整治结合起来,让农民集体享有更充分的决策权,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土地资源优化机制与农业经营效率机制发挥功能开创经济社会条件。  相似文献   

16.
基于农地流转背景,利用Heckman选择模型对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需求、正规信贷约束程度以及资金缺口情况进行研究。结果表明:不同经营主体由于在资源禀赋、经营能力以及社会资本等方面的差异,导致其信贷需求、受到的信贷约束以及资金缺口也都不同。大部分经营主体的信贷需求强烈,但由于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具有更广泛的可抵质押物和社会资本,受到的正规信贷约束小于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三类主体,从而形成的资金缺口也相对较小。据此,从农地流转制度改革、农业经营主体自身、农村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四个方面提出了改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约束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7.
流转土地经营权稳定性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密切相关。基于理论分析,从法律产权、事实产权和感知产权3个层面,构建了流转土地经营权稳定性评价指标体系,利用全国东、中、西部4个县(市、区)255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35个流转地块和10.8万亩流转土地的调研数据,对流转土地经营权稳定性进行了系统分析和评价。研究发现,流转土地经营权总体稳定,达到绝对稳定值的75.12%;分层面看,感知层面流转土地经营权稳定程度最高,法律层面权利保障程度次之,事实产权层面控制程度相对弱,分别达到绝对稳定值的81%、74.25%和69.83%。为进一步提高流转土地经营权稳定性,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从强化法律保护、提升权利控制水平和增强权利感知稳定性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我国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号角早已吹响,加快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对新农民群体"扶上马,送一程"已成为时代的要求。如何调整政策导向,加大扶持力度,弥补其缺地、缺钱、缺人的发展短板?下一步,稳定土地流转经营权、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新型农民培训和准入退出机制等一系列举措,无疑将对新农民群体的壮大形成极大支持。  相似文献   

19.
宋才发  朱意 《南都学坛》2014,34(6):110-113
城乡发展一体化是我国进行现代化建设和推动城市化发展的一个崭新阶段,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所在。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迫切需要健全体制机制,具体地说,应当从以下三方面努力:一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努力发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二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三是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保障农民在生产要素上的平等权益,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制机制,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共同构筑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模式。  相似文献   

20.
推进农地流转是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土地使用效率的重要措施,也是中国农业由小农经营向规模经营过渡的必要途径.当前农地流转规模还不大,成果还不稳定;流转形式不丰富,流转制度不规范;流转市场不完善,中介服务职能不健全;新型经营主体表现出功利性,不利于国家粮食安全.加快农地流转必须推进城镇化进程,为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条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完善农地流转方式,规范农地流转制度,建立健全农地流转市场体系,完善中介服务机构职能,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对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农民积极进行粮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