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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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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土地承包经营权形式上的无期限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农村实行的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土地所有权人仅具有设立用益物权的功能,设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农用土地在集体农户之间的分配。为保证农用土地的正常使用和承包农户对土地的投入,必须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连续性。土地承包经营权形式上的无期限性能够真实体现用益物权本身的价值,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和抵押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2.
公平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也是衡量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尺度,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的社会公平思想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理论创新;我国现阶段不公平问题已日趋成为社会强烈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原因在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的运行机制还不成熟、不完善;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根本保证,只有把公平的理念转化成一种制度,提升为制度性行为,才能真正实现公平。  相似文献   

3.
西方经济学中收入分配公平观述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现代西方经济学中收入分配的"公平观"可分为功利主义的公平观、古典自由主义公平观和罗尔斯主义公平观等三大类。这三种观点依据不同的哲学思想,从不同的视角去分析和把握"收入分配公平"的实质。功利主义着眼于分配结果,它的公平观具有强烈的平均主义色彩;古典自由主义者从分配起点入手,认为收入分配公平的实质就是法律面前的平等和机会公平;罗尔斯主义的分配公平思想同时重视了分配起点和分配结果,但首先强调的是结果公平。  相似文献   

4.
土地征收势必会导致农户生活消费发生变化,人力资本投资是土地被征农户维持并改善家庭可持续生计能力的重要途径。本文根据中国家庭收入调查数据,采用基于Logit模型的倾向得分匹配方法,考察土地征收对农户生活消费支出和人力资本投资(包括教育支出和健康支出)的影响。研究显示:土地征收显著提升了农户生活消费和人力资本投资力度,且农户户主特征、健康与保障状况也对生活消费、人力资本投资存在显著影响;土地征收使得农民家庭的生活消费上升幅度为19.0%~22.2%;土地征收使得农户在教育和健康方面的支出分别提高了9.6%~15.5%和20.6%~20.9%;并且,东部地区农户相对中西部地区农户的生活消费支出更高、教育和健康投资力度更大。由此提出政府在实施土地征收制度过程中应注重农民家庭差异,进一步引导农户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帮助不同地区农户实现生活平稳过渡,提升农户可持续生计能力。  相似文献   

5.
    
以渠道公平理论和人际关系理论为基础,实证检验了收购商和农户的私人关系对农户感知公平及其投机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私人关系通过增进农户的感知公平进而抑制了其投机行为,并且私人关系的不同维度(人情、感情和信任)的中介路径也存在差异.具体而言,分配公平和程序公平完全中介了人情对农户投机行为的影响,分配公平部分中介了感情对农户投机行为的影响,而这两类公平在信任对投机行为影响过程中则没有中介作用.  相似文献   

6.
土地资本化及其增值分配撬动着中国现代化的进程,是汇聚各种诉求、纷争乃至冲突的重大分配正义问题。当前,土地资本化缓解了土地闲置和地方财政紧张问题,为城市化和工业化创造了基础条件。土地资本化不是万能的,个人所得溢载是土地资本化中首要的分配正义问题。土地红利的根源与本质属性决定当代中国土地资本化必须合理限定个人所得,政府在完善土地资本营运机制中扮演着规则制定者和分配纠偏者的天然角色。严格空间用途管制、规范招拍挂制度、健全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累进税制度、实现土地红利共享,是当代各级政府的应尽之责。  相似文献   

7.
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户的土地权益主要包括成员权与承包经营权,而这两者都难以保障农户公平性补偿机制的实现。在西方国家,征地补偿在立法原则、具体规则及司法实践中强调公共利益的实现必须以私人利益获得充分补偿为前提。包括"平度案"在内的征地纠纷之所以产生,其根源在于追求公共利益名义下的巨大商业利益分配不公,农户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农户土地征收补偿机制亟需进行公平性变革。结合中国现行法律制度,应该明确并强化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属性,补偿标准应该考虑到征地后的土地开发收益;改革现有成员权的权利结构,农户应该联合组成独立于村委会甚至政府的特定机构与开发商直接进行补偿协商。  相似文献   

8.
提高中低收入农户群体的收入水平是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任务。利用CFPS 2018数据,使用基于RIF的ITE模型等计量方法进行分析研究发现:(1)土地流转的增收效应具有非对称性,转出土地的中低收入农户能显著增收,但转入土地的中低收入农户增收不明显;(2)东部和西部地区转出土地的中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显著;(3)土地流转(尤其是转出)有助于缩小农户间收入差距、优化农户群体的收入分配结构。实证结果稳健地说明农户土地流转对实现农户群体“提低扩中”目标具有积极意义,在此基础上提出在西部和东中部欠发达农村地区,鼓励和支持中低收入农户流转土地,以增加其兼业和非农收入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核心在于保证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间的协同发展,确保土地、资本、劳动力和技术要素在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合理配置。农业生产托管为解决土地流转中的土地要素配置问题提供了新思路。文章通过构建农户经营方式选择模型,分析农户在土地流转、生产托管和自主经营之间的生产决策机制,得到以下结论:第一,对于农户而言,理想情形下的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不应低于其自主耕种时所获得的土地边际产出,当土地流转费用恰好等于规模化农业生产中土地所贡献的产出与托管费用之差时,农户在流转和托管之间的选择是无差异的;第二,“农业边缘化”在现实中表现为农业土地的撂荒,究其根本,是由农业劳动力缺乏引起的;第三,农业生产托管模式的出现,能够为农户福利改进提供更多的机会。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文章提出了保障小农户的土地权利、发挥合作社的社会服务功能和稳健推进土地与技术要素收益合理分配等政策启示。  相似文献   

10.
基于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采用Logit模型和倾向值得分匹配法,探讨农地流转以及不同农地流转行为对农户收入差距的影响.结果表明:①对比农地流转前后农户收入的基尼系数可知,整体上农地流转拉大了农户收入差距;②考虑不同农地流转行为,农地转出拉大了农户收入差距,相反农地转入缩小了农户收入差距;③农地流转对农民收入差距的影响具有显著的区域异质性,具体表现为我国中部地区、东北地区的农地转入行为和西部地区的农地转出行为将缩小农户收入差距.进一步分析,农地流转具有显著的收入效应,农地转出的收入效应比农地转入的收入效应更为显著,另外通过工具变量法估计结果发现,忽略内生性问题将导致系数被低估.基于此,面对"效率"与"公平"的权衡,在"三权分置"制度安排下,建议全面推进土地流转以实现农地的适度规模化经营,发挥好政府在收入分配上的调节作用,注重提升低收入群体的非农就业竞争力,以缩小我国农户之间的收入差距.  相似文献   

11.
[摘要]预算法是关于财政资源的再分配之法,总体上是一种程序法,然而作为一个实体法传统的国家,我国预算法程序性品质缺乏,要实现我国预算法程序化建构就必须依赖预算法正当程序理念的导引。在预算法正当程序理念导引下,对预算法公众参与程序、政府预算编制程序、人大预算审批程序和预算执行监督程序的制度化建构与完善,是实现理念规范化和预算法治化双向互动的过程,更是达到个人利益、国家利益与社会利益分配的动态平衡与实质公平的过程。  相似文献   

12.
作为新兴的部门法———经济法在理论与实务层面面临诸多问题。其中,首要的是从两条传统路径对经济法正当性的求证,即矫治市场失灵与追求实质公平出发,证明国家干预经济及其法律表现形式的经济法具备正当性。对此,学术界基本形成共识。但在这两条论证路径中可能忽视的问题是,国家干预的目标在于恢复效率与实现实质公平,国家对市场的干预不能替代市场机制本身。这一方面意味着国家的干预机制应当对市场失灵的具体表现形式进行具体分析,应当结合市场失灵的相关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市场化的解决机制;另一方面,在实现实质公平的过程中,应当注重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结合,形成效率导向性的公平观。唯此,经济法才能更好地统携效率与公平,达致其论证理路的内在一致性。  相似文献   

13.
经济法的复合式公平观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法在其产生的初期主要被作为国家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直至近代市民社会与国家相对分离后,法对利益进行平衡协调的功能才得以复归,公平就是衡量法之利益分配正当性的标准。作为在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博弈中形成的法律部门,经济法在承认市场主体竞争能力存在实质差别的基础上,对民法的形式公平观进行了矫正,形成了独特的集基本需要公平、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为一体的复合式公平观,从而实现了形式公平和实质公平的统一。这种复合式的公平观对我国现阶段市场主体间的利益分配提出了挑战。  相似文献   

14.
实质课税原则作为从税收公平原则之中发展而来的一个次级原则,虽然具有深化税收公平原则、实现税收义务分配实质公平的功能,但它的运用却必须受到纳税人财产权保障原则、生存权保障原则和税收法定原则的限制。否则,就会破坏纳税人的财产权和生存权,破坏税收法律制度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并从根本上危及税收法律制度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相似文献   

15.
法在其产生的初期主要被作为国家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直至近代市民社会与国家相对分离后,法对利益进行平衡协调的功能才得以复归,公平就是衡量法之利益分配正当性的标准。作为在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博弈中形成的法律部门,经济法在承认市场主体竞争能力存在实质差别的基础上,对民法的形式公平观进行了矫正,形成了独特的集基本需要公平、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为一体的复合式公平观,从而实现了形式公平和实质公平的统一。这种复合式的公平观对我国现阶段市场主体问的利益分配提出了挑战。  相似文献   

16.
基于中国东北和华北六省1099个农户地块层面调查数据,使用柯布-道格拉斯(Cobb-Douglas)和超越对数(Translog)两种生产函数估计,研究我国东北和华北地区主要粮食作物(包括玉米、小麦和水稻)单产和农户利润与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近年来随土地制度改革和土地流转加速,我国农户生产经营规模有逐渐扩大的趋势;玉米、小麦和水稻的经营规模与作物单产和利润均呈现倒"U"型关系,表明实现规模经营后的生产经营方式需切实有效的方法进一步提升.为避免盲目追求过大经营规模可能对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产生不利影响,完善土地流转市场和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大田农作物生产发展新型经营主体的同时,控制适度规模经营是关键.  相似文献   

17.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深入推进,市民化进程中农业转移人口权益保障的问题日益突出,进城农民面临着物质、权利、人力及社会资本要素禀赋不足的困境。陷入要素困境的制度成因主要在于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存在缺陷的土地制度、缺乏保障的财税制度以及有失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必须统筹推进户籍和土地制度改革,同步革除财税与收入分配体制中存在的弊端,才能提高我国农业转移人口的资本要素禀赋水平,进而走出农业转移人口的权益保障困境。  相似文献   

18.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片面强调形式公平价值,忽略了对纳税人所负担的家庭养老经济负担等体现实质公平价值的考虑,严重阻挠了个人所得税应有的再分配功能的发挥。在目前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家庭还承担主要养老责任的背景下,个人所得税法应当从课税模式、费用扣除制度、申报单位以及建立累计源泉扣缴制度等方面入手,注重区分具体纳税人在家庭养老方面的经济负担情况,实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质公平价值。  相似文献   

19.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分配制度变迁的回顾与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978年以来 ,中国分配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分配方式。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初次分配注重效率 ,再分配注重公平”的“两个注重”原则 ,试图为解决公平与效率关系问题提出一条思路。在中国实施这条思路是需要一定条件的。为了消除收入差距对发展的制约 ,我们仍然要坚持效率优先 ,兼顾公平原则 ,但不能忽视公平。在初次分配中存在许多非规范现象导致收入差距扩大 ,仍然需要政府插手进行管理 ,尤其是在转变发展战略 ,实现城乡共融和工农并重的发展上 ,必须依靠政府才能较好地解决“二元化”的收入差距问题。  相似文献   

20.
本文从对于公平问题的认识入手,综合比较了功利主义的公平观、罗尔斯基于社会正义论的公平观、诺齐克基于程序正义论的公平观以及阿马蒂亚·森基于实质自由的公平观,并指出当前应该树立一种新公平观,在新公平观中,公平与效率能够更好地结合在一齐,在促进社会效率提高的同时促进社会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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