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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武英梅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2):190-192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程序在纠正错误判决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该程序实际作用的发挥还远未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仍然存在着一些缺陷。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和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有必要对我国的民事再审程序进行重构,构建再审之诉的相关制度,以规范再审之诉,建立起符合诉的一般特点的民事再审制度。 相似文献
2.
民事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改革中的热点问题,在对民事再审制度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着重从民事再审的指导思想、法院提起再审、检察院抗诉启动再审和当事人引起再审程序等方面,重点分析了当前民事再审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在此基础上对于改革与完善民事再审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3.
曹红冰 《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7(4):30-32
民事再审制度作为一种监督性和救济性的案件审理制度.对于修正审判错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由于我国再审程序立法指导思想、具体制度等存在不合理因素,其功能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应当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民事再审制度。 相似文献
4.
我国民诉法赋予人民检察院享有抗诉监督权,但是现行的法律制度存在一些缺陷,例如抗诉的事由过于宽泛、检察机关在出庭时的地位尴尬、抗诉的程序复杂时间太长、抗诉过程容易产生干扰、抗诉证据容易灭失以及再审案件管辖权的设置不够科学等,建议从适当限制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权、设定同级抗诉制度和设立专门再审程序等方面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5.
再审制度改革的目标是既要有效地强化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又要有效地维护法院的司法最终裁决权,建立当事人再审之诉是其关键。民事再审之诉与起诉和上诉不同,有独特的内涵和价值。我国民事再审之诉的制度构建应从提起主体、管辖法院、再审理由、立案受理、审理程序、再审期间等多方面考虑。 相似文献
6.
现代民事再审原理论——兼论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邵明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6)
民事再审作为既判力原则的法定例外,是对法院既判案件的再次审判,以纠正在诉讼程序上有重大违法或裁判基础资料有严重缺陷的确定判决和生效裁定,为当事人提供最后的诉讼救济机会。民事再审原理包括民事再审的本质和目的、民事再审之诉的标的、与既判力原则的关系、再审之诉的要件和再审程序的基本构造等。 相似文献
7.
我国民事终审制度有必要按照程序公正和诉讼成本的要求设立三审终审制.事实上,设立三审终审制,就是为了加强对当事人上诉权利的保护,其核心目的是通过三审终审程序将司法资源进行合理分配.确定的终审,一方面对于法院做出的不公正的裁决,给当事人提供一种救济的途径,最终实现诉讼的公正和程序的正义;另一方面以确定的终审使司法的权成性在判决的终局性当中得以体现. 相似文献
8.
9.
新刑事诉讼法对再审制度进行了有限改革 ,但不足于完全改变它存在的缺陷 ,只有对再审结构模式进行调整 ,赋予当事人再审启动权 ,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再审制度存在的弊端。 相似文献
10.
盛绍莉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4(4):67-69
民事再审程序即审判监督程序,是为了纠正确定裁判中的错误而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本文立足司法实践,总结了我国再审程序存在的问题,并从提起再审的主体、条件、程序三个方面探讨了对我国现行民事再审制度的完善途径。 相似文献
11.
翟健锋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0(1):44-48
文章通过梳理德、法、日等大陆法系国家关于民事再审理由的一般法理,评析《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改善我国民事再审理由所起的作用,提出完善我国民事再审理由应从三个方面着手:根据启动再审的不同主体,设置相应的再审理由;再审理由的适用条件需进一步明确、具体;为强化上诉审,发挥再审的特殊救济功能,法律应明确规定“程序的顺位性原则”。 相似文献
12.
唐东楚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0(2):193-197
在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民事再审与审判监督的关系被立法的"监督情结"和国家本位主义扭曲,呈现出审判监督权的过度发达和再审诉权的缺失,违背了民事诉讼的规律.修订立法时,应当辨正二者之关系,取消由法院内部职权发动再审的"审判监督",将检察院的抗诉监督地位界定为当事人申诉案件中的"公权发动再审者"和公益再审抗诉案件中的"中请人或原告",在制度上区分当事人"再审诉权"性质的"中请再审"和"检举控告裁判人员违法失职行为"性质的"申诉",以期解决现实中"再审无限"和信访成堆的难题. 相似文献
13.
检察院提起抗诉,监督法院依法办案,纠正法院的错误裁判,是检察监督的基本理念。这直接渊源于立法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也是这样。但是由于民事诉讼的私益性,在我国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应加以必要的限制,对监督的具体实施应规定切实可行的程序,以达到检察监督与审判独立的制衡。 相似文献
14.
顾贵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1):17-19
已生效的民事裁判应当具有权威性和稳定性,现阶段由于种种原因,已生效的民事裁判存在错误的情况是存在的,民事再审程序就是为纠正错误的民事裁判而设计的一种纠错程序,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程序的规定存在一定不妥之处,从分析现行法的缺陷入手,对完善民事再审程序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5.
民事举证时效制度之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审判方式改革中,民事证据时效制度体现了一定的价值取向,如维护程序公正,提高诉讼效率,落实举证责任,维护审级利益等,但也有着可待检讨之处。根植已久的实质正义的观念、现行法律支持的稀缺以及司法操作层面尚存在的困难等阻碍该制度顺畅运作的种种问题,尤值深思和研究。文章立足于我国的实际,论述了证据失权主义在制度层面上的进路。 相似文献
16.
张丽 《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8(5):66-69
审判监督程序是在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之外而又不增加审级的一种独具特征的救济性程序。它由提起再审程序和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两个部分组成。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作为一种救济性的案件审理程序,对于纠正审判错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具有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张丽红 《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3(1):88-90
不同的诉讼模式对民事诉讼代理制度有着不同的影响,我国的诉讼审判模式正从职权主义的审问式向当事人主义的抗辩式转变,这就要求律师民事诉讼代理制度随之加以改革和完善:建立律师强制代理制度;完善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构建律师保密制度;改革律师收费制度;设立民事诉讼律师代理援助制度。 相似文献
18.
巩丽霞 《沈阳建筑大学学报》2006,8(4):350-353
民事责任制度对于实现建筑法的立法宗旨,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机制和作用,而我国现行建筑法律责任体系中民事责任规范过于原则、简略,难以有效实现建筑立法的宗旨。因此,从确定性、合理性、系统性、可预测性诸方面完善建筑立法中的民事责任制度,确立其在建筑法律责任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已是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9.
万艳红 《江苏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7(1):14-16,21
证据制度在民事诉讼制度中处于天然的核心地位,而证明责任则是这一核心中的核心。但我国证明责任制度问题重重。在弄清证明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的基础上,要从立法、理论以及司法实践等多角度进行相应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