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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刑事诉讼的判决书是集中反映审判过程和处理当事人实体问题的载体,笔者积极倡导应将刑事判决书及时而不加修饰地在网上发布,这不仅符合审判公开的原则而且也符合司法公开、公平、公正的理念,"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刑事判决书关系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是高高在上的法律与民众之间最重要的沟通媒介,人们可以通过上网这种现代化的获知信息的便捷方式来了解判决书内容,使得司法更透明,更亲民,也更有利维护司法的权威。针对现在国内判决书现状,判决书上网的必要性及判决书上网的具体操作谈谈看法。  相似文献   

2.
从新意识形态研究范式论证司法公开正当性成为人们的惯常路径,其最大问题是忽视司法公开及其保障机制背后的非法律因素、资源配置或司法体制方面的问题.实际上,司法公开成为一种司法技艺.通过赋予程序选择权、参与权,司法公开机制勾连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力量互动,最终激活了司法机关权威的“重生”.  相似文献   

3.
说明判决理由不仅是判决书的核心和灵魂,也是判决结果正当化、司法合理化和法的妥当性的重要指标,是法官思维水平、专业知识、法律素养以及裁判水平的直接体现,要求法官的思维要符合证明逻辑规则,在判决时做到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是对自由裁量权的有效制约,可以防止法官个人的主观臆断,增加判决书的理性色彩,使判决书具有更高水平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说明判决理由关系到司法判决的正当性和法院的公信力,体现了应然性的价值取向,对于保障审判公开,对于司法审判进行监督、遏制司法腐败,对于沟通国家、社会与当事人的关系,说服当事人接受判决起着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4.
通用名称司法认定的焦点问题是"相关公众的通常认识",然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相关公众的通常认识"的认定证据间接、零散,致使通用名称的证据标准判定模糊.消费者调查证据在英美等国的商标侵权案件中被广泛应用,但我国适用消费者调查证据的实例屈指可数.消费者调查应当是反映相关公众心理认知状态的最直接证据,我国有必要明确消费者调查的证据地位,司法裁判引导确立消费者问卷调查的操作规范;遵循问卷调查前法院"预先审查"的基本规则,由法院初步审查问卷调查内容、调查对象、调查方法与程序的可靠性;问卷调查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真实与科学的基本原则,以增强消费者调查结果作为证据采纳的合理性和可能性.  相似文献   

5.
民间规范司法适用制度化相关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2,他引:1  
民间规范入法是许多国家法律发展史上的成功经验.在我国,通过立法渠道实现民间规范入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更为紧要的任务是建立一种经由司法渠道有效运用民间规范的制度以及机制.为此,应从分析我国民间规范司法适用现状入手,并充分借鉴国内外经验,从规范依据、确认标准、证据、程序以及司法论证等方面构建和完善我国民间规范司法适用制度.  相似文献   

6.
司法不仅能定纷止争,还可稳定社会。但司法目的的实现要依赖司法权威,而裁判文书又是司法权威的最终载体,因此司法要使人信服,就必须加强裁判文书的论证力。针对现行裁判文书模式与实践,认为应从证据和事实、裁判理由、法律适用这些方面强化论证。  相似文献   

7.
问卷调查证据是运用社会科学方法将相关公众不确定的心理状态以数据形式客观展现,其在证明目标群体的主观意识倾向方面具有显著优势。问卷调查证据已成为我国司法实践,特别是知识产权诉讼中不可或缺的证据形式,常被用于知识产权案件的实体审理之中。然该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状况却千差万别,结果迥异。为此,我国证据立法亟需明确界定问卷调查证据,并尽快制定此类证据统一的司法审查标准,在确保对问卷调查证据实现精准把握的前提下,适当扩大该证据的适用范围,确保我国知识产权诉讼中问卷调查证据的效力得以充分实现。  相似文献   

8.
司法判决书是裁判过程的书面表达。法官做出裁判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以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的法律规范为前提,运用演绎形式推理合乎逻辑地推演出判决结论的司法判决推理过程。综合Danes(1974)提出的5种主位推进模式和徐盛桓(1982)提出的4 种主位推进模式,并根据提出的连贯话语推进的9 种主位述位逻辑关系,探讨一篇优秀民事判决书的“本院认为……”部分如何实现演绎形式推理和法律命题内容实质推理双重共振的司法判决推理过程,从法律语言学视角对当前我国的裁判文书改革朝着论证体裁方向发展提供有益启示和借鉴。  相似文献   

9.
文章旨在研究言语行为在一审民事判决书法庭意见中的运用及其对实现民事判决书目的的作用.全文以一审民事判决书的法庭意见部分为研究对象,在收集一定数量语料的基础上,对其中的语句按照塞尔对言语行为的分类标准进行了归类,并展示了各类言语行为在案例中出现的情况,分析了其所起的作用.结果表明,断言、宣告、指令和承诺四类言语行为在一审民事判决书这种司法语篇中的确大量存在,且起着重要作用,有助于实现判决书定纷止争的目的.  相似文献   

10.
从中东部10个基层法院网站运行现状看,普遍存在着栏目设置多且混乱、信息量庞杂、访问量和公众认可度偏低的问题,其普法宣传功能占据了主导地位,司法公开、服务诉讼等主要功能日渐弱化,甚至缺位。必须运用正确的价值理念、科学的设计原则和有效的网站评估体系来实现基层法院网站功能的理性回归,将其主要功能锁定为司法公开、便民服务和公众参与,以保障公民的司法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相似文献   

11.
许霆案的初审判决,基本上是一个严格规则主义的判决。其之所以演变成为一个公共事件,完全是律师的专业运作、学者的推波助澜、民意的偏执率性对司法裁决共同夹击所致。本案的重审判决,在事实和定性不变的情况下,适用刑法第63条规定的特别减轻制度,将初审的量刑结果进行了大幅度的削减。这一做法虽然满足了民众的隐性期望,却损害了刑事法治的应有权威,更显现不受羁束的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可怕威力。事实上,许霆案的症结,不在司法层面,而在立法层面。因此,求诸于刑法中的特别减刑制度,并不能为解决类似案件提供一个可行的方案。只有建立常规性的违宪审查制度,对刑事立法规范进行合宪性审查,才能彻底解决因"立法不公"而导致的"司法不公"问题。  相似文献   

12.
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是疑罪从无原则在审判活动中的体现,其性质归属实际上就是无罪判决,为了调和人民法院裁判的稳定性、权威性和裁判的公正性之间的关系,此类判决在撤销或变更上应适用因新发现的情况而恢复诉讼的程序。  相似文献   

13.
互联网公共论坛:政治参与和协商民主的兴起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协商民主是20世纪晚期在政治学界兴起的一种民主理论.互联网公共论坛作为一种立基于新传播技术之上的参与方式,打破了空间、时间的限制,增加了公民全面的参与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直接沟通的可能性.随着网络在中国的普及,中国公民越来越多地借助互联网来获取政治信息,通过互联网的公共论坛及时、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并且与政府发生互动.互联网公共论坛中的政治参与在"近似地"实践着协商性民主的理想,体现了民主的价值和精神.虽然互联网公共论坛还有待于规范,但这种政治参与方式在推动公民政治参与的广度、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政府决策的优化等方面,无疑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中国古代"重口供、轻证据"的司法理念,对古代裁判文书制作产生了只写口供,不写证据的影响。近代"重实体,轻程序"的司法理念,又导致裁判文书只写出事实、证据而忽视对事实的认定和证据的采信与及裁判结果形成的表述。在"实体与程序并重"的现代司法理念下,我国裁判文书应改革目前状况,加强对证据采信、裁判结果形成与诉讼情况的表述与反映。  相似文献   

15.
法与诉讼法相伴而产生并决定着诉讼法的理论体系,因而从法发生学角度,将诉讼法界定为法之产生过程中第三者公共权力、双方当事人基于一定的原则和目的来确定各自地位,使第三者公共权力根据良心、风俗习惯和传统作出裁决,以及为使第三者公共权力作出具有合法、合理的裁决,三者共同完成沟通、说服及其所需的方式、方法和顺序而形成的规则体系总和。诉讼法的基本特质为对话性、自治性、三角形架构性、道德性与强制性的双重性、诉讼场域性。诉讼法含义在诉讼法理论体系中处于基础、核心的地位,是诉讼法理论体系的基点。  相似文献   

16.
日本最高法院2006年3月30日判决认为良好的景观具有客观的价值,"与良好的景观相邻接的地域内居住的、日常享受该景观惠泽之人"拥有个人的景观利益,并确认景观利益是值得法律保护的利益,侵犯该景观利益会构成侵权行为,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该判决对我国景观权或景观利益的保护问题有如下启迪:公权私权化,公共利益私人化,综合利用已有的法律调整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在立法上确认景观价值,循序渐进解决环境问题。  相似文献   

17.
日本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起诉便宜主义原则,赋予了检察官很大的起诉裁量权。为了防止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被滥用,日本的法律同时设置了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实践表明,日本的不起诉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因而对完善我国的不起诉制度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8.
民事诉讼证据交换制度虽已包含着我国民事诉讼证据披露规则的基本因素 ,但在民事诉讼立法上民事证据披露尚未作为独立的证据规则予以确立 ,且证据交换集中披露证据在程序上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文章阐述了民事证据披露规则的基本内容和两大法系民事证据披露模式 ,对证据披露规则设立依据进行法理分析 ,并就我国民事证据披露规则的构建和完善提出初步的构思。  相似文献   

19.
西方主流民主模式是选举民主,其核心是“一人一票”的公平程序。20世纪后期兴起的协商民主理论则强调民主过程中的辩论、反思、公共利益等实质要求,将民主合法性的讨论集中在了民主协商的程序要求和实质要求当中。在这一问题上,哈贝马斯将民主协商的合法性完全置于理想的协商程序当中;罗尔斯则认为,理想的协商程序所确立的原则构成了协商民主合法性的主要来源,但协商过程中的实质要求和协商结果同样构成民主合法性的检验标准。新近的某些协商民主论者则结合现实的制度和经验进一步丰富了协商民主合法性的讨论。理清不同主张之间的异同,有利于理解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逻辑演进、核心观念和最新进展,进而有助于理解西方协商民主同我国协商民主的差异和存在的缺陷。  相似文献   

20.
信息公开立法是政治民主化、政府透明化的必要手段。我国政务信息公开的精神虽在诸多法律法规中有所体现,但信息公开的原则和程序、内容和形式等还有待进一步探讨。基于信息公开是民治的本质和民主的智力条件,除涉及国家安全与利益的法定保密事项,任何信息都应享有先期公开的自由。信息公开立法必须面对的问题是国家秘密底线的重新确定以及作为保密法副产品的“合法伤害权”的消解。作为具有“仪式效应”的信息公开手段,新闻发言人制度应避免功能异化。公众利益或社会利益是信息公开对抗隐私保护的公正抗辩事由,公共权力行使者的个人事项、信息与政治生活发生关联时,它应属于公共信息的范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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