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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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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对虚假诉讼进行检察监督的实践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检察机关维护司法权威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2012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确立了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基本原则。按照该原则精神,检察监督及于整个民事诉讼活动,监督对象自然也包括诉讼过  相似文献   

2.
在民事诉讼中实行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权力,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民事事物以及相关诉讼的权利,两者均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实践中,检察监督权与当事人处分权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对诉讼违法行为和错误裁判结果是否启动纠正程序的态度分歧上。究其原因,在于二者权属性质、行使原则与追求目标不同。检察机关可以通过依职权抗诉、依申请监督、提出检察建议、检察和解等方式协调处理好二者的冲突,达到既依法监督又尊重当事人处分权的双重效果,构建和谐的民事检察关系,促进民事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3.
韩成军 《河南社会科学》2012,20(12):42-46,107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拓展了检察监督的范围,明确了检察建议的法律效力,完善了检察监督的权力结构,强化了检察机关民事抗诉及提出检察建议的实效。同时,虽然检察机关行使民事抗诉权将使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暂时中止执行,但为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监督并非可以无限扩张。在完善检察监督的同时,为实现审判权与检察监督权的动态平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公平审判权,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检察监督也要受到期限、事由、程序等方面的限制。  相似文献   

4.
证据制度历来被理论界比作民事诉讼制度的脊梁,而举证责任又是证据制度的核心。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这一规定明确了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活动中的监督权。但如何实施检察监督,法律条文则无明确规定,仅在诉讼程序上对检察机关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作了原则性的规定,由此对检察机关在提起抗诉时是否应承担举证义务,存在着种种争议。否定理由主要是:其一,现行的民诉法第65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该条文没有规定检察机关有调…  相似文献   

5.
我国检察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既是诉讼监督者又是诉讼当事人,此双重角色具有法理冲突。我国《宪法》将检察机关定位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发挥着法律监督功能。检察机关通过检察权的执法监督权能、司法监督权能、守法监督权能实现其各项职能,且每类监督权能由检察机关若干职权构成。检察权的三类法律监督权能无须在检察机关的每项活动中同时实施,构成权能的具体职权也应随着法律实施的需要而动态调整。在检察公益诉讼中,为解决双重角色的法理冲突,检察机关应主要实施执法监督权能和守法监督权能,谦抑地实施司法监督权能。故可取消司法监督权能中的抗诉职权,并转隶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的立案侦查职权至监察委员会。  相似文献   

6.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也是与其他机关同质化、承担社会综合治理职能的机关。检察建议是实施社会综合治理的一种措施;基于社会治理的有效性,政体内部制约的制度需求,监督任务不会因为检察机关一般监督权的取消而消失,检察建议具有替代一般监督权的功能。因此,检察建议的未来命运取决于检察机关社会综合治理职责与一般监督任务的发展。  相似文献   

7.
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基本职权.由于种种原因,现行<民事诉讼法>对民事诉讼检察监督职权配置存在一定的缺陷与不足,特别是对公益诉讼问题法律没有进行明确规定,致使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大量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国家权力机关有必要从立法层面上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完善,对检察机关民事起诉权、参与诉讼权、民事抗诉权及民事检察监督保障性权利进行配置与安排.  相似文献   

8.
安斌 《河南社会科学》2012,20(10):12-15
我国民事检察权体现了中国特色的司法规律的内在要求,昭示了司法公正这一核心价值,彰显了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界定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要区分不同的参诉方式,而不同的参诉方式也决定了我国检察机关享有的民事检察权能的内容。我国民事检察权的权能主要包括提起民事诉讼、参加民事诉讼和提起民事抗诉这三项诉讼职能,以及民事执行监督、民事检察建议和对民事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等三项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9.
目前 ,我国司法界展开了检察监督制度的废存、检察监督范围问题的大讨论。究其实质就是对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享有哪些职权、每项职权的范围有多大存在分歧。对此 ,笔者认为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寻找依据不仅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反而会陷入“以命题的正确为已知条件来证明该命题的正确性”的逻辑怪圈。鉴于此 ,本文从国外立法入手探讨检察机关的职权范围问题 ,旨在确立关于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正确的职权观 ,并为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作点贡献。一、国外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职权的    比较与评析国外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  相似文献   

10.
《江西社会科学》2014,(9):158-162
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具有检察监督的职责,但由于检察权在减刑、假释制度的立法和司法层面配置不充分,使得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的法律监督不力,很多环节都表现出检察监督缺位。为此,需要从立法上通过制定专门的减刑、假释法和司法上强调同步检察监督这两个层面对减刑、假释制度中的检察权进行重构,并设置相应的配套制度,以保障其检察监督权的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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