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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早在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施行期间,“破坏自然资源类犯罪—污染环境类犯罪—破坏生态类犯罪”的环境犯罪分类格局在我国就已初步形成,并在后续立法中得到了坚持与完善。当前,环境犯罪的立法分类存在的不足主要是分类不明确和分类不均衡。前者主要表现为部分环境犯罪的类属不明确,后者主要表现为污染环境类犯罪的罪名过少。为此,应当以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为指导从立法上明确环境犯罪的基本类型,并遵照从第一代环境犯罪到第二代环境犯罪再到第三代环境犯罪的先后顺序排列环境犯罪;同时,应当以刑罚个别化原则和环境法秩序原理为指导将污染环境类犯罪细化为对象污染型犯罪和能量危害型犯罪两类,各类犯罪均由数种具体犯罪组成。  相似文献   

2.
生态犯罪作为非传统的新类型犯罪给世界各国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当下已成为全人类共同打击的对象。我国运用《刑法》规制将生态犯罪这一类型化犯罪具体细化为各个罪名规定在分则条文内容当中。但是,纵观现行规制的内容可见其在罪状描述上大都采用空白罪状的形式。这种立法类型化的规定不仅给生态犯罪的具体犯罪构成带来判断上的难题,也使得司法在适用过程中陷入困境。因此,在详细分析现有生态犯罪规制中空白罪状具体形态的基础之上,明确前置规范与犯罪构成的认定标准,统一理论与实践、立法与司法的同时,为具体司法适用解困方能更好的控制生态犯罪。  相似文献   

3.
环境犯罪论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本文着重探讨环境犯罪构成要件中的一些疑难问题,如环境犯罪侵犯的客体,环境犯罪因果关系的特定性及查明方法,国家可否成为环境犯罪的主体,以及针对某些环境犯罪,行为人主观上无罪过亦可构成等理论难点。作者指出面对愈演愈烈的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环境犯罪的立法迫在眉睫。本文论证了环境犯罪立法应遵循的原则,并尝试性地设立了环境犯罪中各具体犯罪的罪名、罪状及法定刑。  相似文献   

4.
浅论环境犯罪危险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环境犯罪危险犯从类型上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一类是故意危险犯和过失危险犯。当前,西方发达国家多已对环境犯罪危险犯有了完备的刑事立法,现代的环境立法价值取向的转变以及环境犯罪的特点决定了确立环境犯罪危险犯具有必要性,因此,我国也应尽早对环境犯罪危险犯进行刑事立法。  相似文献   

5.
1997年刑法典以散在型的立法方式规定了若干个持有型犯罪,自此刑法理论界开始广泛探讨该类犯罪.到目前为止,对持有的定位还没能形成一种强有力的统一观点.论者以为,或者将它归入已有某类,以保证刑法基本理论的贯通性,或者另创新类,以实现它与原有理论体系的协调与衔接.为此论者以持有的特有属性为出发点,以与作为、不作为的比较展开论述与论证,最后得出结论,该类罪创设了一种全新的危害行为形式--持有,创设了第三种犯罪类型--持有型犯罪.  相似文献   

6.
根据刑法学上的定义,宏观上网络犯罪可分为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网络犯罪和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其他网络犯罪。实践中,应克服网络犯罪神秘化倾向,正确认识网络犯罪的本质。与域外网络犯罪法规对比,我国计算机网络系统犯罪立法与国际先进水平基本同步,为网络犯罪的正确定性提供了较为科学的法律依据。在网络犯罪定性上,应坚持刑法的谦抑性和罪刑法定原则;坚持两分法,对涉嫌犯罪的行为先归入两类之一;坚持类型化归纳,正确认定具体的犯罪罪名。  相似文献   

7.
刑法应当取消著作权犯罪的"营利目的"要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刑法将“以营利为目的”设置为侵犯著作权犯罪的主观归责条件,存在着立法指导思想偏颇,刑法条款之间、刑法与行政法规之间矛盾,司法补救功能无从发挥等系列问题。侵犯著作权犯罪不要求具备营利目的,已成为国际领域的立法趋势,也是中国履行“入世”承诺的最低义务。但在具体修改时应当结合我国的国情,使我们的刑法立法更加科学、合理、公正。  相似文献   

8.
《南都学坛》2019,(3):65-76
网络犯罪是当前我国社会面临的突出难题。《刑法修正案(九)》基于治理网络犯罪的现实需要新增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等多种网络犯罪罪名,并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等多种与网络相关的犯罪进行了修正,但也引发了较大的争论。我国网络犯罪最新立法修正总体上是必要和合理的,不过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虚假信息犯罪立法范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立法模式等问题上仍存在诸多立法内容与技术上的问题,应当立足其立法的合理性予以进一步推进。  相似文献   

9.
应该进一步严密刑事法网,增设新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或者将一些具体的危害行为犯罪化以丰富现有犯罪的内涵;在入罪的门槛方面,应设定科学的、规范的入罪标准;缩小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与一般侵犯财产犯罪的入罪门槛差异;将严重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提高到15年有期徒刑;增设没收财产刑;增设资格刑:对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在定罪与处刑上适用基本相同的标准。  相似文献   

10.
论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我国刑法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给犯罪下了如下的定义:“一切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全民所有的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10条)。通说认为,这个定义是从犯罪的阶级实质和法律形式的统一上给我国杜会上的犯罪所下的一个完整定义,但具体分析起来,犯罪具有几个特征或哪些特征,却存在很大分歧:  相似文献   

11.
1997年刑法新增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但在立法上对犯罪构成的界定脱离实际,在司法实践中没有实现新增罪名应有的价值,起到法律应有的作用。本文以刑法理论通说的犯罪构成为基架,运用法学理论,结合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实际,论述本罪犯罪主体应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准国家工作人员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从事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的人员,提出单位亦可成为本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是复杂罪过;犯罪客体侵犯的是复合客体,即侵犯国家招收公务员、学生的正常管理活动,潜在侵犯不特定的公民的劳动就业权和受教育权,实际侵害某些特定的具体的人的劳动就业权和受教育权。在本罪的客观方面,结合我国招收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确定招收学生工作徇私舞弊行为的条件,列举本罪情节严重的客观表现,运用因果理论辨思本罪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在大数据背景下,网络APP滥用信息活动带来了信息技术滥用风险、侵犯个人网络信息安全风险、破坏网络管理秩序与网络公共安全风险。当下应对侵犯个人信息犯罪进行立法重构,规制网络APP滥用信息犯罪行为。网络个人信息应当重新界定范畴,强调个人信息所形成的网络数据信息的网络秩序、网络安全价值。侵犯个人信息罪的客观行为类型也应重构,除信息转移过程的非法交易行为,还应包含信息使用环节的泄露、刺探等,从而将利用网络大数据进行的个人信息的不当挖掘、越权网络侧写及信息投放等滥用行为作为个人信息滥用犯罪的具体类型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13.
侵犯著作权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知识产权犯罪罪名之一,是1997年修订《刑法》时新增加的罪名。由于该罪规定较为简单,长期以来,打击侵犯著作权犯罪主要依靠司法解释。从立法的角度来看,侵犯著作权罪应当与时俱进,扩大著作权刑事保护范围,进一步细化侵犯著作权的罪名;罪状叙述上,"以营利为目的"应予以删除。著作权是一种私权,立法应当...  相似文献   

14.
物欲是人的普遍本性,是人创造一切的基本动力.所以,物欲的存在是天然合理的.但如果把物欲绝对化,成为一种物欲症,就会肆无忌惮地实施物欲型犯罪.物欲型犯罪是为谋求物质欲望满足而实施的侵犯他人或公共财物的犯罪,它包括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两种基本类型.改革开放以来,物欲型犯罪一直保持高发态势,这与物欲症泛滥和社会上大量消极因素存在是密不可分的,这些消极因素,主要包括拜金主义泛滥、病态高消费、贫富差距过大和犯罪机会大量存在等.  相似文献   

15.
论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我国刑法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给犯罪下了如下的定义:“一切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全民所有的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10条)。通说认为,这个定义是从犯罪的阶级实质和法律形式的统  相似文献   

16.
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保障食品安全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刑法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由于其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定性不当、保护范围较窄、保护滞后等问题,有大量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未进入司法程序,凸显了刑法在惩处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过程中的乏力,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应借鉴美国立法,完善我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形成严密的刑事立法体系,克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在刑法规制上的不足。  相似文献   

17.
历经多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十一)》始终坚持为高空抛物行为设置独立罪名入刑,然而从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到扰乱公共秩序类犯罪的性质转变并不能改变高空抛物本身不具有独立入罪的法理依据与现实必要性这一事实.将高空抛物独立入罪造成了刑法罪名体系的分散与不协调,也暴露了我国现行刑事立法的情绪化立法与现象立法趋向,容易造成国家刑罚权的扩张.对于高空抛物的刑法规制,应根据高空抛物的行为类型,分别依照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类犯罪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18.
完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刑法在规定惩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范围上应加以必要的限制。我国1997年修订的刑法明确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对制裁该犯罪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该立法规定存在诸多缺陷。为完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立法,建议将侵犯商业秘密罪限定在非法使用和非法泄露的故意犯罪,并适当降低该罪的法定最高刑。  相似文献   

19.
王文华 《南都学坛》2008,28(5):86-89
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的界限问题,在中外法律理论界与实务界长期聚讼不休。这首先是源于行政犯罪的相对性,以及中外刑事立法形式的重大差别。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不仅在客观方面存在危害后果的差异,而且在主观方面有不同的要求。对这一危害社会的行为究竟是界定为行政违法抑或行政犯罪,既要考虑立法目的,更需要结合本国的立法特点进行抉择。  相似文献   

20.
我国古代社会各朝统治者均把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作为其法律规范的一项重要内容.唐律的出台,更是集历代立法之大成,把贪污贿赂犯罪作为吏治立法的重点进行了严密而科学的规定,从侵占型、挪用型、贿赂型三方面对唐律的贪污贿赂犯罪立法进行探讨,以期在法律上为我国的反腐倡廉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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