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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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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忠国 《学术论坛》2005,(12):131-134
家庭成员共同受贿是当前受贿犯罪的重要表现形式,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都存在较多争议,文章在考察"家庭型"共同受贿犯罪的理论基础上,对"家庭型"共同受贿的形式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并探讨共同受贿犯罪数额的认定问题.  相似文献   

2.
共同受贿作为典型受贿的一种修正形态 ,有其自身的内在要求 ,这种内在要求一方面来自于单独受贿罪的身份犯特征 ,身份犯共同犯罪的成立、形式和范围 ,历来是我国刑法共同犯罪理论中颇具争论性的问题 ;另一方面来自于对单独受贿罪基本构成要件的理解 ,单独受贿罪客观方面构成要件的认识分歧 ,必然导致共同受贿犯罪主体范围和类型的争议。“家庭型”共同受贿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呈高发趋势 ,其衍生蔓延已为刑法理论界所重视 ,加强对其类型化的分析研究既是司法实践之所需 ,也是理论研究之归宿。在共同受贿犯罪类型化理论论证的基础上 ,本文将“家庭型”共同受贿犯罪区分为合作型和利用型两种 ,并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  相似文献   

3.
本文从法理上对"合作投资型受贿"这种新型受贿犯罪作了较为深入细致的探讨,.并列举了当前司法实践中"合作投资型受贿"犯罪的几种具体表现形式,同时提醒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4.
本文分析了当前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消费型受贿"犯罪之产生原因,并从法理上阐述了这种行为之所以构成犯罪等问题.  相似文献   

5.
"期权"受贿是近年来滋生出的新的犯罪形态.为惩治和预防这种新型受贿犯罪,应当进一步完善对离职以后原国家工作人员从业行为的法律规范,并通过法定程序对<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修订;在<刑法>中增加受贿罪的"约定"行为类型,以便为惩治"期权"职务犯罪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将<刑法>中规定的贿赂范围由财物扩大为"不正当好处",以同惩治"期权"职务犯罪的现实要求相适应;在<刑事诉讼法>中引入贿赂推定制度,以使我国的法律规定与国际推定及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相衔接.  相似文献   

6.
在刑法理论中,关于共同受贿犯罪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笔者比较赞同以有身份者的实行犯的实行行为定罪的观点;共同受贿犯罪在主观故意、实行行为、因果关系、社会危害性上有不同与单独受贿犯罪之处;亲属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成为受贿罪的共犯;共同受贿犯罪中片面共犯是可能存在的.笔者拟就上述问题做一简要探讨.  相似文献   

7.
在刑法理论中,关于共同受贿犯罪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笔者比较赞同以有身份者的实行犯的实行行为定罪的观点;共同受贿犯罪在主观故意、实行行为、因果关系、社会危害性上有不同与单独受贿犯罪之处;亲属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成为受贿罪的共犯;共同受贿犯罪中片面共犯是可能存在的。笔者拟就上述问题做一简要探讨。  相似文献   

8.
近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受贿犯罪方式也随之不断翻新,以收受干股为形式的新型受贿犯罪将权钱交易由直接变为间接,由现货变为期权,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复杂,给司法实践对此类受贿犯罪的认定带来较大困难.收受干股已经成为新时期权力寻租的重要手段,成为一种新型的受贿犯罪.收受干股是干股受贿的行为手段,收受行为的认定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的认定,也是认定受贿数额的前提.在于股型受贿中,受贿数额需要考虑两个方面:干股的股份价值和干股所带来的红利价值.  相似文献   

9.
受贿犯罪的主体立法直接体现了立法者惩治此类犯罪的价值取向和对象范围,意义重大。现行刑法对受贿犯罪主体及其罪名的规定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惩治贿赂犯罪的实际需要,应当依照一定的原则并结合受贿犯罪的本质,重构受贿犯罪的主体范围及其相关罪名。  相似文献   

10.
委托理财型受贿中的"明显高于应得收益"可通过对利润真实性质的考察和例外情况下对受贿故意的排除来把握;"亲自理财"型受贿的定性应当慎重,国家工作人员是否进行初始投资影响该类犯罪数额的认定;以借贷或借用形式建立虚假理财关系、实质上从事权钱交易的行为,原则上应认定为受贿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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