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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敏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3(3):5-7
《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壹》的出版,再次证明了嘉禾《吏民田家》中的“复民”,不是简牍整理者所说的“复”即复除、优复,也不包括免除了租赋、徭役之民;与其所说的“复民”,同史书中的“复客”、“复田”也有不同涵义。 相似文献
2.
杨天宇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4,(4)
二、经济类 《周礼·天官·大宰》”以九赋敛财贿,……九曰币余之赋。” 郑注:玄谓赋,口率出泉也,今之算泉,民或谓之赋,此其旧名与?……币余,谓占卖国中之斥币,皆末作当增赋者,若今贾人倍算矣。 贾疏:云“玄谓赋,口率出泉也”者,按《大府》云九贡、九赋、九功各别;又见《司会》云“以九贡致邦国之财用,以九赋令田野之财用,以九功令民职之财用,”贡,赋及功各别,赋为口泉也。是以郑君引汉法,民年二 相似文献
3.
松柏西汉墓簿籍牍考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湖北荆州松柏西汉墓48号木牍"二年西乡户口簿"中的大男、大女,指15岁以上包括免老和罢癃的成年男女。53号木牍性质应为"南郡事复口算簿",簿中的小男、小女指7岁至14岁需交纳口钱的使男、使女。47号木牍为"南郡卒更簿",簿中数字经计算大体吻合。三种簿书均存在大男与大女比、小男与小女比、使大男与大女比、使男与使女比、卒与使大男比严重失衡,而男女人口总数比例大致平衡的情况。这应是为了逃避赋役人为造假所致。 相似文献
4.
秦汉时期军费开支、筹措与管理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秦汉大一统王朝,为开疆拓土,经常大规模、频繁地对外用兵。概略测算其总兵力在100万左右,每年军官俸禄、衣粮供给与转输费、军械装备及军马费等经常性费用30余亿,约占国家财政总收入比例的26.75%、大司农收入比例的80.25%。非经常性国防工程费、战争费、军功和归降赏赐费、安葬抚恤费等或以百万计,或以千万计,或以十余亿计,或以数十亿计,甚至是数十百亿计,常常使国家长期积累的赋税枯竭,“不足以奉战士”。为保障军费,除按丁、口每年常制征收算赋、口钱和更赋三项共约7866587108钱(扣除地方郡县提留,实际军费收入4302236489.36钱)外,不够用时还采取征收算缗钱、以訾征赋、赋外征调、盐铁官营、卖爵鬻官、辄贷于民等筹措军费的一些临时性措施。秦汉还建立了较完备的财务管理组织体制、财务上计制度、会计簿籍管理体系及财务平衡调剂制度等,对军费的正常收支起到有效的管理作用。 相似文献
5.
齐继伟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62-69
“訾算”不同于“訾税”。《汉书·景帝纪》所见“訾算”是以“算”为单位的关于居民财产总额的统计,“訾算若干”作为“为宦入仕”的准入资格,借用了“算”这一统计单位的方式。吴简中的“訾”可能是“訾算”的简称,其是作为平訾过程中划分户等的依据,而非赀产税。 相似文献
6.
田泽滨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4,(6)
汉代的赋税名目颇多,诸如“田租”、“刍稿税”(土地税及其附加税之属)、“口钱”、“算賦”(人口税)、“租六畜”(牲畜税)、“市租”(营业税)、“占租”(工商户的财产税)、“算缗钱”(相当于金融税)、酒税、关税,以及盐、铁、海租等山海池泽之税,因文献足徵,考订亦详,多数都已有结论,或无大的异议。惟“更赋”、“貲算”、“户赋”的文字记述相对疏略,以致后世理解各异,且说明亦不甚了了。因它关系到编户齐民特别是自耕农户的封建负担,影响着农民生计,颇有探究的价值。笔者不揣翦陋,略陈一点管窥之见,供专家讨论,俾求得教正。 相似文献
7.
读长沙走马楼简牍札记之一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高敏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3)
:长沙走马楼出土的简牍已部分整理发表。简牍内容涉及历史年号复杂 ,定名“长沙走马楼简牍”是合适的。简牍内容可证孙吴未奉魏国黄初年号。《三国志·魏书·文帝纪》的有关记载符合历史事实。走马楼简牍中的建安纪年与《建康实录·太祖纪》的建安纪年完全符合。简牍还反映出孙吴有口钱、算赋征收之制而无户调之制的实行 相似文献
8.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75,(5)
关于文景时期的赋役政策如何看待,史学界至今仍然存在着明显的不同意见。有的同志认为,文景对期,推行着诸如“减轻赋税”、“减轻徭役负担”、“少兴土木”的政策,并认为这种政策是“符合社会需要”的。我们认为,这种意见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的方法。现从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墓主死亡或下葬的绝对年代是汉景帝四年)出土的简牍(见《文物》1974年第7期。以下均此。),结合文献,谈谈我们的看法,供大家讨论。田租、人头税和徭役,是汉代封建国家对农民进行经济剥削和掠夺的主要形式。人头税最重要的是“算赋”。据《汉书·高帝纪》和如淳注引《汉仪注》说,算赋是从汉高祖时开始征收的,它规定15岁到56岁, 相似文献
9.
10.
江玉祥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33(2):12-25
賨人之賨,本是秦统一中国实行郡县制以后,国家对南方少数民族(所谓“蛮”)征收的赋税名称。賨人,即缴纳賨赋之人;但纳賨赋之人,并非尽谓賨人,盘瓠之裔的武陵蛮虽纳賨赋,却不称賨人。据史料考证,巴人即賨人,又称板楯蛮,为廪君之苗裔。賨人不仅遍布古巴国,蜀境内亦有之。所谓賨国,则形同古之部落而已。秦汉时,宕渠即为古賨国活动之范围。在此范围内,賨城遗迹甚多。三国魏晋以后,賨人逐渐北迁或东徙,与其他民族融合。宕渠之风俗,以渔猎为专长,敬信巫觋,善歌舞,其文化颇具特色,对于当下渠县地方文化建设仍是一笔可资借鉴、合理利用的遗产。
相似文献
11.
魏良弢 《新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1,(2)
西汉一代的赋税徭役,徐天麟在《西汉会要》一书中列出了如下条目:田租,算赋,口赋,更赋,户赋,军赋,算訾,算车船,算缗钱,租六畜(马口钱、算马牛羊),杂税(关税、军市租、市籍租、稿税、海租、海税),给献费,更役,乡役,泛役等。贺昌群先生在《论两汉土地占有形态的发展》一书中说:“汉代税收的名称,据史书所记约有十九种”(第一二页)。他在注释中列举了全部名称,比《西汉会要》又多出献赋,市租,假税,息租(高利贷税),盐铁税,榷酒酤等项(第二二页至第二三页)。名目如此繁多, 相似文献
12.
张思齐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4)
一、引言明代董越撰《朝鲜赋》:“眷被东国,朝家外播,西阳鸭江,东接桑,天池殆其南户埠为其北门……”描写了美丽富饶的朝鲜半岛。朝鲜是我国的近邻,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她的统一,与中国关系甚密。高句丽、百济、新罗三国鼎立的时代达三百余年(公元35O至668)。最初,朝鲜半岛上为种族社会形态。公元前一世纪出现了高句丽国,它于427年从丸部迁都平壤,领有朝鲜半岛的北部。三世纪末自立的百济和新罗,分别割据了半岛的西南部和东南部,从而迎来了三国抗争的时代。三国在发展程度上互有差异,但都对其奴役的种族“归化民”征收贡… 相似文献
13.
高树林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4)
《宋史·食货志》载“宋制岁赋”,有公田之赋、民田之赋、城郭之赋、丁口之赋和杂变之赋五大类.“曰公田之赋,凡田之在官,赋民耕而收其租者是也”,这是农民租佃官田的租税合一的封建剥削,租与税相较,租为大宗,税的比重甚少,再加宋代官田比过去已经大为减少,所以这部分官田的税收部分不占举足轻重的地位.“曰城郭之赋,宅税、地税之类是也”,是城市有产居民的赋税.“曰民田之赋,百姓各得专之者是也”,是乡村民户的 相似文献
14.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2):87-93
在已公布的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中,有买卖生口和征收生口估税两种簿籍文书。前一种文书内容为政府直接出卖生口,其中郡掌握其属县生口的买卖,以县为单位进行统计。买卖生口的文书内容详细,目的是为了防止出现弄虚作假和明晰生口价格。因生口的来源少以及国家对人口控制的加强,故政府出卖生口数量也不多。后一种文书显示出政府对民间的生口买卖活动要收取百分之十的交易税。孙吴早期的生口主要来源于"部伍夷民"的官方行动,他们在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很低。 相似文献
15.
谭翠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4(3)
走马楼吴简为汉语史研究提供了一定数量难能可贵的崭新而真实的同时材料.对其进行语言研究,有助于吴简的进一步整理利用,也可以加深我们对中古文献的阅读理解,对于大型语文辞书的编纂修订也有较大的参考价值.结合相关文献对其中的字词进行考察,发现:作为官方登录户籍的固定用语,“口食”表示“家口”的用法出现得虽比“食口”早,但最终为后者所取代;秦汉时期,高年女子一般称作“大女”,到晋代,“老女”之类的称呼才在简本、纸本户籍中大量出现,因此,吴简中“大女”、“老女”交互使用的现象十分独特;先秦到三国时期,“户人”充当“一户之主”义在各类典籍和文书中经见,后来为“户主”一词取代,“户人”一词则发生意义转移,泛指“一户之人”、“一户之民”. 相似文献
16.
白志勇 《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8(4):80-83
《离骚》中的六处“民”字不能一概而论。综合文学史上各家之说,结合全诗意脉,并考之屈原的生平与思想,可知:六处“民”字均可作“人”通释,但所指不尽相同。在“哀民生之多艰”句中偏指屈原自己;在“终不察夫民心”句中兼指朝臣中的善恶两方;在“民生各有所乐兮”和“民好恶其不同兮”二句中均泛指人们、一般人;在“览民德焉错辅”和“相观民之计极”二句中都特指国君。 相似文献
17.
黄建辉 《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1,(4)
“爱人”,是孔子思想的重要内容。孔子主张,从总的方面来说,“爱人”应是根本的国策:“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学而》);从具体来说,又应成为人与人之间要奉行的道德准绳,即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颜渊》、《雍也》,以下凡引自《论语》的只注篇 相似文献
18.
19.
如瑛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2,(1)
《扬州师院学报》1981年第1期曾刊拙文《〈史记·项羽木纪〉中的两个“当”字》,现再补两证: 一《管子·小问》记齐桓公与管仲密谋伐莒,而为齐之役人东郭邮察知一事,亦见于《吕氏春秋》、《说苑》等书。役人或作东郭牙、东郭垂等等,但事迹相同,记述文字相似。役人是从两人谋划时的神色、口的形状、手指向莒国的态势,并结合“小国诸侯之不服者唯莒”的实际而判断出来的。役人回答两人诘问时,关于手势的陈述,各书所记如次: “兴手而指,势当莒也。”(《小问》) “君举臂而指,所当者莒也。”(《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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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晋南朝禄田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文澜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80,(4)
我国封建社会曾有以公田收入作为官吏俸禄的制度,史称“职田”或“禄田”。《通典·食货一》注指出:这个制度起于北魏均田令;新近出版的《辞海》,因袭这种说法。其实,东汉末就已出现禄田,而晋代已在制度化。本文探讨的是:两晋南朝禄田制度的形成等几个问题。(一) 东汉的官俸,“皆半钱半谷”,它主要来源于收谷物的田租和收钱的算赋。到献帝时,始有禄田。《后汉书·百官志·百官受奉例》注引《献帝起居注》说: 帝在长安,诏书以三辅地不满千里,而军师用度非一,公卿已下,不得奏除。其若公田,以秩石为率,赋与令各自收其租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