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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最近几年在我国新兴的一项法律制度,具有很重要的实践价值。通过对该制度在我国的立法沿革、新《婚姻法》相关规定和其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所作的司法解释的分析,认为在我国目前建立一种以夫妻约定财产制为主导的夫妻财产制形式较为合理。  相似文献   

2.
夫妻非常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夫妻财产制救济的作用。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作出了规定,对夫妻财产制有重大突破。但是,从社会性别平等的角度审视该规定仍有很多不足。因此,有必要在我国建立夫妻非常财产制以弥补夫妻财产制的不足,实现男女实质上的平等。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对法定夫妻财产制的规定重实体轻程序,重物权轻债权,缺乏对夫妻财产权的保障制度.建立夫妻财产登记制度,完善夫妻财产管理、使用制度,建立夫妻财产保护制度,能够有效弥补法定夫妻财产制的不足.  相似文献   

4.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对夫妻财产关系有许多突破性规定,但部分条款的合理性需再探讨:应在遵守一般性财产法律规范的前提下,注重反映夫妻财产关系特点;在坚持夫妻财产共有制的原则下,尊重夫妻个人财产。  相似文献   

5.
夫妻财产关系,对稳定我国婚姻家庭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度,为夫妻共同财产制。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制,即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问所得财产(包括一方或双方所得),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这一财产制度是符合我国现阶段婚姻家庭状况的,是切实可行的夫妻财产制度。一、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婚姻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男女双方履行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了夫妻关系。那么  相似文献   

6.
文章阐述我国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历史演进,检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次婚姻法修订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的不同规定及立法导向,进一步分析现行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的家庭共同生活目的论和利益分享推定制法理基础,以及推行家庭共同生活目的论,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诸如,夫妻日常事务代理制、非常法定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登记公示制、个人婚前财产婚后自然损耗补偿制、家事审判诉讼制度等.明确界定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维护妇女权益,避免在离婚诉讼中男方利用虚假债务侵害女方财产权益.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婚姻法名不符实,应改为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除坚持原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外,应增加保护残疾公民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在结婚制度方面应扩大禁止结婚的亲属范围,克服结婚登记公示性弱、过于简单化的缺陷;在离婚制度方面应进一步规定协议离婚的条件,应用“婚姻关系破裂”代替“夫妻感情破裂”在夫妻财产制问题上,应当采用普通财产制和非常财产制相协调的夫妻财产制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约定的主体、形式、内容、效力等一系列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充分肯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在我国夫妻财产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将夫妻约定财产制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但是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约定在司法实践遇到的问题也逐渐增多。文章以夫妻财产制度的类型之一———约定财产制为切入点,具体阐明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内涵和发展进程,在理论上进行充分的探索,以利于该制度在我国今后立法中得以充分的完善。  相似文献   

9.
夫妻财产制度是规范夫妻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从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和当前的实际情况看,我国现行法定夫妻财产制在两种状态下(即通常夫妻财产制和非常夫妻财产制)的立法不足。为此,一方面,应通过立法完善。通常法定夫妻财产制,另一方面应建立非常夫妻财产制,以解决夫妻关系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财产关系。  相似文献   

10.
一方面针对学者提出的"双重推定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的观点进行分析,另一方面通过对比德、法、意大利三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分析我国夫妻债务制度的外部体系、法定财产制下夫妻债务的类型、约定财产制下债务偿还规则等方面的内容,以期为我国婚内夫妻债务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为婚姻法回归民法典之路作铺垫.  相似文献   

11.
1980年《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已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本文在分析国外相关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指出建立我国多形式的夫妻财产制的必要性,并就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难点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解决的途径。  相似文献   

12.
夫妻财产制是规范夫妻财产关系的制度。中国内地实行的法定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台湾地区实行的法定财产制是以分别财产制为架构的剩余财产分配制,两者均是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的混合体,兼具其合理因素。在海峡两岸相同的夫妻财产制立法原则指导下,逐步建立两岸婚姻共同适用的夫妻财产制具有现实可行性。  相似文献   

13.
婚内损害赔偿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冲突和协调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对受害人提出的婚内损害赔偿请求,法律是否应当支持,学者有不同的看法,实务界也出现了不同的判决。我国《婚姻法》虽然只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而未规定婚内损害赔偿,但前者并不排斥后者,受害人可以选择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或者婚内损害赔偿请求权。夫妻共同财产制对婚内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实现造成了一定的障碍,但可以通过非常财产制和债权凭证制度加以克服。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和夫妻共同财产制均不构成否定受害人婚内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理由。  相似文献   

14.
针对我国婚姻家庭中存在的夫妻因感情不和以至分居的现实问题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一定条件下的夫妻分居可作为判决离婚的依据。然而 ,由于我国没有分居制度 ,使这一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准确把握。文章结合世界多数国家关于分居的理论和立法实践 ,论述了增设分居制度的必要性 ,并就我国如何设立分居制度提出了自己的构想  相似文献   

15.
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取得收益的归属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夫妻一方在婚前享有所有权的财产与婚姻无关,仍归个人所有,不应因婚姻的成立而发生所有权的变化。但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主动增值为他方配偶不可弥补的努力所致时,该增值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相似文献   

16.
论夫妻财产制与民事交易安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夫妻财产制直接制约着涉及到夫妻财产的民事交易安全 ,民事交易安全应成为夫妻财产制立法的原则之一。在夫妻财产制立法中强化对民事交易安全的保护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立法应就财产归属以及夫妻财产权利的各项权能 ,夫妻对外责任 ,夫妻约定财产制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使夫妻对本人和配偶有关财产的行为及其后果有可预见性 ,也使交易对方知晓交易的后果 ,以保护夫妻双方以及与之交易的第三人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陆静 《东方论坛》2011,(4):120-125
二战以来,大陆法系民法的新发展主要体现在亲属法的修改上。大陆法系夫妻财产制的立法理念除了传统的婚姻和谐,还确立了男女平等、交易安全的理念,从而形成了日趋多元的立法原则。在共同的立法原则的指导下,各国的夫妻财产制还呈现出统一性和民族性并存的特点,“和而不同”是当今乃至未来大陆法系夫妻财产制发展的基本趋势。  相似文献   

18.
夫妻财产制度,是有关夫妻财产的归属、管理、收益、使用和处分,夫妻债务的清偿,夫妻家庭生活等费用的负担,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对外财产责任等的法律制度,是适用对象范围相当广泛的一项重要的财产制度。在私有经济等多种经济形式迅速发展今天,夫妻财产的内容和形式都有了较大了变化,呈现出多样化与复杂化趋势,对夫妻财产制度问题的即时探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9.
珠三角农村地区经济发达,最近10年当地离婚现象呈现出快速增长趋势,年轻夫妻是离婚主体,大部分离婚案例由女性主张。调查发现,当地农村离婚现象主要与以下因素有关:一是当地农村是全国农村的婚姻高地,外地女性大量流入,当地女性在婚姻市场进而在家庭权力结构、家庭矛盾中处于劣势地位;二是当地农民家庭缺乏明确的共同奋斗目标,使得夫妻之间难以形成紧密的相互依赖、协商、支持的关系,夫妻关系完全维系于情感;三是当地农村夫妻之间在经济、亲戚关系、交往圈子上相互独立,使得夫妻之间在家庭责任、义务方面去公共性,夫妻关系纽带不牢固;四是当地宗族观念重,中老年人掌握财产权,维系着传统家庭秩序和权力格局,这与年轻女性主体性伸张形成较大张力,容易导致婆(翁)媳矛盾,进而可能引发夫妻矛盾。这样,年轻女性在家庭中无法获得应有的地位和话语权,难以实现主体意志,因而在发生家庭矛盾或失去夫妻感情之后容易提出离婚,而年轻男子则因为容易再婚亦不畏惧离婚,从而导致当地离婚、再婚、复婚现象频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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