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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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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探讨世界主要电信管制改革模式,总结借鉴国外电信管制改革的效果和经验,可以提出我国深化电信管制改革的方向:进一步开放市场,构筑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加快电信立法,构筑依法监管的法律体系;深化运营企业改革,进一步优化运营企业资本结构;深化电信资费管制改革,继续放松价格管制;继续强化电信管制机构的地位和职能,切实提高管制效率。  相似文献   

2.
在英国管制制度的发展过程中,管制立法先行体现得尤为明显,英国政府首先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主要基础设施产业进行政府管制,使公用企业管制有法可依,民营化改革有规则按程序进行。同时,通过设立独立的管制机构实现对公用企业的有效监控。在自然垄断行业引入竞争机制私人企业可以通过竞争投标的方式承担公共事务,从而形成以民间资金为主、低成本高质量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  相似文献   

3.
本文概述了自然垄断行业管制理论的发展以及发达国家自然垄断行业管制实践的变迁.指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技术条件的改善,自然垄断行业从依靠管制转向依靠市场竞争,是发展的一般趋势.我国的自然垄断行业在长时期的管制之后,正面临着向引入更多竞争的转变.  相似文献   

4.
我国垄断行业的性质、构成与分类改革战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所谓的垄断行业并不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所说的纯经济性垄断行业,我国的垄断行业与行政垄断、自然垄断、所有制垄断以及政府管制交织在一起,性质尤其复杂。我国垄断行业的性质是行政垄断,而垄断行业的行政垄断壁垒来自于政府经济性管制。当前,经济性管制的对象应包括自然垄断产业、潜在竞争产业、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且其运行存在很强外部性的产业以及基于社会目标的经济性管制产业等四大类行业。因此,垄断行业的改革应该根据这四种垄断行业的具体特征,实施不同的改革战略。  相似文献   

5.
金融危机下的各国日渐强化对国际服务贸易的管制,管制形式表现为众多国内立法,管制内容以服务业市场准入为要点,管制立法取向上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明显.在WTO<服务贸易总协定>框架下,借鉴西方经验,中国在国际服务贸易管制方面应进一步强化管制法规的体系化、透明化,通过适度保护性立法提升国家整体服务贸易竞争力,积极参与有关服务贸易国内规制的国际谈判,使服务贸易法律实施机制更加协调、高效.  相似文献   

6.
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对我国行政法治建设具有良性推动作用.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的关键是处理好政府角色、功能的合理定位问题,同时要处理好政府、公用事业企业、消费者三方的关系.具体途径是加强和完善立法、建立独立管制机构以实现政企分离、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和听证制度,实现政府管制程序的法治化.  相似文献   

7.
针对"法是怎么适应社会需求、解决现实问题"的历史命题,以1978年以来的"第三次法律革命"为时代背景,对中国现代法治建设的变迁历程予以回顾,按照理想类型的方法可归纳出"社会管制""社会管理""社会治理"这三种国家治理模式。"拨乱反正"阶段的法治建设属于"社会管制"模式,强调法治的价值启蒙,以"压制型法"为手段、追求政治领域的稳定;"促进经济发展"阶段的法治建设属于"社会管理"模式,强调法治的制度设计,以"自治型法"为手段、追求经济领域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阶段的法治建设属于"社会治理"模式,强调法治的实践关切、以"回应型法"为手段,追求社会领域的共建。中国经历35年的现代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的历史成就,但仍没有完全实现现代法治建设所追求的"法治秩序","社会治理"成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理念。  相似文献   

8.
我国自然资源出口管制措施法律协调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出于经济结构调整和保护环境的需要,我国对部分自然资源出口采取了限制措施,却受到WTO其他成员方的质疑.我国出口管制措施受WTO规则和我国入世承诺的约束,我国应注意出口管制措施与WTO规则的协调、与国内相关法律的协调,既达到出口管制的目的,又能尽量避免贸易争端,这是我国法律协调要追求的目标.  相似文献   

9.
破解水污染管制困局需以环境治理模式转型为切入点。合作治理的环境政策是一种应对环境危机的宏观策略,需要在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切实践行。推行水污染合作治理模式的法治路径是:以环境法合作原则为基础,实现治理主体上的"官民共治"、治理层级上的"上下协力"、治理方式上的"刚柔并济"、司法监督上的"双管齐下",形成环境行政权、环境司法权与社会自治权良性互动的水污染治理网络。  相似文献   

10.
闲置宅基地、废弃公益用地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之间的地类转换是集体建设用地协同改革的关键问题。现行法尚未建立地类转换的规则,一体管制、刚性规划已经成为地类转换的桎梏。实质法治观、比例原则、集体土地的权力观为许可集体建设用地地类转换奠定了法理基础。国有建设用地差异性管制和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改革探索为地类转换提供了制度基础。未来国土空间规划立法应构建集体建设用地地类转换的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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