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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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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环境权益及其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权益,是指通过环境对主体造成实际影响,且这种影响被法律确认或现代社会的法观念普遍认为具有可谴责性时,主体所享有的对抗该影响的法律权利或法益。环境权益的本质属性是法律权利和法益的混合体,因此,无需在立法上寻求确立其概念。对环境权益的救济应分类通过一般侵权法、环境侵权法、环境法等公法、一般人格权制度来实现。  相似文献   

2.
在全球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环境公益诉讼已经成为各国对环境权利进行救济的重要措施之一,而人类中心主义的传统刑法观念向生态保护——人类中心主义的刑法观念转变,体现了目前世界各国环境保护发展的态势。我国在环境犯罪方面的规定过于狭窄,在保护传统法益的同时对于环境法益的侵害的保护没有得到很好的完善。要建立一个和谐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国家应当更加重视对环境权益的保护,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环境刑法。  相似文献   

3.
论环境权益     
环境权益是公众对环境享有的包括日照权、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优美景观权等法益。环境侵权行为不侵害环境权益,侵害环境权行为才侵害环境权益。环境权益不能通过侵权法来救济,只能通过环境法及其他公法得以救济。  相似文献   

4.
传统刑法法益由国家法益、社会法益和个人法益组成,并且刑法以保护国家法益为其最重要的任务。在这种法益结构影响下,人们往往将刑法的法律特性归结为刑法是公法,虽然有学者很早就提出了刑法是保障法的论断,但至今仍未超出刑法是公法的羁绊,这与刑法的发展趋势是不相符合的。在刑事法治视域中,刑法法益除了国家法益、社会法益和个人法益之外,还应当包括生态法益,而且其中个人法益具有优先性,社会法益和生态法益具有基础性,国家法益具有保障性。在这种刑法法益结构的影响下,刑法的法律特性应当归结为刑法只能是保障法,这一论断,不仅表明了刑法的法律特性,还意味着对刑法法律品格的重新塑造。  相似文献   

5.
环境权及其法律制度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权是公民享有的在不被污染和破坏的环境中生存及利用环境资源的权利。其法律性质是一种全人类对整个环境资源共同共有的用益物权、集体权利。民法并不是保护环境权的最佳选择。环境权的法律保护机制应以宪法的确认为前提、实体法的规定为核心、诉讼法的救济为保障。其中实体法只能以行政法为主 ,诉讼法上建立环境权公益诉讼制度具有时代的迫切性和现实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6.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环境保护法》应发挥禁止生态倒退法、生态修复法等面向的规范功能。鉴于历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上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国家有义务在法律层面确认禁止生态倒退原则。禁止生态倒退原则是内生于《环境保护法》的一个隐性"未列举"原则,防止国家在环境义务和责任履行中的"越位"与"缺位",甚至"不在场"。国家环境义务维度是公民环境权益研究和实践的一次重大转换,可以成为公民环境权益研究和保障的有益补充,也是公民环境权益的间接反向证明和镜像投映。国家应完善"水生态拐点"的制度安排,避免水环境保护工作和制度实施出现"瓶颈"甚至倒退,从而促进我国环境法制(治)"拐点"的到来。  相似文献   

7.
我国环境权的私法规制存在诸多不足,现有私法对环境权公益性的保障不足,缺少利益协调具体制度,对环境权保护的客体范围无法涵盖环境和环境要素,现有物权法难以满足环境权的保护要求,现有侵权法难以提供环境权预防性保护,现有人格权法难以满足对环境人格利益保护的要求.我国对环境权的私法规制,需从构建环境物权及其他物权的生态化、构建环境合同及合同的生态化、构建环境人格权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新发展格局下的环境权实现了对传统环境权概念的继承与超越,其内涵重在强调人民有权享有优美生态环境的生活状态,其功能则增加了营造优美生态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内容,是一项独立的新一代人权。由于新发展格局下的环境权并非完全可放弃的权利,故立法者应当审慎选择其保障路径。尽管环境权具有充分的道德正当性,但其内涵难以确定、外延过于模糊,致使其难以通过法律权利构成要件的审查,且出于法律体系融贯性和社会成本考量,环境权难以在现实中落地。若环境权保障采用规定国家义务的方式,则可能以更低社会成本实现更好的现实效果。因此,当前我国宜规定国家具有环境权保障的客观义务。相关义务应在防治生态环境问题和营造优美生态环境两个层面上展开。  相似文献   

9.
在环境法典编纂研究过程中,有学者主张将环境权纳入环境法典之中,但环境权“入典”必然遭遇到与环境法典中的环境公共利益的相互关系的问题。随着生态利益上升为作为法益的环境公共利益,环境公共利益完成了从应然状态到实然状态的转身,中国环境法律也已实现环境公共利益的体系化保护。环境公共利益的普惠性和享受的天然性,使得环境权的创设既无必要,也无可能。以环境公共利益为中心的未来环境法典,从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到法律救济的全过程都难以针对环境权有实质性、可操作性的规范空间。  相似文献   

10.
环境权是人类社会得以发展、人类个人得以生存的基本价值范畴之一。中国目前公众对环境权的意识、观念以及政府的保障手段、力度都明显滞后,这严重制约了环境权所涉及的基本人权的实现。针对现行法律对公民环境权保护的诸多不足,结合中国实际,行政与司法这两项互动协作的国家权力,无疑将为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公民环境权保护机制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1.
公民环境权是环境法律体系的重心和基石,是公民获得良好生存环境并舒适生活的一切相关权利。行政法作为国家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部门,具有平衡行政权与公民权的社会功能,在环境权实现实现上承担着重要使命。文章将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去探讨公民环境权的涵义,并结合我国当前公民环境权的现状,阐述公民环境权在行政法领域的保护。  相似文献   

12.
既有的数据法益内容是一种典型的传统法益依附性模式,数据法益要么完全依附于个人信息法益、财产法益、社会秩序法益,要么折中依附于多元传统法益内容组合和数据性质法益。依附性模式存在数据犯罪和信息犯罪认定的界限模糊、无法准确区分数据犯罪的多个关联罪名等问题。数据法益应当是一种独立新型法益,其指向数据状态安全内容,而并非传统法益的信息本体内容安全。在立法层面上,数据法益的独立性理念可以通过改变法益类型的交叉性保护、融合一般数据系统保护,以及独立评价非法数据制造或传播行为等规则予以体现。在司法层面上,独立性理念可以通过调整法益保护的司法评价要素、精确区分不同法益类型的界限予以体现。数据法益的独立新型概念、体系要素和运用规则,组成数据法益独立性刑法模式。  相似文献   

13.
论健全我国公民环境权保护法律体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现有的环境保护规定存在缺陷,其一,我国现有法律对公民环境权保护不足,其二,民法对公民环境权保护不足。我们应健全我国的环境保护体系,确认公民环境权是一项法律权利,以更好地维护公民的环境权益。  相似文献   

14.
法益是根据宪法的基本原则,由法所保护的、客观上可能受到侵害或者威胁的人的生活利益。其中由刑法所保护的人的生活利益,就是刑法上的法益。旧刑法将环境犯罪规定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新刑法在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专设一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说明立法者对该类犯罪的法益作出了调整,刑法理论必须根据刑法规定重新确定保护法益的内容,进而对犯罪构成要件作出新的解释,环境权作为环境犯罪的法益,既具有立法上的根据,也具有司法上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15.
我国公民环境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由于科技、经济的迅猛发展,环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公民环境权的保护对于依法治理好环境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我国目前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已逐步完善,但对于公民环境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有一定缺陷,本文分析了现行的环境权保护相关法律,提出了应在法律上确立环境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完善公民环境监督权以及环境权的救济等法律法规,以使公民的环境权得到进一步保护。  相似文献   

16.
生态环境损害是对环境生态功能、生态服务的破坏与损伤,其实质是侵害了不特定主体所享有的环境权益。环境权益虽为不特定主体所共享、共用,具有公共利益的属性,但对于每一个特定主体而言,不能因此否认其对环境权益的享用状态。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将生态环境损害纳入其救济范围,实际上是肯定了侵权法对环境权益的保护,确立了生态环境损害的侵权法直接救济模式。相对于通过人身、财产损害救济生态环境损害的间接救济模式而言,直接救济模式不仅是侵权法对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理念的回应,是贯彻我国《民法典》“绿色原则”的内在要求,更重要的是其能有效克服间接救济模式的弊端,为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提供实体法上的依据。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环境权入宪成为各国立法保护生态环境的一股潮流。在非洲,已有26国对环境权进行了宪法化的规定,是环境权入宪的主力军,其中以南非宪法环境权条款最为完备。南非宪法第24条赋予每人皆有无害于健康与幸福的环境权利,规定了国家通过合理立法和其它措施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不论是条文内涵还是法律规则,南非宪法环境权条款均具有重要的法律价值,可以为我国环境权入宪提供有效的立法借鉴。  相似文献   

18.
农村环境质量急剧恶化是中国目前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不仅对农民健康权和财产权造成巨大损害,而且导致农村返贫率上升,城乡贫富差距拉大,人与自然关系恶化,进而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可持续发展。该文在大量的社会调查的基础上,将如何保护农民环境权益放在社会转型这一背景下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保护农民环境权益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9.
信息已成为当今社会最重要的基石之一,对于信息的保护也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准确理解自然意义上的信息和法律意义上的信息有助于确定刑法保护信息法益的种类和范围。法律对于信息的保护必须满足人们对于信息的利益诉求,人作为主体对信息享有多种利益,这些利益受到法律调整即成为信息法益,刑法作为保护的最后盾,在信息法益的保护范围上有着自己的特点,信息的时效性和财产性等特征将会对信息法益的刑法保护带来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20.
新农村建设与农民环境权法律保护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加强农民环境权的法律保护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义重大。我国目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但在保护农民环境权方面还存在着诸多不足。应该从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立法,开展农村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农村环保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环保意识等方面入手,加强农民环境权法律保护,更好地维护农民环境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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