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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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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我国,民族法是国家制定法的一部分,习惯法是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外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习惯法具有区域性特征,少数民族习惯法效力上不仅具有区域性,而且还具有民族性特征。国家法与习惯法的关系表现在多层次的国家法与维吾尔族继承习惯法在继承人范围、顺序、遗嘱自由等具体制度方面,既具有共同点,又存在显著差别。  相似文献   

2.
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习惯法适用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族地区法制建设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习惯法的适用。要充分发挥习惯法的积极作用,剔除其负面影响,必须在促进国家法与习惯法相融合的基础上加强应用研究,明确法制建设过程中习惯法的适用原则、适用条件及适用方式。  相似文献   

3.
关于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之冲突与互动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人类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千年 ,中国的法治建设也翻开了崭新的一页。在我们大量移植外来法律文化“西为中用”时 ,中国本土的法治资源也开始进入我们的视野。作为有着深厚文化根基和历史传统的少数民族习惯法 ,长久以来在少数民族地区起着调整社会关系的功能和作用 ,但在现今的社会转型时期 ,它与国家法的矛盾和冲突日渐凸显 ,从而成为我们进行法治建设所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冲突究竟表现在哪里 ?两者如何构建才能形成良性的互动 ?本文试图针对这些问题进行理论的探讨。  相似文献   

4.
国家法与习惯法在内容和价值取向上存在明显差异,契合二者关系是国家法必须下到民间成为人们新的习惯,习惯法的合理因子必须有法的效力。充分发挥政府行为优势,在政府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中坚持法治行政、人本行政,可实现国家法与习惯法的契合,改变民族地区一些地方存在的国家法靠不上、习惯法不让靠的“礼崩乐坏”现象。  相似文献   

5.
黔东南雷山地区国家法与苗族习惯法关系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家法和苗族习惯法一直处于一种互相磨合的状态中,有国家法对苗族习惯法让步的情况,也有苗族习惯法补充国家法的不足并不断向国家法靠近的情况。不能将苗族习惯法看作法治的对立面,必欲遏制或以现代法取代之。从社会秩序形成的角度而言,苗族习惯法是对国家法的补充。在内容上与国家法有冲突的习惯法是在国家法能够容忍的限度内存在的,同时这种习惯法符合地方性的文化价值观,当地人认为其存在是合理的。  相似文献   

6.
永佃是民间自发产生的经济制度,佃农因支付押租或因垦荒改良土地而获得永佃权。永佃权提高了佃农地位,但地主与佃农的权利关系并不明确而带有模糊性,争诉频发。起先国家法禁止永佃,但永佃权是市场规律在起作用,法律禁而不止,所以国家法予以默认。相对于国家法,习惯法的规定更详细,但习惯法比较分散,效力也弱于国家法。清代永佃法律并不统一,无法使永佃权从自发制度转化为规范制度,削弱了永佃权的功能。  相似文献   

7.
民间习惯法作为苗族传统文化事象产生历史久远,表现形式多样,根植于苗族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苗族民间习惯法在现代社会一方面与国家法同时并存,矛盾和冲突不可避免;另一方面,与国家法产生一定程度上的良性互动,两者在"国家-地方"、"官方-民间"、"大传统-小传统"等一系列二元对立结构的博弈中实现互惠。  相似文献   

8.
习惯法与国家法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两个宏观方面,一是理论形态方面的关系,二是实践形态方面的关系。理论形态关系的实质方面包括共生关系、互补关系、对立关系,形式方面两者也诸多联系与区别。实践形态关系有立法接纳、立法变通和立法取缔三种,司法(执法)方面有互不干涉、相互排斥、相互渗透、对习惯法的规制。两种形态体现出习惯法与国家法关系的复杂性和辩证性。  相似文献   

9.
在黎族这个特殊的法治语境中,作为调整黎民婚姻关系的习惯法,至今仍在影响着黎族男女的婚恋观。但由于经济因素、历史传统、伦理观念、地域特点等多重因素,使得黎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法在婚姻缔结方面存在着诸多冲突。  相似文献   

10.
在黎族这个特殊的法治语境中,作为调整黎民婚姻关系的习惯法,至今仍在影响着黎族男女的婚恋观。但由于经济因素、历史传统、伦理观念、地域特点等多重因素,使得黎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法在婚姻缔结方面存在着诸多冲突。  相似文献   

11.
关于藏区民间法文化现象的透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民间法的视角 ,对历史上和现实生活中的藏族传统法律文化现象作了分析。认为民主改革前后藏族法文化的表现形式各具特色 ,而且它们与国家法的关系不完全相同 ,因而其社会地位和对社会发生作用的方式也略有差异。只有正确认识 ,方能科学对待  相似文献   

12.
凉山彝族习惯法与国家法整合的必要性及途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彝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在凉山相互断裂的情况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法律多元的格局下,如何正确处理好彝族习惯法和国家法的关系,以实现法治资源的整合,推进凉山的民族法治进程,一直是困绕着我们的一个难题.通过长期的研究与阶段性的实践,我们认为凉山彝族习惯法与国家法进行整合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和必然的,整合的途径主要包括立法和执法途径.  相似文献   

13.
坚持法制统一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而在一些民族地区,发生了杀人、伤人案件时,依照“赔命价”习惯法处理的方式客观存在着。这种情况下,调整基层社会秩序的行为规则除了国家法外,少数民族习惯法在很大程度上也发挥着现实的作用。文章以藏族“赔命价”习惯法为例,探讨了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如何来调适少数民族习惯法和国家法律的关系。  相似文献   

14.
凉山彝族习惯法是历史岁月的沉淀物,至今未完全丧失自身的价值。当前凉山彝族社会存在着两种法律类型:习惯法和国家法。这两种法律都在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中实施,使安定的社会秩序得以维持,并由此对彝族社会的现代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相似文献   

15.
鉴于学术研究的连续性,2008年度中国民间法研究学术报告,继续在民间法的本体研究、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关系研究、各类民间法研究、民间法司法运用研究等方面,对一年来中国民间法研究所取得的知识增量予以客观呈现.从总体上看,中国民间法研究以一种平稳且积极的姿态向前迈进,无论是走向日常生活的民间法研究,还是深入司法实践的民间法研究,都在原有的基础上努力向纵深发展.而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应当加强民间法总体性研究范式建设、民间法的参与性研究、民间法个案研究的整体考量、民间法司法运用的制度与机制建设.经过多年的努力,民间法话语权逐渐增强,与此同时,我们也许有必要更加清醒地认识民间法研究的意义及其限度.  相似文献   

16.
本文在中国农村乡规民约与国家法关系的基础上 ,认为以民事、婚姻为主干的乡规民约与国家法之间存在着某些矛盾 ,但这些矛盾又是可以协调的。因为它们二者在本质上是一元化的规范体系 ,即乡规民约服从于并服务于国家法律 ,前者仅是后者的有益补充。在此前提下 ,本文提出了协调矛盾的建议 :国家法在一定条件下应允许合理的乡规民约的存在与发展 ;而乡规民约也只能是作为国家法律不健全的一种权益之计 ,一旦某方面的法制健全、完善了 ,该方面的乡规民约就应随之自动退出其活动舞台  相似文献   

17.
2007年是中国民间法研究稳步发展的一年.学术界通过对民间法的本体研究、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关系研究、各类民间法研究、民间法的司法运用研究,促进了中国民间法研究的发展.从总体上看,中国民间法研究正呈现出两种研究路向:一是走向日常生活的民间法研究,另一是深入司法实践的民间法研究.而在今后的研究中,应加强民间法研究的自觉性学术建设、民间法的个案研究与整体考量的协调、各类民间法研究的平衡发展、民间法司法运用的制度与机制建设.  相似文献   

18.
国家法与民间法互动之反思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国家法与民间法的矛盾和冲突在多元化的社会中是无法避免的现象,系统阐释国家法与民间法的互动现状,进而为实现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寻找合宜的调适路径,对整个中国的法治建设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9.
以比较法的研究方法考察当代中国国家法与民间法在处理同一类民事纠纷时所表现出的诸多不同.通过田野调查,我们认为基于中国乡土的这些民间法,至今仍然在广大乡村(特别是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挥着重要的社会规制作用,不宜以“法治统一”而排斥,甚至强行废除这些具有地方、民族和宗教特色的社会行为规则.相反,应当从文化差异的角度,研究国家法与民间法作用的空间与对象,以便在处理某些案件中兼用两者之长,收定纷止争之效.毕竟在民事权利救济中,合意重于公平,约定大于法定.  相似文献   

20.
习惯法产生于原始社会后期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时代 ,内容上具有原始性、二重性和过渡性 ;制定者和执行者是父系氏族时代 (包括其后期与地域公社并存的阶段 )的社会组织及其领导人。我国权威辞书及有关论著认为习惯法产生于国家形成以后的观点主要是受英国法制史的影响 ;认为习惯法只有利于统治阶级 ,则是把带有片面性的传统“法律”概念牵强地套在习惯法上 ,而未能以历史实际作为概括的基础。现在应以讨论辩明正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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