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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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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冯玉 《理论界》2004,(5):95-96
作为行政许可领域的一个重大方面,教育行政许可迄今为止不论在理论还是在实践上仍有许多问题没有弄清,本文试图通过对教育行政许可几个基本问题的探讨,为我国的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理论上的依据,同时提出一些立法建议,以期对今后的教育行政许可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梁桂青 《学术论坛》2005,(8):133-136
《行政许可法》作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关系重新定位的一部重要法律,为解决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过程中行政主体自我授权使其行政权无限扩大导致行政许可失控并引发腐败的问题,并彻底消除原有的行政许可制度的弊端,在行政许可设定的问题上,确立了尽可能减少行政许可的理念和强调“国家辅助责任”、突出合理性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价值取向,其规定的行政许可设定的权限基本上与我国立法体制相对应,但仍存在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3.
我省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总体上是较为合理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利用行政许可收费;行政机关和申请人权利、义务不平衡;有些行政许可的设定有悖于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不利于我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行政许可的范围、期限、程序不明确。建议行政许可立法时应当严格限制行政许可的范围,明确规定行政许可的程序,严格限制利用行政许可收费,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应仅限于法律和法规,规章不得自行设定  相似文献   

4.
《行政许可法》和《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暂行办法》在立法上创设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制度。该制度实施近一年,引起了理论界和事务界的广泛关注。在学理上,专题研讨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概念、特征和基本类型等主要问题将有利于更好地完善和实践该项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剥夺申请行政许可权"是行政主体依法剥夺行政违法者一定时期或者终生的、与该违法行为直接相关的行政许可申请资格的行政处罚,依据引起剥夺申请行政许可权的违法行为发生的先后时间:无许可证时、申请前置程序阶段、申请时、获得许可后,可以将其分为四种形式.我国没有"剥夺申请行政许可权"的统一立法,相关立法存在缺漏、设定权未明确、程序缺失、过于倾向"剥夺申请行政许可权"和处罚过重、时间缺乏弹性、有关规定缺乏协调性等问题.首先,应该修改《行政处罚法》,明确"剥夺申请行政许可权"是行政处罚;其次,据此对《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加以修改;最后,立法时贯穿"过罚相当"原则,设定有弹性的时间.  相似文献   

6.
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政府、市场及社会三者关系重构,助推政府整体性治理及行政许可流程再造,改变行政许可法立法背景和实施环境,应围绕政府数字治理的特点修改《行政许可法》。应修改行政许可设定条件,从严限制行政许可设定,适当扩大设区的市设定行政许可的权限;建立全国统一的行政许可实施标准与程序,促进行政许可权从纵向、横向两个维度集中,逐步实现全国一体审批体制;保留行政许可依申请启动程序,赋予行政机关提示申请人启动许可申请的责任,申请人不再按照法律要求提供申请材料,而是依许可机关提示清单提供证明材料;建立许可机关和其他机关的协同审查机制,对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实施协同审查和实质审查;建立适应数字法治政府的行政许可撤销、吊销和注销制度。  相似文献   

7.
行政许可作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在对国家的各项行政管理活动中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同时存在许多消极的作用。究其原因,既有行政许可设定方面,也有行政许可实施方面的原因,就行政许可设定方面而言,主要是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权限及范围不明确所导致。《行政许可法》的出台,以法定的方式,明确了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许可权的诸多问题。其中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问题就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  相似文献   

8.
人权行使行政许可权是对人权行使进行事前限制的国家权力,国家对这种限制权必须予以适当的限制,以防止权力的滥用。人权行使行政许可权在本质上可以归类为立法权力,必须遵守《立法法》的有关限制性规定。同时,人权行使行政许可权又是一种设定行政许可的权力,还应当遵守《行政许可法》有关设定行政许可的限制性规定。在我国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9.
行政许可证据规则是行政许可证明活动需要遵循的规则。在行政许可证明活动随数字政府建设发生变化后,原来的行政许可证据规则与实践产生了一些不相适应的情况。作为行政许可程序研究的一部分,行政许可证据规则研究有助于立法回应数字政府背景下的创新实践,在新环境中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性利益。行政许可证据规则的重构应当顺应数字政府实践并回应历史遗留问题,主要包括对举证责任规则、举证权利规则、证明标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案卷排他规则的调整。  相似文献   

10.
行政许可的学理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行政许可是平衡公益和私益的一种管理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事务的手段。就行为的性质而言,行政许可是具有核准性质及特征的行政行为;从制度的逻辑起点分析,行政许可以公益与私益的平衡为理论基础;行政许可规范化的目的在于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的理性化,因此,合理配置权力与权利为行政许可立法的重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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