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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股东作为一个整体通过行使股东权达到最终控制和支配公司的目的,但股东之间并非没有利益冲突。科学的股东权行使规则,应当是有效地协调不同股东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现行公司法所确立的股东权行使规则对中小股东的关注远远不够,一方面导致中小股东权益屡屡受损;另一方面使公司运行秩序和整个证券市场秩序受到极大影响。通过确立股东提案权制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无效或撤销请求权制度、自己股份和相互持股公司权利限制制度及特别事项的特殊表决机制等,对解决上述相关问题能起到很大作用。  相似文献   

2.
公司相互持股是公司间互相持有对方的股份,成为彼此的股东。相互持股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促进规模经济的发展,但是它也会给现行法律带来许多制度构架和适用上的问题。世界各国或地区的法律大都对公司相互持股有所规制,以期尽可能减少公司相互持股对经济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利影响,而发挥其有利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制衡中,有一个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制衡问题.大股东不当操纵的防止,小股东合法利益的维护,是真正实现公司股权平等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在《公司法》中规定股东会的最低表决权数;董事、监事选举中的累进投票制小股东对大股东的直接诉权;对大股东的表决权予以限制等,是完善大小股东制衡机制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4.
随着全流通进程的加快,限售股解禁和大股东减持行为成为当前资本市场关注的重点和焦点问题。而股权结构与公司价值对大股东的减持行为起着决定性影响作用。在对大股东减持的动机和截止到2009年11月30日沪深A股312家股份全流通公司的减持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实证研究得出了全流通后,公司的托宾Q值、公司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所处的估值水平对大股东的减持数量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公司在整个市场中所处的估值水平越高,大股东的减持数量越大;限售股解禁数量、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和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对大股东的减持数量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净资产收益率、限售股股东持股成本对大股东减持数量的影响不显著等结论,最后简要分析了个人转让限售股征所得税对大股东减持的影响以及研究展望。  相似文献   

5.
论公司收购中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公司收购过程中,不论是收购方还是目标公司内部都存在控股股东和广大中小股东不同的利益诉求.相对于小股东来讲,大股东滥用其优势地位损害公司其他利益主体利益的机率较高.因此建立控股股东诚信义务规则与平衡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权益之间是息息相关的.控股股东诚信义务原则的确立,是对传统公司法理论中的资本多数原则、表决权自由行使原则和有限责任理论的扬弃和修正.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主要包括控股股东的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其基本要求是,当控股股东自身的利益和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控股股东应将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放在首位,不得实施对公司其他利益主体利益有害的行为.  相似文献   

6.
围绕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人们提出了许多方案。这些方案的实施对我国公司法上的小股东利益保护、公司治理及发起人股份转让限制制度提出了严峻挑战。我国公司法必须从建立系统的小股东利益保护法律制度、包括约束内部人控制和公司机关更迭衔接制度在内的公司治理制度和放宽发起人股份转让限制条件三个方面予以完善,才能应对挑战和保障国有股减持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7.
《公司法(修订草案)》的出台,在国内立法中正式确立非上市公司的表决权差异安排,类别股的制度设计将推动全国商事制度的重大变革。比较区分不同商业组织形式,缩短规则供求差距,探寻公司法改革的未来走向,为类别股立法提供理论支持和路径指引。围绕中国科创板和创业板为表决权差异安排提供的不同治理安排,反思上市公司治理监管的强度。坚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类型化思考,趋利避害,抵御控股股东滥权风险。尊重公司章程自治,为有限责任公司设置差异化表决机制“扫清障碍”。金字塔结构、交叉持股、循环控股与表决权差异安排叠加,加大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分歧,企业集团的治理风险加剧。在差异化表决机制下,必须限制特殊表决权股的设置时间和存续时间,提供中小投资者行权的司法保障,完善中小投资者退出的股份回购请求权,使其“进入”有保障,“退出”有方法。  相似文献   

8.
公司治理与财务困境:来自上海股票市场的证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的研究表明,大多数国家的公司中都存在最终控制人。最终控制人的存在侵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从而造成了公司价值的下降。然而,这还不能确定公司治理结构与财务困境之间是否存在相关性。通过对上海股票市场上市公司的研究,发现独立董事比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现金流量权与表决权的偏离等治理结构变量确实与财务困境存在相关性,建立预测模型进行预测时能够达到很高的预测精度。  相似文献   

9.
新《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可以为他人提供担保,同时又分别从公司对外担保权主体、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担保数额等方面对公司对外担保行为进行了严格限制,以寻求一种利益平衡.然而,新《公司法》的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并非完美无缺,在防范公司对外担保可能产生的风险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10.
用多变量分析检验公司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绩效的影响,会得出如下结论:1.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企业绩效指标托宾q之间存在曲线关系,支持权衡理论(Trade-off theory)。2.托宾q值和第二到第五大股东持股集中度、代表机构投资者的基金比例表示显著正关联,非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与企业价值水平正相关,但是大股东持股比例集中度在45%左右,非控股股东不能有效地发挥监督大股东的作用,大股东有绝对权利控制公司。  相似文献   

11.
投票权是股东获得各项权利的基础。由于股份公司大股东的控制,中小股东在股份公司投票制度中的权益往往受到侵害。完善股东投票制度,确立累积投票制度,对大股东的表决权进行限制,建立表决排除制度等,有利于从制度层面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进一步树立股东实质平等的理念。  相似文献   

12.
股份自由转让权是股东的一项初始权利,在法律未禁止的情况下,股东可以以之与股份公司交易,由公司章程限制股份转让,从而形成新的更有效率的权利安排。公司章程限制股份转让应以提高效率为目的,并应具有合理界限。我国公司法中关于股份转让方面的规定存在结构性的缺陷,应遵循经济逻辑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3.
公司股东投票制度的目的在于实现股东的表决权利,从而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随着现代市场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经济的跳跃式发展,以及公司内部股权结构等问题的影响,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的保护,因此完善我国累积投票制度,对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具有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4.
新《公司法》第106条增加了累积投票制的规定,本文立足于该制度之立法宗旨和运作原理的基础上,通过对我国股权结构的特殊性、股东投票权行使过程中的经济抉择以及我国上市公司的具体实践效果的分析,指出累积投票制在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实现股东平等方面的内在缺陷及实际运行中的不足。  相似文献   

15.
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大股东通过操纵利润分配、利用资本多数决定原则以及关联交易侵害中小股东权益,还利用其拥有的合法权力操纵股东会,侵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等,使中小股东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分析认为其原因在于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中小股东的表决权处于劣势地位,其呼声和要求常常被忽略,国家对公司行为及大股东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提出应加强中小股东知情权的保护,设立累积投票制,遏制控股股东行为,中小股东应积极行使股东诉权等措施,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相似文献   

16.
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缺失以及相关理论的简陋使得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成为了司法实践的难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向非股东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问题就是其中一例。本文采用“效力未定说”对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加以理论和实例分析。  相似文献   

17.
投资者针对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进行表决投票,是股东权利保护的重要机制,也是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重要方式。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票数据,可证实投票议案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和利益相关性是投资者参与投票的重要动因。投资者参与投票建立在投票信息被市场关注的基础上,利益相关性不会影响市场关注度较低的议案。进一步地,按照投票前股票异常收益率区分“好议案”与“坏议案”,“坏议案”弃权率仅受市场关注度影响,而利益相关性与“好议案”的弃权率显著负相关,表明投资者面对“坏议案”的投票信息会选择“用脚投票”方式卖出股份,以降低预期损失,而积极参与“好议案”投票。  相似文献   

18.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虽然注意到内部转让与外部转让各自关涉的利益差异,并分定了内部转让与外部转让的规则,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对于内部转让,首先,应肯定股东自治原则,即确定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其次,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应当明确告知股东可以通过章程安排内部转让规则,并进一步设计最佳具体规则供其选择。对于外部转让,应消除转让同意表决机制的冲突,明确转让异议股东强制收购制度的前提条件,并考虑导入公司回购股权制度。  相似文献   

19.
从经济法学角度分析了从美国引进的累积投票制,在我国实际应用中存在不能保护小股东的利益、效益甚微的现象。结合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公司法中的效率理论,应该合理运用小股东权利益受损后的事后救济、市场自发调节等机制,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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