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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累积投票制是对中小股东的事前救济,这一制度设计给予中小股东利益周延保护,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价值,因而我国公司法将这一制度写入。但从公司法的发展来看,这一制度的历史发展已经由盛转弱。基于此,从分析累积投票制的法理基础及现实基础等方面,探讨我国累积投票制的法制化发展及其在我国公司法上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除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除名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契约性质和人合因素的应有之义,有限责任公司对其股东除名应具备特定条件并遵守特定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被除名,其股东资格即被强制剥夺,但其对持有的公司股份享有获取相应对价的权利。被除名股东对除名不服,有权提起撤销除名决议之诉。  相似文献   

3.
《公司法(修订草案)》第46条首次规定股东失权规则,不同于除名制度旨在将违反重大义务或者不再具有所需资格从而威胁公司人格存续的股东驱逐出公司,失权制度并不直接指向股东身份,其制度目的在于督促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收回股东未缴出资部分对应的股东权利,丧失股东身份是股东完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附带结果。股东失权制度的优势在于公司不必被动地等待身处债务人地位的股东的履行行为,而可以掌握收回股权并另行吸纳充实公司资本的主动权。股东失权制度的功能定位与该规则设计的解释与适用具有直接关联。从要件构成、司法实践等方面来看,《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总体指向的是股东除名规则,与第46条具有适用上的递进关系。部分未履行出资义务和完全未履行出资义务不仅具有量的差异,更存在适用股东失权与股东除名不同规则的质上的区别。两种规则在公司法体系下各自发挥不同的规范功能。  相似文献   

4.
股东除名是指公司强制解除股东资格的法律制度。股东除名制度相比其他解决公司内部矛盾机制要优越,不仅可以化解矛盾,而且可以确保公司的存在,是公司法非常重要的制度。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虽对股东除名制度进行了规定,但是规定不尽完善,不利于解决司法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5.
股东派生诉讼的理性选择及其制度建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因其周全保护公司利益免受不正当侵害、并最终保护股东利益的功能为各国公司法普遍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该制度的立法缺漏以及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的不断出现亟须构建我国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笔者从法理基础探寻了股东派生诉讼的正当性,界定了股东诉权的性质,梳理了股东派生诉讼的主体资格条件,分析了公司的诉讼地位,厘定了诉讼费用担保和诉讼费用承担方式,对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立法建构和司法实践都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是公司法人制度的基石,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是公司法人制度的例外和补充。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是在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下,认定公司法人资格不发生法律效力,直接判令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随着滥用公司法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侵害债权人权益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现象在我国出现,应考虑借鉴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以完善我国公司法人制度。  相似文献   

7.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除名是指股东由于自身过错,其行为妨碍或者严重影响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共同权益,致使股东之间基于信任关系的人合性难以维持,在解散该有限责任公司不利益的情况下,通过章程或者公司法强制剥夺该股东在本公司的股权,使其丧失股东资格的一种行为。由于我国当前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很多股东肆意违反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义务,侵害其他股东和公司的权益,尤为突出的是股东瑕疵出资和抽逃出资,而我国公司法并没有除公司自治之外的法定股东除名的条文,因此有必要为股东除名的立法提供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8.
[提要]实践中,发起人之间在公司设立协议中约定发起人与公司之间就经营方面的权利义务,并非少见。此种约定预设了股东的经营性义务,但股东不履行该义务直接损害的是公司利益。我国公司法对设立协议的性质和内容虽未作强制性规定,但受制于设立协议的相对性,公司直接作为原告向违约股东起诉存在法理冲突,只能通过股东代表诉讼获得救济,却仅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此种制度安排违背公司伦理,也不利于对公司受损利益的救济,需要构造一种特别诉权以填补公司诉讼类型的漏洞,此种特别诉权有其正当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关键词]设立协议;公司诉讼;特别诉权;请求权基础  相似文献   

9.
强制要约制度是上市公司收购中的一项重要的具体法律制度.其目的是在上市公司的控制股转移时维护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利益的衡平.然而,该制度也存在消极影响,即可能会提高收购的成本,从而减少收购的发生.对此制度进行法理分析,剖析其积极与消极效应,对完善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有一定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澳大利亚海事识别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获取海洋资源的愿望与能力与日俱增,海洋的地位也越来越突出。世界各国日益重视对海洋主权的行使和海洋权益的维护,不断根据自身利益、集团利益和国际关系的调整而调整各自的国家法律,以获取最大利益。为了加强海上安全,维护海洋权益,澳大利亚建立了新的海事识别制度。虽然该制度的法理基础尚无定论,但其作用和影响不容忽视,控制措施和管理经验也值得学习和借鉴。  相似文献   

11.
股东派生诉讼是通过司法干预公司自治的手段来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一种制度设计.作为一种弥补公司治理异化、追究侵害公司权益人的方式,究竟由谁来享有派生诉讼提起权是立法和理论探讨中的重点,也是派生诉讼制度设计的关键.为此,明确派生诉讼中的原告资格及其相关问题对于完善制度设计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存在的法理基础要求将原告范围限于公司股东,且只有满足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的股东才能具备派生诉讼原告的资格.我国在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中写入派生诉讼制度,但仍存在缺陷.在立法修改时应完善派生诉讼原告的设计,使其有助于发挥派生诉讼制度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本文首先分析了有限责任制下公司经营风险在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分配机制, 指出股东有限责任制本身并不存在对债权人不公平的制度缺陷, 进而从法理和实务两个层面论证提出对当今中国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根本有效途径不在于过早确立和实施公司法人格否定制度, 而在于强化落实现行《公司法》, 规范公司设立和运作, 使股东有限责任制真正到位, 以此夯实公司承担债务责任的物质基础, 并强化公司债权人对投资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相似文献   

13.
我国《公司法》于2005年引进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这对于完善我国公司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但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在理论上还存在争议,本文结合我国实际从法理的角度,对股东代表诉讼的概念、产生、理论依据等问题进行探讨,挖掘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应然价值,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论船舶优先权的法理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船舶优先权是各国海商法均予承认的一项法律制度 ,对衡平海事债权人间之利益关系 ,具有难以替代之作用。但由于人们对船舶优先权的法理基础存在认识分歧 ,导致各国关于船舶优先权内容的规定存在较大差异 ,对船舶优先权作用的有效发挥殊有阻碍。因此 ,对船舶优先权法理基础的研究已经成为我们认识船舶优先权制度的前提性问题。本文在比较两大法系立法与学说对船舶优先权法理基础的阐释的基础上 ,从船舶优先权的基本理念、立法理由和制度价值等三方面出发 ,探寻船舶优先权的法理基础。并得出船舶优先权是立法者以实质平等为理念 ,基于公益、共益和衡平之理由而规定之法律制度 ,其立法目的在于保证航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主持公平、表达正义的结论  相似文献   

15.
国有企业作为全民所有制的重要载体,应向作为出资人的国家及其所代表的国民上缴利润,这是国家作为股东行使收益权利或者作为所有者行使所有权之收益权能的体现。从法理上分析,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是其社会公共利益使命和社会责任最基本的要求,体现股东、利益相关者与社会整体三方一致的利益诉求;同时,占据着政策、资源优势,在市场多处于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应在义务负担上做出表率。基于此,我国应从制度建设、主体明晰、社会监督等方面入手,推动国企利润上缴的制度化、规范化进程。  相似文献   

16.
独立董事最早出现在美国的基金公司中,其基本功能在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和治理结构虽然与美国不同,但全体股东利益同样得不到有效保护,为弥补这一缺陷,必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对全体股东利益的保护功能,强调其监督和战略决策作用,做好与相关机构的功能划分和对接。  相似文献   

17.
人合性是公司与股东及股东与股东之间的内部关系而非外部关系,是有限责任公司本质属性。人合性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治理结构法律制度的理性基础且通过其彰显自身,两者之间存在互动关系。我国《公司法》很好地实现了人合性与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制度之间的良性互动,平衡公司与股东及股东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体现了法律对股东的制度关怀。   相似文献   

18.
法人独立人格与公司人格否认是现代公司责任制度的基石,公司人格否认是对股东有限责任的修正及补救。债权人为实现其债权,往往考虑最大限度增加可求偿的主体,公司的股东甚至关联主体进入其视野。《公司法》第20条就股东在一定条件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成为债权人要求股东和/或关联主体承担清偿责任的法律依据,也成为股东或关联主体抗辩之要点。分析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公司人格否认的裁判认定,人格混同、资本显著不足、过度支配和控制的案件所占比例最高,这与《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具体规定呈现部分契合;最高人民法院第15号指导性案例亦为关联公司之间人格否认的认定,提供了类案参考价值。但是,不管最高人民法院第15号指导性案例,还是《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仍无法全面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亟需从理论上对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问题进行深入梳理和研讨,以推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之完善。回归公司责任制度的基本法理,公司人格否认的内核是股东有限责任与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法权博弈与公私角力,是公司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与股东权利滥用之间的法益平衡。公司人格否认并非是为了消解公司的法人独立性,而是将滥用权利的股东排除于股东有限责任的保护之外,将其与公司视为同一责任主体,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制度完善的考量因素,当以权利滥用定性公司人格否认的正当性基础,不仅"正向刺破",亦或是"反向刺破" "关联刺破",权利滥用都可为法院的裁判提供正当性。而权利滥用的抽象化与形态化的相互增益,可以打破制定法条款的局限性与滥用行为各形态的救济困境,使人格否认从立法向司法跃进。司法审查股东滥用权利行为与损害债权人利益之间的因果关系,并赋予债权人公司人格否认与损害赔偿的法适用选择权,既符合法理又可以避免债权人的权利滥用;司法裁判要对股东权利滥用进行扩大解释及导入利益衡平机制进行法益衡量,在股东有限责任与债权人利益保护之间寻求平衡。  相似文献   

19.
西方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及其借鉴意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有限责任制度是公司法律制度的基石 ,公司法人格否认是公司有限责任的例外。西方国家基于公平、正义的法理念 ,创立“揭开公司面纱”理论或直索制度 ,在股东滥用公司法人格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和其他公司外部关系人利益的情形下 ,可以直接判令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我国现有的公司立法缺乏相应的规定 ,不能有效地保护公司外部关系人的利益。借鉴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 ,可以弥补现有立法的不足 ,规范公司的管理 ,促进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20.
股东大会制度作为公司法律制度中最为基础性的制度,值得公司法学界认真探讨.《股东大会制度法理研究》一书以股东合作利益分配问题作为理论研究起点,借助于罗尔斯、哈耶克的相关哲学理论,从法理的角度对股东大会制度进行了深入的探究,全书逻辑结构严密,哲学底蕴浓厚,研究结论实务可行,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较强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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