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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婚姻法创设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现实生活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法律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已有的法律规定愈益凸显出对受害人有效救济的不足。为此,我国很有必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构建婚内损害赔偿制度。本文拟从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来对我国的婚内损害赔偿制度进行初步设想,这对完善我国婚姻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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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婚姻法创设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现实生活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法律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已有的法律规定愈益凸显出对受害人有效救济的不足.为此,我国很有必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构建婚内损害赔偿制度.本文拟从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来对我国的婚内损害赔偿制度进行初步设想,这对完善我国婚姻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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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侵权损害赔偿中的妇女权益保护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内侵权的受害方往往是妇女,其受侵害的重点是人身权、财产权。要顺利贯彻实施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切实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实行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对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保护妇女权益的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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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婚姻法》在追究婚内侵权行为民事责任上存在严重的缺陷,不能对受害人进行有效的司法救济。基于"人格独立"、"男女平等"以及婚姻秩序的要求,在民法这一私法范畴内,构建婚内侵权民事救济机制,确定不同的侵权救济方式,以及建立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另一方的侵权而寻求法律保护的司法救济制度,不仅有利于遏止夫妻间的侵权行为,维护受害者的基本权利,以及婚姻家庭的稳定乃至于社会的稳定,也是我国社会发展和完善民事立法的进一步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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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制度无法提供非离婚条件下配偶间民事损害赔偿救济,从而置家庭暴力受害者于尴尬境地,应当加以解决。本文剖析了婚内损害赔偿受阻的法律症结,厘清了婚内损害赔偿制度与家庭财产制度及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之间的关系,提出了解决婚内损害赔偿问题的具体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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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学者对于夫妻间是否应追究侵权民事责任。存在着不同看法。为确保夫妻对婚内权利平等的享有,有必要对婚内侵权民事责任制度进行立法与司法审思,并以此为基础,对我国婚内侵权民事责任制度提出构想,以期供我国立法机关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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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强奸”的伦理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汤标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1,13(12):83-85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妻子进行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本文通过对"婚内无奸"、"丈夫豁免"的语义和历史考察,揭示了"婚内无奸"的社会基础业已丧失,"婚内有奸"观念已悄然确立,进而论证了婚内性暴力的反理性、反文明性、反道德性和违法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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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医患关系日趋紧张,药害事故更是频发。本文在分析有关药品损害的基本概念、责任性质、责任主体等问题的基础上,以期为解决药害赔偿问题提供法理学上的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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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强奸的刑法学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董玉庭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4,(3):22-27
能否在强奸罪中评价婚内强奸是目前刑事司法实践中最富争议的问题 ,刑法理论对此存肯定论与否定论的对立。强奸罪的法益应该是双重的 ,包括妇女的性权利及社会的性秩序 ,婚内强奸虽然侵犯妇女性权利 ,但并不侵犯社会的性秩序。婚内强奸因缺失强奸罪客体要件而不成立强奸罪 ,对此行为应在伤害罪或虐待罪中加以评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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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夫妻婚内要求赔偿的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出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关于"婚内损害赔偿制度可否建立"的争论.在我国建立婚内损害赔偿制度有其可行性与必要性.通过司法实践和立法精神对该制度加以确认,使之与我国<婚姻法>已确立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相结合,同时引入"夫妻非常财产制",使之成为夫妻间的侵权损害得以执行的物质基础,将有助于形成完整的婚姻损害赔偿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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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传统时代,还是当代社会,男女择偶均有制度的约束。整体看,婚姻建立在与血缘亲属之外成员结合的基础上。从历史阶段着眼,血缘亲属又分为同姓、同宗和近亲。同姓不婚制度建立在维持男系血统传承秩序不紊乱基础之上,优生并非其基本出发点,但它在客观上降低了来自同一祖先者通婚的概率,对优生具有积极作用;同宗不婚完全是出于伦理考虑作出的安排;近亲不婚则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从民间实践看,同宗不婚的落实效果最好,这是宗族内部有效的自律和约束使然。近亲不婚制度在有服宗亲中便于落实,而一些地区姑舅和两姨姐妹子女在父母的安排下则形成与法律要求不一致的结姻偏好。可见,近代之前中国民众对近亲结婚危害的认识是有限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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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侵权事件中最复杂、最棘手的问题就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赔偿基金兼具效率与公平两大价值,在处理大规模侵权案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本文以研究赔偿基金的性质、法律地位和相关制度的设计为切入点,分析赔偿基金引入我国实践的难点,提出赔偿基金引入我国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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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传统观念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两性关系特殊性的影响,"婚内强奸"行为一度被排除于犯罪的范围之外.从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已婚妇女对丈夫仍然享有性的自由和权利,婚内强奸行为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被刑法规制,并且在刑事追诉上宜采用自诉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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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自然存在包括肉体和精神两方面,对人的自然存在的保护应该包括肉体和精神两个方面,应承认精神权的独立性。精神损害是以精神权为侵害客体的民事侵权的必然法律后果,而不是侵害其它权利的民事侵权的偶然后果。区别侵害精神权的民事侵权和其它民事侵权,使其成为独立的民事侵权种类,有利于精神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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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中期,产品责任惩罚性损害赔偿在美国的兴起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美国侵权法,大陆法系国家对该制度也从开始的从理论上的完全拒绝,发展到立法的有条件适用.惩罚性损害赔偿体现民事责任制裁的功能,但由于惩罚性赔偿与行政罚款、刑事罚金分别是民事、行政和刑事上的制裁措施,因此,三者具有不同功效.在侵权法产品责任领域适用惩罚性损害赔偿,以立法的方式限定其为补偿性损害赔偿的两到三倍,既能有效实现民事的制裁功能,确保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利益的衡平,又能实现多种制裁方式交互使用,达到对社会控制的最好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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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啸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3)
夫妻订立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既不同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也有别于夫妻财产制契约。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与夫妻财产制契约引起的物权变动,依然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但是,其效力可分为对内和对外效力。对内效力即在夫妻内部发生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原则上,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与夫妻财产制契约均不具有对外效力,不能对抗婚姻关系外的与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交易的第三人,除非该第三人知道。继承人取得的是被继承人的法律地位,故其不属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或财产制契约不得对抗的第三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