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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06 毫秒
1.
海难救援优先权是一类被国际公约和各国海商法广泛认可的海事优先权。南非的海难救援优先权制度颇具特色,主要体现在:人身救援报酬有独立的优先权,体现了对人的关怀和对人的生命权利的重视;明确规定行使海难救援优先权的权利人,有利于维护优先权人的合法权益;实行对物诉讼,大大减少了实现海难救援优先权的成本和风险。南非海难救援优先权制度,对完善我国的海难救援优先权制度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2.
海商法起源于古代,是随着航海贸易的兴起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船舶优先权是一类具有自己鲜明特色的海商法法律制度。船舶优先权制度的内涵丰富并且具有古老的历史背景,世界各国于船舶优先权法律性质的说法各不相同,并且在学界产生了很多争论。船舶优先权如何实现,也是各国海商法理论与实务研究中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3.
对物诉讼是一种在国际上通行的法律制度,但我国在相当时期内并没有接受,<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出台改变了这种状况,在实质上认可了这种制度.本文结合海事司法实践和国际立法动向,分析了这种制度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的具体表现.  相似文献   

4.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一种特殊的赔偿制度,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民事损害赔偿。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对所有与船舶相关的责任人的赔偿责任都予以限制,旨在对船舶拥有人的利益进行保护。在海事债务发生时船舶优先权能够保证特定的海事债权人的相应权利的实现。基于不同的权利主体,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与船舶优先权在利益上会产生冲突。船舶优先权对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实施不存在影响。  相似文献   

5.
论船舶优先权的法理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船舶优先权是各国海商法均予承认的一项法律制度 ,对衡平海事债权人间之利益关系 ,具有难以替代之作用。但由于人们对船舶优先权的法理基础存在认识分歧 ,导致各国关于船舶优先权内容的规定存在较大差异 ,对船舶优先权作用的有效发挥殊有阻碍。因此 ,对船舶优先权法理基础的研究已经成为我们认识船舶优先权制度的前提性问题。本文在比较两大法系立法与学说对船舶优先权法理基础的阐释的基础上 ,从船舶优先权的基本理念、立法理由和制度价值等三方面出发 ,探寻船舶优先权的法理基础。并得出船舶优先权是立法者以实质平等为理念 ,基于公益、共益和衡平之理由而规定之法律制度 ,其立法目的在于保证航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主持公平、表达正义的结论  相似文献   

6.
海事强制令是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所特有的法律制度,随着十几年的司法实践,它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困惑和不完善也随之显现。文章结合海事司法实践,并分析海事强制令现行规定存在的不足,提出完善建议,包括明确独立属性、细化适用条件、完善复议制度和建立听证制度等。  相似文献   

7.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一项历史悠久的特殊海事法律制度,是海商法赋予责任人的一种法定权利,区别于民法的以全面赔偿为核心的一般损害赔偿原则。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通过限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达到保护商船队、鼓励海上救助、促进海上保险业务的发展。目前,主要由1957年《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公约》、1976年《海事索赔责任限制公约》和《1996年议定书》共同构建了国际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体系。虽然我国有关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立法在不断改进,但仍存在不足之处。我国应当尽快加入《1976年公约》,并相应地修改国内相关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8.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一项历史悠久的特殊海事法律制度,是海商法赋予责任人的一种法定权利,区别于民法的以全面赔偿为核心的一般损害赔偿原则。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通过限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达到保护商船队、鼓励海上救助、促进海上保险业务的发展。目前,主要由1957年《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公约》、1976年《海事索赔责任限制公约》和《1996年议定书》共同构建了国际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体系。虽然我国有关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立法在不断改进,但仍存在不足之处。我国应当尽快加入《1976年公约》,并相应地修改国内相关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9.
玛瑞瓦禁令源于英国,是国际海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保全制度。作为英国民事诉讼中禁令的一种,玛瑞瓦禁令的目的是禁止被告在诉讼前或诉讼中转移或处分其财产,以此保障原告在将来胜诉时,有真正的财产来满足对胜诉判决或裁定的执行。玛瑞瓦禁令对海事诉讼,尤其是扣押船舶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通过具体案例对玛瑞瓦禁令的形成和发展作了详细的论述,以期对完善我国海事诉讼中的保全制度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10.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何使各种债权公平获得清偿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优先权制度就是人们在经济社会生活实践中,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一问题的创造.我国法律对优先权制度的规定还很不完善,且对其性质还存在诸多争议,因此人民法院的民商审判中对于优先权制度的理解与适用往往引起争论,也引起了不少人士的关注.由于物权实行物权法定主义,优先权在法律规范中实际上处于无名无实的地位,这种情形不利于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从优先权即先取特权的性质特征出发,综合担保物权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学说,力图澄清优先权的性质,并对我田法律中优先权制度的建立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1.
该文初步探讨了国际海上货物留置权的标的物是否必须为债务人所有的问题,认为《海商法》第87条的"其货物"应解释为运输的货物,同时对于无船承运业务下无船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的货物留置权问题进行分析,认为应赋予二者海上货物留置权,最后对无船承运业务下实际承运人的海上货物留置权的善意取得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2.
就船舶优先权法律适用问题,我国学者中存在着较为普遍的反对法院地法、赞同船旗国法的观点。法院地法固然有其缺陷,但更多的所谓弊端是学者杞人忧天。由于方便旗船的盛行和船旗变更两大问题及其他相关考虑,船旗国法不宜成为船舶优先权的准据法。若不能在法律修改中客观而精细地运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维持法院地法规则比改弦更张为船旗国法规则更适宜。  相似文献   

13.
论“公法优先原则”对船舶担保物权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法优先原则”是中国理论界与实务界均承认的一项原则。针对公法优先原则对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和船舶抵押权等船舶担保物权的影响及中国现有立法的相关规定和实践中的不同判决结果,对这一原则在海事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适用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4.
船舶物权法律适用规则有规定在《海商法》与《国际私法》中两种立法模式。船舶物权法律适用规则有的国家采取统一制,有的国家采取分割制。中国立法应当将船舶物权的法律适用规定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并修改现有立法的相关规定,对船舶所有权、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的法律适用作出新的规定。  相似文献   

15.
受英国海商制度的影响,我国《海商法》第272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拟议中的《民法典》(草案)也承袭了这一规定。该项规定虽然简洁、明确,但却过于强调本国法的适用,容易造成不公平的审判结果。实际上,尽管各国船舶优先权制度的法律冲突严重,法律适用规则也相互歧异,但从总的发展趋势来看,船舶优先权的法律适用应当尽量摈弃本地法主义,用更为周密、完整的条文保护船舶优先权人的既得权。  相似文献   

16.
《海商法》第87条和第88条是有关海上货物留置权的基本规范,但是在实践中,第87条和第88条都引发了很多问题。文章围绕着承运人的海上货物留置权,根据中国《海商法》第87条和88条的规定,探讨了承运人行使海上货物留置权的条件和程序,并且对在实践中由于法律规定的不足而引发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由此对《海商法》第87条、88条提出了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7.
分析海事行政法的价值,指出海事行政法是海事法均衡发展的一个支点,中国海商法"一条腿走路"极大地限制了海事法的自身发展,并指出只有在"大海事法"的格局中,在传统海商法理念及研究范式转变的前提下,中国海事行政法才有出路。  相似文献   

18.
海域使用权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海域具有区别于一般物的特定性及特有的流动性、共享性,在民法上应属于特殊不动产。海域使用权既不属于自然资源使用权,也不是资源物权,宜将其放在物权法用益物权制度中规范调整。海域使用权具有特殊的效力,涉及到相邻关系、地役权等问题,需要各方面的综合协调。  相似文献   

19.
由于各国海商法关于船舶留置权之规定不一致,因此,在涉外船舶留置权法律关系中就需要作出法律选择。国际社会关于船舶留置权的法律适用主要有适用船旗国法、适用被留置船舶所在地法律、适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适用法院地法几种立法实践。建议中国海商法关于船舶留置权的法律适用规定为,船舶留置权适用当事人所约定的法律,但当事人所约定的外国法关于船舶留置权的规定比内国法更宽泛则应排除适用。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时,适用被留置船舶的所在地法。船舶留置权对第三人的影响适用被留置船舶的所在地法。船舶留置权的受偿顺位适用船旗国法。船舶留置权的实现适用法院地法。  相似文献   

20.
香港特区的船舶扣押制度沿袭于英国,在香港回归后继续适用。海事请求权人既可在行使船舶物权、船舶优先权或普通海事请求权的对物诉讼中申请扣船,也可在对人诉讼中申请扣船.但各自的条件有差别,与内地的相应做法也存在差异。同内地的扣船制度比较,其在申请人的负担、程序的简捷等方面具有优势,但在扣船范围、司法担保功能等方面有其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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