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我国创业板市场立法中存在借鉴和协调问题:一方面应借鉴国际经验通过确认核准制、保荐人制度、做市商和市场指令驱动机制相结合的交易方式、严格信息披露制度及退出机制等制度来构建创业板市场专门法规体系;另一方面还要协调和整合现行《证券法》、《公司法》、《会计法》、《税收法》中与创业板市场专门法规相矛盾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股份合作企业作为一种新的企业形式,目前尚无统一的企业法,这不利于企业的发展。本文着重对股份合作企业的法律属性、设立制度、股本制度、组织结构和分配制度进行了探析。认为股份合作企业应以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为设立方式,以核准主义为设立原则,以“谁投资.谁所有”原则进行产权界定,组织结构应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而分配制度则应坚持“按劳分红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原则。  相似文献   

3.
结合《公司法》实施中的问题及修改中的有关情况,对《公司法》修改中的有关问题即公司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公司独立财产、公司人格否定、股东权益保护、公司对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份公司的私募发行、强化公司治理结构、严格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股票回购等作了相关的介绍与探讨。  相似文献   

4.
早在2009年创业板开板之时,市场就对创业板退市制度就寄予厚望,并期待一个完善的和可执行的退市制度使得创业板区别于中小板与主板。在随后的两年间,退市制度屡屡被监管层提及,但却迟迟未能正式推出,市场同时也对创业板不断上演的“三高”、“超募”、“高管离职套现”等现象愈加诟病。  相似文献   

5.
《公司法》修改之要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结合《公司法》实施中的问题及修改中的有关情况,对《公司法》修改中的有关问题即公司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公司独立财产、公司人格否定、股东权益保护、公司对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份公司的私募发行、强化公司治理结构、严格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股票回购等作了相关的介绍与探讨。  相似文献   

6.
通过研究我国现行公司法对公司设立的规定和现今诸多公司越过高高的设立门槛成立后却问题不断的现实状况,探究我国公司法在价值取向上重安全而轻效率,实施中重事前控制而轻事后监管的原因和后果。从法律监督、公司自治和社会监管三方面提出对公司成立后如何进行有效监管的相关建议,力图在公司法中实现交易公平与交易效率的最佳结合,保障公司人格健全发展和社会经济稳步前进。  相似文献   

7.
本文就《公司法》在实践中暴露出的立法方面的某些不足作了分析,并建议理顺《公司法》与企业法的关系,明确《公司法》的主要内容及职工在公司中的地位和权利,降低对设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以完善《公司法》,更好地为公司企业的发展服务。  相似文献   

8.
一人公司制度难点问题研究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一人公司乃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类型。一人股东对公司享有各种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人公司不同于个人独资企业。传统公司法理论强调公司的社团性和股东的复数性,从而否定了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我国1993年《公司法》对一人公司采取了“原则禁止,例外允许”的态度。但现代一人公司实践早已突破公司的社团性限制。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有利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大公司和大企业集团的战略;有利于吸引民间资本,推动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有利于确定投资收益和投资风险的唯一归属者,避免多名投资者的“窝里斗”现象。建议新《公司法》既承认设立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也承认存续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应当强化一人公司及其股东的信息披露义务。  相似文献   

9.
二级市场低迷,监管目益趋紧,创业板这VC/PE机构、投资者,乃至整个资本市场所编织的“美丽童话”行将落幕。  相似文献   

10.
创业板上市公司“高送转”动机与效应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历来倍受各界关注,而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年报“高送转”也闹得沸沸扬扬。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理论与实践表明“信号传递”效应日益凸显,而创业板上市公司“高送转”有其复杂的动机与效应,因此,分别从内部和外部深入分析,有利于创业板市场、投资者、监管层和上市公司本身更加理性和稳健。  相似文献   

11.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2011年10月底郭树清开始履职中国证监会,在短短—个月的时间内,新掌门^就相继烧起“三把火”。其中,“第—把火”即烧向上市公司回报股东问题;“第二把火”主要烧向创业板退市制度;“第三把火”烧向对市场违规行为的处罚及从严监管问题。可以说,新任证监会主席的“三把火”,均——击中了市场的要害与软肋,A股市场的监管也迎来了新气象。  相似文献   

12.
A股市场上半年格局尘埃落定。上证综指小幅下跌1.64%,中小板和创业板成了重灾区,其中创业板指数下跌了25.94%,创全球股市最差表现记录。这让笔者想起了某年的高考作文《“意料之外”与“情理之中”》,想想创业板半年的走势,如此大的整体跌幅,真是有些令人意外;但想想创业板“三高”发行、乱象丛生,还真是在情理之中啊!  相似文献   

13.
公司设立无效比较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市场经济的简要分析,指出我国《公司法》应建立公司设立无效制度,借鉴外国公司法制度,设计我国未来《公司法》中应规定的宣布公司设立无效的主要情形,同时指出公司设立无效的法律后果,为《公司法》的修改提出自己的意见。  相似文献   

14.
客观地分析评价了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借鉴海外创业板市场风险监管的法律制度与措施,提出了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切实可行的创业板风险控制法律制度与措施。  相似文献   

15.
场内并购问题:目前大批中小企业积极争取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为企业扩大发展创造条件。但是许多中小企业家也许并没有意识到,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盘子小,属於全流通概念,这就为场内并购提供了充分的条件。有些中小企业家千辛万苦地创业,又千方百计地争取上市,但一旦上市後,就有可能被市场主力机构通过场内并购的方式吃掉。因此,在创业板市场上,兼并与反兼并就成为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从总的方面讲,市场中的兼并活动有利於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於给企业增加合理的外部压力,促使企业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但在创业板市场上…  相似文献   

16.
结合我国《公司法》的修订,论述了“公司僵局”的定义,破解了公司僵局的理论基础及各国的相关立法与制度,着重探讨了我国实践中公司僵局的类型、新《公司法》中解决“公司僵局”的制度安排,立法争议以及司法实践中解决公司僵局诉讼中存在的问题。指出“公司僵局”是一个描述公司政治与利益冲突的形象词汇。为保护股东利益,有效破解公司僵局状态,欧美国家都在有关立法与司法制度中作了相应的制度安排。我国新《公司法》虽然并未直接提出“公司僵局”的概念,但新《公司法》中的公司司法解散制度、股份回购制度等一系列具体制度,实际上确立了解决公司僵局问题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17.
刘纪鹏小传:1956年生於北京,是我国大公司组织理论和产权理论专家,尤其长於将学识付诸实践,曾先後参与我国《公司法》的论证和修改,大陆企业赴海外上市专家组成员,提出“法人股”流通理论并参与创立我国第一个法人股流通市场──STAQ交易系统,并参与设计我国独立的证券监管机构的基本架构,曾任我国最早的一家咨询公司──海问证券投资咨询事务所第一任总经理,中华企业股份制咨询公司筹备组负责人,并最终开创了我国的企业股份制改组咨询业,创建并执掌“北京标准咨询公司”,亲自为230多家大中型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及管理的咨询…  相似文献   

18.
中国即将设立创业板市场,在此背景下,讨论创业板市场的做市商制度具有特殊意义。文章在对国内探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问题进行阶段划分并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从诺斯第二悖论和适应性效率微观方面的角度来进一步发展这一问题。结合中国的国情和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对中国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问题提出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创业板是专门为高科技和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能够利用证券市场筹集资金而设立的,所以创业板对拟上市的非公司制原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连续经营年限、赢利记录、资产规模的要求比主板要低得多。虽然创业板的门槛较低,并不意味着大部分中小企业目前都具备上创业板的条件,恰恰相反可能只有小部分企业才有机会在创业板上市,从美国NASDAQ(纳斯达克)市场来看,全美国也只有1000多家上市公司。抛开拟上市的非公司制原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前後运作是否规范、财务指标是否达标不说,只有那些真正是高科技企业和具有高成长…  相似文献   

20.
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纳斯达克示范下,世界各国开始效仿创设自己的创业板。总体上,全球创业板市场发展出现明显分化,有些较为成功,吸引了上千家公司,并继续保持好的发展态势;而更多的市场,却欲振乏力,甚至几近停滞或关门大吉。创业板建设有自身的成败经验可循。美国经验表明,一个成功的多层次资本市场需要具备上市公司数量、优质资产、多元化上市标准和不同层次股票价格等基本要素。创业板成败与美国经验为我国新市场的上市标准、监管要求、交易规则、交易机制及设立模式提供了借鉴。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