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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阶段性的社会问题,由于留守儿童数量庞大且具有合法权益易受侵害等特点,现阶段更是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我国现有的法定监护制度并不能起到有效保护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作用,而委托监护制度虽然更适合法定监护人监护缺位的现实,但法律仅对此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因此建议在留守儿童救助这一维度下,完善留守儿童的委托监护制度,厘清留守儿童委托监护的法律概念和内容,明确委托监护的具体形式,建立委托监护的行政监管制度,使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相似文献   

2.
从留守儿童的现象、现状和监护着眼,对农村儿童留守的原因和留守带来的社会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就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对策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3.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一直是近些年来的社会热点问题。本文通过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制度中监护人的设立与监护能力、监护职责与责任、监护监督的缺陷分析,指出应当以促进、支持和复原有效监护为原则,通过修订法律法规来实现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有效监护。  相似文献   

4.
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是留守儿童父母与受托人之间就受托人接受留守儿童父母委托代为履行监护职责达成的一致协议。由于受托人监护能力不足、留守儿童父母与受托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明晰、对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缺乏有效监督等原因导致受托人监护不到位,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受损。应当明确受托人资格条件,明晰留守儿童父母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科学有效的委托监护监督制度,以便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制度。  相似文献   

5.
立足于我国社会转型期产生的一个特殊弱势群体--农村留守儿童,从留守儿童的监护现状与特点入手,分析在父母监护缺位下,留守儿童的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发展权受损的具体状况;提出通过改变城乡经济结构、发展农村经济,把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结合,并不断完善我国保护儿童的相关法律等路径解决留守儿童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6.
由于家庭监护的缺失和政府保障机制的不完善,留守儿童面临着诸多权利困境,留守儿童代管/代理家长这一由市场运作的新型监护模式在各地产生。留守儿童代管家长的法律性质是基于契约关系的委托监护,其标的是留守儿童监护人与代管人之间的监护职责转移。留守儿童代管家长现象具有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和民事责任关系,涉及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以及市场秩序的完善。当前留守儿童代管家长现象存在法律规定不完善、信息不对称和约定不明确等问题。为了有效解决留守儿童代管家长存在的法律问题,应当以国家公权力介入,完善委托监护立法,明确政府的救助责任,建立国家监护机构,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督和救助职能。  相似文献   

7.
李铁成 《新少年》2014,(7):14-14
义县西部山区瓦子峪镇10所村小学实施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建留守儿童心理辅导室,设心理邮箱,建代理家长监护机制。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疏导,为留守儿童解疑答惑,帮助留守儿童解决生活、心理、学习、安全问题,促进留守儿童快乐健康成长。  相似文献   

8.
伴随着中国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到城市,由此而形成的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监护问题已经成为转型期中国社会的关注焦点。研究发现,目前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现状堪忧,由于父母监护的缺位,留守儿童极易出现心理、学习、品行、身体安全等各种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努力,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构建学校监护、家庭监护、社区监护三者相互协调的新型监护体系。  相似文献   

9.
伴随着中国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到城市,由此而形成的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监护问题已经成为转型期中国社会的关注焦点。研究发现,目前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现状堪忧,由于父母监护的缺位,留守儿童极易出现心理、学习、品行、身体安全等各种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努力,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构建学校监护、家庭监护、社区监护三者相互协调的新型监护体系。  相似文献   

10.
对江苏省宿迁市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了调查,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家庭情感缺位、监护状态令人担忧、学习状态不容乐观等,认为在农村建立寄宿学校是解决好留守儿童生活、教育问题的一种有效尝试.寄宿学校弥补了留守儿童的感情缺失,培养了留守儿童的集体意识和感恩意识,为留守儿童的全面发展搭建了平台.  相似文献   

11.
谈亲权制度在我国确立的必要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亲权制度是近现代各国民法中规范父母与子女关系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但我国现行法律既无亲权制度的概念,也无亲权制度的完整规定。现有的有关亲权内容的实质性规定都过于简单抽象,且体例上采用大监护的概念,未区分亲权制度与监护制度。而实际上监护制度和亲权制度是两种不同的制度。因此,我国应建立区别于监护制度的独特的亲权制度。  相似文献   

12.
对100份未成年人监护案件民事判决书的实证研究表明: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在适用中存在着法律依据混乱,单位、村(居)委会未发挥预期作用,未充分尊重当事人及被监护人意思,国家对未成年人监护干预不足等问题。依据未成年人监护立法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家庭自治原则和国家适度干预原则,我国应修正指定监护制度,以人民法院为唯一指定机关;尊重未成年人父母的自治权,赋予其以遗嘱指定监护人的权利;完善监护监督制度,健全国家代位监护制度,强化国家对未成年人监护的干预。  相似文献   

13.
我们聚焦成年监护制度,将民事审判实证调查作为重要的事实前提,检审现行法律在审判实践中的适用状况,不难发现,我国在成年人监护制度的设计上,存在被监护人的范围过窄、选任监护人漠视被监护人意思能力、所在单位指定监护人不合理、监护事务不明确、监护监督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在此基础上连接立法与司法,提出了修正现行成年监护立法之构想,如扩大被监护人的范围、选任监护人应增设意定监护、取消所在单位指定监护、明确规定监护事务、增设监护监督人等,从而实现完善成年监护立法的研究旨趣。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设了意定监护,对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具有重要意义,为在我国建立富有弹性的一元化老年监护制度奠定了基础。但该法只是粗线条的框架式规定,存在条文不够明确、可操作性不强等不足。应从明确指定监护具体内容、增加法定监护方式、建立监护监督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5.
监护撤销与恢复是监护变更的基础内容与重要环节,《民法总则(草案)》在第34、35条设置了监护执行人撤销与恢复制度,但两个条文沿袭《侵害未成年人意见》的痕迹过重,忽略成年监护与未成年监护的客观差异,在实践上不符合社会现实需要,在理论上不符合监护原理,违背了《残疾人权利公约》等我国参加缔结的公约的要求。应摒弃陈旧的全面监护模式,贯彻部分监护理论;应区分成年监护与未成年监护的不同特点,根据失职与侵害二分法重塑监护撤销制度,明确监护撤销与新监护人指定的独立关系,调整撤销诉讼主体配置,给予法院撤销监护资格,并设置撤销之诉冷冻期。  相似文献   

16.
意定监护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意定监护制度体现了现代人权保护理念的最新趋势,是保障弱势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客观要求。意定监护制度能有效保护高龄者、生理残疾者、智力障碍者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确立意定监护制度,体现了“尊重被监护人自主决定权”的法治理念,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客观需要。随着老龄化现象的出现,世界各国普遍将引进意定监护制度作为本国成年监护制度改革的重点。为了顺应世界成年监护制度的改革潮流,我们应该从我国成年监护制度的现状出发,通过分析传统成年监护制度的利弊以及借鉴国外实行意定监护制度国家的经验和教训,探索构建我国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途径,尽快确立我国的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相似文献   

17.
监护制度一直以来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我国现代社会的发展与变革,传统的监护制度全然不能满足时代的需求。因此,必须首先从我国立法和理论上对监护制度概念界定的弊端入手,厘清我国监护制度的概念界定,完善我国监护制度;其次,我国的监护制度理应回归婚姻家庭法,并建立健全符合中国特色的亲职监护制度,以此来规范并完善我国亲职监护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8.
关于监护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监护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 ,是婚姻家庭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民法典专家建议稿婚姻家庭法部分中专章对监护制度作了规定。设未成年人的监护及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二节。与《民法通则》中关于“监护”规定的比较 ,建议稿从监护的设置、监护人、监护人的欠格、监护监督人、监护人的职责和费用、监护权的中止与丧失、监护监督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 ,以及对被监护的成年人的监护特点等各方面作了补充修改 ,初步形成了我国亲属监护制度的框架。  相似文献   

19.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人监护问题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焦点,然而我国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生活方式或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等都有些无法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尤其是监护制度和法律方面存有很多不足,如立法观念上的滞后和内容的缺失,不能有效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本文则根据目前老年人监护制度的不足来探究该如何构建有效的老年人监护制度,以此更好的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0.
论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在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表现为不同的法律样态,大陆法系国家以亲权制度来调整这一法律关系,而英美法系国家则以监护制度来调整。虽然两大法系在立法模式上有所不同,但实质内容都是要解决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等问题。本文从不同的角度对两大法系的相关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并提出了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保护的有效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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