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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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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宋忠胜 《河北学刊》2006,26(6):181-185
债上第三人在债法上的权利包括直接请求权、抗辩权及第三人权利变动时的权利。同时,第三人亦应承担特定的义务。中国的债权立法应给予第三人独立的法律地位,建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在救济程序上应改变以往单纯启动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的方式而采用责任竞合方式。  相似文献   

2.
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让与通知是债权让与制度的核心。但关于让与通知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不同的认识和适用。笔者通过本文让与通知加以剖析,对我国的债权转让制度提出自己的浅薄认识,以期在司法实践中使债权转让制度能够更合理地实施,发挥其真正的价值。  相似文献   

3.
债权让与是债权变动,是事实行为。原则上不应承认将来的债权作为让与合同的标的物。受让人明知或有重大过失地不知有禁止债权让与的约定时,债务人有拒绝向受让人为清偿的权利;但对于金钱债权,即使受让人知晓之,债务人也无权拒绝受让人的清偿请求。应对倒签债权让与合同的签署日期、把后顺序的受让人当作第一受让人通知给债务人之类的案型,一方面,坚持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应设但书——未经公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债权连环让与的情况下,可例外地、宽松地对待合同的相对性,在一定条件下,可允许受让人二越过受让人一径直请求让与人(债权人)承担债权的瑕疵担保责任,突破合同的相对性。  相似文献   

4.
张良 《中州学刊》2006,(5):93-95
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应对债权让与有关的理论、制度、规则及其经济上的机能进行更为广泛、深入的研究,在未来的民法典中对债权让与中的通知、债权的表见让与、债权的二重让与以及将来债权的让与作出明确规定,以促使具有天然流动性格的债权成为市场融资的利器,缓和并改善我国经济建设和生活中资金周转的窘境。  相似文献   

5.
我国《合同法》关于债权让与仅规定通知债务人为对其生效要件,没有规定债权的二重让与,对于第三人保护不力。根据我国民法法理,债权让与的法律性质应为事实行为。可对我国债权的二重让与制度作如下构建:增加债权的表见让与规定;以通知作为对善意第三人的生效要件,但对善意第三人的范围应移植美国判例法规定进行限定;对债权让与合同规定公证规则,作为优先取得有效债权之根据。  相似文献   

6.
第三人侵害债权是当今理论界争论的热点问题,本文以此为中心分析了其存在的理论基础,指出了债权具有不可侵性,并对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构成要件作了分析,并以此指出,我国应该确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  相似文献   

7.
纵观世界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在我国确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构成要件是认定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前提条件及判断标准。从把握其本质和便于司法实践的角度出发,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认定应考虑以下要件因素:必须存在合法的债权、必须存在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债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第三人的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第三人具有侵害债权的直接故意。  相似文献   

8.
赵霞 《南方论刊》2007,(5):52-53
本文阐述了历史上的“债权能否作为侵权行为的对象”的正反之争,从比较法的角度剖析第三人侵害债权理论,并对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具体形态进行研究,以独特的笔触展现了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生命力。  相似文献   

9.
纯粹经济损失不仅反映了对受害人经济利益的一般救济,更要求加强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各国对纯粹经济损失中第三人利益保护问题上差别很大。通过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先进立法与处理手段,应建立起我国的第三人纯粹经济损失中对第三人的赔付制度。  相似文献   

10.
齐晓霞 《理论界》2011,(1):57-60
债权具有对世性已为学界通识,立法确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也隐然可期。构成要件理论是确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核心问题。通过明确要件构成,厘清制度界限和适用范围,能够于一定程度上缓和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实际操作难度,使其具备实践合理性。  相似文献   

11.
吴用平 《云梦学刊》2012,33(5):62-67
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基本特征是:主观上,故意是原则,过失为例外;行为主体主要是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但在第三人与债务人恶意通谋实施旨在侵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时,债务人亦可成为共同主体;行为客体是他人的合法债权:该制度在功能和作用上只能是一种补充性的法律制度。其表现形态分为直接侵害和间接侵害两种。直接侵害债权分为:因第:三人的行为直接侵害债权,致使债权丧失或实现困难的情形;第三人处分或行使债权,直接导致债权消灭的情形。间接侵害债权分为:实体侵害、引诱侵害和通谋侵害三类。  相似文献   

12.
第三人侵害债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的旨在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造成债权实际损害的行为。该制度理论来源于英国的判例法,并影响到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从而突破了传统的债的相对性原则,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债权作为一种相对权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是其对内效力的体现,从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而言,债权人与其他任何民事权利一样具有不可侵犯性,当债权人的债权受到债之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害时,债权人有权获得法律上的救济。构成第三人侵害债权须具备以下条件:行为人实施了侵害债权的不法行为;被侵害的债权须合法有效;行为人须是债之关系以外的第三人;行为人主观上有侵害债权的故意;须客观上造成债权的损害;损害结果与不法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因第三人侵害行为以致债务人违约时,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应对债权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3.
李富君 《兰州学刊》2004,(1):133-135
国有中小企业出售时 ,侵害第三人债权的行为时有发生。保护第三人债权 ,要适用公平、诚信、平等保护及鼓励交易等民商法基本原则 ,同时要通过严格审批、提前清偿、提供担保、债权保全等途径来进行 ,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交易安全 ,促进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不断深化。  相似文献   

14.
当前学界普遍承认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 ,一些国家立法也对此加以肯定。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规定侵害债权制度 ,遇到相关问题通常适用《合同法》第 5 9条或第 65条解决 ,但实质上这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关于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规定。在制定《合同法》之初 ,有学者认为第三人侵害债权属于债权法范畴 ,不应置于合同法中 ,但在我国的《民法典 (草案 )》中 ,债权法中仍没有相关的规定 ,导致我国对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法律上的空白。因此 ,从保护债权人利益角度出发 ,将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置于合同法中更为有益  相似文献   

15.
作为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第三人利益合同现已得到世界各国普遍的承认,其核心在于对第三人权利的认定.但我国<合同法>第64条对此问题的规定却相当模糊.不仅第三人能否取得合同上的权利未能明确,而且条文设计也过于简略,这不符合现代合同法的发展趋势.因此对第三人利益合同中受益第三人的权利进行深入探讨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6.
坚持债的相对性原则并不能成为否认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存在合理性的理论依据,债权同样应当包含于侵权法的客体之列,借鉴他国已经建立的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构建我国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这是完善我国侵权法律制度的当然选择.  相似文献   

17.
王薇 《理论界》2005,37(3):85-85
传统民法理论认为债权是一种相对权,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则打破了这种相对性。本文就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理论基础及构成要件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18.
目前,学界对"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理论基础存在误认,其本质在于侵害了特定法益而非债权本身.第三人侵害"债权"造成的损害属于纯粹经济损失,该制度的价值在于对纯粹经济损失的限制性救济,其责任构成受到严格限定,第三人主观上应为故意.我国民法典应否单独规定"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应取决于侵权行为法一般条款的模式选择.  相似文献   

19.
20.
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是在突破债的相对性原则和对侵权行为客体进行扩大化解释的基础上确立的。在借鉴国外立法的有关规定和学说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立法、司法现状,笔者提出了我国未来民法典关于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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