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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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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营业转让与商号转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营业转让是指对所经营的事业的转让,它既包括营业组织的转让,又包括营业财产的转让,它是以在特定营业目的下组织化的财产为标的的转让;商号作为一项财产亦可以转让.每个商事企业必须且只有一个不与其他企业相同的商号,这样才能与其他企业相区别,因此,商号应当同营业同时转让,或者在营业终止时转让,商号转让以后,转让人不再享有商号权,受让人独占该商号.  相似文献   

2.
营业转让标的立法规定不明确的现实导致法律适用的困难,国外营业转让标的的五种学说:“营业财产说”、“营业组织说”、“营业有机体说”、“经营行为说”和“经营者地位说”,均存在各自软肋.国内学界对此少且浅的研究致使该论题更成为“雾中之花”.因此,深度探究界定营业转让标的的标准极为必要.以国外学说的比较评价为基础,结合域外法的考察以及解释论和立法论的探究表明,采用“经营性资产说”,将营业转让限定为“转让为实施某一营业所必须的全部经营性资产的行为”是较为合理的立法选择.  相似文献   

3.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转让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的建立,个人独资企业数量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激增,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转让也越来越频繁.随之而来的是营业特让前债权及债务关系应如何处理,转让人在营业转让后能否再从事相同营业问题,这些问题我国现行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并未对此作出相应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转让前的债务应由受让人承担,转让人承担补充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营业转让前的债权原则上应由当事人约定,未约定的应归属于转让人.个人独资企业营业转让后转让人的竞业问题应由当事人约定,未约定的不换应受竞业禁止约束.  相似文献   

4.
《深圳经济特区商事条例》中营业转让制度自1999年颁布以来未有任何修订,而实践中出现了很多营业转让行为因立法的空白或不完善导致的纠纷和争议,相关主体利益得不到法律保护。现行营业转让制度主要就营业转让类型、商号转让、债务移转做出规定。随着时间的推移,需要从营业转让制度独立成章、完善营业转让的类型、建立债权人保护机制、增加劳动合同继受和竞业限制条款等方面给予完善。  相似文献   

5.
现行的公司变更登记制度不能对申请人的意思表示真伪进行实质审查,法院多从保护交易结果的角度裁判争议.为更好地解决争议,应当设置四个方面的救济措施: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份转让的条件;在工商局对股份转让变更登记申请时须由权利人亲自进行;对股份转让提供一份标准事项的指引文件,减少当事人犯错误的机会;在股份转让变更登记中规定强制公证的程序,公司登记机关对超过一定金额的股份转让可以要求申请人委托公证处到现场公证.  相似文献   

6.
资金紧缺是我国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和现实困难。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方式不能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而人类社会已跨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创新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动力、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石,知识产权转让回许可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有利于知识财产与资本相结合投入到产业部门,充分发挥知识财产服务于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促进知识产权流通和应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相似文献   

7.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取得并非尽善尽关,瑕疵股权的转让是司法实务中不可回避的问题。瑕疵股权的表征复杂,其仍然具有可转让性。瑕疵股权转让中一方面需要维持公司稳定,另一方面应注意保护善意受让人的合法权益并衡平受让人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同时,我们需要妥善处理瑕疵股权转让后的义务及责任承继问题。  相似文献   

8.
高校土地的转让引起了在较多的争议.实现高校土地有条件的转让,这不仅是高校发展的需要,更是城市建设和土地制度改革的需要.在当前的法律制度下,高校土地是不能转让的.要实现高校土地的转让,关键在于对当前的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制度进行变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9.
高校土地的转让引起了在较多的争议。实现高校土地有条件的转让,这不仅是高校发展的需要.更是城市建设和土地制度改革的需要。在当前的法律制度下,高校土地是不能转让的。要实现高校土地的转让,关键在于对当前的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制度进行变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市场中交易客体与作为主体的"人"之间存在各种关联,因此部分交易客体可能存在内生的不可转让性。这种不可转让性会通过道德伦理、宗教、习俗影响法律,形成了法律中对于产权和侵权保护的不可转让规则。本文分析了不可转让性和不可转让规则的内容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并说明了背后潜在经济因素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股权转让本身就意味着较多的风险和责任,特别是股东出资不到位或抽逃出资的股权,受让股权就意味着受让更大的商业责任和风险。从一则案例谈及瑕疵股权转让的效力,并进一步分析瑕疵股权转让导致的责任承担问题,从股权转让的受让方角度阐述在实际操作中如何有效地运用法律手段进行风险防范,从而最大程度地降低股权转让的风险。  相似文献   

12.
赵荔 《兰州学刊》2008,(10):116-118
商誉的概念较为复杂,被普遍认为的商誉就是企业给顾客们的商业信誉,是指有关法人商业道德、资信、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方面的客观评价。我国《公司法》没有将商誉作为出资形式,但在商业实践活动中,商誉已逐渐为我国公司制认可。文章从探讨商誉的财产性论证商誉出资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由此提出了商誉在转让时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也是商誉转让实务中需要考虑和解决的问题,以保证商誉转让时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利益都能得到保护。  相似文献   

13.
抵押物转让的法律规则是抵押权制度中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因其涉及到抵押人、受让人和抵押权人三方的利益。拟通过对我国抵押物转让规则的立法演变研究,进而分析我国现行《物权法》对此问题规定的利与弊,最终通过相关制度的设计与完善让三方在抵押物转让中达到利益最大化,实现静态财产与动态财产安全的统一,最终维护交易的安全。  相似文献   

14.
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二者既相互区别,又是紧密联系.文章阐述了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各自含义,并对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及意义进行法学探讨.  相似文献   

15.
16.
台湾地区的金融法律制度在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初步形成鸦抗战胜利后熏国民党政府对日据时期的金融机构进行接收改组,形成台湾地区金融机构基本架构。国民党迁台后熏日本金融法律体制对台湾地区金融理念与金融实践更是产生了持续而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7.
从1895年至1945年,日本殖民统治台湾半个世纪.为了巩固在台湾的殖民统治,从思想上控制台湾人民,日本帝国主义建立了一套严苛的新闻法律制度,经历了以言论统制为中心( 1895~1919)的初期、以宣传安抚为重点(1919~1937)的中期和以新闻统合为主体(1937~1945)的后期三个阶段.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客观上推动了台湾地区新闻法制的近代化进程,但本质上都是殖民统治的产物.  相似文献   

18.
《理论界》2015,(8)
日本虽缺乏全国性地下水综合立法,但其司法经历了土地所有人绝对所有权、权利滥用原则、社会公共资源和保护环境人格权四阶段。因而地下水逐渐脱离土地而独立,趋向公共物,并基于其流动性、循环性的特点,使得地下水法律性质需要从全流域视角考察。日本学说也经历了相应地过程,从土地构成说向土地分离说转移,并注重公法对私法的作用。日本的理论与实践对施行地下水国家所有、有偿许可的我国来说也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9.
事实身份关系的客观存在,是人权存在形态中人应有的权利,因其不损害第三人利益,不与法律相违背,是自由权、平等权在缔结身份关系中的表现,将其上升为法定权利,是人权在婚姻家庭法中应有的内涵.能达到自然人缔结身份关系的真正自由,减少或消除消极自由带来的负面因素,反对特权与歧视,实现主体法律形式上的平等.异性同居事实身份关系应有条件地赋予婚姻法律身份.同性同居事实身份关系赋予其法律身份,应当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且目前称为民事关系伴侣为宜.  相似文献   

20.
司法实践中对于事实上已经形成的法律关系予以认可是法律本身的局限所带来的无法逾越的状况,适当的运用是法治的必然要求,若运用不当就会使其成为强权的辩护武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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