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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问题的由来和三种答案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农业中绝对地租的来源是按照这样的逻辑展开的:由于农业的资本有机构成较工业资本的有机构成低,等量资本在农业中可以吸收较多的劳动力,在剥削率相等的条件下可以产生较多的剩余价值。由于土地私有权的存在,资本不能从其他部门无限制地转移到农业中来,因此由于农业资本有机构成较低而多剥削到的那部分剩余价值便不参加社会平均利润的均衡化过程,而是留在农业部门作为绝对地租支付给土地所有者。在这种情况下,绝对地租的来源就是农产品价值超过其生产价格的那部分剩余价值。由于农业中资本  相似文献   

2.
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是土地所有者向土地经营者和使用者有偿让渡土地使用权所形成的市场。土地出让是土地所有者将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受让人,受让人为此支付土地使用出让金的行为。受让人取得的是一种具有独立意义的土地使用权,它包括所有权中古有、使用、收益和一定程度的处分权能。这些权能又表现为以下民事权利:对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权、出租权、抵押权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土地使用权作为商品经营和进入流通的第一步,因此,出让市场亦称为土地市场中的一级市场。出让市场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土地使用权的长期出让,一般为20年至70年,可称为批租市场,这种形式适用于长期用地需要,其价格就是一次性付清的若干年地租。另一种是大地使用权的短期出让,可称为年租市场,其价格就是逐年缴纳的地租。  相似文献   

3.
对于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级差地租这个事实,现在多数人都承认了。至于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绝对地租这个问题,恐怕现在多数人是作否定的答复的。我个人经过初步探索,是同意和主张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绝对地租的,现根据学习《资本论》的体会,谈一些不成熟的意见。社会主义存在绝对地租的根本原因通常有一种误解,似乎只要废除土地私有权就不再存在绝对地租了,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告诉我们的是,只有废除一切土地所有权,才能消灭绝对地租。什么叫绝对地租?由于土地所有权的存在而必需支付的地租,就叫绝对地租。不支付绝对地租,就意味着土地所有权的废除。马克思说:“租地农场主不支付地租就能按普通利润来增殖他的资本这一事实,对土地所有者来说,决不是把土地白白租给租地农场主并如此慈善地给这位营业伙伴以无息信贷的理由。这样一个前提,意味着土地所有权的取消,土地所有权的废除。而土地所有权的存在,正好是对投资的一个限制,正好是对资本在土地上任意  相似文献   

4.
有没有社会主义城市垄断地租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农业地租时指出: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是地租的基本形式,垄断地租则是地租的特殊形式。那么,有没有社会主义城市垄断地租?这是需要运用马克思的地租理论,研究我国经济建设的实际,创造性地回答的新问题。马克思在研究农业地租时指出:由于在特殊自然条件下(如在特殊稀有的土地上)生产的稀有产品,这些产品的供给又不能满足社会需求,致使这些产品价格形成了垄断价格,“这种垄断价格既不是由商品的生产价格决定,也不是由商品的价值决定,而是由购买者的需要和支付能力决定。”①由于这…  相似文献   

5.
在《资本论》一书中,马克思在阐明他的地租理论时,是以农用土地的地租为解剖对象的。其具体分析方法是,分析农用地土地产品(谷物或小麦)的价值、价格,剥离其中的超额利润。这就是地租,或说是地租实体①。对非农业用地,马克思只用了很少的篇幅,略为提及。因为在他看来,凡有地租的地方,这地租就必都遵循着农业地租相同的规律。而且,更具体地说,一切非农用土地的地租,都是由真正的农业地租所调节的②。这当然就意味着,只要阐明了农业用地的地租,其他非农业用地的地租问题,从理论上说,也就随之而解决了。现在看来,对非农用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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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土地一直是采取行政划拨、无偿使用的方式,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城市土地在使用上缺乏统一规划和浪费严重的现象,致使土地的价值得不到应有的体现。这种城市土地无偿使用制度的弊端十分明显: 第一,国家对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得不到充分体现。长期以来,城市土地被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无偿使用,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流于形式。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体现就是土地的所有者向土地的使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地租。但是,我国城市土地的使用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取得了作为生产经营要素的土地,并不支付地租。这些单位和个人以土地自然要素为基础所取得的超额收益,本应归属土地的所有者国家所有,但却因为土地的无偿使用而变成土  相似文献   

7.
社会主义国家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土地也成了公有财产。这时级差土地收入是否存在,过去学术界经过讨论,已经肯定下来。那末绝对地租还有没有呢?这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新课题。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不论地租有什么独特的形式,它的一切类型有一个共同点:地租的占有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而地租又是以土地所有权,以某些个人对于地块的所有权为前提。土地所有者可以是代表公社的个人,……”这就告诉我们,哪里的土地所有权需要以经济形式来表现自己时,就可能有地租出现。而这种土地所有权,意味着某些人对地球的某一部分有所有权。这种情况,即使在有共同体的地方也可能存在。  相似文献   

8.
一、土地价格的计算方法:问题的提出土地价格,是政治经济学和土地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但是,由于人们对土地价格的不同理解和认识,使土地价格问题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非常模糊和混乱,最突出的表现是在土地价格的计算方法上。目前常见的几种计算方法是:(1)马克思的。地租资本化法”,即认为土地价格并不是土地本身的购买价格,而是土地所能提供的地租购买价格,因此,土地价格不过是地租的资本化的表现形式而已。这一方法的基本公式是:  相似文献   

9.
城市土地是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自然资源,城市土地开发利用直接关系到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关系到社会主义经济利益的实现和对城市土地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其经济职能,对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城市地租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城市上地经营权就是土地所有者将土地出卖、出租后,土地购买或承租者有对土地使用、支配和实现其经济利益要求的权力。由于社会分工的存在,在商品经  相似文献   

10.
利用马克思的土地所有权与地租理论解释资源产品的定价机制.认为资源产品价格长期偏低的原因是国家作为包括自然资源在内的土地的所有者向以土地为主产的自然基础和生产的要素的租地资本没有征收或只收取极少量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超额利润落入了租地资本的口袋.国家没有主张土地所有者的地租是造成资源产业暴利及原始粗放浪费式开采的根源.不能简单地归因于资源国有.超额利润掌握在国家的手中并用来弥补资源开采给自然和社会带来的负担,是实现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正确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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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主义土地价格是什么?有的说是地租的购买价格,有的说是土地价值的货币表现。而我则认为:它既不是前者也不是后者,它是土地使用价值的货币表现。社会主义土地价格分为核算价格和购买价格。核算价格是为土地和自然资源合理利用而估算的价格;购买价格是土地在买卖过程中的价格。核算价格是购买价格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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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要完整地把握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必须详细分析土地产品的特殊价值决定,本文试就此谈些看法。一、农业中的超额利润是土地产品的特殊价值决定的产物大家都知道,资本主义地租的来源是农业中的超额利润。而农业中其所以会存在稳定的超额利润,则是由于土地产品存在特殊价值决定的缘故。下面我们从工业与农业的对比出发,试就两个方面来分析这种特殊性。  相似文献   

13.
贾国富 《社会科学》2001,3(9):23-27
一、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基本理论(一 )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基本内涵按生产要素分配 ,是指凭借要素所有者对生产要素的所有权 ,按要素所有者在生产过程中所投入要素量的多少及其对生产成果的贡献给予相应的报酬。这个定义包含了两层意思。其一是按生产条件进行分配。劳动力和资本、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最初分散属于不同的要素最所有者 ,通过劳动过程各要素得到结合起来发生作用。按生产条件分配即是依据要素所有者对要素的所有权进行分配。资本所有者获得利息、土地所有者获得地租、劳动力所有者获得工资……如果某要素所有者拥有两种或多种生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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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所得税的历史沿革日本的近代税制是从1873年公布地租改正条例开始形成的。地租是根据发行的地券,确认其土地所有者为纳税义务人,按确定地价的3%征收地租。日本地租经过近7年的大调整,最终在全国建立起统一的租税制度。从此,日本政府通过地租取得稳定的财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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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或者叫“租金”,其最初含义是指地租,也就是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投入而应该获得的报酬。本世纪初,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从有关供给价格的理论中导出了“准地租”的概念。他指出,在均衡价格的决定中,存在着短期的情况。假设因某种原因导致需求增加而价格上涨,在短期内,由于生产设备固定,又无新的竞争者,所以价格超过生产成本而上涨。这两者之间的差额即生产者剩余,是依靠生产设备在某种意义上的垄断而来的,因此可称为“准地租”。可见这里的租已被扩展到泛指各种生产要素的报酬,即超过机会成本的剩余。在现代西方经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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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经济学家怎样回避,农村土地所有权、经营权与地租的关系在非常活跃的发展着。不去认识研究和掌握其客观规律,就将有阻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所谓农村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拥有者权力的集中概括,土地经营权是土地经营者权力的综合表现,地租则是土地经营者向土地所有者所要缴纳的税金、提留和摊派的总合。就是说,在商品经济发展阶段,只要有土地就必然有所有权,有所有权就有经营权,有经营权就有土地经营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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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地租的产生和消失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按照马克思在《资本论》一书中所阐明的地租理论,形成绝对地租的这部分超额利润,源于土地产品(或者就说农产品)的价值大于其生产价格。而农产品的价值之所以大于其生产价格,则是由于农业资本的有机构成低于社会资本的平均构成。由此可见,农业资本的有机构成低于社会资本的平均构成,这是绝对地租产生的必要条件。至于农业生产部门的农产品价值,何以能大于其生产价格,马克思解释道:"一个商品的生产价格和它的价值的比率,完全是由生产它所用的资本的可变部分和不变部分的比率,即由生产它所用的资本的有机构成决定的。如果一个生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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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中,有许多理论问题急需解决。土地公有制条件下是否存在绝对地租范畴;如果存在,只限于农业土地还是也包括城镇建筑用地在内的非农业土地?与此相联系,城市国有土地使用费(实际上是地租)应否包括绝对地租?如果包括,城市土地绝对地租的来源何在?凡此种种,由于人们认识问题的理论依据和方法不同,往往得出的结论相去甚远。本文试图以马克思主义土地所有制与绝对地租的关系的理论为依据,提出几点看法,供讨论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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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是土地产品价格上涨推动的通货膨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自发作用的结果,是土地所有者参与社会产品初次分配的方式,具有明显的内生性,因此采用紧缩银根的货币政策无法有效治理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采用宽松的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货币政策应对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是顺势而为,既不会导致过去的滞胀,又可将物价上涨水平限制在社会公众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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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户的企业特征 经济学家一直不把农户家庭经济组织作为企业来对待。他们认为,企业是一种契约的组合,由企业的要素所有者按照约定的合同,组成一个企业,从而获取利益,即工人获得工资,资本所有者或股东获得利润或利息,债权所有者获得利息,经理或企业家获得管理工资,土地所有者获得地租。这个由科斯开创的企业理论,称为企业的契约理论。根据科斯1937年的那篇著名论文,企业的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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