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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发〔2014〕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印发以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农民工转移就业规模持续扩大,职业技能不断提高,工资收入大幅增加,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较快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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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是我国网点最多、分布最广、和“三农”联系最紧密的金融机构,通过60多年的发展,业务迅速发展,但存在对思政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深度有待提升、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笔者试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对做好思政工作提出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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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3]79号),农民工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明显提高。但也应当看到,农民工培训工作仍然存在着培训项目缺乏统筹规划、资金使用效益和培训质量不高、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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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1996,(10)
省劳动厅《关于做好城镇失业和就业登记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做好城镇失业和就业登记工作的意见省人民政府:"九五"时期,我省新增劳动力将持续增加,国民经济增长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不能满足劳动力充分就业的需要,城镇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尖锐;与此同时,在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探化改革的进程中,城镇失业人员还将大量增加,我省劳动就业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就业形势严峻。做好城镇失业和就业登记工作,对于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我省城镇失业和就业的基本状况,为制定就业规划及就业政策提供可靠依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要求,以及劳动部新近颁布的《就业登记规定》,现对做好我省城镇失业和就业登记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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