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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6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票据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形式,为许多国家的《票据法》及有关国际公约所规定。在我国,票据质押受到《担保法》和《票据法》的双重规范。根据国外有关票据质押的立法及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票据质押的形式主要是票据质押且均要求以设质背书方式设定,所以本文主要针对设质背书这一票据质押形式的若干法律问题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2.
公司股权出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特别是法律与法律之间配套的问题,需要从立法上加以解决。化解股份、股票价值减少风险的办法只能采取担保措施的多样化。质权人在接受债务人提供股权质押的同时,也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信用保证、保证金、不动产抵押或动产质押等多种形式,以确保债务最终能得到履行。质权人因此盈利或亏损都是很正常的。  相似文献   

3.
公司股权出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特别是法律与法律之间配套的问题,需要从立法上加以解决。化解股份、股票价值减少风险的办法只能采取担保措施的多样化。质权人在接受债务人提供股权质押的同时,也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信用保证、保证金、不动产抵押或动产质押等多种形式,以确保债务最终能得到履行。质权人因此盈利或亏损都是很正常的。  相似文献   

4.
本文建议法律作出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设立宜采取登记对抗制,以督促质权人关心自己的利益。  相似文献   

5.
"股权"质押因其归属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含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内在地涵盖经营管理权的内容,致使其出质行为受到较多的限制。本文为此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性质、特征、质押等相关问题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6.
从解释论的视角论我国股权质押制度的新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中的一种重要类型,是投资者的重要融资手段之一。从解释论的视角分析,我国物权法对于股权质押制度进行了完善和发展,其主要体现在股权质押的设立、股权质权变动规则的完善和发展以及股权最高额质押制度的创立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7.
票据质押是《票据法》和《担保法》明文规定的质押形式,但二者对票据质押有关问题作了不同的规定。通过对票据质押的法律性质界定,进一步阐述了票据质押的设立与生效及质押权的实现途径。  相似文献   

8.
股票质押作为一种较新的担保形式 ,在中国甫一问世就引来理论及实践上的不少争论。本文拟从有关概念、股票质押贷款的当事人、股票质押的标的、股票质押的设立等几方面进行研究 ,以期望能对该问题的实践操作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9.
论股权质押的设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权质押的设立是股权质押制度的关键内容。在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基础上,结合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分析了可质押的股权范围,探讨了股权质押的设立条件,特别就股权质押的设定和股权质押合同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学理分析,并提出了较新观点。  相似文献   

10.
浅析股权质押贷款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权质押作为一种新兴的担保方式,具有担保功能、融资功能和效益功能。近年来,由于流动性强,易于变现的特点,股权质押在我国逐渐受到重视,我国各大银行以股权质押作为担保方式的贷款项目数量呈上升趋势。但是由于目前市场条件和法律环境还不够成熟,股权价值易变,使得股权质押的风险很大,风险性成为股权质押的一个基本特性。  相似文献   

11.
《物权法》将应收账款明确列入了可质押的权利的范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也于物权法之后出台,但需要进一步澄清与之相关的更为复杂的问题。应收账款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范围,与普通债权质押有联系也有区别,其设定须满足签订书面合同、通知第三债务人、交付应收账款债权证书等条件。应收账款质押债权的效力范围及于标的债权、利息以及附随的担保权,其对质权人和出质人均具有一定的效力。对于应收账款质押,需结合实践作更深入的探讨,以构建我国《担保法》完整的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12.
孕育于实践中的基础设施收益权质押作为一种创新的融资担保方式,对于解决实践中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难的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实践中蓬勃发展的基础设施收益权质押却面临着法律依据不足之困境。鉴于上述背景,有必要重新梳理与检讨我国现行立法,从民法与经济法二元视角为进路展开论证与架构,以期对我国基础设施收益权质押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能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
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和相关法规的颁布,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障碍消除。股权激励在新的市场和法律环境下,对改善公司治理状况、激励管理人员起到更为积极的作用。通过对股权分置改革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实施状况的研究和分析,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动态质押的客体和交付符合物权法的强制要求,较普通动产质押并无不同,应从特定性和交付层面分析质权是否成立。尽管动态质押是担保物权,但质权对出质人的保护侧重于变价后阶段,而非变价前阶段。由于不可分的特性,加之对质押物的抽象约定,动态质押也会产生事后担保过度问题,导致质权人的合法担保权利和债务人的正常经营权利发生冲突。通过简单和补充的合同解释可以解决这一权利冲突,核心是基于交易习惯肯定债务人的法定交还请求权。实质结果是正常的经营权利优先于超额的担保权利,在此过程中质权人不存在损失,债务人因此不需要支付补偿,最终解决了权利冲突。动态质押能够在既有规范体系下得到解释,以实践交易模式为对象的规定会产生限缩金融创新空间的后果,民法典物权编并无必要对动态质押进行明文化规定。  相似文献   

15.
票据质押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我国《票据法》《担保法》规范这种行为比较粗略,需进一步完善.作者认为,票据质押不是票据行为;票据质权可以有条件的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质押的票据可以进行承诺转质.  相似文献   

16.
权利质权的存在,是现代经济生活中对担保物权制度的必然要求。关于权利质权如何设定,现行法上规定不足。通过对一般债权质权、有价证券质权、股权质权、无体财产质权等几种权利质权的设定方式进行理论上的探讨、分析,以力求权利质权设定立法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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