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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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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九品中正制在魏晋时代一直是重要的选官制度,进入南朝后,中正地位得到进一步强化,表现在萧梁时期吏部铨选“皆须中正押上”的制度;中正品第与吏部授官必须一致的原则等。中正地位的进一步强化是适应门阀统治的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2.
从任官及乡品看魏晋秀孝察举之地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魏晋时期,尽管九品中正制已成选官的主导,但承自汉代的秀才孝廉察举制度依然存在。魏黄韧二年定制郡国口满十万岁察孝廉一人,西晋未见变动。晋太康中口约1616万,则年举孝廉约160人左右。又太康中19州,年举秀才约19人,加上“八公”所举,年约20余人。合计秀孝年举约180人左右。共数量不可谓小。更重要的是,虽共时由察举入仕者也必须经中正品第,因而形式上也被纳入九品中正制的制约之下,但它仍然具有与九品中正制度不同的选官标准、作用与倾向性;并且,魏晋南北朝中察举制度在不断变化,最终成了科举制度的前身。所以,对此期察举制度的研究是颇有意义的。本文便准备从其任官及其与中正品第的关系这一方面,对魏晋时期秀孝之举在选官体系中的地位,加以考察。  相似文献   

3.
九品中正制为曹魏政权的巩固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进入两晋南北朝时期已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北齐政权对原有的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进行了调整改革,采取举荐与考试相结合的选官制度。这种改革是因为东魏北齐统治区域由于文化发达,士族阶层以外的人们也以习读儒家经典为荣,进而要求仕进,并且一部分人已进入统治核心;同时,士族在北齐政权统治核心中的势力逐渐削弱。北齐选官制度的变革,不仅为废除九品中正制奠定了基础,也开了隋唐科举制度之先河。  相似文献   

4.
世入北魏,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历史性嬗变,正式形成了中央与地方两大中正组织系统.中央系统的中正组织依旧分为州郡两级,地方系统的中正组织则分为州郡县三级.北魏中央与地方中正组织的分张,不仅有助于克服以往中正制度的一些弊端,使九品中正制的品评机制更趋完善,而且也将传统的州郡辟召之制纳入到中正制度的选举体制之中,使九品中正制对地方选举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大为增强.随着北魏选官制度的这一变化,也标志着北朝一系的九品中正制已初步形成,在九品中正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历史悠久,经历了禅让制、世袭制、军功爵制、荐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取士制等发展阶段。以隋唐为分界线将其分为"荐举"与"科举"两种制度,比较分析两者之间的利弊得失,以期对今天的用人制度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6.
两晋南朝入仕道路研究之一——两晋南朝的“直接入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唐长孺先生指出:“九品中正制只是保证清浊分流,并不等于选举制度的全部,各项选举必须依据中正品第,但出身授职还得通过各条入仕道路”。因此,要对魏晋南北朝的选举制度作全面了解,就必须研究入仕道路。  相似文献   

7.
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历史悠久,经历了禅让制、世袭制、军功爵制、荐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取士制等发展阶段.以隋唐为分界线将其分为"荐举"与"科举"两种制度,比较分析两者之间的利弊得失,以期对今天的用人制度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8.
清季预备立宪时期,作为“六官之长”、“体制本崇”的吏部却处在风口浪尖。或撤并,或保留,或缓裁,或改名,各种主张不一而足。由于各种矛盾的存在和诸多现实问题的考量,几经周折,到1911年,吏部终于被撤销。其原有主要职能归入内阁,另一部分则陆续被分割到地方和其他中央部门。吏部暂时存留和最终撤销的结局是由多种因素促成的。与明朝吏部相比,清朝吏部的人事权大大萎缩,其职权先天不足;吏部对中下级官员采用掣签法铨选很难做到人地相宜,铨选制度存在先天缺陷。清季筹备宪政时期,裁撤吏部也是仿效外国宪政制度、利益势力彼此博弈和吏部权力日益蚕食的直接结果。1910年败露的贿买知县案则加速了吏部的裁撤。  相似文献   

9.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历经先秦禅让制、世卿制、两汉任子、察举和辟除征召制以及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举措方式不断演进。至隋,科举选官制已创立,至唐,更蓬勃发展。科举选官适应当时经济、社会要求,是新的上层建筑,有利于巩固和加强中央集权,是唐代选拔人才的主要途径。门荫,是官僚子弟凭藉父祖官位或家世而入仕的一种制度,又称"任子",溯自西汉任子制,延续至唐并未因为科举的存在而迅速萎靡而致消亡。相反,它在唐各阶段得到统治者不同程度的重视并成为科举的重要补充,在唐代政治制度中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但是,人们习惯对具有新生意义的科举制大加肯定,对其他方式视而不见或见而不重甚至贬抑,实在有违历史公理。本文试就唐代门荫选官制度在唐代存在的必然性及地位加以浅要分析,不足之处,望予指正。  相似文献   

10.
北魏后期,吏部尚书崔亮在选官过程中奏立“停年格”,不问士之贤愚,唯以年劳资历取人。此制是北魏选官史上的重大变化,对共进行深入探讨,实属研究北魏政治的重要课题之一。笔者试作简要论述,以求教正。  相似文献   

11.
周革殷命,开创了中国历史上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封建社会,实现了中国社会历史进程中的第一次转型。而秦汉之际的历史巨变,以中央集权制度取代旧的封建制度,从而完成了中国历史的第二次转型。在转型过程中,汉王朝使中央集权制度完善并确立,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封建贵族土地所有制到"使黔首自实田"的土地私有化的完成;二是权力体制上的封建贵族政治到中央集权制的新型官僚体制的建立;三是在思想传统上,汉代在先秦以来"礼乐"思想的孕育中,实行"独尊儒术,罢黜百家",奠定了以儒学及儒家思想为主干的中华传统思想。从而确立了汉代国家的历史地位。  相似文献   

12.
针对“魏晋风度”迅速式微的事实,从“魏晋人物”所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与个体因素诸方面进行分析,汉末、曹魏与司马氏统治时期严苛的社会政治生态,“察举制”、“九品中正制”为主的官僚选拔制度,当时的社会主流价值观和审美观,以及门阀体制下“魏晋名士”独特的家世、形容、才情、少年风范等因素的综合,是形成“魏晋风度”的必要条件。  相似文献   

13.
高慧斌 《南都学坛》2006,26(1):25-27
侍从讲读之制起源于东汉,是皇室教育的一种形式,以侍从皇帝和太子读书为责,魏晋多有因循。时至南朝,侍从讲读者不仅陪侍皇帝和太子读书,亦侍从诸皇子读书。自汉晋至南朝,侍读侍讲并不为官名,但南朝时随着侍读、侍讲者人数的增加,亦出现专门从事侍从讲读的倾向,为唐朝侍读侍讲官僚制度的形成打下了基础。  相似文献   

14.
"三公"是中国古代官制史中存在时间最长的官名之一。由于经历了太多的变迁和跌宕 ,人们难以把握其丰富多变的内涵 ,常常产生误解。实际上 ,"三公"从产生到变为虚衔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变迁 :先秦时“三公官”为尊称 ;秦汉时"三公官"为宰相 ;晋南北朝间始正式立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官", 间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官”;隋至唐、宋初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官"用做宰相、亲王、使相加官 ,不预政事 ;北宋徽宗朝"三公官"复改名为"太师、太傅、太保"为真相之任 ;宋钦宗之后至元明清"三公官"(太师、太傅、太保)为加衔。  相似文献   

15.
比部郎始现于魏晋,隶属于吏部尚书,职掌不明;南朝时期隶属于吏部尚书,主法制;北魏、北齐时期隶属于都官尚书,其职掌除继续主法制外,增加了勾检职能.隋朝继承北朝之制,比部侍郎隶属于刑部尚书,其职掌有向专职勾检转变的趋势.比部郎中的变化原因是尚书省内部机构的调整和职权的专业化.比部郎行使勾检职能,客观上能起到考课官吏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中国外交机构近代化始于晚清,完成于民初,外交机构也历经了总理衙门、外务部、外交部。总理衙门和外务部在外交机构近代化进程中起到了推动作用,但在封建统治大框架内进行的外交机构变革充满了矛盾和对抗,直至清王朝统治结束,中国外交机构近代化的使命始终没能完成。辛亥革命胜利后,中国建立共和制,在国体发生根本性变化的前提下,北京政府对外交机构进行彻底改造,最终完成了中国外交机构近代化的历史使命。  相似文献   

17.
姜海军 《南都学坛》2012,32(6):32-36
元代是我国非常重要的一个朝代,它以漠北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并最终建立了一个大一统帝国。为了巩固大一统帝国,蒙元统治者尤其是忽必烈主动认同以儒学为核心的中华文化,推行汉化政策,由此赢得了中原地区民众对其政权的文化认同。蒙元政权对儒学非常重视,在金、辽、西夏汉化的基础上,主要推行南宋地区所流行的程朱理学,而摒弃辽、西夏、金所推崇的章句注疏之学。蒙元政权经过长期的努力,尤其借助金朝儒士大夫向以元大都为核心的北方地区传播,最终确立了理学在学术思想领域的主导地位,成为元朝的官方意识形态。  相似文献   

18.
"清官"一词自魏晋南北朝开始流传,历经隋唐至宋元,其含义主要有三次变化:从表现为士族门阀的门第到中央控制的官职再到社会认可的官德,即从表示门第、官职到官德,从以人分、以官分到以德分。这种演变与九品中正制向科举制转变、士族政治向官僚政治转变紧密相关,反映了时代进步。宋元以来清官所体现的清廉公正的品德,流传至今。  相似文献   

19.
两汉酷吏既具有酷、能、傲、廉的共同特征,又在吏道观、执政方式、法律意识以及人格追求上具有各自的时代特性,这与儒学在两汉政治地位和社会影响的不同密切相关。两汉酷吏对封建社会的执政理念、法律精神和史学评价等方面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20.
北朝的都督制,特别是东魏、北齐的行台制与北周的总管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而独特的地方行政制度,但学界对其长官的等级关注不多。经过对史料详细考辨后的研究发现,北魏都督职位等级划分虽采魏晋南朝之制,但又有自己的特点;北周总管的等级划分方式与北魏都督制有一脉相承之处;东魏、北齐行台长官不像《隋书·百官志》所说的只有令、仆两等,而是高至录尚书事、低至尚书左丞,至少有六个等级。对于北朝都督、行台、总管长官等级的考辨有助于深化对北朝地方行政制度的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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