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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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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蕾 《求是学刊》2008,35(3):89-94
为把握宪法平等规范的动态意义,文章从适用方式的角度界定.原则",借此指出宪法平等规范自身并非一个原则.作为原则的乃是"相同情况相同对待"与"不同情况不同对待"这两个平等规范的子项.宪法平等规范的确切含义由这两个子原则在具体情形下的权衡而定.从原则的视角出发.平等规范的动态意义能够得到融贯一致的解读.  相似文献   

2.
关于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差别,民法学界认为二者在性质上分别是“不平等”与“平等”的,而以平衡论为代表的行政法学则认为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主体地位是平等的,在总体上应该是平衡的.这种认识分歧的根源在于从描述层面向规范层面的跃进,《民法通则》关于平等主体的规定应该是描述性质的,旨在解决调整对象的问题,而不应以此作为法律关系性质应然的判断标准.行政法与民法之分所强调的命令服从关系,其背后的理由只是职权法定与意思自治的差别.这种差别应该在现代法治国家的背景下理解,而不应将命令服从的性质夸大为等同于行政法本身.  相似文献   

3.
范围 《探求》2011,(6):50-57
平等是人类所追求的基本价值,可分为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机会平等和结果平等以及消极平等和积极平等。平等的发展呈现出权利化、积极化以及私法化的趋势。在就业领域,平等具体化为就业平等权,其与歧视相对,然而,反就业歧视并非是反对差别,而歧视与合理差别的区别在于是否违背平等价值。从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立法及实践来看,平等价值在我国主要体现为就业机会平等、劳动报酬平等、性别平等以及健康平等。  相似文献   

4.
王三秀 《社会工作》2012,(10):41-44
为促进残疾人平等就业,我国已制定一系列保障残疾人就业平等的政策,但是,目前残疾人就业歧视问题仍十分突出。建议对残疾人歧视实行专门立法。立法过程中应处理好机会均等与合理差别、本土化与国际化、现实性与预见性几种关系,着重规制与完善残疾人就业歧视行为认定、责任制度及权利补救等三方面内容。  相似文献   

5.
长期以来,民主立法在中国一直被误解为"征求或者听取群众意见",这种误解既导致了立法实践中的民主性不足,也直接影响了人们对近几年兴起的立法论证概念的理解.立法论证是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立法者旨在说服别人接受自己围绕立法议案所提出的主张而做的一种说理活动.立法论证更深层指向的是,能否以充分展开实质性的利益表达和博弈为宗旨来设计整个民主立法制度和程序的问题.立法论证与民主立法之阃实质上形成的是一种相互依存的构建关系.这样的相互构建关系可以表述为,没有民主立法就不可能需要立法论证,而没有立法论证,现代的民主立法也将难以真正完成"通过制定法律的民主程序赋予法律合法性"这一奠定现代法治基础的任务.在中国当前的法制环境中,要实现立法论证,就要完善参与立法的代表构成,加强代表与其所代表的选民之间实质性的利益代表联系;就要改变由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法律议案的职责分工形式,在各专门委员会之间进行必要的审议权限分割,以确保审议裁断的公正性;就要关注民主立法程序的细节,改进审议与讨论等议事规则的设置,提高立法会议议事的效率和质量.由此,也将开启中国民主立法的新阶段.  相似文献   

6.
尊严已成为生命伦理学中的一个重要新词汇.西方传统思想上对尊严的理解,因强调人与动物之间存在鸿沟、凸显人的独特地位和价值,使“人的尊严”概念盛行.但在当代动物解放运动中,“人的尊严”受到了质疑,引发了关于动物是否也有尊严的伦理争议.支持者将尊严的载体扩及动物,一种主张动物尊严独立于人的尊严;另一种则主张动物可以分享人的尊严.有感受能力的动物具有完全的道德价值,应当像对待其他人类存在者那样同等地对待动物.虽然动物和人均具有感受能力,但两者属于不同的物种,拥有不同的存在方式,动物无法享有与人相同的道德地位和尊严.从否定物种差别的利益平等考虑原则来论证动物尊严是失败的.  相似文献   

7.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以法治为基础.要进一步完善构建和谐社会的立法体系,扭转重发展、轻规范的立法、执法和司法理念,树立发展与规范并重的新理念;扭转重效率、轻公平的立法、执法和司法理念,树立公平与效率并重的新理念.构建和谐社会,还必须确认和维护社会权(社会权利).立法者应当建立社会权的有效实现机制.旗帜鲜明地向弱者倾斜原则是现代法治文明与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向弱者适度倾斜的原则不仅不违反平等原则,恰恰是坚持、捍卫和发展了平等原则,并最终贯彻了公平原则.  相似文献   

8.
对立法者伦理素质的分析是立法主体伦理分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立法者良好的伦理素质能为基于利益博弈和统治合法性而形成的具有正当性的立法决策结果的现实化提供一个重要的保障维度。换言之,具有良好伦理素质的立法者能极大地提高立法权效益。正是基于这一目的的考量,从立法的正当性出发,对立法者伦理素质的考察就相应地具有法的制度道德和立法者职业伦理的双重视角。在此,价值诉求居于支配性地位,它直接凝结成法律这种权威性规范的制度道德内容,成为判别法律是否优劣的直接标准;职业道德素质则直接表征着立法者的整体精神风貌,成为影响立法权效益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  相似文献   

9.
高校管理中的"程序正义"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沁 《社会》2002,(2):13-14
在西方社会思想史上,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就不断有人对"正义"进行讨论.这些学者们大多从"分配的正义"、"均衡的正义"等角度,强调"给予每个人以其所应得的对待"或者"对同等情况予以同等对待",即使人们所应得权益得到平等的维护,应得义务得到平等的履行,应得责任得到合理的分配,这些基本上都还属于"实质正义"的范畴.  相似文献   

10.
正在判决书中,法官做出了开创性的表述,"不应当因个人的性别认知和性别表达,使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受到差别对待。"2月4日,中国大陆首宗"跨性别人士就业歧视案"终审宣判。原告C以就业性别歧视的名义起诉贵阳慈铭健康体检中心,要求慈铭赔偿2000元精神抚慰金并且公开赔理道歉。终审维持了一审判决,认定慈铭公司侵犯原告平等就业权,赔偿C双倍应得精神抚慰金。但对原告对慈铭跨性别身份  相似文献   

11.
法定离婚理由是当事人请求国家审判机关作出离婚判决的法律依据,是离婚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从历史角度进行考察,我国法定离婚理由的发展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过程;从社会性别视角进行审视,法定离婚理由的演进表现为从男性专权到男女平权的轨迹;从立法内容上看,我国现行《婚姻法》中已经明确规定法定离婚理由平等适用于男女两性;从法律适用上分析,我国法定离婚理由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一定的性别差异。因此,我国法定离婚理由应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相应地增加列举内容,以增强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同时还应注意对司法人员社会性别意识进行培养,从而推进性别平等的法律进程,并最终实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12.
性别差异在劳动力市场中被异化为性别歧视,使女性在就业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并带来了多元的消极影响。劳动者的个体差异性和不同的能力及优势,适应了社会劳动岗位的不同需要,而一旦劳动者没有个体的差异,没有能力的高低之分,没有优势和劣势的区别,反而不能适应社会劳动岗位的不同要求,因而以性别和个体差异为由而给予差别对待是没有法律、道德和理论的正当性的。平等权是自然权利,是公民的资格权,是国家、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剥夺的权利,而这个资格又是主体人参与国家和社会组织各种活动的前提,丢掉这个前提则实现机会平等、过程平等和结果平等都将失去任何可能性。为推动我国性别差异和就业权平等的协调,应在理念引导、经验借鉴和制度建构相统一的思路下综合采取多种措施。  相似文献   

13.
《社科纵横》2016,(4):86-89
法律渊源理论可以区分为法律形成立场和法律适用立场,前者具有为立法者和立法活动提供思路、帮助认知法律、进行法学研究的功能,后者具有对法律实践活动尤其是司法裁判活动提供最直接的指导、补充和丰富了法律方法论的功能。两者区分的原因在于对"法律"的理解不同,是法律发展不同历史阶段的产物、对不同法律思想的回应。  相似文献   

14.
<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周年来的状况表明,偏颇的立法是导致法律实施效果不能令人满意的一个重要原因.通过对劳动合同法立法过程的回溯性考察可以发现:各方利益博弈的不充分与策略选择的非制度倾向、立法机关权衡利益的偏颇是影响通过立法实现社会整合效用的两个关键因素.为此,必须超越"行政主导立法"的立法模式,完善社会立法中权利配置和作为立法程序正当化装置的公民参与机制.同时,也需要一种全新的"立法者的立法学".  相似文献   

15.
王赳 《浙江学刊》2008,(3):213-217
18世纪后期到19世纪,英国女性主义者开始为妇女的合法权利进行理论论证,他们的思想成为第一波妇女争取平等权利运动的理论依据.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的平等观念侧重女性的受教育权;哈里特·泰勒的平等观既包含政治上的平等权利,也包含财产的自主权利;约翰·密尔则从道德的进步与人类能力发展的角度讨论了女性解放和平等的必要性.三者站在不同的角度,对妇女平等抑或屈从问题做出了不同层次的回答.  相似文献   

16.
牛军  卢刚  魏涛 《社科纵横》2009,24(5):100-102
法治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趋势,依法治国是中国的基本方略。立法机关立法时何以能从实际出发、体现人民意志,进行立法理由阐释的意义与作用显得十分突出。立法理由即为立法的原因,没有对原因的充分认识,便不能准确地理解法条、正确地解决问题,所以,探究、论证立法理由是使法律发挥其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的有意义的活动。  相似文献   

17.
公平与公正、正义、正当等概念相近似,本质上是一个利益分配和关系对待的范畴,它要求立意"公"的角度坚持"平"的标准去分配物质财富、社会好处,做到标准同一、一视同仁.因此,公平是公正与平等的有机统一.公平的伦理真义从主体和人格上讲就是推崇平等,从活动和交换上讲就是注重公正,从其交往和交换的原则上讲则是讲求互惠互利.社会主义公平是人类历史上最先进最具有道义性的公平.这不仅因为它是建立在正义的社会制度之上,而且因为它是以正义和平等作为其基本原则的.  相似文献   

18.
公平正义始终被视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理想追求和价值目标,是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也是作为社会基本制度的法律制度所追求的核心价值,法制建设的目的就是要实现法的价值.因此公平正义必然成为社会制度建设子系统的农村法制建设的核心价值和实现目标.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不仅造成了城乡贫富差距,也造成了城乡居民社会地位无论形式上和实质上都存在不对等的社会现实,与其他社会主体相比,农村主体尤其是农民在权利平等方面有所缺失.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因此在农村法制建设中绝不能将法制建设的平等原则简单地加以重复和适用,而应当通过健全完善的相对独立的农村法律制度体系;实现利益反哺,树立利益补偿理念;实现差别对待,立法向农民农村适当倾斜;完善立法程序,畅通农民立法参与途径,使农村法制建设的公平正义目标得到实现.  相似文献   

19.
宪法是立法规范行政程序的基础.我国宪法设定的"责任链"模式无法充分保障代议机关对行政行为的约束,因为无论用人手段还是治事手段均存在局限性.在行政程序中遵循公民参与和程序公开原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法律对行政权约束的不足,增强代议机关对行政权的控制,更多地满足宪法民主原则的要求.  相似文献   

20.
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经常会面临法制不统一国家法律的适用问题.在这方面,我国立法无明确规定,存在立法上的空白.为配合我国正在进行"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的立法,文章对其中的"法制不统一国家法律的适用"条文进行了设计,并从立法和实践的角度,对"法制不统一国家"的内涵、法制不统一国家法律的适用方法等问题作了说明和论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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