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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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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前,有许多传统形式逻辑教科书对必要条件假言命题与充分条件假言命题的条件转换很少提及,或者提及也未作条件转换的逻辑规定.另外,关于假言命题的有关推理,如假言易位推理、假言选言推理、假言联言推理、假言联锁推理等在充分条件假言命题推理中的内容有所研究,而对必要条件假言命题与推理的研究却还比较薄弱.这些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  相似文献   

2.
二难推理与假言选言推理这两个概念之间,既不是逻辑学界多数人所认定的种属关系,更不是少数人所坚持的同一关系,而是一种“体”与“用”的关系:即假言选言推理是“体”,是逻辑上的普遍形式;而二难推理则是“用”,是假言选言推理这一“逻辑上的普遍形式”在论辩场合的具体运用。换句话说,二难推理是由两个假言前提和一个二肢选言前提组成的假言推理的一种最常见的运用形态,而决不是推理形式。故任何时候,形式逻辑都不应围绕“二难推理”正面展开。据此,国内现行逻辑教材尚有重新审视的必要  相似文献   

3.
二难推理新议——关于二难推理本质的一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种流行的观点是把传统的二难推理混同于一般的假言选言推理。二难推理是一种假言选言推理,但假言选言推理并不就等于二难推理。本文试图对二难推理的本质作出一种历史的逻辑的考察。  相似文献   

4.
二难推理是假言选言推理的一种。假言选言推理就是由假言判断和选言判断作前提所构成的推理。二难推理是由两个假言前提和一个二肢选言前提组成的。许多逻辑教材都介绍了这种推理形式,但是涉及到二难推理的规则的语言表述却很不相同,并且有不够严密之处。笔者在本文中对有代表性的几种表述内容的局限性作一些简单的分析,同时对二难推理的逻辑规则试图作出严密的语言表述。关于二难推理的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种表述内容:  相似文献   

5.
联言推理、选言推理、假言推理被视为复合判断推理的三大类型,作为逻辑教材必须正确地给出定义。但是,逻辑教材至今却未能做到这一点,其中有些教材甚至下了一些错误的定义。所以,关于联言推理、选言推理、假言推理的定义,仍有探讨的必要。 几乎所有的逻辑教材都认定,“复合判断推理就是前提或结论是复合判断的推理形式。”(准确的提法应是:复合判断推理就是前提有复合判断或结论是复合判断的推理形式。)既然如此,那么在给联言推理、选言推理、假言推理下定义时,就不能悖于这个定义的规定。然而,我们从一些逻辑教材所给出的联言推理、选言推理以及假言推理的定义中,却明显地看出与上述复合判断的定义是不一致的。以选言推理的定义为例,其代表性的表述有:  相似文献   

6.
论传统形式逻辑中的关系推理李小虎在传统形式逻辑(普通逻辑)中,关系推理被确认为是一种独立的推理形式,与直言三段论推理并列,从属于演绎推理。现行的传统形式逻辑教科书,无以例外地介绍了关系推理的内容、其实,传统形式逻辑难以解释关系推理的逻辑性质问题,也难...  相似文献   

7.
对现行传统逻辑读本中命题逻辑推理的几点剖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传统形式逻辑中,除“联言推理”和“假言易位推理”外,其它复合命题推理,凡用数理逻辑符号表达出来的式子全都是涵衍式,包含蕴涵怪论。真值表方法是判定作为真值函数的重言式的方法,不是判定推理式有效性的方法。所谓“反三段论”,只有当其中的基础命题为传统直言命题时才有效。数理逻辑演算技巧精确严密,但它是数学,与向人类提供从已知获取新知识的。具的逻辑科学殊异,不能用它来“改造”或“取代”传统形式逻辑。  相似文献   

8.
本文认为,《哲学大辞典·逻辑学卷》在关于不相容选言推理的规则,关于严格析取判断联结词的自然语言表达,关于蕴涵、逆蕴涵和反蕴涵的科学内涵和符号语言,以及关于假言命题的逻辑联结词等等问题上存在失当甚至错误之处,故择要提出质疑,并陈述了理由。  相似文献   

9.
对于演绎推理,一般逻辑读物都规定: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否认前件不能否认后件,承认后件不能承认前件;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承认前件不能承认后件,否认后件不能否认前条;相容选言推理,承认一部分选言肢不能承认或否认另一部分选言肢;三段论,如果中项在两个前提中都不周延,就不能得结论。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推理形式就是错洪的,亦即是按照这种推理形式进行推理,即使前提是真的,结论也不必然是真的。但是,我们认为,这种规定实际上只适用于结论是实然判断的演绎推理。倘若结论不是实然判断而为或然判断  相似文献   

10.
本文就复合命题中是否存在着命题联结词、“孙勇是江西人是可能的”等命题属于何种命题、相容和不相容选言命题的选言支是否可以同假,以及其选言支之间具有何种关系、联言推理的前提中是否必须有联言命题、假言推理是否只是依据假言联结词的逻辑性质、“不是……就是……”是否具有固定逻辑涵义等问题,全面反驳了《<复合命题及其推理的若干理论问题辨要>的辨要》对拙文《辨要》所提出的批评意见。  相似文献   

11.
律师论辩逻辑——律师逻辑论辩的四要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律师、论辩、逻辑”三位一体的角度阐释律师逻辑论辩的四要素。一是律师论辩应具有严密的逻辑思维。二是律师论辩应具有熟练的逻辑思维技法,它包括归纳思维法、演绎思维法、辐射思维法、收敛思维法。三是律师论辩应具有灵活的逻辑论证技巧。逻辑论证技巧是指律师把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运用到律师论辩中去的具体方法,其主要论证方法有因果互证法、三段论论证法、类比论证法。四是律师论辩应运用机智的逻辑辩驳方法,即直言辩驳法、假言辩驳法、二难辩驳法、归谬辩驳法。  相似文献   

12.
现行形式逻辑读本错误地用纯真值函数的蕴涵重言式表达能从已知获取新知的传统逻辑复合命题推理。含蕴涵怪论的蕴涵重言式的本质特征是纯真值函数,其整个命题的真值取决于它的支命题的真值。除了假言易位推理和联言推理而外,传统逻辑的其他所有复合命题推理用蕴涵重言式表达后都出怪论。  相似文献   

13.
国内形式逻辑教材在讲述归纳推理时,大都承认“科学归纳推理”为不完全归纳推理中的一种;但有的逻辑专著在推理中根本不提及它。孰是孰非?该如何正确理解“科学归纳推理”的实质呢?《逻辑学辞典》“科学归纳推理”的释义为:“是根据一类事物部分对象与某属性之间的必然联系,而作出关于该类所有事物的一般性结论的归纳推理”[1];《哲学大辞典·逻辑学卷》称:“科学归纳推理”“亦称‘科学归纳法’。根据某类事物中的部分对象与其属性之间的必然联系,推出该类事物的全部对象都具有该属性的不完全归纳推理。”[2]承认这种推理的教材和…  相似文献   

14.
本文较全面而系统讨论了普通逻辑中联言命题、相容选言命题、不相容选言命题、充分条件假言命题、必要条件假言命题和充要条件假言命题之间等值转换的一般形式,从而深化了复合命题之间的等值转换理论,同时指出了等值转换理论研究方面的不足。这对加强人们的逻辑思维训练、语言训练以及学习现代逻辑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5.
如何丰富和发展传统形式逻辑,人们的认识不尽一致。自数理逻辑产生和发展以来,有一种颇为流行的观点,认为“严格意义下的形式逻辑,应当是专指传统形式逻辑中的演绎逻辑和现代数理逻辑”。这是以一种观念为研究问题的出发点,在这种观点影响下人们总想用数理逻辑的研究方法和成果去“丰富”、“改造”传统形式逻辑,这就不能不遇到一些困难。事实上,传统形式逻辑的产生和发展,直到形成完整的体系,包括着归纳逻辑和演绎逻辑两大部分。过去,有的将传统形式逻辑(今也叫普通逻辑)看  相似文献   

16.
现行逻辑学教科书,象措通逻辑》(上海人民出版社),《形式逻辑》(华东师大出版社)等,讲到选言命题时,都是先依据选言命题的选言肢是否能并存,而把选言命题分为相容的选言命题与不相容的选言命题两种,然后分别讨论,给出各自定义、表达式、逻辑特征以及真值表等。给出相容的选言命题与不相容的选言命题的真情表分别如下表()、(2):①我们认为,表()确实能反映出相容的选言命题的逻辑特征,一个相容的选言命题为真当巴议当至少有一个选言肢为真,并且各选言可以同真。因为可以归纳证明,对于任何一含有l。个(fi为整数且fll>2…  相似文献   

17.
一九八三年十一月十六日,中国逻辑学会理事、全国形式逻辑研究会秘书长诸葛殷同副研究员,应邀来我院作学术报告.报告的题目是《关于形式逻辑的几个问题》.诸葛殷同副研究员认为,形式逻辑就是指演绎逻辑而不包括归纳,归纳是另一门很重要的科学,它的性质和演绎不同.关于形式逻辑和数理逻辑的关系问题,他认为“数理逻辑就是现代形式逻辑”的提法是正确的.诸葛殷同副研究员还勉励大家,要踏踏实实地研究形式逻辑,结合我们东方语言研究逻辑问题,为世界逻辑宝库增添财富.报告以后,诸葛殷同副研究员就怎样研究逻辑、怎样学习和运用数理逻辑等问题,同我院政教系逻辑学教研室、语言逻辑研究室的教师和研究生进行了座谈.  相似文献   

18.
部分原因与因果关系的分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摘 要:人类关于因果关系的理解有一个缺陷,这限制了人们决策思维的合理与有效。在中国,这一思维缺陷部分地源于形式逻辑,特别是形式逻辑中关于假言推理的理论。传统形式逻辑中关于假言推理的理论把“条件”与“结论”的关系分成四种下,即充分、必要、充分必要条件(隐含的)非条件。传统的假言推理分类形成一个事实上的因果分类体系,把原因分为充分、必要、充分必要原固及(隐含的)非原固这四类。这一传统的因果关系分类遗漏了一个重要的原因类别——部分原因。这一遗漏可能部分地导致了思维、讨论、争辩、决策中的许多歧义、混乱与缺失。有鉴于此,笔者提出了一个新的因果分类体系,把原因分为充分、必要、充分必要、部分原固及非原因这五类。下一步的研究应当论证这一新体系的完整性,即它的包容性与互斥性,并在此基础上计算各类因果关系出现的概率。笔者认为,探讨这一问题直接目标在于给因果关系分类,而给因果关系分类是为了建立更为科学的决策思维方式。由于形式逻辑传统上不把因果关系或决策思维方法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所以,就其目标而言,所探讨的问题不属于形式逻辑的范畴。从某种意义上说,笔者是旨在思维方法、形式逻辑、科学方法论、决策科学以及各个涉及因果判断的实证学科等许多学科之间的一个跨领域  相似文献   

19.
因明与逻辑的比较研究,是因明学研究中的重大课题。陈那新因明体系是演绎推理,还是演绎与归纳的结合,或者既不是演绎推理,也不是演绎与归纳的结合,而仅仅是类比推理(根据其结论是或然的而看作归纳推理的一种),这是因明与逻辑比较研究中带根本性的大问题。我在1989年全国藏汉因明学术讨论会上递交了《陈那新因明是演绎推理吗?》一文,从陈那新因明的整个体系出发,论证他的因明论辩逻辑的推理性质是最大限度的类比推理,从而修正了我自己曾经接受过的从本世纪以来因明学界至今还占统治地位的观点(该文收辑在即将出版的《因明论文集》中)。姚南强同志在《复旦学报》1990年第六期上发表了《论陈那新三支式的逻辑本质》一文,对我的看法提出了异议。这对活跃因明研究是有  相似文献   

20.
“……也行,……也行”的逻辑意义是非常明确的。从推理的形式上讲,“……也行,……也行”表达的是假言选言推理简单构成式,是不相容的;从推理的语义上讲,“……也行,……也行”表达的是两可推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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