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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骊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4):185-188
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是20世纪文史研究方法论上的重大革新,但也有其时代局限性。本文从二个方面对其局限性进行反思,并由此探讨多重证据法演变的必然性:第一、二重证据法融汇西学的科学证明之学,开启了史学现代实证的先河,但后来却走向过分追求实证、证而不疏的极端,由此,必然向三重证据法的跨文化阐释演变。第二、三重证据法沿袭中国古代金石学的传统,仅把"地下之新材料"局限于出土文献,反映出中国文史研究的文字中心主义局限,因此,四重证据法突破文字的樊笼而把实物和图像作为证据成为必然。 相似文献
2.
[摘要]裴苍龄教授建立了以实质证据观为核心的证据学理论体系,试图在坚持认识论的客观性及其规范性的基本立场上,发动一场“证据学的大革命”。然而,无论是实质证据观本身,还是其理论延伸和背景性立场,都存在着不少问题,其中最为要害的是,存在着认识论的不当理解和对证据法进行认识论的过度简化。通过与裴苍龄教授的商榷,需要明确的是,应当在正确的诉讼认识论基础上,树立一种兼顾认识论和法律制度语境、具体政策的证据法学基本立场。 相似文献
3.
"二重证明法"的提出与王国维学术思想的转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侯书勇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1(2):160-163
王国维"二重证据法"对学术界影响极大,学者多以为是1925年他在清华研究院的讲义<古史新证>中始提出,并由此论其前后学术思想的发展变化.但在1913年夏,王氏已明确提出"二重证明法",并对之有较充分的论述,其出发点似与"二重证据法"有所不同,前者主要针对经学,后者则针对史学.因而对其学术转向的原因及在经史研究方面以"二重证据法"为表征的治学理念、方法有必要重新认识. 相似文献
4.
5.
中国文学人类学学界创造性地提出"重估大传统",重新反思文化"大传统",以求达到对现有文明历史框架的超越与拓展。四重证据法作为"重估大传统"的方法论之一,在叶舒宪等人的一系列学术探索中起了积极的作用。四重证据法作为本土的人文科学方法论,一方面表明了中国学者为突破西方现代学科建制所作的努力,同时也在反思人文与科学之间对立的世界性思潮中,为弥补人文与科学的割裂做出了有益的探索。文章将结合实例,着重讨论多重证据法之第三重证据和第四重证据的性质及运用,透视其在方法论的维度上如何融合实证与阐释两种理路,从而有效地调和了人文阐释与科学实证之间的尖锐对立。 相似文献
6.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2):159-160
兰州大学学报2010年第6期叶舒宪:《物的叙事:中华文明探源的四重证据法》指出文化研究的多重叙事概念与国学研究的四重证据法是有关联的:一重证据指传世文献;二重证据指出土文献;三重证据指人类学的口传与非物质文化遗 相似文献
7.
章礼明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1):92-96
诉讼中的证明标准问题是证据法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近年来,一些学者从比较研究的角度提出在我国证据法中移植英美法上的"二元"证明标准.本文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次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反驳理由,并指出,这种移植既无必要性,也缺乏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8.
王建芳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1):29-34
立足逻辑学和法学的交叉研究,审视当前国内学界有关印证、印证证明问题的研究,不难发现其中还存在不一致、模糊甚至混乱之处。究其实,印证和印证证明是具有不同指向的两个概念:印证仅指来源不同的证据之间存在着相互吻合和相互支持关系;印证证明则指来源不同的、存在着相互印证关系的证据对于案件事实的证明。印证证明虽然建立在既有印证的基础上,但其本质所指仅为证明。印证与印证证明在所关注的问题、所反映的关系、所涵盖的支持模式、所依赖的哲学基础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 相似文献
9.
张南宁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5(4):505-512
20世纪中叶,证据学研究开始从关注证据规则的领域转向关注证明过程,从而产生"新证据学".尽管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这种新证据学派得到了快速发展,并成为了一项主要的国际运动,它遇到来自各方面的挑战也不断增多.这些挑战表明更广义的新证据学必然形成.它与狭义的新证据学之间的区别不仅表现在"新"的意义不同,还体现在"学"的含义不同;不仅突出创新,还强调其"科学性".广义新证据学的出现,表明具有综合集成性质的综合性证据科学的形成. 相似文献
10.
张斌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
证据概念分析是理解和坚守“通过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理性思想的关键.它的难解之处表现在,从法律实用主义的角度只能解释证据的合法性及其运用规则,无法理解与把握证据的客观性与相关性问题,这是需要引入哲学、科学分析工具的主要原因.证据的公共性是对证据进行哲学思考的起点,证据的实在论与反实在论反映了在证据指称上的不同主张.可站在温和的实在论立场研究反实在论提出的证据法课题.科学在证据思想、证据方法和证据资料三个不同的层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带来相应的问题.数学中的条件概率理论及贝叶斯公式对证据证明力提供了一种判断工具,它将证据资料的可信性判断转化为证据作用的可能性判断.这种判断方法具有重要意义,在科学证据问题上意义更为突出.证据概念分析本质是一法学问题,证据运用的法律环境对证据概念的理解具有重要意义.“命题说”只具有哲学存在的必要性,“实质证据观”容易走向独断.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