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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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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拘役刑制度演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拘役刑是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属于短期自由刑,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拘役刑在我国刑法制度中的确立,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清末修律创立了拘役刑。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在刑罚种类保留了拘役这一刑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共产党领导下的各根据地、各解放区的刑法,大都将拘役规定为主刑中的一个较轻的刑种,排列在有期徒刑之后。建国后,拘役作为一个特定的刑罚种类,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被确立在法律中。在新中国刑法起草制定过程中,对于短期自由刑刑种,虽然所采取的具体名称有一个变化过程,但是一直是将短期自由刑列为一种主刑加以规定。拘役刑是刑罚种类由轻到重过渡的重要环节,拘役刑的设立使刑罚体系严密完整。  相似文献   

2.
清末法制改革与法制近代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永进 《社会科学家》2005,14(3):175-178
清末法制改革翻译了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典法规,引进了近代的法律思想、法制原则、法学术语。经过改革,中国逐步建立了新的近代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确立了新型的法制思想和原则。这次法制改革极大地促进了中国法制近代化的进程,是法制近代化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相似文献   

3.
刑法基本原则作为一个理论范畴的确立,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刑法理论所独有的。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刑法理论中,虽然针对封建刑法的罪刑擅断、等级森严和刑罚残酷的特点,提出了公认的刑法三大原则:罪刑法定主义、罪刑等价主义和刑罚人道主义,但资本主义国家的刑法理论并未明确地将这三大原则概括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并将其作为一个理论范畴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4.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确立,是我国刑事立法的历史性进步.但刑事立法中仍存在对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背离,具体表现在分则体系中刑罚种类与犯罪性质的背离,法定刑配置与刑罚预防目的的背离.笔者认为应从刑法总则刑罚体系、分则体系配刑模式的"面"上及刑法条文的量刑情节的"线"上两个方向着手调整上述的背离.  相似文献   

5.
清末的法律改革为中国古代证据法的近代化提供一个制度的平台,证据法的近代化主要表现为证据裁判主义原则的确立、刑讯被废止、明定自由心证及刑事证据法与民事证据法的分立等四个方面.中国证据法近代化的主要动力是中国传统证据法的固有矛盾.  相似文献   

6.
全球化时代中国刑法改革中的人权保障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强化对人权的保障是全球化时代中国刑法改革的鲜明主题。人权保障在中国刑法中的确立首先有赖于人权观念的变革,这体现在: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全球化时代刑法立法的必然要求;刑事司法观念的革新是真正贯彻人权保障的途径。中国刑法立法演进的过程中,在人权保障方面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的确立、在刑法典中规定了努力限制和减少死刑、完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范围的条款等方面,进一步贯彻了刑罚人道主义的精神。  相似文献   

7.
中国教育近代化始于1862年的京师同文馆的设立,经过了近五十年的岁月,特别是经历了清末“新政”中的教育改革,至辛亥革命胜利前夕,应该说其教育近代化的形式已基本确立。然而,终有清一代,统治者在发展近代实业与施行近代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上,始终是南辕而北辙的。因此,其教育以“中体西用”为指导,其价值取向仍是封建主义的道德观,故清末的教育近代化,不过徒有形式而已,离真正的中国教育的近代化,即面向现实的社会生活,特别是经济生活,与代表中国近代社会发展趋势的中国资本主义息息相关的教育,尚有相当的距离。  相似文献   

8.
陆文前 《江汉论坛》2003,4(8):110-112
本文从清末法制改革对中国传统法律在法律结构、法学语词以及法学研究方法三个方面的冲击来讨论清末法制改革的历史地位,认为清末法制改革加速了中国传统法律体系的解体,促使了中国法律近代化运动的开端,带来了法学研究方法的革新。  相似文献   

9.
日本近代化的最大成功之处是宪政政体的确立,虽然是君主立宪制,天皇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但并无至高无上的权力,其权力受到宪政的约束,这不同于东方社会传统的一统天下的专制王权体制。这一不同,为日本在诸多方面推进近代化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会。而中国清末的立宪改革尽管意义深远,但是具有保护性、有限性、防御性和贵族性。从中国清末制度变迁的进程来看,清政府政治转型的阻力,一是来自于既得利益者对变革的抗拒,二是由于清政府自身欠缺领导改革的能力。  相似文献   

10.
中国封建社会只有律家律学律治而无法家法学法治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古代关于法律的名称很多,如刑名、刑法、刑罚、刑狱、刑律、律法、律令、法令、文法、法度,等等,基本上都是同义语。所谓章程、科比、科品、故事之类的名词还不在内,实在很不统一,也很难区别。不过,倘若从它的发展历程来看,还是可以明确划分的,这就是:奴隶社会叫“刑”,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  相似文献   

11.
中国封建社会的刑罚 ,由于其相同性质的社会制度 ,不同朝代可以传抄、沿用。而社会主义必须彻底废除旧刑罚 ,创立新刑罚。但是 ,不管旧刑罚还是新刑罚 ,作为法律文化 ,它们之间必然有着历史的联系。社会主义的刑罚适用在法律文化方面对封建社会刑罚适用有批判地继承和创新 ;社会主义“法德并举”的治国方略对封建社会“刑礼并用”治国方略有批判地继承和创新 ;封建社会严惩贪官污吏为我们反对腐败提供了历史经验 ;封建社会对死刑的慎用对我国改革死型制度也有所启迪  相似文献   

12.
蔡一军 《兰州学刊》2010,(5):118-122
刑阶衔接是实现罪刑均衡的前提要求。尽管从静态上观察我国刑罚基本上实现了刑阶的衔接。但引入动态观察的视角就会发现在实然衔接上我国刑阶尤其是生刑与死刑的刑阶存在很大的断裂。其根源在于本有的衔接性刑阶被虚置化,而刑罚执行制度对于其本有刚性的破坏更是恶化了这一断裂的现象,因而有必要在立法上强化生刑的严厉性,这种强化并非对刑罚轻缓化的违背,而是实现的真正保障。至于维持生刑刚性所带来的潜在危险完全可以通过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得以弥补。  相似文献   

13.
王磊 《学术探索》2013,(5):69-72
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罪已经成为司法实务领域一种控制故意杀人罪死刑适用的主要案件类型。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该纪要对审理这类案件的规定较为概括,审判实践中产生了很多争议和问题。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应从犯罪的性质入手对民间矛盾的范围进行界定,以客观标准认定被害人的行为是否应当作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解决间接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定罪问题,量刑时除了考虑罪刑相适应原则以外,还应考虑有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  相似文献   

14.
霍布斯是资产阶级著名的思想家,他的刑法思想十分丰富。他认为,犯罪的概念为以言行犯法律之所禁或不为法律之命令;一切犯罪源于无知、谬误和激情;罪与非罪应以法律为依据;刑罚可分为人罚和神罚,人罚包括体刑、财产刑、名誉刑、监禁、放逐等;刑罚权的依据在于人民的放弃而非授予。  相似文献   

15.
社区矫正作为与监禁矫正相互补充的刑罚执行机制,顺应了现代刑罚理念,符合世界行刑制度的发展趋势。它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对于提倡人性化刑罚的当今,美日等国家非常完善的社区矫正机制对我国刑罚执行机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从我国社区矫正的执行范围入手,探讨当前执行机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就如何构建我国社区矫正机制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6.
试论刑事法治对人权的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人权需要法治的确认和保护,以免受到社会其他公民和国家公共权力两个方面的侵犯。根据依法治国的要求,我们应当树立正确的刑事法治观,既要重视刑法在惩罚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作用,也要重视刑法在保障人权方面的作用。罪刑法定原则是依法治国在刑事法领域的具体要求,它在国家刑罚权与公民的自由之间划出了一条明确的界限,从而保证刑法既能有效地打击侵犯人权的犯罪,又能防止滥用刑罚权侵犯人权。为了更加有效地保护人权,应当慎重适用死刑和注意“严打”中的人权保障。  相似文献   

17.
现阶段我国烈性犬伤人现象多发,但是对于此类现象目前只存在民事领域和行政领域的相关规制和惩罚。这种法律规制网络的结构性缺失,使得大部分致人伤亡的烈性犬饲养人只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和行政处罚。构建针对此类行为的刑事规制和制裁,可以对饲养人产生震慑,抑制违法饲养行为,也可以完善我国针对烈性犬伤人现象的法律规制网络和惩罚体系。要根据烈性犬伤人现象的不同表达,分别依据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以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饲养者进行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18.
韩玉胜  沈玉忠 《河北学刊》2008,28(1):162-166
尽管行刑是刑罚运用过程的最后环节,但是,行刑效果如何则直接关系到刑罚目的能否最终实现。科学合理地配置刑罚执行权将有助于行刑效率的提高与刑罚运行机制的完备。通过对当代中国刑罚执行权的现实考察,不难发现,中国现行刑罚执行权配置并不科学合理,存在着行刑权过于分散、相互之间彼此抵牾之处,这严重地影响了刑罚功能的发挥。因此,树立行刑一体化的理念,科学地配置刑罚执行权,乃是中国刑法理论界与实务界共同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相似文献   

19.
死刑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个重要刑种,尽管现行刑法对1979年刑法进行了修改,但死刑罪名的设置还不够合理,死刑罪名数量仍然很多,这不符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规定。因此,我国应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合理设置死刑罪名,大范围削减死刑罪名,完善我国的死刑立法,以适应国际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20.
客观处罚条件 ,是指犯罪成立之后 ,国家对犯罪进行刑罚处罚必须具备的某种客观事实条件 ,其实质是以某种客观条件的具备与否来限制国家刑罚权的发动。我国刑法应当引入客观处罚条件的概念 ,以完善犯罪构成 ,消除目前理论中的混乱。我国刑法引入客观处罚条件的概念应当解决四个理论问题 :1 .客观处罚条件与犯罪社会危害性的关系 ;2 .客观处罚条件与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关系 ;3.客观处罚条件与过失犯罪中危害结果的关系 ;4 .客观处罚条件在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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