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民法典制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我国加快民法典的制定工作。民法典既是实现法典化的最佳途径,也是法官依法公正裁判的保障。应以法律关系为中心构建民法典的体系,尽快制定《民法总则》、《人格权法》、《债法总则》,并修改和完善其他相关法律。在此基础上,制定一部内容详备、体系完整的民法典。 相似文献
2.
本文通过考察大陆法系国家在制定民法典时对总则的取舍及其原因 ,结合我国法律实践和当代民法典的发展趋势 ,分析了未来我国民法典中设立民法总则的有关问题。文章认为 ,我国有必要制定一部自己的民法典 ,在民法典中应当规定总则。民法总则的内容应来自对现有民法通则的增删损益。文章提出了自己对我国未来民法总则体例的设计。 相似文献
3.
文章回顾了中国修订民法典的百年历程,总结了其中的成败得失,认为当前中国已具备再次修订民法典的条件;并就与此有关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就民法典修订中的一些热点问题展开了分析探讨,希望对当前的立法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4.
李克武 《高等函授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0(10):15-19
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瑞士民法典》,无论是在其制定还是在其内容结构上,均具有不同于《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之处,颇具个性和特色,可谓世界民法典大家族中的一颗耀眼明星。我国民法典的制定经历了一个漫长曲折的过程,目前已进入关键时期,但学界及立法界对于到底要不要制定一部民法典、制定一部什么样的民法典以及如何制定民法典等问题,仍颇多异议。研究《瑞士民法典》,应当对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具有启示意义,或许能为我们思考民法法典化问题及我国民法典的制定提供一条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5.
6.
中国民法典制定现状及主要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孙宪忠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45(4):166-174
中国民法典的制定是中国法学界的盛事,亦是中国立法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然而,对于这一宏大的立法工程,中国民法理论以及整个法学理论的准备不足是显而易见的。通过现今物权法制定过程中经验的积累和探索,制定科学的民法典需要解决三大问题:1)必须克服前苏联法意识形态,因为它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民法典难以相容;2)必须进行扎实的实践调查;3)必须提高民法科学法律技术研究水平,以科学的态度对待民法典立法,建立科学的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7.
对中国民法典的制定作历史继承性分析 ,并从中看中国民法典制定的问题 ,这是中国民法典制定的必要理论准备和思想条件。历史继承性分析说明 ,在中国制定和实施现代民法典的条件尚不具备和成熟 ,我们还应当为中国民法典的制定进行大量的准备工作 ,而不应当是急功近利和心浮气躁地呼吁和制定一部民法典 相似文献
8.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人类社会对土地的利用由平面利用发展到立体利用,空间法律体系得以形成和发展。空间可以从土地中分离出来而成为权利客体,因此空间所有权并不违反"一物一权"原则。空间权包括空间所有权和空间利用权。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对《民法典》的解释,可以认为其确立了完整的空间物权体系,包括空间所有权、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空间地役权和空间担保物权。空间物权体系的确立并不是创制新的物权类型,而是《民法典》确立的物权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9.
社会从古代到现代,亲属法立法的价值取向经历了"整体主义"和"个体主义"的发展。现阶段,我国民法典立法之亲属法体系构建采取何种价值取向意义重大。从民法典立法之亲属法使命、从家庭社会功能的兴衰、从社会经济基础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看,亲属法体系构建应当采取个体主义的价值取向,在此前提下注重保护婚姻家庭。将个体真正地从整体中解放出来成为权利的享有者与义务的承担者。随着市场化的深入,个体主义的价值理念将进一步得到肯定,这就为制定具体亲属法规则奠定了张扬和保护个体权利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0.
由于缺乏开放的教学理念等,我国高等教育培养的人才与社会需求存在严重脱节。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建立我国高等教育实践体系。建立这一实践体系应从体系的规划、国家投入、实践主体、实践基地、实践课堂和实践内容等角度进行初步构想。 相似文献
11.
《公务员法》是我国首部公务员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到《公务员法》,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路径实现了一个较大的飞跃。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 《公务员法》出现了许多新内容,新内容既包括概念的新内涵和首次纳入法律范畴的新规定,也包括对原条款进行调整的部分。 相似文献
12.
安宁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5):26-32
我国法律已为商业贿赂的刑事和行政责任设定了比较完善的制度,但在确定其民事责任时,只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和《民法通则》第六章“民事责任”中的原则性规定可以援用。商业贿赂民事责任制度的不完善和缺乏操作性已不能适应当前治理商业贿赂的需要。分析我国商业贿赂民事责任制度之不足,从竞争法理论和比较法的角度就责任主体、可主张权利人、责任形式及损害赔偿额等有关具体问题进行修改和完善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3.
"民事政策"困境的解决和其蕴含的价值有赖于对"私法与国家"这一问题阈的探究,而兼顾管制和自治的"中立性的民法"理论妥当地确立了民法和国家关系,从而不仅为"国家政策能否成为民法法源"提供了理论回答,还为"国家政策如何成为民法法源"提供了指引:即在"有无法律漏洞存在"和"有无可得适用的民事政策存在"的双重控制的前提下,对民事政策进行谨慎的"合目的性的解释",以实现私法自治和国家管制的平衡. 相似文献
14.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法律责任的规定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我们在修改《民事诉讼法》时应对第10章的章名、民事诉讼参与人所实施的各种诉讼违法行为、诉讼法律责任方式和审判人员应承担的诉讼法律责任等缺陷和不足加以修改,以便建立科学的民事诉讼法律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5.
民法诚信原则在立法实践和法学研究中有多种涵义。善意是其内在本质,就是在民事活动中追求互利,至少是不损人利己。诚实和信用是其外在表现,诚实是进行民事活动之前,把影响他人权益的有关情况真实地告知利害关系人。信用是建立民事关系之后,完全遵守承诺,实现自己的意思表示。诚信不仅是道德标准,更是法律义务。诚信原则是法律行为制度、民事归责原则和善意取得制度的基础。 相似文献
16.
现代社会,由于经济、科技及社会的迅猛发展,各种经济纠纷和矛盾冲突成倍增长,案件数量急剧"爆炸",诉讼需求与诉讼资源剧烈冲突,诉讼改革浪潮席卷而来。我国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已10余年,与时俱进地修改完善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本文从其效率追求的角度,提出了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17.
廖中洪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9(4):17-21
"程序工具主义"强调程序在保障实体法实施方面的作用和意义,否定程序本身具有的独立价值和品质,这种思想在中国的产生既具有特定的政治、经济务件,又具有相应的人文基础。以这种思想指导民事诉讼程序立法,导致了现行《民诉法》在程序设置上的诸多问题,我国《民诉法》在修改完善中应当摈弃这种指导思想和立法观念。 相似文献
18.
对国际私法上公共秩序问题的探讨--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第九编中的公共秩序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建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99-107
公共秩序作为国际私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对外国法的适用和对外国法院判决与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问题上一直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的有关理论对公共秩序的涵义、公共秩序的适用标准、适用公共秩序排除外国法后的法律适用、区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和国际公共秩序等问题的分析尚不够全面、深入,为此拟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分析,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第九编第11条提出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19.
处于现代化纵深发展的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着方向相反的两种变化趋势,一种是向下的变化即社会的衰败,另一种是向上的变化即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只有中国公民社会充分发展了,社会才能获得足以克服衰败的巨大力量。中国公民社会的产生和发展是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人文主义的启蒙和人性的解放是公民社会生长的精神支柱;志愿者行动对公民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公益慈善是公民社会人际关系的基本纽带。中国公民社会的建设在现有的政治体制下,还要走很长的路,还会遇到许多困难和曲折,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共同努力,才能把它不断推向前进。 相似文献
20.
《商法通则》立法的法理基础与现实根据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赵旭东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8,48(2):78-84
在我国各种商事单行法已相继颁行的情况下,应否制定一部统领各种商事法的《商法通则》,是我国商法制度发展的重要课题,也是我国未来立法规划应考虑的重要任务。制定《商法通则》不仅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需要,同时也是商事法律制度自身体系化、科学化的需要。商事关系广泛、普遍的存在及其法律调整的需求是《商法通则》制定的基本依据,商法理论的不断丰富和深入为《商法通则》制定作了较为充分的理论论证和准备,我国既往中央和地方商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为商法通则制定提供了丰富的本土经验,而民法通则的立法过程则为商法通则的制定提供了最具借鉴价值的先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