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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实践中日渐增多的金融司法监管化现象,引起学术界的争议,支持和质疑形成鲜明对比。问题的症结实际上在于金融监管介入金融司法的时机和限度,部分学者论及的私法不足是基础性条件,另一部分学者批判的金融监管介入司法干涉了自由则是警示牌,相当于一个下限一个上限,二者并不冲突。金融立法的不完备等使得金融司法监管化具有正当性,立法技术层面公序良俗的转介使其具有规范性。金融司法监管化是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的联动,有助于降低司法成本。监管规范的选择之繁,体系间的协调之难,转介内容的界定之茫及法官的司法考量之取舍会影响金融司法监管化的实际效果,转介内容类型化和适用条件程序化有助于其在规范构造下发挥良性作用。  相似文献   

2.
张晓璐 《南方论刊》2022,(5):52-53+69
随着代表混业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的大规模发展孕育,而对于这一新兴力量的监管模式必然是要进行改革和创新的。论文在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理论考察的基础上,针对当前我国分业监管模式存在的一些法律问题,提出要制定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主体和强化央行在监管体系的作用等建议,优化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进而防控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  相似文献   

3.
《江西社会科学》2015,(10):168-174
通过实行司法公开,产生一种"倒逼机制",即倒逼司法公正、倒逼办案质量和效率、倒逼权责统一、倒逼改进司法作风和提升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改革的基本目标。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在互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价值判断,其核心是司法机关对社会公众的信用与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其前提是司法的公正与公平。从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有关司法改革的内容来看,旨在通过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加强司法民主、司法监督及保障人权,逐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改革的内在逻辑清晰可辨,其目标是提升司法公信力,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前提是实现司法正义,实现司法正义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司法公开,司法公开可倒逼司法正义,司法公开是目前司法改革的突破点。  相似文献   

4.
吴泓  刘京华 《东南学术》2023,(2):135-145
“双碳”背景下,数字普惠金融作为传统金融的重要补充,对科技型企业绿色创新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影响。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企业创新中占据重要地位,数字普惠金融可以弥补传统金融市场的不足,为面临融资约束的企业绿色创新提供充足资金。国家应当完善数字普惠金融体系构建,增强数字普惠金融对科技型企业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多元化的产业政策,加快科技金融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此外,监管部门应当在提高数字金融风险甄别和防控能力的基础上持续完善监管政策,使数字普惠金融在国家监管的框架下有序健康发展。最后,科技型企业要与金融机构形成良性借贷关系,让数字普惠金融持续促进企业绿色创新发展。  相似文献   

5.
尹丽 《学术探索》2014,(8):68-71
互联网金融2014年首度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密切监测跨境资本流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1。为实现"健康发展",就要解决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创新与监管的关系。本文在回顾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领域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其创新与监管的困局展开分析,借鉴国际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经验,提出我国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解决创新与监管困局的路径。  相似文献   

6.
上海自贸区的建设要求金融进一步放松管制和自由化,金融风险的防范成为重要的课题.文章在分析目前自贸区金融创新支持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国外放松金融管制的经验,提出了金融风险的防范机制,就是需要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监管协调,增加金融机构内外部风险管理,加强分类监管和资金流动监测等.  相似文献   

7.
全球金融衍生市场监管改革趋势及中国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充分暴露了传统金融衍生监管体系的制度缺陷,即金融衍生市场发展与证券监管体系的"三重不匹配".在后次贷危机时期,全球金融衍生市场监管体系面临重构:从伦敦峰会到多伦多峰会,G-20已经将金融衍生市场监管改革作为当前全球金融市场监管改革的重点.为适应次贷危机后的全球金融衍生市场监管趋势,中国金融衍生市场发展和监管模式构建,包括加强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有序发展金融衍生工具、金融衍生市场透明度、结算制度建设、监管协调等一系列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8.
在分析金融控股公司激励相容监管条件的基础上,对比剖析德隆集团与平安集团的组织结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关联交易四方面的不同点,从而总结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和外部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研究表明,综合化经营是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金融控股公司应对其自身经营结果负责,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同时配合完善的外部监管体系,从而实现激励相容。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金融机构的地位日趋强势,金融消费者利益受损的情况层出不穷,如何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成为了金融危机后我国亟需解决的问题.文章对金融消费者的概念进行了界定,评析了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投资者的关系,并从立法完善、金融机构的自律监管和金融消费者的外部救济三个方面对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的构建提出了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0.
国际金融危机使人们深刻地认识到金融监管必须跟上金融创新的步伐。鉴于我国目前金融创新监管法律尚未成体系,当务之急是理清法律制度的总体框架,为制度构建指明方向。我国金融创新监管法律制度应包括三方面内容:制定《金融创新促进法》作为规范金融创新的基本法律;完善规制特定金融创新和金融市场的特别法,夯实金融市场法律基础;制定《金融监管组织法》调整现有金融监管体制,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监管体制。  相似文献   

11.
基于TVP-VAR模型探讨货币政策不同量价工具对宏观杠杆率和金融稳定的时变影响机制以及宏观杠杆率与金融稳定间的双向动态溢出效应。结果表明,从货币政策的调控效应看,数量型和价格型工具对稳杠杆和稳金融均具有显著的、阶段性的调控效果,不同期限组合能够实现抑制宏观杠杆率和促进金融稳定;从稳杠杆与稳金融的双向溢出效应看,二者互为调控政策的路径选择,宏观杠杆率的适度波动在长期内有助于提升金融稳定,而金融体系稳定性的增强在中长期内能够有效遏制宏观杠杆率的上升势头。为此,货币当局应继续健全“稳杠杆”和“稳金融”的监管体系,完善货币政策调控改革机制,提升结构性货币政策实施质效,加快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建设,形成宏观杠杆率稳定与金融稳定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相似文献   

12.
金融全球化极大地促进了各国经济和金融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也给各国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和风险。中国监管面临的问题是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现行监管法律体系不健全等。应当进一步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培育中国特色的金融监管模式。  相似文献   

13.
民间金融对我国经济发展既有积极作用,又有消极影响。因而,如何规范民间金融发展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由于信息不对称、乡土社会、金融政策等因素的存在,在促使民间金融产生并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缺乏政策依据、利率较高、监管难度大、经营风险高等一系列问题。规范民间金融发展需要健全相关法律,推进利率市场化,科学监管,完善征信体系。  相似文献   

14.
金融市场上的法律风险,其横向可能波及的行业范围,纵向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均不亚于其他金融风险.山东金融市场法律风险的存在形式也是我国金融市场法律风险的反映,主要表现在:上位法操作性弱,下位法任意性强;重视市场准入,轻视金融运作;金融监管乏力,执法要素不平衡等方面.对此,山东应积极推动国家和地方层面的金融立法,从金融监管机构设立、监管重点、公众参与监督等方面完善金融执法,并从金融纠纷立案、公检法司协调司法、法院积极参与等方面完善金融司法.  相似文献   

15.
建立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对其他各项司法改革均具有牵引和统领作用。司法责任制的核心要义和科学内涵是"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司法责任制与司法民主制是相辅相成的,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过程中应重视发挥合议庭、审判庭、审判委员会以及法官专业会议等司法民主载体的积极作用,不断创新完善以司法民主保证司法公正、司法权威、司法秩序、司法公信的体制机制。习近平关于司法和司法权、司法的价值和功能、司法规律等基础理论问题的深刻论述,为司法责任制改革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引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司法本质和司法规律的轨道上有序推进。  相似文献   

16.
王瑜 《理论界》2006,(3):93-94
近年来,各类金融公司在我国已经大量存在,但存在着巨大的系统性风险,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使得监管缺失成为最大的金融隐患,为保障金融控股公司的安全发展,必须对其进行立法上的规制,包括对其内涵的界定,立法体例的选择,监管机构的选择和监管制度的安排,同时还应通过其他经营规范制度的建立实现有效的风险控制。  相似文献   

17.
“普惠金融”是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金融手段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总抓手。基于制度变迁理论,普惠金融的发展可以分为探索发展阶段、快速发展阶段和创新性发展三个阶段。可以从生成逻辑、运行机制、驱动因素和创新发展四个维度构建普惠金融理论框架。目前,我国普惠金融政策持续发力,普惠金融发展质量不断提升,供给规模不断增长,供给结构不断优化,普惠金融重点在农村和小微企业。但也面临着普惠金融概念“混沌”导致实践偏误、城乡“三大鸿沟”导致发展不均衡、金融机构“成本—风险”约束导致供给不足、数字化潜在风险导致监管风险升级等挑战。为此,要做好普惠金融概念界定,优化农村科技、金融与教育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机构普惠金融供给意愿,完善普惠金融监管体系。  相似文献   

18.
伍巧芳 《兰州学刊》2011,(12):71-75
随着我国加入WTO,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金融业中成为热点问题。但是我国法律没有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性质以及监管方式,同时目前采取的分业监管制度无法满足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的需要。本文分析了现阶段国内金融控股公司的现状和监管现状以及国外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通过多元化监管体制的对比对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提出相应的意见。  相似文献   

19.
《江西社会科学》2013,(10):162-168
金融犯罪已经成为高发性的犯罪,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金融犯罪对象涉众化,涉案金额高;金融犯罪向境外延伸,日趋国际化、网络化;金融犯罪常常与内部人员犯罪相伴而生。但我国的金融犯罪调查模式存在诸多问题,如调查路径"从外到内",调查方式消极被动,突出依赖审计会商,情报导侦尚欠完备,"三统两分"原则难以落实。这些问题导致金融犯罪调查机制已无法有效应对金融犯罪的高发态势。健全金融犯罪信息情报导侦体系,完善金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完善金融犯罪调查机构网络控制以及必要的国际合作,是构建金融犯罪调查本土化模式的主要方法。  相似文献   

20.
一方面,互联网金融需要突破;另一方面,监管层必须严格防范过度创新可能造成的风险。因为新的金融产品、交易方式和管理办法可能带来更多的金融风险,监管机构不得不采取动态管制措施以约束金融机构过度创新,从而形成金融管制和金融创新的交替上升过程,双方在监管—违规 (合规) 创新—罚款 (监管)的均衡路径上重复博弈,因而的确存在“双赢”的可能性。当互联网金融适度创新水平低于临界值,创新活动出现高风险时,互联网金融适度创新的临界值与过度创新的罚金正相关,与监管成本负相关;当监管力度大于临界值,监管有效时,监管力度的临界值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额外收益、适度创新成本正相关,与适度创新的社会收益、过度创新的成本和罚金负相关;当互联网金融的适度创新水平和监管力度均等于临界值,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双赢”。当前亟须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完善互联网金融创新制度、规则和法律建设,做好风险预防和对高风险产品的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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